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漫之血清:第二卷:纽约之乱 第四十七章 初现蝙蝠侠
虽说狄洛斯制作出了一个骷髅头假面,但是他没兴趣做出一个死霸装。相比于后者,他更喜欢一些比较现代化的衣服。
除去行头外,他还做了些比较适合自己使用的小型道具。不过由于东西比较精细复杂,在经过3d打印机的制作后,他还需要用一些刀具和针线做些比较复杂且耗时的整改。可是这样的生活没过几天,狄洛斯的注意力便被电视上的一则新闻吸引了。
“是犯罪分子还是正义骑士?”
上面印着一个大大的黑色蝙蝠标志。
“哥谭市黑帮老大卡曼-费康尼等人在码头进行非法交易时被警方抓获,该黑帮老大的其中一个手下称是一个巨大的人形蝙蝠袭击并制服了他们。”
“哥谭市多处犯罪团伙巢穴被捣毁,多名犯罪分子被打到骨折并进了医院,其中一名在医院接受治疗的犯罪分子向警察交代说攻击他们的是一个穿着蝙蝠服装的怪物。”
“在两个月内,哥谭市的犯罪率明显下降了30个百分比。有不少市民曾见到过这个穿着蝙蝠服装行侠仗义的人,并称呼对方为蝙蝠侠。”
穿着开胸装的美女新闻主持人将蝙蝠侠这两个月内做的事情一则一则的报了出来,接着镜头转向一些接受记者采访的哥谭市市民。
市民A:“老实说,我很喜欢这个义务警察。以前我都不敢走夜路,但是现在,我起码有胆子在黑夜里走在大街上了。”
市民B:“那个家伙就是个脑子不正常的怪胎!我们要的是法制社会,不是这种私自对公民执行私刑的犯罪分子!看看那些被他送进医院的人!有不少人都变成残废了!”
市民C:“穿着蝙蝠衣的男人?哇哦~,真辣……”
市民D:“我觉得蝙蝠侠就是一个我们等待已久的超级英雄,这么多年了,继美国队长后终于又出现了一位超级英雄,想想就兴奋!”
……
“以上就是哥谭市民的想法,有褒有贬。接下来让我们听听哥谭市局长的说法吧。”美女主持人说着,接着镜头便转向了哥谭市警局局长。
哥谭市警局局长是一位黑肤的蓝色西装中年男子,由于常年居职高位,使得这位局长就外表看起来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
“虽然新闻上都说哥谭市那么多的犯罪事件都被蝙蝠侠制止了,但是我得说,我们身处一个法制社会,是绝不允许这种私自执行私刑的犯罪行为继续发生的。所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将要追捕蝙蝠侠。最后,请各位市民相信我们警局的执行能力,将安全……”
剩下的话狄洛斯就没有心情听了,他有些厌恶地按了按遥控器,关掉了电视。
“真是人可不貌相啊,这个局长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其实也只是那些黑帮的走狗而已。”
狄洛斯的嘴角不禁挂起一丝嘲讽:“当法.律.不能保护生命时,生命也没必要遵守.法.律。”
他的这句话并不是没有道理,老实说,哥谭市在全美绝对是出了名的贼窝。在史莫维尔小镇生活的那十多年中,他基本上时不时的就能从报纸上看到哥谭市的犯罪报导。明明科技化水平以及执.法资源不比纽约一类的城市差,但是犯罪率偏偏是全美最高的地方。
想想都知道是哥谭市中警.察.这类执法机关不作为,凭借哥谭市的执.法.资.源.来看,要真想解决那些黑帮的话,老早就解决了。那样即使有什么犯罪报导也不会那么频繁。现在的哥谭市,执.法.机.关不作为,罪犯满地走。其中受此伤害的人数不胜数,他们无力反抗这种伤害。所以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有的选择了堕落,有的即使心里苛求着光明却选择了视而不见……
这种矛盾迟早会出事的。
至于到时候会发生什么场景,狄洛斯只能用‘马赛克’三个字来形容。尤其是蝙蝠侠在这个时候横空出现,在哥谭市日日夜夜的行侠仗义。这种行为在为那些渴求光明的人带来希望的同时,也会给那些犯罪分子带来非常大的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阵营的矛盾是肯定会在短时间内轰然爆发的。狄洛斯敢肯定,要不了多久,最多半年时间,哥谭市就会变得非常非常的‘热闹’。
“看来必须要抓紧时间了,总觉得这个世界的天就要变了。”随着蝙蝠侠的出现,狄洛斯心头浮现的危机感也越来越盛,这让他下意识地加快整改手中道具的进度,并开始为未来定制相关的详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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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
菲斯克企业大楼董事长办公室内,金并将手中的拐杖猛地往地上一驻。
咔嚓
咔嚓一声响,他脚下的瓷砖地板被他这一下弄出了一个直径十多厘米的网状裂痕。
“先是X战警,接着是神盾局,然后是超胆侠,最后是蝙蝠侠!”金并难得的露出憎恶这类表情。
“尤其是最后那位!那个天杀的魂淡到底是谁?居然端掉了我二十个据点!”
即使金并是全美最强的犯罪头子,即使他目前是美国最富裕的富豪之一。但是短时间内损失的二十个据点依然不是什么小数目,尤其是据点中那些归他所用的人被警察抓住后,不仅很难保出来,还给他的生意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金并旁边的特雷恩不敢说话,他只能默默地低着头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自家老板在那里发脾气。根据他以往的经验来看,这个时候主动上前说话,绝对会被自家老板以泄愤为由而打死。
特雷恩对于自家老板的能力和脾性还是非常的了解的,别看金并样貌有些肥胖,其实那些都是强度极为发达的肌肉!后者几乎每天都在花大量的钱健身,并跟那些顶级的拳击手,摔跤手进行高强度的搏斗。
其实这样还没什么,关键是除此以外,金并那看似严肃的面孔下,是充满病态、噬血的内心。
特雷安就曾经亲眼见识过金并心情不好时做过什么。当时有个不长眼的笨蛋在他心情不好时还主动请示他问题。结果下一刻,金并就闪电般伸出一只手,掐住了对方的脖子,只是一瞬间,特雷恩就听到咔嚓一声响,紧接着那个倒霉蛋就下了地狱。
而那个倒霉蛋,还是特雷恩的前任上司。
金并是一个暴君,这是所有在他手下工作的人内心对他的评价。所以没人敢反抗他,那些反抗的人早就死了。而且死的非常凄惨。
“特雷恩。”
听到金并在叫着自己的名字,特雷恩心头猛地一跳。强压下心中的恐慌,小心翼翼地走到前者旁边。接着,金并的声音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我改变主意了,那个计划要在三天后实施!”
特雷恩忽然猛地抬头看了看金并,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在金并那满是冷意的眼神中低下了头。
“如您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