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酋长到球长:走出蛮荒 第四十二章 同音
百余里之外的村庄仍是一片祥和,陈健根本不知道桦和他的族人所遭遇的变故。
他还沉浸在明天秋收之后忽悠人来种田的美梦当中呢。
明年夏收后将那几个部族的人忽悠来,教他们开垦土地,分化联姻,三五年内成亲戚,军事优势压制野心,对外掠夺人口种田。
两百里方圆,近万平方公里,加上草河南岸的土地、明年收获的种子,应该可以支撑起一个小小的千人邑城。
前世的华夏文明本就是先扩散,然后如星星般密布,形成数百上千的小方国,最终融合而成。始于祖先,迁徙外扩,最终又重归于一,否则也不会留下尧舜时万国的传说,更不会有八百诸侯伐纣的故事。
以现在的通讯能力,一个方国所能控制的范围也就在百里之内。
计划中只要把附近的部族绑上战车,安安静静地种几年地,掠夺奴隶快速发展青铜器,形成方国,基本上三十年之内就能形成一个不太可能被湮灭在历史长河中的族群了。
只是这个看似完美的计划最终只是计划,没有考虑外部威胁,甚至哪怕某年一次大旱,就足以把部族打回原形重新散开居住。
前世的华夏文明遗迹中,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曾经孕育了卓绝文明的红山文化遗址,有祀无戎,玉文化发达,定居农业,崇拜女神,冶铜坩埚、连室陶窑,甚至玉龙都已经出现,陪葬品中唯独没有战争兵器,可以说简直是个桃源之国。
但这个强大的文化族群的遗址是在内蒙草原上,因为400毫米等降水线的忽然南移,半干旱对于这种族群定居文化的打击是巨大的,最终衰败。
而干旱的原因,可能仅仅是因为太阳活动忽然频繁或者地球一不小心多转了一点。
这就是现实的残酷,文明这种东西,有太多的偶然性。就比如那个陨星部落,要是陨铁落在自己部族旁边,陈健有信心让族人的发展速度再快一些。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偶然之外,更多的是有规律可循的必然。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他现在只期待这两年风调雨顺,只要两年内和族人熟悉了种地,就算干旱来临也不怕,大不了南迁。
这几天已经开垦了几十亩的土地,速度也在加快。开垦出的土地现在是凹凸排列成行,等到种的时候破开垄顶,两侧垄顶变为垄沟,而垄沟变成垄顶。年年往复凹凸变换,逐渐会形成习惯,在土地部族共有奴隶存在的前提下,劳动力完全可以实现这种精耕细作。
等到土地分开后,牛应该也能找到了,年年洒的粪草堆积,土地会逐渐变熟的。而这种破垄的耕种方法,直到千年后也会有人使用,技术难度也不算高。
可能初期因为种子的原因,产量会低一些,配合上渔猎是可以撑到改良种子成功的。
那个砖窑还没有垒好,陈健也不准备去管,他要让那些人自己摸索,用时间堆出来。
将来那些孩子要用学徒的方式跟着这些人学习生活技能,他分身乏术,而且大多数略知皮毛,一些生产中常见的问题他肯定比不上这些一线的人。
往长远了看,部族的女人已经有些怀孕的。到时候那些孩子由他启蒙,稍微大一些就去一线当学徒,边学边用。
哪怕那些人能在这一批还没出生的孩子长大前才从经验中总结出烧炭烧砖的种种注意事项,就是值得的。有些不是生死存亡的事,可以考虑的长久些。
因为考虑的太长久,所以这几天晚上他都没有和族人们一起欢闹,而是找了个安静的地方琢磨着语言的问题。
语言比文字要早,文字需要时间积累,既然决定走象形会意字,就需要提前确定发音,为后世做准备。
字母文他连想都没想,将来走出去之后,难免会遇到十里不同音的情况,怎么统一发音这是个问题。
前世古代华夏学字发音,用的是直音法和反切法。直音法就是“鲤”这个字念“李”。反切法则是类似于拼音,几个字组合取声母韵母,比如“囡”这个字,用反切法注音大约就是“脑残”,取脑的声母和残的韵母。
考虑了一下,肯定是用反切法,但还是想要改良一下。
他想创造四十七个字,发音是二十三个声母,二十四个韵母。而且这四十七个字一定要简单,还必须要将来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东西,这就需要改变一些东西的发音。
到时候用这四十七个字,作为反切表注音,推广下去至少能形成近似统一的发音,只要能把这四十七个字的发音学会就行,剩下的就自己拼读。
反正现在大部分后世的东西还没出现,想弄出四十七个日常常见的字还是比较容易的。
比如“烛”这种东西还没出现,自然也就没有发音,那么可以变动下发音。写作“烛”,却只取声母,读作“知”;而“麻”这个马上要出现的词,则去掉声母只剩韵母,写作“麻”读作“啊”。
这样后世学字的,遇到渣渣这个字的时候,后面的注音就是“烛麻”,实际上读起来的时候是“知啊渣”。
之所以不选原本就这么发音的字,是因为烛和麻都极为常见,哪怕是种地的也能知道。
这几个字怎么写也需要稍微改动,最好能让绝大多数人一个月就能认识。
这是个长久的工程,短期看毫无收益,但为将来的大一统,同文同音做准备,还是值得浪费这个时间的。
就算找不到四十七个常用的东西,还有别的东西可以利用。榆钱儿观察着月亮,总有一天族人们会发现一年有十二个月,十进制十二进制融合的天干地支也会出现,到时候发音一改。
写作“子午卯酉”,但读起来的时候是“波泼摸佛”或是“啊喔呃”那就最好了,这可是连不识字的老太太都能熟练掌握的东西。
仔细想着族人们已经命名的东西,写下来。再把将来很快就能出现的东西也记下来,现在就要准备改动了。
至少计划中的这四十七个字有一些不能按照以前的读法了,剩下的则顺其自然,否则工程量太大,累死他也完不成。
实际上这个东西他早已经开始准备,就比如那一次族人们讨论姓氏的时候他捏的那棵植物,说这是稷,将来会让陶网黯然失色。
然而实际上他拿到却是一棵野生小麦,而这个发音只是因为“稷”是个单声母,事实上前世的稷却是小米子,和小麦八竿子打不着关系。
对他来说有些不习惯,但对于从头开始接受的族人来说却很合适,因为那些根本没出现的东西怎么发音,都是他命名的。
凑了几天,总算是凑出了四十七个已经出现的和将要出现的东西,而他要做的就是改变习惯,不要等到新东西出来后,下意识地用前世的习惯命名,而是要改成自己想要的声韵母效果。
这是一种比学习外语更难的过程,感觉就像是那明明是个耗子,却偏偏要读成猫。好在只有四十七个,如果再多一点,他真的要疯了。
现在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打基础,从一开始就潜移默化地改变,总比到后来再移风易俗要强。
在工业时代来临之前,识字率必然是极低的,这种办法虽然不能直接提升识字率,但却可以隐性提升蒙童认字读音的速度,而且易于形成官话推广。
他看着桦树皮上的那些将要出现的东西,默默地一遍又一遍地记在脑子里,到时候千万不能脱口而出,否则再改就麻烦了。
就在他自己在那喃喃自语的时候,一阵脚步声传来,他急忙把树皮藏好。
远远地就听道榆钱儿喊道:“哥,出事了!”
陈健一惊,他来了这么久还从没遇到过这种紧急情况,几乎就是一瞬间,整个村庄都喧闹起来。
狼崽的叫声,族人们的喊声,脚步声汇集在一起,榆钱儿拉着陈健的手,朝着火堆旁跑去。
边跑边说道:“桦回来了。”
“什么?”
陈健大吃一惊,急忙跑过去,桦靠在火堆旁,浑身发抖,身上湿漉漉的,看到陈健过来,他指着草河喊道:“有人在河里。”
族人们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都有些慌乱,陈健喊道:“来几个女人照看他,给他弄些热汤,使劲儿搓他,搓热为止。男的跟我去河边,快!”
他大约猜到了是什么情况,从桦居住的地方到这里要走好几天,而桦竟然这么快就跑回来了,只有一个可能!
他在跑到没劲儿的时候,砍了木头趴在木头上顺着河飘来的,看来真是出了大事了。
族人们扛着桦皮船到了河边,天黑漆漆的,估计也幸好是村子的篝火当了灯塔,不然桦也根本找不到这地方。
“点火!点火!快!”
族人们急忙跑回去抗来木头,升起了几个大火堆。
陈健一把夺过狼皮的弓,在羽箭上绑上一截松枝子点燃,射到了河心中,族人们也纷纷学着。
远远地望向河的上游,正有几根原木朝着下面飘来,上面隐隐有几个人趴在上面,生死未卜。
“到底出了什么事?”
陈健看着那几个疯了一样的桦的族人,心中惊骇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