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知武神:正文卷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章 赶路
邹兑并不知道墨门众弟子在策划联手追捕他,他早已经走出了老远。
既然成了墨门的“叛徒”,墨门显然暂时无法回去。邹兑索性一路不停,翻山越岭,几日之后,便已经奔行出了三千余里。
如此高强度的赶路,邹兑却依然没感觉到任何疲倦。邹兑对此满意一笑,这一切说明他在剑痕之下的日子没有偷懒,总体实力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又过了六七日,邹兑终于来到了人族和魔族地盘的交界处。
人族和魔族以那道巨大无比的剑痕作为分界线,原本剑痕只有魔山上一道“剑桥”通往魔族地盘,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剑痕一些地方开始变得狭窄,不再是无法跨越的屏障。
而人族、魔族的历来都不安分,出于一些需要和各种目的,各种各样偷渡的方式一直都层出不穷。比如搭桥、比如直接乘坐天舟飞越等等。
邹兑现在就是在试着找一个靠谱的方法度过剑痕,去到魔族的地盘。
不过即便是现在,想要度过剑痕依然是极为困难的事情,邹兑一路沿着剑痕而走,偷渡的方法没找到,倒是遭遇了一些强大猛兽的袭击。
蛮荒中猛兽极多,其中不乏有极为强大的物种,但邹兑实力本身也不俗,开眼的不敢来招惹他;没眼色的等于给他送食物。
“时善早,你确定没记错,真的有一道‘风桥’能偷渡到魔族地盘?”
这一日,邹兑继续赶路的同时,忍不住又在心头问了时善早一声。
时善早的声音回应道:“我觉醒的资料中是有这样的记载的。这一道风桥是季节性的,刚好就是这段时间,那强大的顺风龙卷能轻松将人卷着飞过剑痕,到达魔族的地盘。当然,这其中还是有风险的。”
邹兑点了点头,心头道:“现在只有这个选择了。只要能过去,有风险也无所谓……大不了,在跌落剑痕一次就是……”
……
三日之后,漫天风沙中,一个身形高大的青年大步走着,他相貌清秀,背上一跟剑棍和一把赤红色的长剑。仔细看去,他竟不是人,而是“龙首人身”,背后还有尾巴!
这“龙首人身”之人自然就是邹兑。既然要偷渡到魔族地盘,完成骨魔的任务,那邹兑自然得早作准备,其中变换外貌就是必须的之一。
人族和魔族是生死大敌,邹兑要是以人族外貌去到魔族地盘,处处艰难不说,一不留神就得成为魔族的食物。所以邹兑有意地改变了自己的外貌,让自己看起来像个“魔族”。
邹兑这样做却也不怎么费力,实际上随着他修为的提升,他的龙人分身越发的凝实,双身合一时身上不在是透明的龙人影子,而是真实相貌开始被龙人分身遮掩,让他看起来成了一个龙人青年。
在此基础上,邹兑略作调整,顿时不只是相貌,就连身上的气息等也完全是“龙人”了。
蛮荒土地,距离剑痕越近就越荒凉,尤其现在正是冬季,天空中开始飘飞白雪。邹兑虽然不怕冷,但还是从空间腰带中取出了一件貂皮大衣穿在身上,胡须等都经过打理,浑身上下极为精致,隐隐还现出一种贵气。
当然,这也是在为偷渡到魔族地盘做准备。众所周知,就如同实力等的差距一样,魔族的阶级差距天大,魔族的平民和普通战士等是最底层的存在,似乎没什么存在感,处处受到高等魔族的欺压。邹兑要是穿得烂点,肯定也会被当做魔族贱民对待,到时就不方便他行走办事了。
口中长长喷吐出一口热气,邹兑顶着风雪举目望去。
目光所及是一望无际的荒原,一片荒凉空寂,人迹罕至,冰雪覆盖了枯草,下面则是硬邦邦的冻土层。
蛮荒地广人稀,无论是人族还是魔族,都更喜欢居住在水边或者山边,因为那里的资源更加的丰富,生活更加容易,他们可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捕猎野兽,打渔采藕,反而是平原地带成了无人烟的地区。
很显然,在蛮荒魔族和人族的眼中,平原是贫瘠之地。这让邹兑很是无语,在他先前的世界中,平原绝对不是什么贫瘠的荒原,反而是寸土必争的黄金地带,土地肥沃,粮食高产,比大多数水边和山边都更好。
当然,邹兑一想到蛮荒的人族和魔族都完全没有种田的习惯,从来没见到人族或者魔族大规模的种植谷物,立即也就不奇怪了,没有需求就不会主动改变,无论哪个世界,无论人族或者魔族,这种习性都是共通的。
接下来,邹兑连续又赶路走了几天,竟依然没有遇到任何人影,这片荒原当真名副其实的荒凉无比。
迈步而行,随意一脚跨出,一小丝不易察觉的金色雷霆一闪,邹兑人就已经在数丈之外,而他的样子看起来只是闲庭信步。
一边走着,邹兑悄然在心头问道:“时善早,距离风桥还有多远?快到了吧?”这几日,他已经走出了上千里的路程,隐隐感觉前方的风力越来越强,觉得应该快到了,忍不住就询问了一声。
时善早的声音响了起来:“以你现在的速度,估计四五天差不多了。”
“还得四五天么?”
邹兑点点头,自言自语般地道,“也罢,都过了这么长时间,也不在乎这四五天……咦!这是……”
口中惊呼着,邹兑发现前方的大地裂开了,一道道战斗痕迹清晰可见,形成了密密麻麻、大大小小的裂缝,裂缝中积蓄了一些冰雪。
邹兑沿着这些战斗痕迹继续走,却发现这些战斗痕迹虽然断断续续,却一直没有停止。
“好大的脚印……”
不知走了多久,邹兑眉头一沉,看到前方出现了一些脚印,巨大的脚印如同一个个小池塘,里面积累了冰雪,却依然一眼就能认出来。
邹兑快步上去,走到脚印前仔细一看,只感觉万分的熟悉。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