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雷电掌控者:正文卷 第五百九十七章 小城怪事
这些由钢筋混凝土构建起的建筑,虽然如今破损不小,又或者坍塌了一部分。但是,主体架构仍在。有了这主体架构在,恢复起来便容易了许多。并不需要花费太多的灵力。
云雷在带着那数万阴兵,将这被掩埋在各种坍塌之物中的人救起的同时,那蜀山和昆仑两派的弟子,在玉山河的指挥下,已经将这建筑物恢复了原状。
这样的一座有五十万人口的小城,居民区密布。绝大多数人,在脱离了原本的乡野生活之后,一头栽进这都市的繁华之中。从原来的乡野之间的平矮屋子,直接住进了那楼房中。有的还是比较先进的小高层。
所以,这五十万人的小镇,看着人不少。但即便加上一些商业建筑和工厂之类的建筑物,这小镇中也不过有一千余栋建筑而已。在被地震震散了架以后,又被玉山河带着昆仑一脉,修习土系功法的弟子,三下五除二给收拾好了。
然后,那些修习木系、水系和金系灵气的弟子们,进入这建筑之中,将已经破坏掉的家具,变成原状,将受伤的人伤口收敛愈合。那些输入普通凡人经脉中的灵力,因为被人控制,所以,并不能对这些凡人造成什么损害。反倒是可以让这些人经脉疏通,体内的杂质得以祛除,如此一来,不但不会有太多损伤,也算得上是因祸得福。
有了这灵力疏导,经脉灌注,就算是骨断筋折,脏腑震荡出血,也能在几个小时内痊愈。
不过,有些伤势比较轻微的,比如说只是昏厥一下,或者擦破皮却也无需这么麻烦。天比邻在带着蜀山一众弟子下山时,早已经带了大量的丹药。炼制这些丹药的药材,并不是那些对于修仙者有大作用的天地灵材,这些药材中大多不含天地灵气。
并不能算是灵药,只是年份长了一些,药效强了一些而已。一般都是只炼气期弟子才会有些效果的东西。炼制起来也并不算太困难。蜀山周围少有人迹,也不缺原料。一些低阶弟子,便曾采摘草药,大量炼制。
这些低阶的丹药。用在凡人身上,简直就如同明珠暗投一般。不过,效果却是让人惊骇。若是人身上只有些皮外伤,那么只要服下这么一颗丹药,几个小时以内,此人便会伤口收敛痊愈。然后,身上除了一道粉红色的伤口收敛的痕迹之外,便再无异常。
在云雷和蜀山昆仑一众人等的合力之下,这个因为地脉变动产生的强烈地震而崩塌的小城,居然在几个小时之内,恢复了原状。除了有两个倒霉鬼被钢筋穿透了头颅,有七八个倒霉鬼被钢筋混凝土砸成了肉酱,云雷等人实在是救不回来以外。
其余人等,尽皆复原!
那些倒塌的房屋、建筑,在这些建筑倒塌之中损毁的各种家具家电等等,也都恢复了原状。至少,是外表恢复了原状。有些电子元件,极为精密,还不只是修仙者仅凭修仙的手段可以复原的。总要有相关的知识才行。
而此时,夜色消退,天地之间,出现黎明将来时,那濛濛然的光辉。云雷等人灵力耗尽,疲不能兴!
其实,在这华夏吸纳一角地震之时,华夏各地的相关部门,便监测到了此次地震发生的位置,并检测到了此次地震的波及范围。知道这个华夏西南,莽莽丛林旁边的小镇,便在这次地震的波及范围之内。
可是,此时,再打电话,便已经打不通了。因为夜色遮掩,和云层密布的缘故,即便是从卫星上往下看,也看不到这小城中的变化。可是,此时再往这小城里打电话,却是一个电话都打不通了。
华夏相关部门的上层在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心里咯噔一下——这一定是出事儿了!
在地震发生的几分钟之后,便有十几辆车,带着一些救援物资和医护人员,沿着高速公路,风驰电掣往这小镇所在的方向始去。若不是夜色阴浓,各种条件完全不适合飞行。当地在山区,又没有飞机场。说不得,这相关部门还会派飞机前往。
可是,这十几辆车开到半路上的时候,便被那已经崩塌了的山峦阻住了去路。这些已经崩塌了的山峦,将通往小镇的高速公路完全掩埋。而且,这一埋就是埋了数百米。
无论是任何车辆都无法通行,也不敢再向前走。地震后,山石土壤疏松,而且会余震不断。若是再来一场余震,让道路两旁的山体继续滑坡。那在路上的车,非被埋了不可。
这个情况汇报上去,不过十几分钟,便有卡车接连开来。一队一队的士兵,从车上跳下来。开始疏通道路。正所谓,人多力量大。又过了两个小时。这条道路,被掩埋的部分,终于被挖开!
而此时,那地脉变动早已结束。除了几次极为轻微的余震之外,众人便再无震感。天色也已经濛濛然亮了起来。这些救援车辆,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就那么朝着这小镇的中心直冲了过去。
那些上级部门在天色刚刚亮起来,并符合飞机飞行条件的时候,便把飞机给派了出去。
虽然说这场地震发生和结束的都很奇怪。不但余震很少。而且,影响范围也不算太广。距离震中比较远的那些城市,震感非常微弱。可是,那些距离震中比较近的地方,却必然破坏的比较厉害。
否则,也不至于连一个电话信号都接不进去。
可是,等这些救援车辆到达小镇之时,却并没有看到预料当中楼房倒塌、一片狼藉的景象。无论是楼房还是道路,都整齐划一,路边违规停在人行道上的车辆,还是那么意态悠闲,连点车漆都没掉。只有远处有几个广告牌倒在了地上。压住了几个人。
而此时,小城中昨夜晕晕乎乎,一阵好睡的人,纷纷起床,又出现在街头巷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