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酋长到球长:春种秋收 第十一章 育种的可行性报告
族人现在的观念简单粗暴:大的、多的就是好。
一株麦穗如果真能有二十粒麦子,那么同样的一筐麦穗就能多出来不少可以蒸煮的食物,这个道理很简单。
陈健既然说可以,族人们当然相信。
然而还有一些人却有了不一样的想法。
即便陈健讲的故事和神话,一直都在潜移默化地灌输着人才是万物之灵的道理,可一些人还是觉得冥冥中有种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在控制着一切。
就像是人有两条腿、猪有四条腿、天热的时候开花、天冷的时候枯萎……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这是上天都已经注定好的事情。
可如今陈健却说要有一天让原本十粒的小麦变成二十粒,这些人略觉的有些可怕,他们不明白他们在怕什么,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
或许用奇幻些的说法,用族人无法总结的说法,就是凡人涉足了神的领域,打乱了神定下的秩序。
陈健虽然说得豪气,却也知道育种是个极为漫长的过程,不知道需要多久才能成功。
比如小麦,原始的小麦只是普通的二倍体植物,和人一样,染色体是配对的。
用简单和不恰当的说法,好比单眼皮双眼皮,A和a配对,生娃的时候减数分裂,精细胞和卵细胞把Aa这一对儿分开,再与异性的细胞组合。
而陈健前世吃的小麦,实际上是六倍体,通俗地讲它体内的基因对是A1、A2、A3配上a1、a2、a3。
原始的Aa小麦种子较少,长得可笑,分蘖能力差,结实率不高。
有一天或许一场春霜,因为寒冷诱导了它的染色体加倍,变成了A1、A2配a1、a2,这就是四倍体小麦。
这个四倍体小麦变得粗壮了,结出的种子多了。
某次偶然,它可能和野生节节麦、黑麦之类的远亲又杂交了,这些远亲都是二倍体,而它是四倍体,所以碱基配对不完美,形成了三倍体种子。
必须是偶数对的基因对才能繁育后代,因为奇数对在分化成精卵细胞后没办法完美契合。
这个三倍体植株能够发芽,能够生长,能够开花,能够长出穗,但唯独是不孕不育的,穗里面没种子。有点像是马和驴生出的骡子,但还是有点不同。
本来这种不孕不育的种子是不可能有后代的,然而大自然的奇迹又一次出现,充当了妇产医院的角色。
这些原本不育的种子可能又经历了一场春霜,或者被火烤了或者被什么毒气熏了,总之它的染色体又加倍了,由三倍体变成了六倍体。
大自然治好了它的不孕不育,也赠送给它更多的异源基因,让它长得更壮、结的果实更多。
因为小麦是雌雄同株,大部分情况是自花传粉,这种天然的杂交不知道古人选育了多少代;而因为春霜秋寒之类导致的染色体加倍,更是偶然中的偶然。
人们在种植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麦子的穗更大、分蘖能力更强,他们不知道这些麦子已经被大自然不经意间改造过了。
但人们用经验保存下来了这些麦子作为种子,一代代繁育下去,最终铺满了整个世界。
这可能是个上万年的过程,里面的随机性陈健不能操控,但却可以借助外力让染色体加倍的过程加速。
至于弄出来的四倍体或者六倍体到底是否高产,那就需要漫长的人工选择了。
这不算太难,同样的道理也可以用在草莓之类的植物身上,强行让它们变大,甚至可以让四倍体西瓜和二倍体西瓜杂交弄出无籽西瓜。
听起来很高大上的技术,前置科技却很简单。
酿酒、制陶、蒸馏酒。有这三样技术,凭人工是可以完成这种准备的,无非就是需要的时间烧多一些罢了,这也不是什么高端科技,高中生物的水准。
想让植物的染色体加倍,可以用秋水仙素诱导,将种子或者幼苗放在秋水仙素中浸泡,浓度是多少他不知道,但却可以分上百次浸泡,记录下明年的情况就知道了。
秋水仙素在黄花菜中就有,吃多了黄花菜可能中毒,严重的可能死亡,人既然都能中毒,显然含量足够。
这种毒药极易溶于酒精,易溶于水,只需要高度酒萃取浸泡,然后利用酒精易挥发的特点将它浓缩出来。
现有条件下肯定不纯,里面会有色素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可陈健想要的也只是一定浓度的秋水仙素就行,又不是做实验,不用搞什么分析纯。
好比砒霜混在泥土里吃了一样会死,如果只是为了杀人,为什么非要提纯砒霜呢?
如今粮食也有了,酵母菌的曲子已经改良过好几代了,绿霉逐渐少了,用来酿粮食酒是没有问题的。
蒸馏酒也无非是因为酒精的沸点比水要低,七十多度的时候就会沸腾,所以酒会比水更容易变成蒸汽飞出来。
陈健大约知道原理,这些东西都是常识,包括他之前所作的一切。要做的不过是将这些知识和如今的简陋条件结合起来而已。
他没见过蒸酒器,不过现有的条件也不是不可以有替代的办法,扣上锅盖后留出个小孔,逼着蒸汽从小孔中往外跑。
在小孔上扣上一根管子,陶管就行,不需要一次成型,如今村子里有鱼鳔胶、鱼皮、猪皮、茅草,都可以作为接缝地方的链接。十几根陶管用胶接在一起,越长越好。
再弄些下面有孔的陶罐穿在这些管子的上面,穿孔的地方用胶和皮子堵住,罐子里装上冷水作为冷凝器,让管子里的蒸汽冷却形成液体流淌出来。
因为酒精的沸点低,越早出来的酒浓度也就越高,这在前世的农村被称之为酒头子,第一次蒸馏度数可以达到四五十度。
古人为了提高酒的浓度,会选择三蒸三酿,然而实际上这是个事倍功半的办法。所谓三酿就是用酒当水来再次发酵粮食,可酵母菌在酒精浓度高的时候就不干活了,所以三酿没有任何卵用,有用的只是三蒸而已,这条死胡同就可以不用走了。
第一次蒸馏出的酒浓度不够,就再蒸一次。只选酒头子实验用,后面的酒尾子度数低,可以当酒喝。
不计成本,所以不需要考虑萃取秋水仙素时的酒精回收问题,就算能回收他也不敢喝。
算起来如果一切顺利、蒙对了秋水仙素的浓度、完美地和节节麦与黑麦杂交、并且只留下了有益基因,那么弄出第一粒六倍体小麦需要三年的时间。
看似时间很长,不过比起自然条件下的上万年的偶然变异,这就十分容易接受了。
对一个将来的农耕民族而言,没什么比良种更重要的东西。
吃的饱了才能多生孩子,多生孩子才能占据最好的地方,占据最好的地方才能让民族和文明有更大的存活机会。
这一切所需要的不过是一双手,以及一颗能将初高中知识学以致用的脑袋,不需要太高深的理论。
没有浮力计没法计算酒的密度估算酒的浓度?做天平,做同样大小的陶砝码,称一罐子水的砝码数,再称一罐子酒的砝码数,做个除法算出来酒的密度是水的百分比,估算出浓度。
没有光谱仪没法算秋水仙素的浓度?靠人工分成数百份,每份儿的浓度按照千分之一递减,分别浸泡种子或幼苗,多花一年的时间观察哪些是四倍体,哪些长得粗壮变形,选择出合适的浓度。
没有回流管循环加入冷却水?靠人拿着陶罐不断往里面倒冷水,无非就是多出几个人的事,又不需要太多,也不是准备批量生产。至于没法回收酒精之类的就更简单,不要了就是,不计成本。
酿酒发酵的时候不知道发酵物是酸性还是碱性?采朵喇叭花泡一泡,变蓝了就是偏碱性了,里面加点高温蒸煮过的醋就行,酸性条件下比较适合酵母菌将糖分转化为酒精。
所有的问题可以一点点的解决,十四个部族交换了两三千斤的粮食,足够他折腾的了,这些粮食如果吃的话,也不过是族人十天的饭。
土办法有时候是有效的,他习惯性地在树皮上勾勒出所有可能遇到的问题,估算了一下解决的可能性,觉得这个计划是可行的。
于是在晚饭后,他和族人请了几天的假。
如今脑力和体力并未完全分工,他对自己的定位是“不脱产干部”,如今很多活他必须要干,现在所作的一切都是打下一个好的基础。
就像前世的学习一样,为什么要吃那么多苦看书?为什么不能愉快的玩耍?为什么不学人家国外快乐学习?
因为愉快地玩耍几年,结果可能是不愉快地玩耍一辈子。那些快乐学习的子女都在公立学校蹲着呢,而那些在私立学校苦熬到半夜的跑到了常青藤,继续忽悠着更多的人快乐学习。
现在还是起步阶段,纵然想骄奢淫逸也是没那机会,自己离开了族人毛都不是,饿就饿死了;而族人离开了他,仍旧一样生活,无非进步慢一点而已。
他提出了建议后,族人们很愉快地答应了,男人们声称会把他该锄的地开完的,这是信任。
蒸酒的活,女人可以干;马上要沤好的麻,女人可以纺;几个月后的生孩子,也只能女人做。
陈健忽然觉得有些悲哀,自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的角色定位……将是村妇联主任。
PS:解释下称呼问题。榆钱儿是榆树的种子,在有了钱之后才有了“榆钱儿”这个名字,但榆树的种子不是在人类有了钱之后才出现的。艾丽莎公主那一章我已经说了,“门牙”这个代称是在有了门之后出现的,但不是说有了门之后人类才长门牙。还有舅舅、祖母之类的称呼,我老家管舅母称之为妗子,管婶婶称之为娘娘(三声),一个道理。只要妈妈有兄弟就有舅舅,而不是说有了舅舅这个称呼妈妈才能有兄弟。
嗯,布莱克汉,黑手;史密斯,铁匠;费舍尔,渔夫;泰勒,裁缝。
就是这样啦。多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