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漫威副本:正文 104
单余胜尴尬的道:“练的时辰过晚,再者小的比较懒惰。”
李浩叹了口气,摇摇头,暗道没有人时刻将刀悬在他的头顶,练起来就没有那么卖命了。如果自己不是经历了雪月儿为护他身中三箭,也不会如此用功的练习武艺。
单余胜以为李浩是在说他,坚定的道:“李大侠放心,小的以后一定会用心练习,再也不敢偷懒!”
李浩微笑道:“吃一堑,长一智,你小子算学了个乖!将东西小心的搬出去吧!”
“小心接住了,别砸碎了!”
李浩将夜明珠与两部秘笈藏在身上,抓过那匹玉马与玉女,微笑着甩手就扔了出去。
单余胜没想到李浩会如此不把珍贵宝贝当回事,吓了一大跳。那玉雕若砸碎,可就只值几两碎银,与它原本的价值就是天壤之别。
他伸手想拦,伸出一点,又讪讪的飞快收了回来。直到紧张的瞧着侍卫轻巧的抓过,小心的放在石桌之上,他才松了口气,老实的去搬那堆笨重的金银。
李浩将剩余的珠宝扔进木匣之中,其余的飞快包进绸布包中,轻巧的扔了出去,雪月儿他们依次伸手接了,先放在石桌之上。
李浩自己在收拾暗格之中的珍贵珠宝,单余胜自觉的去搬笨重的金银,用绸布紧紧的包好,慢慢的踏着路跳出。
他可不敢像李浩般,就这样莽撞的扔出去,万一掉落一块,就是粉身碎骨之祸。
处理完金银,李浩原路站回珠宝之前,将那些轻巧的珍珠宝石用绸布紧紧的包成一包包,先放在旁边,直到单余胜进来之后,才一一扔了出去。
边收拾珠宝,李浩忽然问道:“那悬赏用的银票在哪?”
单余胜道:“在外面放在,没有收进藏宝室。”
金银珠宝其实并不算太多,黄金约莫三百两,现成白银千两,其余的都是轻便的珍珠宝石。
单余胜只进出两回,就将笨重的金银搬空,见李浩在盯着头顶夜明珠,小声劝道:“李大侠,那些小颗的夜明珠不值多少银两,摘取不便,跃下之时,一不小心还可能踩上机关,就别摘了吧。”
李浩哈哈一笑道:“算了,这里以后留着给当藏宝室用也不错。”
李浩当先出去,单余胜将石壁全部复回原位。
那边的珍宝已经全部收拾妥当,雪月儿只背着李浩扔出的那堆珍贵珠宝,其他的绸布包的笨重金银,就交由侍卫与单余胜背着。
见雪月儿他们已经收拾好,只等出密室,李浩哭笑不得的道:“就打算出去啊?药材呢,药材还没有取呢!”
雪月儿讪讪的笑道:“这个还真忘了!”
单余胜回到储藏干粮的石室,拍动机关,一阵“咔咔”声响,再次出现一个三尺见方的石格子。
单余胜走过去的动作看似随意,李浩依然看清他动作是轻巧敏捷的按一定规律走的。忽然,李浩觉得这消息机关同样博大精深,用处颇大,兴起一种想学的念头。
在李浩痴心妄想的的时候,一阵浓郁的药香味扑鼻而来,里面的药材或用绸布包着,或用木匣装着,有的用瓷瓶装着,其中数瓶与李浩打扫战场得来的一模一样。
药材轻便,兴许这里的机关更少一些,单余胜学李浩的样,将里面的东西一件件扔了出来。
两位侍卫飞快的轮流接下放回石桌之上。
最后,单余胜在这石格内再拍打数下,“咔咔”声响,又是一道更小的石格出现。
里面没有其他的东西,只有一只木匣。
李浩接过一瞧,里面只有一叠银票、还有房契,没有田契。
李浩笑骂道:“这不务劳作的强盗,连田产也不要!”
单余胜道:“田产的契文都留在各自家中,还时常得买卖交换,不必再带到这费事藏着。”
瞧着眼前数十年的老参、人形首乌,黑中带紫的灵芝,这有这大大小小的数个金银包裹,以及自己怀中的五十多万银票与田契。
李浩摇头叹道:“本公子原以为,这三十万两悬赏额,已经是他们的全部家产,没想到竟然还不到一半!”
单余胜道:“当初开出悬赏之际,我姐夫……二虎他们确实将近倾家荡产。这些银两,都是后来拼命打劫夺来的,加上伏杀猎虎的高手,扫荡了一些他们的收藏,一年的积累就有这么多了。”
李浩道:“为何他们以前没有这么多,这一下就陡然增多了?”
单余胜道:“以前他们偶尔抢夺一些钱银后,都大把的豪赌,出入风月场享受光,如今为了追杀李大侠,收罗杀手,他们收敛了许多,这厚积省用,自然比以前快得多。”
雪月儿摸着那些罕见的珍贵的药材,忍不住叹道:“打家劫舍竟然有如此好处!浩弟,咱们也去做这个算了,比当老板来得容易得多!”
李浩笑骂道:“那你等着被追杀通缉,乱刀分尸吧!对了,就算死后头颅还得挂在城门楼子的旗杆上暴晒数日,悬首示众,尸体扔出去喂野狗!”
雪月儿禁不住一个寒战道:“这么残忍?那还是不当强盗的好!”
单余胜跟着打了个寒战,忙将劝李浩改行当强盗的念头吞回了肚里。想想到时确是如此遭遇,不像他们这当大侠的,就明目张胆的扫荡他们辛苦得来的藏宝,也安然无恙。
最多,也就被不开眼的小贼惦记着。
同样的江湖恩怨,仇恨追杀,一个可以光明磊落的追杀,大义凛然的,杀完领到悬赏,还有人赞颂;一个藏首缩尾,鬼鬼祟祟的蛰伏刺杀,除了得手时的快意,得到一大笔钱财,但时刻提心吊胆的担忧着自己项上人头,也许哪一天,就不在了。
再将近百斤重的珍贵药材包好,两位侍卫与单余胜背的最多,其次才是雪月儿背着轻便的珍稀珠宝,李浩两手空空,只带了一大堆的银票与一枚夜明珠与两本秘笈。
有了近百斤的东西背着,弯腰驮背的在狭窄的通道之中左跳右窜,更紧张的心脏狂跳,其中的辛苦就不得而知。
等到他们提着灯笼奔出石室,跃下石壁,才长吐了一口浊气,全身的已经是大汗淋漓,衣衫尽湿。
有了先前见识的机关的厉害,他们变得更加担心,紧张过度,劳累感自然也有所增加。
“咔咔咔……”
留在石洞门口的单余胜,将那机关闭上,跃下石壁。
“这么一座宝藏,就被我们这么扫荡干净了,现在速度下山熬药!”
李浩望着闭合的岩石,感叹一番,在灰白的月光之下,向着山下疾奔而去。他们的灯笼,已经丢在石壁机关之中,疾速狂奔,提着个灯笼可不方便。
绕过山下的小村,回到一个道路宽敞的小镇,在一阵狗吠声中,李浩他们奔进小镇预先租下的房屋。
在房屋里面,一应熬炼用的铁锅、捣药用的药槽,普通药材等,俱都准备妥当。还有大缸的烈酒,未加任何香料药材的那种。
将珠宝扔进李浩的临时卧房,众人休息片刻,调匀气息,开始添柴生火,添加上等清泉水,捣药研粉。
这些粗笨的活计,自然交由侍卫与单余胜他们做。雪月儿只顾挑选优质的药材,确认无误,才仔细磅过,交由侍卫研磨。李浩则在观察计算药材加添的时刻,一些药材得现磨现加,关键还得把握住火候与先后添加的时辰。
当文火慢煎时,一定能用旺火猛烧,当要急剧加温时,不能让大火断了,否则这药达不到想要的效果,就得作废。
旺火猛烧,铁锅之中药水哗哗的沸腾着,浓浓的药香味弥漫开来,隔出老远都能够闻得到。
沸腾了足有半柱香的时辰,李浩喝令立即减小火量,文火慢熬。
单余胜赶紧从炉灶之中取出大把的柴火,插入灰堆扑熄,浓烟滚滚,呛得他咳嗽不止,眼泪直流,伸手胡乱抹了一把,霎时变成一张黑猫花脸。
“哈哈……”
李浩乐得哈哈大笑,吩咐道:“小心文火,不能熄灭,也不能太大,药熬坏了,本公子有你好受的!”
来回奔波二百里多路,时至深夜,李浩累得昏昏欲睡,可不想再慢慢重复这单调动作,再重新熬过一遍。
单余胜道:“小的一定小心看着!”
想自己堂堂的一流高手,现在却沦落成烧火熬药的小厮,单余胜感觉有点憋屈,不过李浩亲自监督上,他不敢不用心伺候着。
有些药材是直接用泉水熬制,有的则要放进另一口铁锅中热炒干燥,再研制成粉,工艺之琐碎,让两名侍卫忙得焦头烂额,应接不暇。
这还不算,雪月儿精细的称好份量之后,亲自熬制另外一口小瓷罐。那里面装得是一极品蜂蜜,数十年的老参等珍贵药材。
慢慢的,开始收火取药。有的锅中取汤弃药,有的慢熬收汁,锅里最后变成了只有药材,比如雪月儿罐中熬的。
药材渐渐备好,放置一旁,一口大铁锅中,洗涮干净之后,满置一桶新添的清新泉水。泉水正中,放着一只大酒坛子,里面装的是没有添加任何东西的原酿烈酒。
霎时,浓郁醇厚的酒香味,盖过变得清淡的药香,弥漫在小镇的街头,让邻近的几只酒鬼,馋得鼻孔深嗅,在睡梦之中咂嘴不停。恐怕这会,他们该梦到与相好的在香嘴,或是在酒楼享受。
渐渐,里面的酒变得与外面的水一样滚烫,气泡升起,李浩才慢慢加入虎骨粉等药粉、还有未加工过的虎筋,慢慢熬着。
热水熬干一些,李浩就从旁边舀过一勺预备好的开水倒进去补充,这时候可不能加添冷水降温。
细熬一个多时辰,柴火烧了一大堆,酒坛之中的药酒慢慢升起腾腾白雾,那不是酒气,而是泉水的水汽。
酒缸上面,早已经密封住,留有一根竹筒收取蒸发的药酒。长长竹筒的另一端,是一缸小些的酒坛,里面收取着从大酒坛之中取来的初步熬制的温热药酒。
这里面的酒,已经不是当初的清白色,变成了浓稠一些蜜黄色,再稠一点就变得与蜂蜜一样。
渐渐的,大缸之中的酒熬得差不多,只剩下几根熟黄的虎筋,李浩将它扔进了小酒缸之中,添入雪月儿用瓷罐熬制的药液,那里只剩下几根色彩呈紫红、橙黄色等的药材,汤汁已经没有了。
加入这药液之后,李浩竟然直接封上泥封,置于温水慢慢的让它自然冷却。
侍卫诧异的问道:“这样就好了?”
李浩笑道:“这还不好,本公子岂不要熬到天亮,不用睡了!”
一大坛酒原重三百多斤,经过李浩反复折腾加药,反而变得只有百五十斤,暴减一半。
只熬制一坛,费时三个多时辰才熬好,再次熬制一坛,已经到了次日清晨。
两坛药酒,整整多出了预定的五十多斤。
侍卫贪婪的望着药酒道:“李浩,这个能够让我们喝上两口,带着回去吗?”
李浩摇头道:“现在药还未入酒,不能取出来!还得等到一个月之后,才能启封!到时多的,你们自己从一坛之中取出,算本公子奖赏给你们的。但有一点取的时候,一定得到一月之期,还得扣去酒缸的与药材的重量,你们别拿酒坛给本公子充数!”
两名侍卫大喜过望,连连点头道:“一定不会的!”
扣除那些重量,到时俩人各自还能分上十多斤药酒。那可是价值一万多两纹银,还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稀缺货。
黑牛山下的黑牛镇,黎明的街头,忽然响起几声马车奔跑的声响,比打鸣的鸡先一步,扰醒了镇民们示完的美梦。
这几匹马车先后在同一个屋子前候着,载的人却不是通往同一个地方,先是两乘载客马车飞快的出镇向西而去。
然后,两乘马车才停在那房屋前,立即有人从屋中搬上五坛美酒,两坛上好的状元红,一坛极烈的三杯醉,另外有两坛没有酒封标识的,应该是本地独有的特酿。
奔马声先后响起,吵得几个刚刚翻身睡下的人忍不住破口大骂,道是那个该死的奔丧还是怎么回事,大清早的也不让人安睡。
第二乘马车上的乘客,是两位带刀的侠客。他们全身裹着厚厚的棉衣,脸上也用白色纱巾蒙住,只露出两只碧蓝色的眼珠子,与本地人的颜色不同,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
与其说他们是侠客,不如说他们是酒客。因为他们的车厢之中,除了他们自己,就是大坛的酒,每坛都有百多斤。放上马车,他们全都用厚厚的棉布裹垫着,以防在路上磕碰了。
才行没有多久,两乘马车上就传来了浓郁的酒香味儿,原来这两人已经在马车上,就着昨晚预备的干粮,舀着酒坛中的酒吃开了。
阵阵肉香与酒香味,诱得两个啃着冷镘头的车夫直吞口水,暗道两个酒鬼太过古怪,不去酒楼享受,却带着这么几坛酒在颠簸的马车吃着。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