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崛起:正文卷 第六十章 大肥扣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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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神来,他连忙给玛祖演示了一下针线活,把几片树叶缝到了一起,让大家明白为什么要采集苎麻。
等下午时采摘得也差不多了,他只要了茎皮,并没带上苗子回去种植,因为他觉得岩石部落会迁徙,就没必要在那附近开荒。
趁着还有时间,又觉得这次不适合再与野人打交道,所以就提议去盐泉那里去查探一番,他主要是想找到确定建立墟市的位置。
队伍前行,没过多久竟然见到一片低洼的湿地,而且还长满了芦苇,他绝对不会认错,这下可以编草席了,冬天也可以用。而且芦苇是很好的草料,牛很喜欢吃,一头牛每天的食量,大概在两背篓的草料,很是麻烦。有了这片芦苇,那就不是问题了。
今天运气真的是不错了,他连忙让大家割了几大困带上。另外有一种植物与芦苇很相似,不过是长在山坡上,也是牛非常喜欢的食物,但是叶子很薄,收割时稍不注意就容易割伤皮肤。
芦苇的叶子也算锋利,不过现在是秋季,叶子黄了就没威力了,青色时可以用来包粽子。
他怎么感觉这地方就不错啊,有现成的苎麻山谷、芦苇湿地,可惜就是离岩石部落稍稍远了点。
最开始他其实是想找一块平整的地方,但想到四面透风的,大家未必能一下就适应,而现在苏阳觉得可以找一个山坡,这样就有了一个缓冲。无论是敌人还是野兽要攻上来,他们都具有优势。
当然具体还要根据地形而定,至于说建造房屋,他还是懂一些的,数学几何不是白学的,脑海中有梯形、三角形、长方体,这些概念足矣。他甚至可以烧出瓦片来,修上那么几间小青瓦,就可以讨媳妇生娃了。
“玛祖,这里就是盐泉。”
傍晚时他们总算是到了这里,中途没出什么意外,或是因为人数多了,竟然连猎物都没碰到,不过他延续了好运,竟然白捡到半拉蜂巢,估计之前有熊出没,白白便宜了他们。
苏阳很想来一对奥尔良烤翅,刷点蜂蜜上去,味道贼好,怎奈没有翅膀给他烤啊,这时期的野鸡山鸡什么的都会飞,要抓捕得靠运气,这让他觉得是时候琢磨一下弓箭了,或许可以用麻绳什么的作为弓弦。
又或是弄一些投掷武器,戴上斗笠,甩着藤条,他也可以当牛仔啊。
赶紧摇了摇头,一步步的来吧,他一个人分身乏术,事有轻重缓急,先挑重要来搞定。
出来混,迟早是要饿的,所以就先解决晚餐,今夜就在这里扎营,第一步当然是埋锅造饭了。蜂蜜还没动,这是野蜂巢,蜂蜜不多,得省着点吃。
他也在等新鲜的肉食,帕布与春已经分别带着一个小队在附近狩猎去了,天黑前会回来,希望能有收获吧。
这会他做好了防御措施,还是剥开蜂巢,这个巢整体应该是椭圆形,比篮球还大,一般筑在很高的树上,运气当真不错,里面还有幼蜂,同时也偶有一只大蜜蜂跑出来,只是可惜蜂王不在这里。明年或许可以试着养一些蜜蜂,他自己没养过,但见过别人养。
毕竟他穿越前是畜牧局的,要买蜂蜜,直接到峰农那里当场刮蜂蜜,这样就不会买到假货,领导也喝得舒心,呃,这话暴露了他的人品,大丈夫能屈能伸。
很快,他剥了一些幼蜂出来,有已经长了翅膀快要飞的,也有黄灿灿的幼虫,营养价值都很高。幼虫可以直接生吃,他见过别人吃,自己却不敢挑战。
“融,快过来有肉吃了。”苏阳招手示意。
融很快就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见让他吃虫子,竟然一点都没怀疑。这让苏阳很是满意,莫非他领悟到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驭下之术,但仔细想想,好像对这话理解反了。
反正融真的很给力,乖乖的张嘴吃下了幼虫,还不停的咀嚼,一脸的回味,要不是苏阳早就知道融天生自带浮夸演技,定然会忍不住试试。
好东西要学会分享,随后他让大家都来尝尝鲜,就连玛祖也吃了,全都给了好评。
“苏阳,你怎么不给我吃。”商女不乐意了,一只手把玩着猪牙匕首,有些委屈的看着他。
苏阳打了个寒颤,最近他撩妹的本事精进得太快,还不能收发自如,就先不招惹商女了,连忙解释道:“那个不好吃,我这里还有好东西。”
说着,赶忙把已经差不多长出形体的幼蜂给火炕了,也就是放在陶罐碎片上,用小火慢慢把陶片烧热,最后把幼蜂给炕得酥脆,营养价值不减,吃起来绝顶美味。
“好香啊,要不要抹点油,我喜欢吃油。”
“咱就别提吃油了。”苏阳赶紧的抓出两个幼蜂塞进商女嘴中,算是堵住了。
他自己也吃,炕熟了吃起来就没压力了,就当作是花生米,要是还能来点小酒,那就是小康生活啊。
等畅快的吃了一盘幼蜂,帕布的小队回来了,抓到两只兔子,还是活蹦乱跳的,这是之前抓出了经验。既然是活的,也没多少肉,便先放起来,带回部落养着,到了冬天这新鲜的肉食可就难寻了。
没多久春也回来了,竟然猎杀了一头半大的野猪,也算是走了大运。
苏阳心说,既然吃不了奥尔良烤翅,那就来一盆大肥扣肉。他是个行动派,马上让帕布用斧头把猪给砍成两半,他把五花肉、肘子、以及猪屁股肉给砍了下来,这三个地方算是猪身上最肥的了,也比较适合做成扣肉。
现在不能算是扣肉了,因为即没有梅菜,也没有咸菜,无论是广式的梅菜扣肉,还是蜀地的咸味烧白肉,都无法烹饪出来,这两种菜的味道以及做法都差不多。
苏阳也都吃过,并且很喜欢吃,单身汪的厨艺还是不错的,至少烹饪步骤他都很清楚,这时就弄一个改良版。
他先刮掉大部分的猪毛,然后把斧头在火中烧烫了,直接贴在猪皮上,这样一来就把猪毛给烫没了,等洗干净皮子后就放进锅里煮,肉看起来变了颜色,也稍稍膨胀了一点,有个五六分熟就从锅中捞出来。
然后他在肉上面抹上盐,以及蜂蜜,趁着肉还是烫的就要涂抹,这样容易入味。搞定后,商女已经把猪油给熬出来了,正好他把涂抹好的肉放进锅里炸了一下,再捞出来时已经变得金黄金黄的了,若是有酱油就好了,好在用蜂蜜也不错。
肉的表层,最主要的是肉皮已经炸皱了,就不会那么油腻。随后他把肉给稍微切了切就放进了之前换回来的小号陶罐中,正好两个都用上,随即放进大的陶罐里面蒸。
这两罐肉装完后还剩下不少,索性就烤好吃好了。
还真别说,经过这么一处理,烤出来的味道就是不一样,蜜蜂特有味道、猪油的味道、盐味,肉味全都出来了,好吃到头皮发麻,人人都变得演技浮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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