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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世歌:南山月 第三十七章 彩蝶

    “妈妈,求求你救救我吧,这人是疯的。 X”

    “别废话了,专心招呼客人,别忘了我过去是怎么教会你的!”老鸨用那凌厉地目光狠狠剜了彩蝶一下,亲自收起散落一地的巨额银票,美滋滋地领着一众打手原路返回,下楼去了。

    “客官……”彩蝶抹抹泪,偷偷地望向楚邪,发现他身材极高大,外形虽然邋遢,但肌肉轮廓分明,臂膀结实有力,再对比自己的小身材,感觉毫无存在感,却忽然一挺脖子,爆发出体内的所有勇气,硬气地道:“尊敬的客人,你虽然为彩蝶赎了身,但彩蝶必须告诉你,如果要欺负彩蝶的话,彩蝶也不是好惹的,是会还手反击的。”

    “欺负,我为什么要欺负你,我只是觉得你可怜要为你赎身而已。”楚邪重新坐下了,有意不看沈飞,却对他说话:“本大爷不需要你来说教,少用蜀山使者的身份来压我。”

    “你的肆意妄为,会降低蜀山在世人眼中的地位,明白吗楚邪。”

    “在山下作恶的仙人有的是,本大爷不过是偶尔耍耍性子,比他们好多了。”

    “仙人都像你这么想,蜀山的颜面就都被丢尽了。”

    “你花了银子,今天本大爷不和你计较。”

    “回去好好和我说清楚,到底看上她哪里了!”两人的对话暂时结束,楚邪道:“先让他们端两份花生、果盘上来吧,咱们边吃边聊。”

    “好的。”彩蝶终于从楚邪的控制下挣脱了出来,揉着红肿的腕子,贝齿轻咬:“等我一会儿。”麻利的下楼去了。

    沈飞五感全开,听她在私底下说些什么。

    “小蝶,你的运气可真好,年纪轻轻地就有人给赎身。”发出声音的是个女声,大概是和彩蝶同吃同睡的姐妹。

    “是啊小蝶,那个男人高高大大的,长相不俗,你可真是有福气了。”

    “小蝶,你是姐妹们的开心果,马上要离开了,真的舍不得你。”

    “姐姐们,快别说了,小蝶也不想离开你们,不想离开咱们的大家庭。更何况,你们不知道,那人是疯的,发起狂来,把人家的手腕弄得痛死了。”

    “哎呀,傻妹妹,以你的个性就要这样的狂人才能驾驭的了啊,赶快出去吧,哪都比这里好!”

    “咳咳!”姐妹们的对话戛然而止,因为凶神恶煞的老鸨出现在后厨:“彩蝶我可告诉你,那两位年轻的客人不是一般的有钱,你脾气倔,可得小心伺候着,千万别开罪了对方。

    “妈妈,彩蝶不想走。”

    “想回来的话,随时都可以,但有一点,咱们家店小,可别带来了麻烦才好。”

    “妈妈!”

    “去吧,那两个青年人仪表堂堂,指不定是什么路数来的,你跟着做个丫鬟也好,不会吃亏的。”

    ……

    沈飞收回了五感,因为他已经确定了,彩蝶不过是个性格颇为泼辣的女妓而已,并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地方。

    却蓦然感受到一丝压力,扭过头,看到了大有兴师问罪之意的楚邪。

    “听够了!”楚邪面无表情地道。

    沈飞眉头一沉,反问道:“你到底看上她哪了!”

    “谁说我看上她了!”

    “还不承认。”

    “龌龊!”楚邪闭上了嘴巴,因为彩蝶已经端着果盘,出现在了楼梯的拐角处,身边跟随着另外一名同样年纪不大的少女,走上来的时候,有意搔首弄姿,眉眼直往楚邪身上瞅。

    可惜后者并没有多看她一眼,冷冰冰地道:“放下吧,彩蝶你坐在我旁边。”那名女子还不愿意放弃,从后面拽了彩蝶一下,后者会意道:“彩蝶我既然已经被公子赎身了,便不再是茶楼里的人,妈妈的意思是,让山翠代替彩蝶服侍两位公子。”

    “两位公子,这是妈妈的吩咐。”后来的女人,体型明显高大过彩蝶,身材也丰满,颧骨颇高,眼睛像狐狸似的上挑仿佛隐藏着阴谋,是典型的克夫相,却很有魅力,身上萦绕着比彩蝶柔和得多的香味。

    “不需要,你下去吧。”可惜楚邪还是一根筋的不领情,“有需要的时候,我自然会喊你。”

    山翠又拽了彩蝶一下,还不愿放弃,沈飞听她的声音,回忆起了便是话到最后的时候,那个不愿意与彩蝶分开的“好姐妹”,彩蝶自然明白对方的意思,正准备说些什么,可惜楚邪的目光已经变得寒冷起来:“下去,别让我再说一次。”他动怒的时候,没人敢于无视。

    山翠咬破了嘴唇,搅紧了手指,双目之中闪过一抹悻悻的光,却最终还是退下去了,她一辈子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客人会中意于身材、样貌都落后于她的彩蝶。

    山翠的到来让沈飞唏嘘,本来好姐妹遇到了贵人,顺带提携过去的姐妹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只是这山翠却显得非常有心计,好像是在阴谋算计什么似的。先是在后厨里面大诉衷肠,表达不愿意离开好姐妹的心愿;接着借这个由头随彩蝶一起前来,见到了所谓的贵人楚邪;在被拒绝之后,一副不甘心的样子,连续示意彩蝶,让“好姐妹”为她继续创造机会。一而再再而三,处处都在算计,让人觉得很不舒服。而她口中的好姐妹,那个大大咧咧的彩蝶却还是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以这种性格,大概就算被卖了还在为别人数钱吧。

    反而对彩蝶多了几分欣赏,沈飞就是欣赏这种没有心计的女人,也就是所谓的清纯妹。转念一想,刚见第一次面,楚邪不可能知道一个人的脾气秉性究竟是什么,却仍然对彩蝶表现出了一往情深的执着,他到底图些什么呢,难道真的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说到一见钟情,一袭冷若冰霜的身影浮现在沈飞的脑海之中,让他深深地叹了口气:“有谁说的准呢,若真看对了眼,世间的万事万物都不再重要。”

    却听楚邪说道:“我叫楚邪,你叫彩蝶,感觉有点重音了,不如给你改个名字吧。”

    “改名字?”彩蝶沉吟,许久之后眼珠一转,点点头道:“好吧,反正公子已经把我赎出来了,就听你的吧。”她虽然有些怕楚邪,可举手投足间还是能看出大大咧咧的性格,像个男人似的。

    “叫你随凤如何!”楚邪毫不犹豫地说。

    “随凤?不好不好,我彩蝶还是有自知之明的,配不起凤这个字的。”

    “有什么配不上的,从你被赎出来的那一刻开始,你就不再是原来的自己了,会成为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

    “这……”看着楚邪兴冲冲的样子,彩蝶反而犹豫起来,迟疑地问:“公子,你到底看上彩蝶哪里了啊?要说身材彩蝶自认为比不上店里许多女子;要说样貌,彩蝶也只能位列中上;才艺虽然是有一些,但也绝不敢说多么专精和优秀,以公子您的身份,女人应该一抓一大把的才对,怎么就看上彩蝶我了呢。”

    “我楚邪做事情,需要向人解释理由吗。”楚邪还是一副任性的样子,加重了语气,不容抗拒地道,“从今以后你就叫随凤,要寸步不离地跟在本大爷的身边,听到没有。”

    “等一等!”沈飞实在听不下去了:“楚邪,不是我说你,你有钱吗!你自己每日里生活都是靠强抢的,难道让彩蝶……不,随凤跟着你一起过朝不保夕的生活吗。”

    “我是没钱,可是你有啊,既是同门互相之间照顾是应该的不是吗。”楚邪理直气壮地回应。

    “我就知道!”沈飞无奈。话到这里,他多少听出了一些苗头,以楚邪的性格不会无缘无故的给人改名字,而且改出来的名字偏偏还如此高雅,说不定“随凤”这两个字大有来历。

    又一寻思,自己拉的队伍还真是越来越壮大了,本来下山的时候,师父只安排了自己独行,没想到纳兰若雪硬要跟了来,怎么甩都甩不掉,跟了一段时间,只能默许了她的存在;不久之后在翠兰轩连续收了两个丫鬟,兰儿和婷儿,兰儿是舞女,身份地位很低,心甘情愿地做个丫鬟,翠儿却很有可能是翠兰轩轩主安插在自己身边的间谍,需要时时刻刻提防着;然后来到了金陵城,在这里遇见了楚氏三兄弟中名气最大的楚邪,与他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吧,一番苦战击败了他,获得了一名不太听话的打手;现在楚邪又收了个丫鬟,相当于队伍里面又多了一个人。掰开手指头算一算,哇塞,已经六个人了,其中主人三个,仆人三个,编制还挺整齐。

    独行多年的楚邪莫名其妙的收了个丫鬟,让沈飞感觉老鼠的身子上长出了猫脑袋,必然存在着猫腻,只是一时之间不愿意捅破,更不愿意追着楚邪没完没了地追问,他自己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出来的。

    “既然这样,便谨遵公子之命,小女子就此更名为随凤了。”

    “很好。”楚邪拍拍手:“我们一行人女眷众多,我不在的时候,你跟着她们就好,也有个伴。”听楚邪的意思,是要长久跟在沈飞身边了,让沈飞觉得有些突然。

    “是的,公子。”

    舞台上唱的是戏,具体出自什么流派沈飞也搞不清楚,对于曲子他本身就不太懂,听个热闹而已。吃了瓜子、剥了榛子,几个人的肚子都有些饿了,便又点了菜,要了酒。

    以价格来说,歌舞伎院的饭菜真的挺贵的,同样一道菜比高档酒楼里的还要贵上三分之一价钱,不过总归有些娱乐项目存在,倒也不觉得花的钱不值。

    眼看饭吃得差不多了,楚邪道:“随凤,你去把脸洗干净了,再把东西收拾一下,咱们一会儿就走。”

    “孤家寡人一个,没什么好收拾的。”随凤说话大大咧咧,像个男孩子,这种性格并不让人讨厌,比普通的婢女见了主人便露出一副哆哆嗦嗦的样子好得多。

    看着随凤的脸,沈飞又琢磨:楚邪如此迫切地给随凤赎身,本以为是要给随凤一个名分的,怎么反而让她做了丫鬟呢,这是什么道理?

    思及此处,忽然挥手道:“随凤啊,你既然已经离开了现在生活的地方,以后的穿着打扮都要注意了,要穿的正统一些。现在听我的,先去把脸洗干净,把衣服穿正了,快去。”

    “是,公子!”随凤在沈飞身上深深地看了一眼,答应下来。沈飞和楚邪坐在一起,身上的戾气明显没有楚邪来得重,但随凤明显更怕他一些,与沈飞说话的时候总是毕恭毕敬的,沈飞嘱咐的事情,也不会随便拒绝,痛痛快快地下楼去了。招来纳兰若雪的醋意,“沈飞哥哥,你还真有魅力呢,让小姑娘对你俯首帖耳的!”

    沈飞砸吧嘴,频频向若雪使眼色,那意思好像在说:“别乱说话,楚邪就在旁边呢。”

    他刚才闪过了一个念头,楚邪忽然间对一个女人产生兴趣,很有可能是对某一个熟悉的场景或者某一个熟悉的画面产生了共鸣,也就是说,他一定是想起了一件不愿意对外人谈起的往事。引起共鸣的点,很有可能是随凤的穿着、打扮、样貌或者说话的声音,如果改变了这些楚邪可能便没那么在意对方了。

    果然,不一刻功夫,当一个几乎与刚才完全变了一个人,洗去了脸上的脂粉,穿正了衣服,看起来平平无奇的随凤重新出现在视线中当中以后,沈飞注意到了楚邪脸上的表情,看到他明显在极短暂的时间里,产生了一丝丝的失落,由此证实了心中的猜测。

    楚邪并没有对随凤妆容卸去之后产生的巨大反差做出回应,他默许了,只是话变得少了下去,一马当先离开了此地。失去了妆容的随凤,个子不高,脸蛋一般,平平无奇。楚邪大概已经后悔,把她赎出来了吧。r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