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大将军:平定西府 第一千七百四十八章 五杀令
宫门外有禁军将士镇守,李落未露真容,但有巡检司的腰牌,进出无阻,问了问路,千回百绕,到了琉璃殿前。琉璃殿尚未完工,那座镜花水月照鉴台也只雕琢了一半,先前的工匠田家三人出了事,琉璃殿也被暂且封了起来,有将士把守,没有人出入,很冷清,炎炎白日却还有些阴森。
李落进了琉璃殿,殿中空空荡荡,尚无桌椅锦绣,只有那座镜花水月照鉴台光亮照人。李落走到照鉴台前,轻轻用手抚摸了一遍,是一块上等质地的玉石,难得有这么大的,约莫价值不菲。李落绕着照鉴台走了数圈,驻足陷入沉思,良久不语。半晌之后,李落抬头打量着琉璃殿四周,这座琉璃殿不在江水之上,离江岸百丈之遥。右侧是一片竹林,青翠茂密,有雀儿歇脚,风声过后,竹叶沙沙作响,似成了语调,呢喃轻语。
若非凶杀,便是灭口。李落记起了万一府的话,倘若不是劫财凶杀而是灭口,那么田家三人是看见了什么不该看见的人,还是听到了什么不该听的话。
出了琉璃殿,李落唤来驻守的禁军将士,平声说道:“将这块照鉴台搬去巡检司。”
几个禁军将士皆是一愣,巡检司与禁军一向井水不犯河水,纵管你巡检司权柄再大,也不能对禁军呼来喝去。领头的禁军将士刚要说话,李落掏出怀中西空寂帅令,淡淡说道:“搬走就是,有人问起,你们就说是我李玄楼让搬的。”
禁军将士先是一呆,脸色骤变,纳头便拜,惶恐回道:“末将有眼无珠,不知道王爷亲临,罪该万死,请王爷恕罪。”
“起来吧。”
“谢王爷。”将士咽了一口唾沫,恭敬候在一旁,小心问道,“王爷,现在就搬走?”
“嗯,即刻送入城中巡检司,路上不能有半点耽搁,这是我巡检司的腰牌,一并送到。”
“末将遵命!”禁军将士不敢多问,接过腰牌,连忙招来人手,撬开石基,将镜花水月照鉴台起出送往城中。
李落缓步走到竹林前,静静的看着这片竹林,直到禁军将士将照鉴台搬上马车后才悄然孤身离开了承运宫。
卓城地下交易由来已久,早在百年之前便有端倪,早些时候只是些富家公子和纨绔子弟廖以消遣的玩意,暗地里偷偷摸摸的过手些上不了台面或是大甘律法明令禁止的物件,多是以物易物,稀罕的自然舍得用珍宝来换,不稀罕的便是半文也不值。当年的卓城地下交易中曾有人耗费十二颗夜明珠就换了一副据说是当时宁国公宠妾的出浴图,一时无二,少不得被人津津乐道,而那位宁国公的宠妾自然也是位国色天香的美人。
穷极生变,这安稳太平的日子过的太久,尤其是那些个世袭了王侯的子嗣,守着家里的金山银山,整日里无所事事,实在是无聊的狠了些,慢慢的,卓城的地下交易竟然红火起来,就连当初那几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也没想到会有这般无心插柳柳成荫的结果,追根究底,还是一个刺激。上头顶着大甘朝廷律法,背地里偷偷摸摸,若是经手的物件再多点见不得人的秘密,这般心惊肉跳可绝不是花天酒地能比得了的。
富家趋之若鹜,不乏王孙公子和朝臣之后,久而久之,这卓城的地下交易渐渐变了质,从原来只是富贵人家无聊时图新鲜刺激的地方慢慢变得龌龊起来,藏污纳垢,杀人掠货,简直是一块无法无天的法外之地。历代都有大甘朝廷严令禁止,可是这卓城地下交易背后的靠山根本无从考究,兴许是哪个亲王,或是哪个皇子,朝廷有心无力,好多什么都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
这种情形到了万隆帝年间愈加的放肆,诸如贩卖奴隶这般只是寻常,竟然还有什么美人垂尖,处子白桐之类菜肴,美人垂尖是取自女子耳垂,而处子白桐据说是取男女处子的心头肉所制,味道好不好暂且不论,这一盘菜要祸害多少无辜百姓,而且价比千金,即便如此,也不是谁想吃就能吃得上的,不知道从何时起,这卓城地下交易中尝一尝惨无人道的处子白桐竟然成了身份的象征。三教九流鱼龙混杂,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犯了血案摇身一变的法外之徒,以人为畜求欢纵乐的黑枭凶徒,便是这世上能见到的恶,令人发指的残忍,在卓城的地下交易中都能找得到踪影。
直到立了巡检司,卓城的地下交易才收敛了起来。区区一处地下交易,莫说是枢密院的耳目,就算大理司想查想办也不是没有办法,忌讳的只是这背后错根盘节的罗网,俗话说拔出萝卜带出泥就是如此,不知道手里牵着的这根绳上栓着的是只蚂蚱还是一头恶狼。
李落也不是没想过将卓城地下交易连根拔起,不过与章荣政商议之后暂且打消了这个念头,非是不能,而是时机未到,一旦让卓城里那些闲人同仇敌忾起来就有些得不偿失,若是放任却也有悖于巡检天下的初心。如此,李落便为卓城的地下交易立了一道五杀令:有损社稷者杀,祸及百姓者杀,人畜不分者杀,构陷忠良者杀,由暗及明者杀。一纸五杀令,似乎将卓城的地下交易由大甘明文律法中不曾界定的法外之地变成了法内之地,其中利害好坏纠葛在了一起,一时半刻也说不清楚到底是对还是错。
这道五杀令一出,卓城地下交易自然震动,有人不服,有人观望,有人闻风而动,有人不以为意,倒也有几人安分守己了许多。不过混迹在卓城地下交易的人没有几个愿意遵纪守法,铤而走险亦或是根本不将这道五杀令放在眼里的不在少数,巡检司倒也没有客气,凡有违五杀令者,不问缘由,皆斩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