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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酋长到球长:走出蛮荒 第一章 母系氏族部落

    陈健的穿越是和别人不同的:虽然都是穿越到古代,可他的身上却只披着半张兽皮,不远处还有一柄石斧。

    纯天然手工豹纹内衣下露出了毛茸茸的大腿。

    吐了口唾沫,搓掉大腿上的灰渍,显出淡黄色的皮肤,这才让他多少安心。

    至少自己还是黄种人。

    头脑里一个声音不断地提醒着陈健:

    “生存下来,并且带领一支文明和种族延续下来。死后盖棺定论,以对社会变革造成的影响,以及对种族延续的贡献,获得积分。”

    “积分只影响下一次重生时你爹的身份,再无他用。”

    “地理环境和动植物分布变更。任何大陆都需要探索。”

    “积分过低将被抹杀,试图自杀将被抹杀,文化传承中断将被抹杀,族群灭亡将被抹杀,沦为异族统治将被抹杀。”

    回响了几次后,头脑中的声音逐渐变得虚弱,随后消失不见。

    他试着卷动着舌头,用喉咙发出了一个声音。先确定了自己能够说话,这才放心。

    至少比起那些没办法发出声音而灭绝的原始人类,自己的部族还算是幸运的。

    语言是文明延续的基础之一,除此之外自己有手有脚,只要不做些赤手搏虎只身猎罴之类的行为,总可以生存下去。

    回忆了一下这个部落,现在一共有七十多个人,女性占了一大半。

    男性较少,是因为男性需要狩猎,受伤的机会增多,而在这个连巫医都没出现的年代,受伤基本等于死亡。

    部落里最长寿的老祖母,年纪应该在四十岁左右,如今是这个部落的领袖。

    陈健估算自己的年龄应该在十四岁左右,对于原始人而言,自己已经成熟。

    但是……他不知道自己的便宜老爹是谁。

    部落里是严禁族内通婚的,所以每隔几年就会和其余的部落进行野外的交合,女性会回到自己的部落,生出的孩子就是这个部落的人。

    爹是谁?

    这个充满哲学意味的问题,需要等到部落开始进行原始农业家庭产生之后,才能确定。

    对于部族来说,繁衍就是最大的生存保证。

    或许存在着群内通婚的原始人群,但陈健认为那些族群八成已经都灭绝了。

    这就是自然选择的残酷,不是因为人天生就知道族内通婚的坏处,而是不知道那样做坏处的都成为了历史的尘埃。

    确定了自己的身份后,陈健用舌头舔了一下自己的牙齿,很幸运,自己的牙齿很不错,没有龋齿。

    这个时代,龋齿、坏牙,基本上可以决定寿命不可能超过三十岁。

    也或许是因为瘦弱的、不健康的族人都已经死掉了,剩下的这些人都很健壮。

    部族已经会用简单的石器,会用火,有了原始的语言,夹杂着很多的颤音和小舌音,可以交流但是词汇并不丰富——不能指望着原始人创造出诸如飞机电脑之类的词语来。

    文字还未出现,用的是结绳记事;不会用渔网、不会养殖驯化家畜家禽、连刀耕火种都未曾达到。

    有简单的石器,武器是公有的。部落的人不得不无私互助,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族群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

    老祖母拥有食物的分配权,除此之外一切大事都由部落男女共同商议。

    当然,事实上这个老祖母是陈健的外祖母,也就是姥姥。

    部落里男性不是他的表哥表弟,就是舅舅,要么就是关系稍远一些的表舅。

    姨表妹也不少,母亲是老祖母的女儿之一,自己还有好几个同母异父的哥哥弟弟。

    这就是陈健现在所处的环境,一个依靠母系血缘结合在一起的小部落。

    周围百里之外还有几个小部落,自己这个身体的父系遗传应该就是源于那几个部落中的一个。

    现在情况已经确定下来,既然无法改变这一切,也就只能安心地生存下去。

    不远处的火堆上已经传来阵阵的肉香,白天他跟着部落的男人第一次出去狩猎,收获了一只鹿,四条鱼,从豹子的嘴里抢走了半片野山羊。

    表姐妹姨妈们则采集了不少的野菜,块茎,榆树钱儿,以及三十多个鸟蛋。

    作为部落里的青壮年,陈健分到了一块肉,一把榆树钱儿。鸟蛋之类的东西要么是给部落里牙齿有问题的人,要么是小孩。

    大家狼吞虎咽地吃着晚餐,没有盐味的羊肉实在让陈健这个现代人难以下咽,尤其是野山羊身上浓重的腥臊味。

    可是肚子传来咕咕的叫声,也只好闭着眼睛享用来到原始部落的第一顿晚餐。

    其余的亲戚们倒是吃的津津有味,甚至还用石头砸碎了腿骨,吸食里面的骨髓。

    自己的母亲正在喂养一个不大的小妹妹,还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妹妹正在母亲身边玩耍,陈健记得这个妹妹的名字就叫榆钱儿——这个时代没有钱这个概念,但榆树钱儿这种东西可不是钱出现后榆树才接的。

    以物做名,姓氏还未出现,自己的名字倒是巧合,也叫健,一个单音节的词,包括了很多的意思,大抵是健康健壮的野兽之类。

    众人的咀嚼声中,传来一个声音。

    “骨头留下,做针。”

    老祖母用一种古怪的语调说了一句,这是陈健听到的第一句话,自己能够听得懂,但和后世的语言并不一样。

    那几个敲骨头的将细长的骨头收拾好,放在了一堆树叶里,那是部落的共有财产。

    晚饭后人们聚在一起烤火,几个年轻人则在用石头打磨一些小玩意儿,作为个人的挂饰,这是最早的私有财产,也是最早的精神生活。

    陈健和一个叫狼皮的表哥被安排晚上守夜,保证洞口的篝火不会熄灭,用来恐吓那些大型的食肉动物。

    看看身上的纯天然豹纹内衣,陈健觉得要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来实在是太难了。

    现实是残酷的。

    看了看对方在洞穴里的石矛,石刀,陈健发现这个部落还没有发明弓箭。

    在成功之前,任何没有尝试过的提议都会被众人否决——部落不可能用饿一天肚子的危险,去听从陈健的意见制造什么弓箭。

    况且他的年龄太小,说出的话也没有人会听。

    “看来只能靠自己了……”

    想到这,走到了母亲的旁边,蹲下身子示好地摸了一下母亲怀中的同母异父小妹妹,女孩睁着乌丢丢的大眼睛看着他。

    “妈妈,给我打磨个兽牙……”

    陈健用手比划着,用匮乏的词语说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箭头这个词。

    母亲点点头,和老祖母说了几句,她以为儿子是想要一个挂坠。

    于是从那堆骨头里找出一枚食肉动物的犬齿,听了儿子的解释,似乎要磨得很尖锐。

    陈健从石器中找出了一把石刀,跟众人说了一声,就离开了洞穴。

    现在天还没有完全黑,走出洞穴,那种原始的清新空气让人陶醉,绝无污染,只是不知道会有多少小清新愿意居住在这里。

    洞穴在一处山的顶部,位置很好,可以看清楚远处的山林。晚霞在天边垂着,红彤彤的,如血如火。

    偶尔会听到一些野兽的吼叫,在山林中回荡,惊起几只飞鸟。

    几条落单的狼在洞穴附近游荡,看到陈健后并没有露出什么敌意,相反还摇着尾巴示好,偶尔低声地叫着。

    看到陈健出了洞穴,这几头狼虽然示好却不敢靠近,保持着一个安全的距离。

    记忆中部落的人对洞口的这几条狼也没有太大的敌意,至少不害怕。

    实际上这已经不能被称为狼了,应该就是原始的狗,还没有被驯化,但是却和人形成了一种依附共生的关系。

    有时候部落的吃的多了,可能会扔掉一些腐败的,而动物的内脏往往也不会食用,除非食物极度匮乏,因为老祖母用传承下来的经验告诉族人吃那些东西可能会得病。

    有了唾手可得的食物,一些比较聪明的狼就懒得自己去打猎,虽然对人还抱有戒惧,但却不会主动去攻击部落的人。

    它们的近亲并不聪明,既不肯如它们一般给人当狗,又不会卖萌翻滚,最终也只能沦落的种群稀薄荒野绝迹。

    这几头狼会在野兽袭来的时候预警,互相依存之下,部落里的人对这几头狼也并不害怕。

    看着这些野性未驯的狼,听着山林中野兽的狂啸,看着山下那几个人也抱不过来的巨大松树,由不得感慨万千。

    这是个蛮荒的时代。感受到这个时代人类的渺小,心中自然生出了想要征服自然的无尽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