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重生马孟起:第二卷 天下大乱 诸侯混战 第四四〇章 马超五人组出行(四十九)
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觉得自己生活真是挺好,自己也是早都娶妻生子,真心是挺不错的。所以说刘辩这辈子是非常感马超的,他不傻,知道没马超帮自己的话,这自己早都不知道死多少年了,真的。而自己却帮不了凉州军太多,这个倒是也没错。但是对马超来说,其实刘辩活着就足够了,其他的,那可真都不重要了。毕竟马超对刘辩和刘协,那分明就是两种
不同的态度,当然了,他也承认,刘辩确实,他不适合当皇帝。别说是天下大乱的时候,就不是,天下太平的时候,他刘辩当皇帝,最后也得让人给废掉。但是刘协却不一样儿,如果是天下太平的时候,刘协未必就当不了一个合格的皇帝。也许他不是一个好皇帝,可却绝
对是一个合格的皇帝,就是这样儿。所以就连马超也知道,刘辩是真不适合当皇帝,那么远离那个圈子,其实就是他最好的结果,所以马超是给他救了,给他带凉州这儿来了。对他来说,不在那儿了,其实就比什么都好,当皇帝的事儿,有他兄弟刘协在那当,那不是挺好。
所以说马超也是和刘辩想法一样儿,当皇帝肯定不适合他,没准那天,他就死了。当初马超要不把他带走的话,他能救刘辩一次,可救不了他多次啊。所以马超是义无反顾给他带走了,更何况他还答应了他母亲,要保护好刘辩,马超觉得自己还得是守信啊。而最为关键的,都不是那些他答应谁又如何如何,肯定不是那个。要说什么才是让马超决定费劲救了刘辩,
那就是因为他觉得刘辩这还是个孩子,可就因为出生在帝王之家,所以很多事儿明显是他不想做的,还得去做,必须去,比如说当皇帝。可他要是个当皇帝的料,那也行,可实际上谁都知道,他比不上刘协。对,哪怕马超根本就看不上那个刘协,可他心里也承认,他还不
是刘辩能比得上的。所以说刘协更适合当那个皇帝,哪怕那皇帝的位置实际上就是个傀儡而已。而刘辩,真心不适合,最后还得被人追杀,所以马超也是可怜他,就救了他。对马超来说,自己能去改变的东西,还是自己要去改变的,那自己为什么不努力去做到的,所以他
是救了刘辩,就那么简单。有刘辩和刘璋他们作陪,可以说这晚宴,确实是吃了不短的时间,一个多时辰,最后才算完,毕竟谁都知道,这样儿的时候确实,太难得了,一点儿不假。毕竟马超能来这儿几次?顺利的话,一年也就一次而已,不顺利,那么就几年一次,差不多就是这样儿了。至于说刘辩和刘璋他们,他们是都在陇县不假,可也不是说马超在这儿,他
们每日都能过来陪着吃饭,那是肯定不用想的,所以……晚宴毕,下人撤下,马超就和自己老师还有刘辩刘璋他们聊上了,不光是下午在陇县的事儿。确实,陇县还真是没什么说的,毕竟几人可没一个是自己手下的,所以马超有的话可以和张飞说一下,但是和他们几个,那
肯定就说不到了这个是肯定的。不过对刘辩和刘璋,马超也是挺长时间没见了,所以也确实,这个时候多和他们聊几句,还是很有必要的。毕竟刘辩是自己亲自救回来的一个,自己不可能就一点儿不关心了,而刘璋呢,自己对其人的态度,明显是要影响那个一直都拉不下自己面子的张任的想法,所以这都不用多说了。两人说起来都没什么大用,至少对马超来说
是这样儿的,可也确实,没大用,但是还有那么点儿作用,这个是肯定的。所以说马超对两人怎么说都不可能视而不见,就算是他们没什么用,就冲他们过来陪着自己几个一起吃饭,马超都不可能说不搭理他们。马超哪怕是到了今天这个地位,可他依旧是奉行别人给我面子,那么我多少也会给你面子,就这么简单。“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马超一直都是如此想
法,对这个,他可是没改变过什么,确实。所以说两人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么给自己面子,自己当然也不可能是什么高冷的样儿,这个肯定,所以马超也是和他们说了不少,毕竟也是有好些个月没见了,也是去年马焕成亲的时候,见到的两人。最后终于是都说完了,算是告
一段落了,刘辩和刘璋两人告辞,马超是特意让自己儿子送送两人。真要算起来,刘辩是和马焕一辈儿的人,不过刘璋的话,那是和马超一个辈儿的人,所以说让马焕送一下正好。在座的其他人,都是刘辩的长辈,马超也就没让他们动,再说了,确实,也得是让自己儿子
多接触接触他们,这个是肯定的。马超几人回去休息了,他们也不可能和阎忠再多说,之前别说已经说了那么多,就说这送走了刘辩和刘璋,送走他们之后,这如今时辰已经不早了,怎么都得让自己老师早点儿休息,这就是马超的想法,也是众人的想法,这是肯定的。要说阎忠都多大了,比当初的崔鸿还大好几岁呢,所以几人可不得不担心啊。毕竟阎忠这老前辈,
对己方来说,那就是宝啊,所以……而阎忠也知道马超他们几个的心思,确实,这个时候已经是很晚了,平常的这个时辰,自己已经是休息下了,而如今因为刘辩刘璋他们,自己这个主人肯定不能先退席啊。而阎忠看马超他们回去休息了,自己当然也回去了。要说这年纪
大了,他肯定不会说休息很晚,而且真心是身体挺不住。你让阎忠熬夜什么的,他那年纪的人,根本就挺不住,强挺的话,没准第二日就挂了,这事儿都不是什么不可能发生的,所以马超他们敢让他休息晚吗?那不开玩笑吗,就看阎忠这样儿,虽说身体还好,可也没比崔
鸿强多说,也就是这两年的光景了,所以……所有人都回去休息了,一夜无话,之后上午依旧是马超他们五个和阎忠闲聊,那所聊的内容就多了去了,可不仅仅只有马超这两个月出行的事儿,那还没什么讲的,马超说了去年战南阳的事儿,阎忠对于战事还是比较喜欢的,毕竟其人是属于兵家的传人,所以自然是更喜欢听这个。而阎忠也是批评了马超,告诉他,
这个地方如何去做更好,那个地方,还有什么欠缺。马超也不得不服,自己老师都这个年纪了不假,但是对战事上的事儿,还是看得比较透彻的。别的不敢说,但是他却知道,如果说真按照自己老师说的那么去做了,己方能早拿下南阳,这个是肯定的。旁边儿郭嘉也是比
较佩服,这确实,不服不行,阎忠的经验阅历,那确实不是自己所能比的。郭嘉可是听自己主公说过,当初贾诩游学时候,是特意来拜访阎忠,请教了几个问题。能让贾诩那样儿的亲自过来请教,阎忠当然是有真才实学的,这个一点儿都不用怀疑。不过说实话,阎忠这人不出仕,除了教了马超这么个弟子之外,也真是没听说他是有什么了,可其人为凉州名士,
在天下也是有那么一号的人,确实是“盛名之下无虚士”啊。所以说郭嘉心里也是有自己想法,没亲眼看到过阎忠带兵打仗,可这光听他说,郭嘉就知道,其人肯定不是什么纸上谈兵之辈,这点眼力他还是有的,所以郭嘉是打心里往外佩服。就说最基本的东西,阎忠要没什么本事,能教出来自己主公这样儿的弟子?不过郭嘉显然不知道,马超如今这样儿,其实
真说起来,和阎忠的教导关系不大,反而是他自己本身的问题,这才是最基本的。当然了,他想法也是有对的地方,就比如说阎忠,那确实是有真本事有真才实学的名士,这个可是一点儿不假。真说起来,阎忠在士林的名声,可比他郭嘉大多了,而且还是个老前辈,就是这
样儿。所以说要真说起来,在军中的名声,肯定阎忠是比不上郭嘉,毕竟郭嘉是凉州军,能排名前几个的人物,可阎忠还不能说是凉州军中的人。但是在士林,郭嘉可真是不能和阎忠比,毕竟后者那可是天下名士,就冲这四个字,可以说那绝对是有含金量的,确实如此。
就说阎忠说一句话,那么在士林就有影响,就这么简单。比如说阎忠说,马超不尊师重道,那么就算是马超有那么大本事,可一样儿会有很多文士不会去投靠他。别说阎忠是马超老师,就算不是,他这么说了,肯定是有一堆人信,这就是其人在士林的影响力。阎忠说马超是自己得意的弟子,那么马超自然就是水涨船高,有的是人过来投靠他,就这么简单,没那么多
理由。但是换成郭嘉说这话,那么完,不说别人未必能相信,就算是有相信的,可更多人都得是看不起他郭嘉,就这么简单,因为身份地位。阎忠一句话,就对天下文士有很大的影响,就算是武将,有的也真有点儿影响。可郭嘉的话,基本上没什么大用,就这么简单。他
还没达到阎忠那种程度,一句话就能影响士林。尤其是如今这个时候,像阎忠这样儿老前辈,确实也没有几个了,所以说在士林那儿,那确实也是宝贝啊,这个一点儿不假。可郭嘉还是不能比的,他今年才多大,三十多岁而已,而阎忠都快九十了,这差距确实是不小啊。
一直聊到了下午,马超这才和自己老师告辞,五人是继续逛街去了。说是去看看陇县的情况,可实际上就和逛街没什么太大区别。除了马焕和甘宁之外,其他三人,那可对陇县太熟悉了,就算是闭着眼睛,一样儿是能找到回府的路,就这么简单。而马焕和甘宁,来这儿太少,所以他们就不行了,和马超他们三个,那是真没法比啊,毕竟马超、郭嘉和崔安,他们
三个在陇县多少年,那太久了。对他们来说,陇县就是他们第二故乡,一点儿都不会差的。但是对马焕和甘宁来说,当然就不是这样儿了,毕竟他们还不是那么了解。马焕的话,小时候也是在这儿几年,不过说实话,他的记忆力在陇县这儿,确实是不深,和自己父亲他们,
那还是没法比的,所以这都不用多说了。甘宁的话,别说是在这儿住了,就是来也没来过几次,这个是一点儿不假,所以他能有什么熟悉的。甘宁作为一个益州人,他对北方之地,确实是不怎么了解,这个一看也很正常,和郭嘉还有崔安他们是没法比的。一样儿的就是,
郭嘉他们对南方的了解,基本上也是不如甘宁,因为后者不光是个南方人,而且去的南方之地也多,就这么简单。所以说他们都是各自有各自擅长了解的,如果说是去益州或者荆州,那么显然,还得说是甘宁更来了解了,哪怕郭嘉和崔安他们也是在两个州呆过不短的时日。可真和甘宁比起来,那还是有差距的,因为人家就是益州巴郡的人,对益州了解都不用说了,
然后荆州的话,甘宁从益州离开之后,没多久就当了长江水贼,就在荆州一段,纵横长江水道,就是江东地界,甘宁也是鼎鼎大名,毕竟长江下游就是江东了,虽说甘宁不在那儿混,但是其人纵横长江,从上游到下游,都有其人的大名,不过他是在荆州和扬州混而已。或者
更准确来说,甘宁是在当初荆州军和江东军地盘交接的地方混,因为就那样儿的地方最乱。江东军要对付他,他就跑到荆州军地盘去,反之,荆州军对付他,他就跑江东去。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