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神刑天:正文 第三千六百二十四章节 因果
第三千六百二十四章节因果
三千道剑,当刑天真得想要凝聚一柄道剑之时,突然之间发现自己又悲局了,雷之大道虽然已经恢复了,但那可怕的雷之本源的恐怖程度,刑天还是清楚的,在这个时候,在这种情况之下先一步凝聚雷剑,这摆明了就是给自己找麻烦,至于星辰之剑,刑天一想到它就头痛,因为现在刑天还没有凝聚出星辰变这星图的最后一颗星核,无力全力引动星辰大道之力。
在没有星辰大道之力的相助,没有完整的星辰本源加持,刑天根本不可能凝聚出真正的星辰大道的至宝道剑,于是刑天自然也就悲局了,只能够放弃这个想法,只能够重新选择。
凝聚最后一颗星核,完成星辰变的修行,完美星图的力量,只是现在真得可以吗?刑天的心中不免有了一丝淡淡的担忧,而这一丝担忧并不是真得在担心自己会失败,而是在担心自己的星辰变完美之时会引来可怕的天变,会让自己山峰之上的阵法破灭,会引来无尽的麻烦,毕竟星辰变的力量来自于虚空之中的星辰,一经完善必会引来天变。
当然,刑天也有选择,可以向自己的师尊求助,以神圣强者的力量完全可以为自己遮掩天机,完全可以将那天变化解,只是这样的情况会不会影响到自身的蜕变,毕竟星辰大道要与星辰相合,一但星象被遮掩,自身的蜕变会不会留下隐患,最重要的是,刑天并不想要人知道自己星辰大道的极限,因为这是自己的秘密,这关系到自己的生死存亡。
想了许久,刑天最后还是摇了摇头放弃了,自己的秘密不能够暴露在外人的面前,那怕那个人是自己的师尊也不行,更何况刑天根本不知道如今的云霄派是什么样子,不知道暗中有多少强者在观注着自己的一举一动,在察看着自己的情况。
是人皆有私心,刑天可不认为当自己那完善而强大的星辰大道演化完成之时所引来的天变会不会让一些人心生恶念,刑天可不愿意将自己的生死寄托在别人的身上,秘密最好是只有自己一人知道,多一个人知道那就不再是秘密,如同自己从先天石壁之中所感悟的阴阳大道一样,那一切都不是秘密,都成不了自己的杀手镜,这也是刑天明明可以再继续去感悟先天石壁,可以再进云霄派的传承之地,却并没有这么做的原因。
别看先天石壁之中的传承很强大,但这一切都不被刑天放在心上,因为这一切都已经不再是秘密,不是秘密的神通,都成不了自己的杀手锏,而这不是刑天所需要的力量,也是刑天为什么没有积极去修行的原因,阴阳大道的传承再好,都不是自己所需要的大道,只有适合自己的大道才是最好的,只有能融入到自身的大道才是最适合自己的。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刑天的心情渐渐地平静下来,虽然心中很渴望让星辰大道更进一步,但本能还是让刑天压制了这样的想法!一瞬间,刑天的心中突然生出了要离开云霄派的念头,虽然说加入云霄派之中,让刑天得到了许多的资源,让刑天有了诸般的收获,但同样身在云霄派之中也让刑天感受到了拘束与压力,让刑天无法顺应自己的心去修行。
“再等一等,先将自身调养到最佳状态,再做离开的选择,神兵境在这至高混沌世界之中依然只是蝼蚁,自己从虚幻世界之中所吸收的知识还需要消化,最重要的是,自己需要领悟阴阳大道的传承,需要给云霄派一个交待!”说到这里时,刑天不由地轻叹了一口气,这就是因果,有因就有果,自己承受了云霄派的好处,就要有所付出。
传承,自己所要付出的只有传承,只有那先天石壁之中那四种对立的阴阳大道神通传承,自己若是没有将这些传承留在云霄派之中,想要独自闯荡世界是不可能的,云霄派掌门也好,自己的师尊也罢,都不可能给自己这个机会,因为他们心中都会有所担忧。
刑天想的没有错,无论是云霄派掌门也好,还是他的师尊也罢都不会在这个时候,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让刑天离开云霄派,去至高混沌世界闯荡,毕竟无尽的岁月中只有他一人得到了先天石壁的神通传承,而且还是四种神通,若是刑天没有将这四种神通的感悟留下来,他们是不会轻易让刑天离开的,那怕是如今烈阳尊主已经有所察觉留刑天在云霄派很有可能是一种拘束,可是他还是不愿意让刑天离开,这就是私心。
若是刑天一个不小心殒落在外,他之前所得到的诸多传承也都会随着其死亡而消失,这样的后果是云霄派所无法接受的,也是烈阳尊主所无法接受的,毕竟做为阴阳老祖的后人,他不希望看到阴阳老祖的传承在云霄派再一次断绝。
太阴太星所凝聚的阴阳神通,刑天已经明悟,可以将自己的感悟拓印下来,而其他三种大道却需要刑天来感悟,只有刑天悟出了这三种神通,能够将其拓印下来时,那样才能够了结因果,才能够有机会恢复自由,可以离开云霄派。
之前刑天并没有想太多,只是认为自己表现的越好,得到的就越多,不知道得到的越多,自己所受到的限制也就越大,若是刑天能够看到这一点,只怕当初在云霄派传承之地中,刑天就不会表现的那么好,不会强行去感悟那四种对立的神通,毕竟神通再好,也没有自己的自由来得重要,也没有自己的安全来得重要,可这一切都已经发生了由不得自己做主,这就是因果,这就是命运,当因果降临之时,一切由不得刑天做主,当命运落下之时,一切也由不得刑天掌握,大势之下,刑天只有顺从,别无选择。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