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酋长到球长:走出蛮荒 第十四章 鸟粪的未来
人类早期的农业文明都是沿河而居的,所以全世界的上古传说都有大洪水的传闻。
华夏有不周山之怒、鲧禹治水;闪米特人有诺亚方舟;苏美尔人有吉尔伽美什史诗的洪水灭世……
但这暴怒的水也孕育出了农业,松软肥沃的冲击平原、可以浇灌的土地。而如果在入海三角洲一带,每年洪水泛滥后的泥土上撒下种子,肥硕的淤泥不需要肥料就能长出喜人的庄稼。
有利有弊,关键在于如何取舍。沙漠草原上的民族是不用担心大洪水的,可他们也无法站在文明的顶端。
走出洞穴,建立村庄,这是陈健要带领族人真正征服自然的第一步,这次探险的结果决定着今后的每一步。
站在前面撑着撑杆,狭窄的河道逐渐变宽,船上的人也学会了用撑杆和木浆。
顺流而下的速度很快,狼皮觉得自己的双眼都不够用了,从没想到过可以在河水中看着两岸。
这和在森林中行走完全不同,没有恼人的荨麻和刺玫划破皮肤,也不用担心从草丛中忽然钻出的蛇,狼皮的一个同胞姐姐就是被毒蛇咬死的。
不需要刻意划桨,很快就到了上次追猎鹿群的地方。
这是小河汇入大河的岔口,在夕阳垂在山边的时候,三条桦皮船到了那条大河。
近两百米宽的河道,两岸都是郁郁葱葱的高草,隐隐约约有动物在夕阳下奔跑。
河边有饮水的羊,好奇地看着水中飘荡的船,急匆匆地逃开。
水很深,但是水面很平稳,夕阳的斜晖横在水面上,偶尔有跃出的鱼打碎这倒影,间或飞过一两只鱼鹰。
暮色渐渐暗了,水面上的湿气越发的重了。
“健,在岸边生火吧?”
陈健摇摇头,站在船头极力远眺,远处似乎有个河心岛。
夜里行船是危险的,而在不熟悉的地方宿营也是不明智的选择。
“去那!”
指着那个河心岛,三条船顺着水流到了沙滩上,细腻的沙粒踩上去很软,岸边有一些冲上来的钉螺,几只水鸟在叼啄。
拿出一块木炭,在一张桦树皮上画出了河的流势。将那条从山洞下来的小河命名为陶河,以纪念自己在河边第一次制陶。
陶河流经了大约七八十里,与这条大河汇集在一起,向下十余里便是这个河心岛。
大河水色碧绿如翠,可惜如今族人并没见过翠玉,便命名为草河,寓意颜色如草。岛上沙滩上的钉螺也就成了岛的名字,螺岛。
螺岛上中间是一座很高的石头山,树木不多,因为每年都有汛期,低矮地方的树木根本生长不了。
石山上很多的鸟类,夜晚时候白茫茫的一片,从没有人打扰过,而且岛上也没有什么野兽前来。
狼和老虎都会游泳,不过一般来说它们也懒得跑这么远吃餐前点心。威胁最大的狸猫则怕水,所以这成了各种鸟类的天堂。
狼皮拿着弓箭喊道:“去吃吧!”
人们都笑了起来,陈健让狼皮和另一个表哥去射鸟,自己在沙滩上捡了一些从上游冲下来的枯枝,用绳子拉住木棍两个人配合生火。
不多会狼皮就带着好几只鸟回来,高兴地直叫。这里的鸟又笨又不怕人,很容易射中。
陈健看着这些鸟,也高兴的不得了。
不是因为食物,在他看来不能驯化的鸟都是没有意义的,但这么多的鸟必然会有一样东西——鸟粪!
女人们在那烧鸟,陈健叫上狼皮一起去了山边看看。
这个岛不算宽,但是极为狭长,螺山目测约有二百多米高,山顶上还有夕阳的光明,山下已经暗了。
靠近山边后,地上果然堆积着厚厚的鸟粪,与土壤凝结在一起,形成了一些硬块。
鸟类的消化道普遍较短,食物中的营养都堆积在粪便里,千万年积攒下来,形成了石头。
这都是上好的天然肥料,看着鸟粪石的厚度,足够用。
用石头敲下来一块,放进纤维布袋中,狼皮却不明白这东西有什么用。
仰头看看陡峭的螺山,向下延绵两三里路,草河从这里分开到下游才重新汇集。
从地上捡起一块碎石,朝着陡峭的石壁狠狠地砸下去,巨大的回声惊起了无数隐藏的飞鸟,叽叽喳喳铺天盖地。
“走吧。”
确认了之后,陈健很满足地回到了河边,将兜里的那块石头放好,满意地点点头。
吃过晚饭,狼皮直勾勾地盯陈健,问道:“健,你到底要找什么?难道就是为了找石头?”
陈健闭上眼睛,缓缓说道:“找一种草,可以结出果子,只要这座岛这么大的地方,就够族人一年吃的。”
狼皮不相信地摇摇头,怎么也想不到什么草能够结出这么多的果子?
族人们纷纷围过来询问着,他们从陈健那里听到了一个梦幻般的未来。
不需要生活在洞穴中,将来住在河边,四周都是那种可以让族人填饱肚子的植物,成群结队的不会飞而又肥胖的鸟在身边吱吱地叫着,每天在固定的地方生蛋……
每个人都盯着火堆,想象着这种从未想过的生活,脸色因为兴奋而有些发红,一个个都被这话说的有些醉了。
“真的可以过那样的生活吗?”
这是九个人共同的疑问,期待着第二天的降临。
晚上轮流守夜,将篝火挪开,借助烧的热热的沙土,铺上一层兽皮,并不寒冷。
枕着双手,看着满天并不熟悉的星斗,这个光怪陆离却又近乎熟悉的世界,到底会给族人带来什么样的农作物?
第二天一早,陈健带着族人扛着桦皮船,到了河心岛的下游,因为河道狭窄水流湍急,他可不想出什么事故。
沿河而下,到中午的时候,河边的地势已经越发的平坦,洪水泛滥后的淤泥地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草。
正在划桨的狼皮忽然间指着远处的一座山道:“那里我去过!那是春天和别的部落聚集的地方!”
顺着狼皮的手指,那里耸立着一座极高的山,半山腰都是树木,但是山顶却是巨大的石壁,山顶上顽强地生长着一株株的松树,极为醒目。
怪不得狼皮能够一眼认出来,这座山的确与众不同。
“靠岸!老祖母说那里有一种可以舔的咸石头?是不是那里?”
“是,就在山对面。我去年还和别的部落的女人在山顶的松树下……”
狼皮嘿嘿地回忆着去年的事,一边将桦皮船划到了岸边。
望山跑死马,那山看起来极高,真要走过去怕是要走整整一天。
举目看了看四周的草地,陈健拿出骨耜,在岸边挖了几下。
下面都是淤泥土,看来岸边经常会被水淹没。四周都是平原,和百里之外的家园并不一样,看来自己部落所在的地方就是某座山的余脉,这里开始就是平原了。
他跪在河边,朝着那座山祈祷道:“但愿能找到可以种植的植物。先祖保佑……”
这个世界还没有神,他也不信神,黄皮黑眼的外貌让他很自然地祈祷着先祖,无论是这一世的,还是前一世的。
站起身,将船拖到岸边放好,两个人背着枫糖和羊油罐子以及一大袋的鱼干,拿着骨耜和石矛,十个人沿着齐胸高的草地向前走着。
这里的动物很多,但是部落并不会生活在草地上。对于不会搭建房屋的部落来说,这里太空旷太没有安全感。
真正蛮荒的,尚未被人了征服的土地就在脚下,高高地草显示着这片古老土地的肥沃。
采了几片薄荷和艾蒿,涂抹到身上,那些可恶而可怖的蚊虫不喜欢这种味道,只好远远逃开。
用石矛小心地拨开地上的草,惊走那些正在晒太阳的蛇类,偶尔也会射杀几只草丛中的鸟。
眼前逐渐开始出现起伏的丘陵,用骨耜挖了几下,这里的土不再有淤泥了,就算偶尔河水泛滥也不会淹到这里,几条一人宽的小溪围绕着丘陵蜿蜒。
几株高高的植物就在远处的丘陵上生长着,细长的身躯,条形的叶子。
没有花瓣绚烂,也没有蜜香袭人,可陈健却扔掉石矛,朝着那几株植物狂奔过去。
这是春末夏初,植物生长的正茂,还没有结出果实,那陈健还是一眼认出了这种植物。
用力折断了一根放在嘴里咬了几口,甜甜的茎秆略显稚嫩。用手挖了几下,露出了下面密密麻麻的根部,折了一段却又很苦。
“高粱,这应该是高粱!”
陈健吐出了口里的根须,看了一眼茎叶和伸出的小穗,很确定自己没看错。
此时还未被驯化,生长的极为高大,一簇簇地聚在一起。
茂密的根须牢牢地抓着大地,彰显着不屈;笔直而挺拔的身杆儿,又给人自信和力量。
只有结出果实的时候,它们才会地下高傲的头,露出酡红的羞涩。
仔细看了看,野生的高粱在这里很多,并非一两株。因为生的高大,根系极深,所以牢牢地占据了主动,将那些杂草压在身下。
跟过来的狼皮看来一眼这其貌不扬的草,心中充满了疑问。
“这东西就能让族人不需要捕猎?”
陈健抬起头正要解释,就听到有人在大声叫喊。
“烟!烟!”
两人同时回头,惊讶地看着几里之外的地方。
一道笔直的烟,云霄直上,在空旷的草地上格外显眼。
“有人!有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