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宋末之山河动:第一卷 何处是我家 第807章 出招
三月十二日,枢密院遵照圣命调动江阴第一零一师、炮一旅一部及水军刘文浚部和陆战一旅等部,共一万兵力集结于常州,以长江东路制置使赵孟锦统一指挥,当晚暗渡长江成功。在次日凌晨对城外敌军大营发起炮火奇袭,赵孟锦随即指挥一零一师对敌营寨发起突击,激战至天亮除部分敌军逃入城内外,歼敌四千余,俘敌三千。
随后大军包围泰兴县城,稍作准备便发起攻城。泰兴城墙坚固,又有护城河,在赵孟锦的严密组织下,他们以炮火压制敌守军,陆战旅强渡护城河,成功实施爆破突入城池,仅用半日便收复泰兴,毙俘敌守军三千余,残敌打开北门逃亡泰州城。
待敌调动泰州、江都驻军来援时,泰兴已成为空城,宋军将城内的人口及财物已经全部转移到江南。看到仍在江上游弋的宋军战船,敌援军不敢久留,收拾了遗尸后便匆匆退走。此战规模不大,不过对江北敌军震撼很大,让他们知道了宋军仍然具有跨江作战的能力,可以随时随地的对他们进行侵袭,最好不要做出挑衅的行为。
不过最担心的还是前来谈判的桑哥和留梦炎两人,宋廷如此强势岂会答应他们谈判的条件,贸然前去甚至会将他们扣留在江南,因而滞留在江都不敢再向前。而这事情还是他们自己搞出来的,派兵前出泰兴本是想对宋廷进行恐吓,以便实施讹诈,此外也是配合陈宜中的行动,没想到人家却以实际行动回答他们,不要痴心妄想。
桑哥是胆巴国师的弟子,能通诸国语言,后来受到蒙元国师八思巴的赏识,从而得以入觐忽必烈。后乌思藏发生反对帝师和朝廷的骚乱,八思巴被谋害。世祖遣桑哥率领大军前往讨伐,此时他已被重新任命为总制院官,并升为院使。次年他率军到达乌思藏,先后攻下叛乱者所据朗卓康马土城和甲若仓之城,处死叛首、前任本钦功嘉藏卜,到了萨斯迦。
归朝后桑哥受到忽必烈的宠信重用,权势显赫,以至侥幸之徒竞趋其门入贿求官。其间卢世荣以桑哥之荐白身进用,被任命为中书右丞,主持政务。他在忽必烈面前论和雇和买事,谈到这件事,其袒益喜觉得他有理财的本事,遂有意重用他,给他更大的参预中枢政务之权。
其后忽必烈命桑哥具列中书省宰执等官姓名奏进以定人选,朝廷上有所建置以及人才进退都让他参与议决。他作为掌管佛教和吐善事务的总制院使,竟受命预议政府大臣人选。后诏立尚书省,分别任命了尚书、中书两省官,又以桑哥为尚书平章政事,权倾朝野。
不过忽必烈一死,桑哥就慌了,他与太子真金不合,且因为卢世荣之事两人闹翻。一旦其继位,他意识到自己必定会被清除,为了自保便投靠了南必皇后一方的守旧势力阻止真金上位,并竭力促成南必皇后监国,主持朝政。但宋军发动攻取江南之战后,他却没有能阻止江南的丢失,现在又想出和议的方式试图挽回败局,欲以和真金继续抗衡,可现在刚刚开始就陷入了僵局。
桑哥知道自己指使杨琏真迦盗掘宋室皇陵的之事已经将南朝小皇帝得罪死了,万万不敢轻易过江商谈,因此他一面向南必皇后上书说明此事,以减轻自己的责任;另一方面却让留梦炎过江去联络宋廷,并设法从中周旋,以尽快达成和议……
留梦炎也是不愿意回江南,彼时自己身为大宋宰相权倾一时,如今却成了敌国的使臣,说不羞愧不能说一点儿没有,可更多的是担心。作为个官场老手,又经历过大变的政客,他十分清楚自己的处境十分危险。故国视自己为叛逆,欲杀之而后快;而当下效忠的敌国又将自己作为工具,一旦失去利用价值则会被毫不留情的抛弃。
现在桑哥让自己前来江南打前站,留梦炎知道其分明就是当做探路石的,事情成了其作为正使功劳是他的,若是不成黑锅是自己的。而他也清楚自己已经没有了退路,必须要设法促成和议,可当前主持朝政的是文天祥,虽曾为搭档,却对自己恨之入骨,弄不好其找个理由便把自己弄死了,无功而返南必也不会放过他,真金也饶不了他。
不过事情似乎比想象的要顺利,留梦炎乘船顺运河南下,在建康滞留三天后得到宋廷的批准,允许其前往临安,并遣鸿胪寺一个主事陪伴其同行。而在他看来,这位鸿胪寺的官员更像是前来监视自己的,一路上一问三不答不说,且不准他们下船,一切用度皆有船送上来,前后还有战船伴随监视。待到达临安后,留梦炎一行人便被安置在驿馆之书递上后就没了音信,好在入城后再无人监视,可以自由出入。
一连几天,虽然天天遣人去问,得到的回话都是已送至中书,等待商议。而留梦炎还是十分谨慎的,不敢离开驿馆半步,一者是担心被人认出,将他打个半死;二者担心被小皇帝弄个意外事故,把他给做了;再有就是等待陈宜中联络他,若是不在便错过了。
在驿馆中度日如年的过了六七天之后,留梦炎终于等到了联络人,一顶小轿将他抬出城。虽然轿帘一直紧闭,左转右绕的,可他也知道是出了西门,而一切似乎已经打点好了,沿途多次遇到巡逻队皆没有被盘查,在城门更是问都没问就让他们过去了。
“留相公,有失远迎,还请勿怪!”
“不敢、不敢,没想到二位尚书也在此!”留梦炎一下轿便见魏天中和姚良臣两人在此相候,过去自己虽然比他们官职高,可当前人在阶下却不敢拿架子,连忙笑着还礼道。
“留相公千里迢迢来此,我们理当如此!”姚良臣陪着笑道,便引领着其向后院走去。
“这里可是当年贾相公的别院?”留梦炎边走边看,有些疑惑地道。
“留相公真是好眼力,此处正是当年贾相公的水竹院落,现在是陈相公的私第!”魏天中笑笑道。
“汉辅,多年不见,风采依旧啊!”正说着,陈宜中迎了出来道。
“与权,亦是一如当年啊!”留梦炎其实心中已觉不快,自己好歹是其前辈,却如此怠慢,直到进了后院才露面。而他们相互间应该是互利的关系,却非相求,可刚刚相见不便翻脸,也只等打着哈哈道。
“汉辅,今日吾以备下便宴,为兄接风洗尘!”陈宜中其实也只是想压他一头,以便在谈判中先占据优势,边说边请其进了后堂。
四人坐定,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一阵唏嘘后,几个人都觉得有些尴尬。当日大家都是同殿为臣,相互拆台,争权夺利,斗得不亦乐乎。可是造化弄人,再次相见不仅分属敌我,各为其主,可却又不得不坐在一起合作,继续拆老东家的台。
“与权,此次和议可听到什么风声?”留梦炎咂了口酒,打破尴尬道。
“汉辅先请看!”陈宜中笑笑递上一张报纸指点了下道。
“悠悠成败百年中,笑看柯山局未终,金马胜游成旧雨,铜驼遗恨付西风。黑头尔自夸江总,冷齿人能说褚公。龙首黄扉真一梦,梦回何面见江东。”留梦炎接过低声吟诵道。
“此首《为或人赋》乃是文履善当年在汉辅投元之后所做,而当下朝中政务皆由其主持,而在公赴临安和议之际,其又公开刊登在《帝国日报》上,其中意思想必不言自明吧!”陈宜中轻笑道。
“岂有此理,这《帝国日报》又是何物?”留梦炎听罢脸色变得极为不自然,将报纸掷还愠怒地道。心中暗骂这陈宜中也太不厚道,居然借此羞辱自己,可好歹强压怒火没有发作。
“留相公勿恼,《帝国日报》乃是在琼州之时,小皇帝将邸报改为此报,公开在市面上发行,其刊登的内容多为对国政、法令及近期发生的重大时事,而时评则可视为朝廷对此事的态度,或小皇帝的意思!”姚良臣接过话解释道。
“前时小皇帝调集重兵偷袭泰兴,在相公赴京后,文履善又公开此作,其实就是表明拒绝和谈之意,相公此次恐怕是要白走一趟了。”魏天中轻叹口气道,显然认为此次和谈的希望渺茫。
“如此说来吾留此已经无用,明日可以回大都交差了,那吾就借花献佛就当与诸位辞行了!”留梦炎听罢却笑笑,并不引以为憾,端起酒杯言道。
“这……留相公也不急在一时吧,也许事情会有转机呢!”姚良臣听了有些意外,迟疑了下言道。
“诸位当知小皇帝恨吾入骨,此次前来也是极为冒险,多留一日便多一分危险。既然事情不成,还是早些离开为妙!”留梦炎摆摆手道。他其实已经看出来了,这几个家伙一唱一和除了给自己难堪,就是在吓唬自己,以凸显他们的价值,好在谈判中占据优势。因而他以退为进,做出一副不谈也罢的姿态,来扭转被动的局面,顺便摆他们一道。
“留相公不怕回去无法交待吗?”魏天中有些着急地道。
“有什么好交待的,当下我们是奉南必太后之命出使南朝,而真金已继承汗位正在回京的途中。他们两人势如水火,可以预见的是南必太后失势乃是必然。而真金一向行儒法,重用汉臣,吾与其亦私下交好,待我们返回后其业已回京,南必又能奈我何?”留梦炎自饮一杯笑笑道。
“哦,原来留相公早想好了退路,那又为何不再争取一下呢?”姚良臣口气软了下来,给其斟上酒道。
“诸位定也早知君心难测的道理,南必太后急于议和,真金却未必也是想议和的?”留梦炎探着身子说道。
“呵呵,吾敬汉辅一杯,还请原谅怠慢之罪!”陈宜中也是老油条了,稍一琢磨便明白自己失策,被其看出了破绽,笑着举杯道。
“呵呵,与权又何必客气,我们之间又有什么不好商量的!”留梦炎也笑着举杯同饮道。
“也好,咱们之间斗来斗去于事无益,不若同心促成此事。”陈宜中言道,“此时形势非比当年,现在宋军军威正盛,若想让宋称臣为藩恐怕难以做到,但是纳贡却非不可能,可也需好好运作。”
“与权此言和当初信中所书却是大相径庭,但宋必须称蕃乃是底线,否则无法进行和议。”留梦炎言道。
“南必一个妇道人家知道什么?以小皇帝向来强势的性格岂会答应,再者朝中众臣多是好战之徒,也定会蛊惑其收复中原的。其若是不作出妥协,那么两国只有再战。”陈宜中分析道。
“那么与权可探知其底线?”留梦炎没有再言,而是反问道。
“此事据吾所知,小皇帝开出的条件是蒙军全部退出长江以南,让出川蜀和云南,两国以长江为界,作为和谈的底线。”姚良臣代为回答道。
“这绝无可能,让出整个江南,元廷等于失去了半数的税赋,如何也不会答应的。”留梦炎摆手道。
“正是,但小皇帝之言朝中无人敢违,即便其在病重之时,朝中臣僚也是惟命是从,如此和议必会破裂!”姚良臣言道。
“此次和议不仅事关两国,也关系着我等的前途,可有补救之法?”留梦炎想想双方的条件相差太多,根本就谈不拢,不过他明白既然陈宜中请自己过来,也定有挽回之策。
“若想达成和议,必先罢黜小皇帝,废掉文天祥,另立皇帝才有可能!”陈宜中言道。
“罢黜小皇帝岂是易事,不知与权如何运作?”留梦炎沉吟片刻道,他也清楚只有除去二人才可能有转机,但做起来太难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