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称雄:正文卷 第三百一十八章 重甲步兵团(为大唐剑侠客的加更)
“嘿,鞑子们,你们今日可敢如来入我家将军一战啊!”来到官兵大军的营垒之外,见这营垒之中足足四万官兵都龟缩着不敢出城。颇有些恼怒的张世辉便也不由的派人叫骂起来。
但这些个官兵们却是打算一条路走到黑了,任凭营外的黑衣军士卒如何叫骂,他们也毫不理会,死守营垒而不出。
见此,颇感无奈的张世辉一方,在侮辱的大骂了他们近半个时辰之后,便也只得收兵返回。
“大哥,这群鞑子就他娘的是属乌龟的,你是喊破了嗓子、骂穿了喉咙也毫不顶用啊!”回来后,一脸不甘心的张世辉还不禁恼怒的抱怨起来。
而听到他这样的抱怨,张世华这个做大哥的则是拍了怕自家兄弟的肩膀,“鞑子因为胆怯而不敢出战,这是好事情,你又何必因此而生气呢。好了,既然鞑子龟缩不出,那咱们也就安营扎寨吧。等到明天,休息好了,在对付这群丧胆的鞑子也不迟。”
“哎,大哥,我明白了。”答应了一声。然后张世辉高喊着,便也不由将自己大哥安营扎寨的命令传达了下去。
而黑衣军们听到这样的命令,怀着对敌人的鄙夷,他们便也不由甩开了膀子,扎帐篷挖壕沟,建起了一个规模巨大的营垒。
两军交战时,对于营垒的要求其实是很严格的。
在营垒之外不但要开挖修建壕沟女墙这样的防御工程,在营垒里面更是要城池一样,做好严格的局域划分,以尽可能的减轻敌人袭营或军中营啸的危害。甚至就连营垒之中厕所的布局,其实也是有着严格的要求的。
所以即便张世华手底下有四万五千余人,但修建完这样的一个营垒,却照样花了好几个时辰的时间。
因而,当黑衣军这边的营垒建起了以后,天色便也已经黑了。所以匆匆的吃完晚饭,填饱了自己的肚子,除去巡逻和站岗的士卒,余下的士卒便也躺进了帐篷中,呼呼大睡起来。
这一觉黑衣军上下所有人都睡得很安稳,官兵士卒根本就没有来夜袭。
这的确有些让黑衣军意外。毕竟稍稍有些经验的人都知道,对付远道而来的兵马,在他们安营扎寨,精神稍稍放松来下,身体也因为长途跋涉和安营扎寨而变得劳累的时候,夜袭的胜算也算是最大的时候了。
在这个时候,对敌人发动一次夜袭,简直就成为了行军打仗的潜规则。
在这样的情况下发动的夜袭,就算不能击败敌人,让他们遭受重创。但同样也可以扰乱他们的休息,一定程度上削弱他们明天的进攻。
所以,深知这个情况的张世华和黑衣军将领们,在昨夜的时候便就布下了一些相应的准备。免得在阴沟中翻船,不知不觉中着了敌人的道。
但没想到,昨夜根本就没有官兵跑过来扰乱他们。
而这让他们都有了一个很好的休息的同时,也不由让他们明白,元蒙朝廷的哪位平章大人在打仗方面显然并不怎么擅长。
这样的消息对于黑衣军来讲,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所以为了庆祝这样一个好消息,在吃完一顿丰盛的早饭之后,张世华便也亲自指挥着麾下的三万大军,带着早就准备好的攻城云梯,对着长林城外的官兵营垒,发起了一次猛烈的进攻。
“杀鞑啊!”长林城外,喊杀之声惊天动地。
在如同雷霆一般的喊杀声之中,数以千百计的黑衣军士卒,也不由对着长林城外的官兵营垒,发起了如潮水般的猛烈攻击。
而面对黑衣军这样的攻击,为了可以摆开阵型,而不是像昨天一样龟缩在营垒之中浪费兵力。官兵一方足足四万大军,便也只得列阵出营,和主动来犯的黑衣军士卒,展开了一场血腥的白刃攻防战。
“给我杀啊!若能获得斩首,主公那便必定重重有赏。”黑衣军的将领们高吼着。
在民智未开,和士兵们无法聊理想谈未来的情况下,足够丰厚的赏赐和金钱,则永远是驱使他们亡命搏杀的好手段。
更别说除了单纯的金钱和赏赐之外,黑衣军还有严苛的军法。
所以,虽然说黑衣军中这一次过半的兵马都是初次参加战斗的新兵蛋子。但是在老兵们的以身作则和将领们的身先士卒之下,这群算是训练有素的新兵蛋子,却照样爆发出了相当可观的战斗力。
至少,在面对敌人的攻击下,他们并没有因为害怕而忘记反击,更加没有因为出于对死亡的恐惧,便是他们好不容易在组建出的军阵发生混乱。
所以,即便过半的黑衣军人马都是第一次上战场,第一次杀敌。
但面对腐朽不堪的官兵和贪生怕死的官兵将领,黑衣军一方依旧是在开战半个时辰内,便将兵力超过自己一万人的官兵士卒,彻底的打入了下风。
“不错,看来新兵营的确是起到作用了,这群小子们表现的很好。第一次上战场能有这个表现,的确是很让我满意啊!”阵后,帅旗之下,看着前线奋力厮杀的己方将士,面带微笑的张世华也不由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好了,时间也差不多了,都快一个时辰了,新兵们见血也见的够多了。给我传令世辉他们,让他率领麾下的重甲步兵团立即投入战斗,这一次我要一举击败这群鞑子。”
“是,末将遵命!”听到张世华下达这样的命令,亲卫统领李五第一时间高唱了一声诺。接下来张世华的命令后,便也不由扯着嗓子,对着传令兵好令旗手们高吼起来。
“主公有令,命右翼重甲步兵团立即投入战斗!”李五这样高吼着。
而听到李五这样的高吼声,那些个传令兵和令旗手们,自然也是和李五他一样,在第一时间,用各自的方法,将这个命令传达给了率领右翼重甲步兵团的张世辉。
“重甲步兵团”听这个名字就知道。这其实就是张世华以他们黑衣军独有的板甲和精锐步兵打造出来的一支王牌部队。
因为攻占了襄阳,使得板甲的生产力大大提升,一个月的板甲生产量达到了四千副。所以现在张世华手中,前前后后积累起来的板甲数量,也不由达到了一万三千副。
这个数字可以说是相当恐怕的。所以依靠这些板甲,和一些其它的装备,张世华也不由优先打造出了一支全副武装的精锐板甲部队,并给其形象的取名为重甲步兵团。
现在,因为板甲数量和护臂、胫甲等装备的限制,张世辉所统领的这支重甲步兵团总人数尚且只有战也只有五千人投入到了战场。
但即便是如此,这支兵团在这个时代,所能爆发出的能量,却依旧是不容小视的。
而这一战,其实也相当于是张世华手下这支重甲步兵团在组建以来所面对的第一战,故而对于他们的表现,张世华这个做主公的,却也是相当期待的。
“听我军令,重甲步兵团,全军出动,杀鞑!!!”右翼,接到张世华下达的命令后,一直看着那些个新兵蛋子和敌人战斗,而早就憋了一股气,想要带领着手下这支重甲步兵团教官兵学做人的张世辉,也不由兴奋的高吼起来。
而和他一般心情,一直压抑着心中嗜血情绪的重甲步兵团的士兵们,听到他们的将军吼出这样的话。
便也不由狞笑着,将连在头盔上的面罩扣下,护住自己的脸颊,只露出一双眼睛的重甲步兵团士兵,也不由提着钢刀,迈着沉重的步伐组着整齐的阵型,向着对面的敌人,碾杀了过去。
“杀鞑!!!”五千重甲步兵团士兵高吼着。身披板甲、手带护臂、腿绑胫甲、脚踩战靴的他们,此时行动起来却也不由像是一辆辆人形坦克一样。而看到他们,就连同为黑衣军的同袍们,也不由下意识的为这些个杀气腾腾的人形坦克让开了道路。
“咚!咚!咚!……”一步又一步,五千人形坦克迈着整齐一致沉重的步伐,脚踩大地制造出的声势,甚至压力下了战场上纷乱嘈杂的厮杀怒吼声。
“杀鞑!!!”他们再一次高吼着。在伴随着这杀气腾腾的怒吼声,这足足五千名重甲步兵团士兵,也终于出现在了数万官兵士卒的眼前。
“这这,这怎么可能,黑衣贼怎么可能会有怎么多钱粮来打造兵甲。这简直,这简直……”看着这样一支如同天兵神将般的军队,即便是站在城墙上督战观战的咬住,也不由的感觉嗓子发干,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
而连阵后观战的咬住尚且都是这样。在前线,那些个直面黑衣军重甲步兵团的兵士们心中难以言语的震撼和恐惧,就更加不用多说了。
“天啊!敌人的身上简直就像是罩了一个铁壳子!”他们心中惊讶。然后看着黑衣军身上那光亮如新,一看就坚固无比的板甲,再看了一眼手上那粗制滥造的铁剑、铁刀。
心中的勇气,也就像是台风中的点燃的蜡烛一样,一下子就彻彻底底的消失了。
“给我杀!”不过对于他们心中所想,对杀戮敌人已经饥渴难耐的张世辉却毫无兴趣理会。
他只是在见到敌人的第一眼便高吼着,跟着身旁的将士们一起,挥舞着手中的钢刀,将眼前那名吓傻的敌人,砍成了一堆碎肉。
“杀啊!”张世辉的举动,就像是一个信号。伴着敌人的惨叫声,这群表面上看着像是天兵神将,内心对杀戮的欲望却像是地狱恶魔一样的黑衣军重甲步兵团士兵,也不由像是压路机一样,对着敌人便碾压了过去。
“杀!”一声声怒吼伴着一道道刀光。而每一道刀光的出现,则也必有一个官兵士卒倒在血泊之中。
官兵士卒那脖颈之中的鲜血就如同喷泉一样肆意喷洒,而被这漫天血雨浇了一身的黑衣军士卒不但没有心生怜悯,手中的钢刀,挥舞的反而还越发的狠辣了。
“快,快,披甲兵给我上,给我挡住他们,给我挡住他们!”看着己方的士兵如同猪狗一样被那支重甲步兵团屠杀,一名在前线指挥作战的万户官也不由扯着嗓子高喊起来,妄图将局势扭转。
但官兵们的阻拦,却简直如同螳臂当车一样。
那些素来自诩精锐的披甲官兵,面对这样一支近乎武装到牙齿的重甲兵团,脆弱的也就跟纸糊的没有两样。
“不,不能后退,后退者死,后退者死!”见前线的局势越发糜烂,一支支人马如同退潮一样退下来,那么指挥作战的万户官,也不由渐渐变得疯狂。
不过,在战场上,疯狂的人所能得到的唯一结局就是灭亡。
所以当一名从前线溃逃下来的士卒,将手中的铁剑刺进他柔软的肚子时,倒在血泊中的他,临死前却不由不解的想到‘我不是已经穿了中铠甲了吗,可为什么一点作用也没有……’
前线,指挥作战的万户都死掉了,之后官兵的结局自然也不需要在多说了。
毕竟,面对黑衣军的重甲步兵团,官兵士卒连破防的能力都没有。在这样的情况之下,除了丢盔弃甲选择逃命之外,他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所以,重甲步兵团才不过出现两刻钟,整场战斗才不过持续一个时辰,足足四万官兵士卒,便也就被三万黑衣军将士杀得大溃。
“不,这不可能,这不可能,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城墙上,主帅咬住看着自己麾下庞大的军队就像是花瓶一样被黑衣军给轻易敲碎。实在是接受不了的他,双眼一翻,便也不由晕了过去。
而见他晕倒,这长林城的城墙之上,自然又是好一番的手忙脚乱。以至于在混乱之中,城外足足四万官兵大军,就那么轻而易举的败在了张世华的手中。
(未完待续…………………………)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