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是如何玩坏勇者的:弃卒事件 第6章:就当是去玩
没过多久,一行人便离开了迈格拉沼泽毒瘴四溢的区域,来到了这片沼泽的边缘地带。只见缇雅举起皇家礼制法杖,一轮橘红的光芒便由下至上、从杖身闪耀而起,再次将一颗火红色、五瓣花朵图案的法术信号弹放上了天幕。
望见这颗法术信号弹徐徐升起,已经赶到了此处附近的凯文和汤姆急忙驱车驶来,来到了一行人的所在之处。第一颗法术信号弹升上了天空之后,他们就已经驾车调正了他们所在的位置,只是不敢冒险进入毒瘴弥漫的区域。
于是缇雅、戈麦斯和雷德修斯先后登上了马车。兽人勇士见状,紧跟着也攀上马车,一屁股坐到了位置上。
在兽人勇士身旁,先行落座的雷德修斯见状,开口质问:“你叫什么名字?你去格罗尼斯的目地到底是什么?”
兽人勇士闻言,不以为然的回答并反问:“我的名字是嚎。我不是已经告诉你了吗?本人要去佣兵协会成为一名正式佣兵。请问你们大家都该如何称呼?”
兽人勇士指代嚎。
雷德修斯并不满意嚎的回答,继续刨根问底:“我是雷德修斯。还有,本人的意思是:你想成为一名正式佣兵的目地是什么?”
凯文、汤姆、这两个大剑士的小弟闻言,连忙跟着他们的队长自报姓名:“我是凯文。”“我是汤姆。”
车篷内,优雅的坐在一旁的缇雅见状,遂提醒雷德修斯应该适当注意一下他接人待物的方式:“雷。你不断的发问,也不顾忌一下别人的感受。这样做似乎不太礼貌吧?”
雷德修斯轻佻地闭上了自己的一只眼睛,注视着女法师的双眸,微笑着回答:“缇雅。不是我不讲礼貌。而是他见面就不由分说,朝本人的头上一板斧猛劈了过来。这样做难道就更有礼貌吗?不过我宽宏大量,并不会去计较这样的小事。
但是作为一个以前的敌人,突然宣布并加入我们的团队。出于对整个团队负责和安全因素的考虑,所以我现在必须得问清楚,他的目地倒底是什么?何况在我们团队中间,还有一位身份无比高贵的女士存在。这就更加令本人不得不谨慎从事了。”
缇雅闻言,转眼间脸蛋就微微发红了,一时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才好,喃喃自语:“身份无比高贵的女士...”
好像和自己毫无关系一样,悠然的坐在一旁的嚎见状,为了这打破难堪的气氛,豪迈的笑道:“哈!哈!雷,说得好!我答应你,现在就将本人此去格罗尼斯的缘由全部都告诉你。”
雷德修斯也微笑着半开玩笑的纠正嚎:“喂!我的名字是雷德修斯。“雷”可不是你这种原先的敌人可以拿来随便乱叫的。”
嚎学着雷德修斯也闭上了自己的一只眼睛,开玩笑的回答:“在蛮疆以单个字节称呼对方的姓名,可是对他人表达尊敬的一种敬语。况且你的名字也实在是太长了,我根本就记不住哇,所以也只能这么称呼你了。”
缇雅感兴趣的插嘴进来,自我介绍并提问:“嚎。都忘了自我介绍。我的名字叫做缇雅,是格罗尼斯佣兵协会的一名正式佣兵。并且,在蛮疆不是只有贵族的姓名才是用单个字节相称的吗?”
紧接着缇雅,戈麦斯一边驾驭着马车,一边不屑的回头瞥了雷德修斯一眼,同时自我介绍,顺便揭发真相:“我是戈麦斯,同样也是佣兵协会登记在册的一名正式佣兵。而且除了本人与缇雅之外,佣兵协会根本就不知道我们这里竟然还有个正式佣兵的存在。”
嚎闻言,爽朗的又笑了两声,调侃大剑士:“哈!哈!原来是这么回事啊。雷,没想道你比我还急着想成为一名正式佣兵。”
雷德修斯闻言,脸上勉强挤出了一个微笑,附和道:“呵呵...说得也是啊。”他的心中却想:比你这头白痴野兽还急着想当正式佣兵才怪!
嚎对周围的伙伴阐述了一番他为什么想成为一名正式佣兵的理由:“言归正传。我是蛮疆一位部落酋长的长子,部落顺位的第一继承人,也就是你们人类所谓的贵族吧。因此本人成年了之后,便继承了祖父的姓名——单个字节的一个“嚎”字。
但在蛮疆并非只有像我这样的部落继承人,和三大部族的皇亲国戚才会被族人冠以单个字节的称呼。某些地位崇高、或者是十分值得尊敬的外国人也会被蛮疆官方授予单字节的称号。比方说,在蛮疆官方的外交辞令里,精灵王克洛旺斯陛下就被称为克陛下。一些和蛮疆有着密切来往的外国大商贾会被如此敬称。
并且,本人将在明年的这个时候代表自己的部落,参加蛮疆每十年才举办一届的火焰战神斗技大赛。为此我准备成为一名格罗尼斯的正式佣兵,参加今年的佣兵大会;得到一个能够不断的提高自己,击败各国高手,最终挑战佣兵协会的会长安迪将军的机会,以证明自己的实力。”
缇雅提醒:“要知道,必须得凑足五个人份的名额,方才可以参加佣兵协会所举办的竞技场团队赛,得到挑战安迪将军的机会。”
嚎闻言,不禁大吃一惊,右手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失望的讲:“这...这个我倒是从来没有考虑过。看来...”
雷德修斯听闻此言,不禁磨拳擦掌,兴奋的一把搂住了左右身旁两个小弟的肩膀,怂恿他们:“有意思。我们这里不是还不止五个人吗?像这样的事情,想必大家也都想去亲身体验一下,以期证明自己的实力吧?反正只不过是几场比赛而已,就当是去玩好了。凯文、汤姆你们说呢?”
凯文稍事犹豫了一下,就一口应承了下来:“这...队长。我当然愿意了。”他心想:比赛当然是点到为止了,又不会出什么人命。
汤姆抱着和凯文同样的想法,在自己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再次当了一回凯文的应声虫:“我当然也没问题。”
戈麦斯见状停止了驾车,回头注视着车篷内的众人提醒:“看来你们已经达成了一致。我和缇雅则早有此意。不过本人现在,还是得再多提醒你们两句。佣兵协会所举办的竞技场团队赛可是不论生死的。
每位选手在入场前,都必须和主办方签订生死协议:若是在竞技场内受伤甚至死亡了,只要现场没有任何人违反比赛规则;佣兵协会和致其受伤或死亡的对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其后果。若是还有谁感觉到害怕的话,现在还可以大声的说不。”
雷德修斯闻言,立刻站起了身来,大声的应答:“你说的这些我们早都知道了。要是怕死的话,谁还会跑到格罗尼斯去当佣兵?”
大剑士身旁的两个小弟此刻却面如土色,眼神呆滞的坐在位置上一言不发,心想:“队长!——不要啊!——不要再说了啊!——不要再代表我们了啊!——你为什么总是这样对待我们啊!...”
当一行人驱车来到了位于段费而塔共和国和格罗尼斯公国边境,某处哨站的前面停下来了之后。一个身穿青绿色盔甲,手持长戟,重装兵装扮模样的哨兵走上了前来盘问:“停下。我们正在例行检查。你们的马车上是否存在着可疑的人物?”
驾车的戈麦斯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块澄红的水晶令牌,冲哨兵展示了一下回答:“我们的马车上怎么可能会有可疑的人物?”这块水晶令牌的上面雕刻着有一条象征凯尔特帝国的黑龙图案。
哨兵认识这是一块代表凯尔特皇族拥有外交豁免权和特殊通行权的令牌,因此什么多余的废话也没有继续盘问,转身便冲哨所上的其他人招手高喊:“放行——”
雷德修斯见状,禁不住好奇的开口询问:“你刚才给哨兵看的是什么东西?我还以为我们会强行闯关呢。”
缇雅从戈麦斯的手里接过了一颗镶嵌着银盾标志、闪闪发亮的泰坦古蛇毒牙,并将其展示在了雷德修斯等人的眼前,回答:“戈麦斯刚才给他们看的是这个。因为我们佣兵有时总会带点违禁的物品去格罗尼斯。所以佣兵协会每年都会给哨站的官兵一些好处,避免我们这些佣兵时常遭受没必要的搜查。”
银盾是格罗尼斯佣兵协会所特有的标志。这颗毒牙是缇雅和戈麦斯往年所获取的勇气证明,已经被钉上了佣兵协会所特有的标志;可以被当作辨识正式佣兵的标牌来用,但是不可以拿来再次充当勇气证明。不过她的心里其实很清楚,在这个特殊的时期——追捕通缉绑架嫌疑犯的戒严状态,佣兵协会的标牌根本就起不到任何作用。
数日后。一行人便驱车风尘仆仆的抵达了格罗尼斯公国的首都——格罗尼斯城城外。只见格罗尼斯城内的地面铺满了采自附近的采石场,经抛光、切割处理而成的优质白色大理石板。
历经了数百年的风霜,一堵高大、厚实、表面遍布风蚀痕迹的大理石制城墙毅然挺立于众人的眼前,叙述着它那从未经历过战乱的古朴历史。城墙下,五步来宽的护城水道内,自里斯河引入的清澈水流在煦日的照耀下,伴随着微风泛起了阵阵如明镜般剔透的闪亮涟漪,倾诉着它给这片大地带来的无尽丰饶。
城墙上,一面面娇艳的旗帜迎风招展。在这些旗帜上分别印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图案。其中一种便是代表佣兵协会的银盾图案。另一种则是代表着格罗尼斯大公权威的铁拳图案。作为数百年前,凯尔特帝国南部最大的商业都市,格罗尼斯城迄今依旧保留着它的诸多独特之处。
并且,籍由和段费而塔共和国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与佣兵协会巨大的影响力,这座城市还吸引着阿非细亚大陆的商人和浪客们纷纷云集。特别是籍此佣兵大会的开幕之际,这个地方更是人流如织、络绎不绝。街头巷尾到处都充满着小贩们的吆喝声、旅客们的闲谈声、各雷物品所发出嘈杂之声等不绝于耳。
雷德修斯他们所乘坐的马车跟着一个,五行商会贩运香料的车队一起驶进了城内。入城之后,他发现护城的水道竟然把格罗尼斯城从中间一分为二,分别形成了南北两块对等的街区。
以雕饰着美丽花纹、白色的大理石柱为支撑、规模巍为壮观、佣兵协会正圆形的竞技场坐落于北城区的核心地带。大群低矮的、由普通白色大理石建成的平民建筑环绕在竞技场的周围,远远举目望去显得十分鹤立鸡群,格外的显眼。
在路边的一处小型驿站停靠了马车之后,一行人继续走在北城区内还算宽敞,但是已经熙熙攘攘了的街道上。缇雅领着众人一边朝前走去,一边伸手指着那栋巨大的竞技场讲:“那座规模最大的建筑便是佣兵协会的竞技场了。协会平常的办公和训练都在竞技场里面进行的。”
雷德修斯满怀好奇、左顾右盼的打量着周遭形形色色的路人和街边小摊子上的新鲜事物,询问:“这么说,我们的目的地就是那个地方了?”
缇雅肯定的答复:“正是。”然后,众人朝着竞技场所在的方位,又继续前行了一段距离。
突然雷德修斯抬起右臂,指向前方远处的南城区,寻问:“缇雅。那边又是个什么地方?怎么这座城内还有城墙?”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四条以青色大理石制成的拱形石桥,横卧在阻隔南北城区的护城水道上。
一堵和外城墙同样高大、厚实、表面遍布风蚀痕迹的大理石制城墙屹立于南城区边上,和紧靠着它的水道一同把南北两片城区分隔了开来。只在这堵城墙的中段留有一扇城门,作为连接南北两片城区的唯一通道。
缇雅驻足停了下来,介绍:“我们先前通过的是外城墙,所进入的是北门。这堵城墙叫做内城墙,也称作南城墙,城门叫做南门。整座格罗尼斯城只有这南、北两扇城门。”
雷德修斯顿感兴趣,并不解的询问:“有意思。为什么要在这城内再建一堵城墙呢?”
缇雅闻言,却并不自己回答,而是转头对戈麦斯说:“戈麦斯。你来告诉他吧。”
于是,戈麦斯便将格罗尼斯城从古到今的情况介绍了一番:“那是因为这座城市当年还属于凯尔特帝国的时候,根本没有我们现在所处的这片北城区,只有南城区和它的城墙以及护城河而已。当格罗尼斯公国宣布脱离凯尔特帝国以后。
当时的格罗尼斯大公为让这个地方,变成他的首都大肆的进行了扩建,使格罗尼斯城和拥有北城墙的一座要塞建筑进行了合并,才形成了现在的格罗尼斯城城中有城,同时拥有南北两片城区的格局。
南城区即原格罗尼斯城,拥有独立的护城河与城墙,主要是达官贵人和上流人士为主的原格罗尼斯城居民居住。北城区则是以原要塞主建筑,改建的佣兵协会竞技场为核心,兼顾众多外来人口和普通平民的聚居区。”
果然,远远望去南城区内遍布着许多高大而华丽的建筑。这些建筑选用的都是本地最为上好的白色大理石料经精工雕琢、砌造而成。位于南城区中心的是格罗尼斯城最为宏伟的建筑物——大公的宫殿。这宫殿是以最珍稀、象牙般纯白的大理石料所砌造;其窗框和门框上还镶嵌着名贵的白色玉石装饰品,其穹顶还用法术镀上了一层璀璨的黄金。
又前进了一段路程,缇雅再次抬手介绍:“看。那就是格罗尼斯大公的宫殿了。”只见从她所处的北城区远眺望去,高度超过了南城墙,大公宫殿洋葱状的穹顶部分,在阳光的直射下显得格外的金碧辉煌,耀眼闪亮;顶上还插着一面铁拳标志的旗帜正在迎风飘扬,尽显格罗尼斯大公的阔绰与威严。
嚎见状,不禁感慨万千、唏嘘不已:“我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散发着金光的房子。而且铺在这里地上和房子上面的这些大理石,看起来可都比蛮疆建筑上常用的花岗岩要高级多了。”
缇雅不经意的回答:“要知道格罗尼斯以前可是凯尔特帝国最为富庶的地区。”
戈麦斯闻言,却不以为然的哼出了一声:“哼——”就在缇雅和嚎谈话的时候。雷德修斯却禁不住好奇,领着汤姆和凯文一路小跑,穿过了一座拱桥,径直来到了南城墙的大门前。
一个看守城门的卫兵见状,立即伸出双手握着的长戟,挡在了大剑士的身前发问:“通行证?”
雷德修斯摇头晃脑的反问:“通行证是个什么东西?”
卫兵没好气的回答:“通行证是平民获准通过这里的证明。没有通行证的话,平民就休想通过。”
雷德修斯闻言,回头就喊:“缇雅。你们佣兵有通行证吗?”
缇雅闻言,急忙警告雷德修斯:“我们又不是这里的贵族,哪有什么通行证?你们可不要胡来,这样做对谁都没有好处。”
雷德修斯见状,只得暂时放弃了进入南城区的尝试,回答:“是、是、我的贵族小姐大人。”于是,他只得悻悻的带着汤姆和凯文两个小弟返身走了回来,心想:哪里都一样——都是贵族的天下。
见雷德修斯心有不甘的折返了回来,缇雅急忙告诉他:“你想进入格罗尼斯城南城区的话,其实也很简单,根本就不需要硬闯。这个国家的大贵族拥有向平民发放通行证的权利...”
雷德修斯闻言,马上故作惊讶的为自己辩护:“缇雅,我可没说过要硬闯呀——”
缇雅回应:“可是...”她本想说:可是你看起来就是想要硬闯。
缇雅继续解释:“算了。你要拜见的佣兵协会会长——安迪将军就是这里的大贵族之一,拥有仅次于格罗尼斯大公的伯爵头衔,而且还是大公最为要好的挚友。只需要和他打声招呼,发张通行证给你,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雷德修斯脸上不甘的表情顿时一扫而空,径直走到队伍的最前方,带头迈开了大步的回答:“原来只是件这么简单的事情啊,搞得我都没有兴趣了。还是办正事要紧,让我们赶快去拜见这位安迪将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