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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 第三十七章 老熊

    任务堂人山人海,热间非凡。

    从空中看下去,这个位于美丁城中心城区的口字形建筑群,是如此的雄伟华丽。

    四栋哥特风格的大楼紧紧地围绕着内部的正方形小广场,坚固的白色石墙,高耸入云的塔尖,光洁平整的大理石地面,雕梁画栋的走廊和随处可见的精美雕塑,无一不在显示着任务堂无上的地位和雄厚的财力。

    除了位于任务堂不远处的美丁大教堂,中央竞技场和金骷髅拍卖场能勉强与其相提并论以外,就连城主府的城堡,也差上好大一截。更别提美丁城大部分地区那些低矮的民居,脏水四溢的小巷和尘土飞扬的街道了。

    人们有时候甚至会产生一种错觉,仿佛任务堂这样的地方,根本就是天堂的一角,不小心跌落到了尘世之中。

    只有那些有机会去过更大的城市的人们才知道,比起任务堂更加宏伟更加华丽的建筑数不胜数,而其中的魔纹运用,更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

    而且,这本身就是任务堂的标准建筑风格。几乎每一个城市的任务堂都是相同的格局。不同的只是大小,内部装饰和一些魔纹使用方面。被乡巴佬们视为天堂的美丁城任务堂,其实只是任务堂各地分部中最低的一级。

    人类世界,永远都存在着贫富之间的差距。就像美丁城的贫民区和富人区就已经是很鲜明的对比一样,南方的乡下小城居民,永远也无凭借想象力去勾勒那对他们来说遥不可及的大城市的风景。

    老熊穿过人样,向熟悉的任务堂走去。

    靠近任务堂所在的街道,人群中的佣兵,骑士们就变得多了起来。这些身背武器,牵着战马的人们,或神情严肃,或平静从容,或围在一起小声地商讨着什么,或互相之间炫耀着自己刚刚买来的武器或者崭新的皮甲。

    即便其中有不少的女佣兵,可整个街区还是充满了一种浓烈的雄性气息。迎面而来的佣兵们,大都披头散发,袒胸露怀,用充满了野性的目光和虬结的肌肉,毫不掩饰地向四周人群传递着“别惹我”的信息。

    若是一些稚嫩的菜鸟,一走进这个佣兵的世界,恐怕立刻就会变成一只受惊的小鹌鹑。而对今年已经四十岁的老熊来说,这一切已经是司空见惯。多年来,这个街区,那栋白色的建筑和周围的人们,原本就是他生活的一部分。

    “老熊!”

    “嗨,老伙计!”

    一路上,不时有人跟老熊打着招呼。

    老熊一一回应着,偶尔遇见几个特别熟悉的老朋友,还会互相拥抱一下,彼此亲吻对方的脸颊。

    只不过,和平常的爽朗热情不一样,此刻的老熊显得有些心事重重,和大家打招呼的时候,也心不在焉神情恍惚。脸上的笑容,僵硬得如同木头刻出来的一般。

    而跟他打招呼的人们,似乎也很明白他的处境。用目光送他的背影没入人群之后,互相看上一眼,都是深深的怜悯和叹息。

    佣兵的世界中,值得信赖的友谊,是异常珍贵的东西。

    再孤独的佣兵,也需要同伴。一个佣兵或许只能猎杀一只二级魔兽,而一队佣兵,或许就能猎杀到五级,乃要六级魔兽。获得的积分和报酬,是二三级魔兽的数十上百倍。

    但任务堂里的佣兵都大陆各地。许多人连名字都不知道,更别提了解彼此的秉性了。

    一个不小心,或许就带着一只狼或一只蠢猪在自己的身边,关键时刻不但不能救命,反而可能被对方狠狠地咬上一口或摆上一个乌龙,平白丢了性命。

    因此,佣兵们永远都是在互相提防和怀疑中,寻求必须的合作。

    在美丁城任务堂,老熊和另外几名佣兵,有一个称呼,叫做“老马“。

    不光是在美丁城,在任何一个城市的任务堂中,都有这么一群被称为“老马“的人。他们的存在,是任务堂中独特的风景之一。

    老马,是一个贴切的比喻。意味着这些佣兵,就像一匹老马般值得信赖。

    这些佣兵通常都是在当地安了家,经验丰富,手上的夫也足够硬朗的厉害人物。他们不但对当地的魔兽山脉,地理地形,人情风俗都有足够的了解。而且,其本身就依靠多年积累的佣兵积分,信用和名气吃饭,最可靠不过。

    因此,他们是所有佣兵中最受欢迎的一些人。找别的人或许信不过,但找到一个大家公认的“老马,“那就准没错儿!

    不但一些缺人的佣兵小队会选择他们,甚至一些路过这里需要人手的骑士队伍,商团护卫队,大佣兵团乃至贵族和军方,也经常会寻求跟他们的合作。

    老熊是美丁城任务堂中最有名气的“老马“之一。

    他以前是边军出身,在边城龙门跟斐烈人干过不少仗。后来退役之后就四处流浪,当佣兵赚钱。最后才在美丁城中安了家。

    虽然他这辈子都没有拿到骑士殿的注册书,不过,他本身却拥有四星武装骑十的实力。加之他对美丁城周边魔兽山脉地形熟悉,战斗经验丰富,使得他在佣兵小队中的作用,比一个勇敢骑士还高得多。

    在美丁城佣兵圈中流传着许多关于老熊的故事,而这些故事无一例外,都是对这位“老马“的赞美。许多故事中最终靠着老熊活下来的佣兵,直到现在还每天出现在任务堂里,谁要是说老熊一句坏话,立刻就大耳刮子抽过去。

    这就是佣兵的世界。现实,残酷,也充满了浪漫和英雄主义。

    在他们刀口舔血的生活中,有出卖,有背叛,有见利忘义,也有名声,信用,友谊和尊敬。他们只尊敬并服从强者。嗯要得到他们的尊敬,想要在这个世界中生存立足,就只能用自己的本事和实力说话。

    征服了自己的同伴,赢得了同伴的友谊和信赖,不用你吹嘘,你的名声都会在佣兵世界中广为传播,走到哪里都吃得开。而没本事的人,嘴巴说得在好,也没人理睬。说不定找到机会就阴你一下,还踩你一脚。

    “老熊怎么了?“一个刚刚完成了任务返回美丁城,风尘仆仆的矮个子佣兵,奇怪地问身旁一位相熟的中年佣兵。

    “唉,“穿着一身皮甲的中年佣兵叹了口气,低头摇了摇道:“刚刚收到消息,他回娘家的老婆,孩子,带着他老婆一家十几。人,全死在南面了。老熊四十岁才结婚,有了孩子,收到消息当时就崩溃了。”

    矮个子佣兵张了张嘴,只觉得一时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像他们这样的佣兵,一辈子都在社会的最底层打熬。运气好的,得到某位大贵族的赏识,在骑士殿挂上名,成为正式骑士,再以军得一份采邑。或者就干脆进大佣兵团,拼命往上爬,虽然不是正式骑士,至少也衣食无忧。

    可那些毕竟都是少数。大部分人,都只能在社会最底层挣扎,过着今天不知明天事的日子。

    老熊在许多人的眼里,都是值得羡慕的对象。

    自己有一身过硬的本事,能安下家来,就算不富裕,总算和和美美。尤其是四十多岁有了儿子,这辈子更是值了。

    老熊的妻子,矮个子佣兵也见过,虽然算不上漂亮,却温柔贤惠,老熊在家里几乎什么都不干。女人一手就把活儿给包圆了。这么心疼男人的女人,佣兵里的兄弟,哪一个私底下不羡慕得嘴巴啧啧的?

    可谁曾想,转眼之间女人死了,儿子也没了。对四十多岁的老熊来说,无异于这辈子都被毁了,这样的打击怎么受得了?

    “他妈的!***的斐烈佬!“矮个子佣兵只觉得心头憋闷得难受,直欲大叫大嚷破口大骂出来。

    “前两个月,老熊几次南下去找,但都没有闯过去。差点把命都丢了。原本还抱着希望,以为能盼到老婆孩子回来“中年佣兵怜悯地道:“谁知道现在收到这样的消息。看样子,老熊也是不想活了。前脚收到消息,后脚就去报名参加了游勇,我估计,他根本就准备把后半辈子都丢在战场上了。”

    矮个子佣兵怔怔地发着神。喃喃问道:“那他这是去?”

    “去拿他的剑。“中年佣兵道:“你知道,老熊这辈子,就没穿过一件魔纹装备。攒了一辈子的钱,买了匹好马,买了把四级长剑就去掉了一大半。上次他凑了一百六十金路郎,准备给他那把剑绘魔,不过一直都没人接。他明天就要去军队报到,现在得先把剑给取回来。

    说着,中年佣兵不禁叹了口气:“可怜,他这辈子做梦都想有一件魔武,哪怕只属于他一天也好。可谁知道”

    “妈的!“矮个子佣兵猛地拔腿向任务堂跑去。

    “你干嘛去?“中年佣兵一愣,问道。

    “老子刚收的佣金,无论如何,今天也把老熊绘魔的钱给他凑齐了!老子不能看他这辈子连件魔武也他妈用不上!“矮个子佣兵大声吼着,飞快地向任务堂跑去。

    熙熙攘攘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着面红脖子粗的矮个子佣兵,听着他的声音。

    中年佣兵最先反应过来,摸了摸兜里的钱,一咬牙,追了上去。片刻之后,忽然,寂静的人群涌动起来,佣兵们不约而同地涌向了任务堂。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