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路桃花传:少年青衫 八十八 古魂(上)
除了这件饰品之外,黄昶在上次下山以及剿灭贼修的过程中还得到了几件稀奇古怪,一时找不出用途的战利品。? 这对于修仙者来说这是很常见的事情——敌人可不会随身携带产品说明书,有时候甚至故意弄些误导甚至陷阱在内。
所以说,在这个仙侠世界里,“杀人夺宝”其实是一件风险很大,收益却很难确定的事情——就算你搞定了对手,从敌人身上弄到了一两件战利品,但如果辨识不出物品的真正价值,找出正确用途,那也就是一件废物罢了。
黄昶在这方面已经算是条件极其优越的——他所在的宗门乃是天下第一大修仙门派,拜的师父又是堂堂西昆仑掌门,若说眼界之开阔,见闻之渊博,当今天下还真找不出比他这里更优越的,更不用说还有前一辈子的无穷想象力作为补充。
但即使如此,依然有他看不出端倪的物事,比如那枚从胡天龙身上挖出来的小小圆珠,无论他怎样观察,测试,做实验,都无法对其作出判断,那东西既不是丹药也不是法器,却又隐隐约约散出一点点灵气波动,说明还是一件和仙术道法有关的宝物。只是黄昶看不出其中奥妙罢了。
不过他也不着急,在修仙界这种事情非常普遍,碰到这种情况无非是说明这件东西的机缘并不在自己身上,至少当前还不在。那就只能先收藏起来以待有缘,节省下来的时间与精力可以用在其它一些更有头绪,更有把握的事情上……
——例如他先前从白云坊市中买到的那尊陶俑人像,号称其中寄养了一位殷商时期大修士鬼魂的,黄昶便打算好好研究一下。
…………
这一日,恰逢午时三刻,正是一天中阳气最盛,阴鬼辟易,诸邪难侵的时辰,黄昶却独自一人,端坐在他住宅小院后方的一间独立石屋之中,身前正放着那尊陶俑人像。
这间屋子布置的颇为别致,本身是个半球形,墙壁和屋顶融为一体,就好像一个覆盖在地面上的倒扣大碗。屋子里没有任何窗户,唯一一扇石门安装的十分紧密,外面还设置有双层门斗,遮以帘幕,当内外两扇门户关闭严实之后,外头就连一丝光亮都透不进来了。
屋子里的照明完全是依靠镶嵌在周围墙壁上的一圈夜明珠才取得。只是夜明珠数量并不多,散出的光芒又是暗绿色,映照在人脸上绿惨惨的,看起来颇为瘆人。整体感觉就好像在坟墓中一般。
——没错,这种修道之士专门用于修炼钻研鬼魂之道的石屋正是完全按照墓室格局来布置的,因为这是阴鬼幽魂之属最熟悉,也最容易适应的环境。在这里头与鬼魂交流起来会相对容易些。
黄昶已经研究这只古代陶俑好几天了,先是从各个侧面对其多加研究,比如这只陶俑的制作年代,制作风格,以及材质等等,从而对那卖主所说这里面藏有一具殷商时代古魂的说法加以印证。当然在购买之前黄昶已经大致确认了对方的说法,不过回山之后既然有了更多时间和精力,便研究的更仔细一些。其结果倒还令他满意——自己没看走眼,这具陶俑确实是那时候的古物,他甚至可以把断代精确到大约为盘庚时代晚期或帝辛时代的作品——由于去过一次盘庚陵,黄昶对那个时代的风格也最是熟悉。
不过他购买这具陶俑并不是为了收集古董,于是今日,便要对其进行正面接触了——他要把那具古代鬼魂释放出来,试试看能否对其进行操控。
修士操控鬼魂,其实就和驯兽人面对猛兽差不多,只要了解其天性,趋利避害,便可以对其驾驭自如。由于鬼魂扑杀活物乃是天性,所以必要的防备绝不可少——这石屋本身便是处于一座驱邪控鬼的阵法中,中央还竖着一杆定魂幡,包括四周墙壁地面上也都设置了定神符咒,可以在鬼魂狂暴时起到安魂定神的作用。
而且这间屋子本身在修建时便采用了特殊方式:墙壁用的是轻质浮石材料,屋面顶棚则是用软木搭建而成,驭鬼的修士如果遭遇到最坏情况,控制不住其间鬼魂了,无论拳打脚踢还是合身扑撞……反正只要稍稍用力破坏一下,整间屋子便会立刻坍塌解体,从而将阴鬼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那样一来就算不能直接将其灭杀,也可以令其凶炎大减,接下来无论是抓是杀,都要好对付得多。
故此修士研究此类阴鬼之术,除非有特殊需要,否则往往都会选择在中午日光最盛之时,恰如黄昶此时所为。
一切准备完毕,研究工作便正式开始——尽管黄昶身上那块宗门所赐的弟子铭牌玉佩本身就具备极强的防护阴鬼能力,他依然很小心的向自己身上施加了好几个防护符箓,在确保了本身的绝对安全之后,方才小心翼翼,离得远远的,用神魂意念遥控着一张一张揭去了原本覆盖在那尊陶制人俑上头的封魂符。对于一件寄魂器物来说,这就好像容器被打开了盖子,里面的“东西”可以自由出入了。
不过在做完这个动作后,现场却依然安安静静的,并没有什么特异事件生,这倒让黄昶感觉有些意外了——要知道绝大多数鬼魂虽然是由活人变来,却多半混混噩噩没了灵智,行动完全依赖本能,跟野兽也没啥区别。在寄魂物中被关了那么久,除非外头条件不允许——比如正是艳阳高照的大白天,否则一有机会还不赶紧的往外窜?
难道那里面没有鬼魂?黄昶再度放出神念,以修士特有的灵觉去感应了一下,没错啊?在那陶俑内部确实有那么一团阴冷,诡异,充满着死亡气息的玩意儿,呈现在他的灵觉范围中,正和他平时所接触过的那些鬼魂灵体感受毫无二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