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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位面路人:正文卷 第三百五十八章 崇光

    第三百五十八章崇光

    光芒像是云一样在天空之中涌动。

    那只猴子站在波云诡谲的天光里仰起头来,他身后的披风在大风里飘扬、身后千万妖魔齐声呐喊,每一个妖魔的眼底都亮起猩红的光。

    牛魔也在仰望天空,但他的话是对面前的迦楼罗说的:“你们再不走可能都要死了。”

    迦楼罗也很认真的回答:“职责所在。”

    然后牛魔收回目光,看着眼前这人笑起来。

    天空之上的八部众动了起来——他们向大地发起俯冲。

    那场景震撼极了,远远望去,动起来的仿佛是一整片的光芒,像是从天空高远处垂落的激光,又像是从天际里垂落的银河——但这银河的颜色是绮丽而绚烂的。

    光芒于天空垂落,盛大而恢弘,哪怕是叶方在很远的地方看着这一幕,都无法看见这一片光芒的边界何在,那仿佛真的是天漏了,辉光连接整个世界。

    但那意味着的是无穷无尽的战士。

    他们从天空之上乘光而来。

    他们的目标是孙悟空身后的万千妖魔,这世界上、一个脑袋正常的人,都很难选择向孙悟空挥动武器。

    但这些战士们仍然要面对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齐天大圣孙悟空就在他们冲锋的道路上。

    在如此大基数的“军队”冲击之下,想要绕开正前方的一个渺小的“人”,几乎是不可能的。

    那么……

    天空中的猴头伸手过耳,抽出一根暗金色的棍子来。

    那棍子平平无奇,颜色也不是很鲜艳,像是剧组缺钱用彩笔画上去的颜色。

    而事实上,它整体也并非是真正的暗金色,只有上下两端是暗金色的金箍、中央的部分是乌铁,远远看去,就像是一根稍加了点儿修饰的棍子而已。

    但它有个震彻寰宇的名字。

    它叫如意金箍棒。

    在很久很久以前,它只是一根定海神针,直到有一天,有只手痒的猴子找不到合适的武器,偶然看见了它。

    于是它的名字响亮起来。

    但它还是那个定海神针,棍身上哪儿会有那么多了不起的花纹、盘龙飞凤?

    就像它的主人。

    那就是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只是天赋异禀、得了道、非了凡,杀了几个神仙、动荡了几番天地、便成了齐天大圣。

    但本质里,它仍然只是那只石猴。

    五百年前,他什么都不懂,只觉得不爽,凭一腔血气就敢与天战一场。

    五百年后,他似乎懂了很多道理,心想五百年前自己要是不做那么些莽撞事儿或许现在他还和自己的猴子猴孙们在一起尽享天伦、心想自己跟着金蝉子走一遍九九八十一难装模作样的“被度化”了可能前面的事儿就完了,这就像是你挂了科,眼下只不过重修一遍,重修的时候认真点儿,人家总会放你一马。

    以后你懂了重修的痛苦,知了这其中的规则,便能很好很愉快的在这世界里生存下去,和诸天神佛称兄道弟、至于这九九八十一难里会死多少妖魔……那与我有什么关系啊!

    但此时此刻,他仿佛又什么都不懂了。

    他的眼底倒映着铺天盖地而下的“光芒”,眼底的光芒炽盛起来——那是火眼金睛。

    妖魔在大风中抬起手中的棍棒,然后在半空中朝着那一片向自己涌来的光芒奋力一劈。

    于是在被这一片光芒照亮的大地上,众人看见极其震撼的一幕。

    在从天而落的光芒里迸发出了一道光芒,扶摇而万里之长,然后做刀般向下斩落。

    紧接着,那势不可挡的光芒便被这简简单单的一棍子从中间硬生生的劈开了。

    无数人从天空中坠落。

    惨嚎声甚至压过了天空里呼啸的风声。

    而更响亮的却是妖魔的狂笑。

    他站立在云巅之上,如意金箍棒变作他身躯的几千几百倍庞大,在天空的光幕里疯狂卷动。

    于是那纵横天空几万里的光幕便被活生生绞碎了,层光变成流星从天空陨落,血雨和光雨在通亮的天空里编织成一幕骇人的图景。

    有血落在飞扬的旗帜上,染红了上面的四个张扬的大字。

    齐天大圣。

    那妖魔在风中狂笑,什么八部众、什么杂兵,在他的面前都只是一样的存在,只消挥动手中的如意金箍棒,整个天空都要颠倒过来。

    他的眼中燃烧着金红色的火焰,世界是那样的清晰,鲜血与光交织在一处。

    五百年前他打塌了半个天庭却没死哪怕一个重要的神佛。

    因为在他从来没有杀人这个概念。

    一棍子打死也便打死了,一棍子若是打不死……你若还敢凑上来,俺老孙就再给你一棍子。

    因为一群人和一个人,对他来说本来就没有什么区别。

    但今天他好像换了一个想法。

    因为在这五百年间,他被压在五行山下,想明白了很多道理。

    战争和战斗是不一样的。

    战斗……你比人家强,人家是死是活都不是你的对手,因此杀不杀死并不重要——这显然是只适用于某些人的逻辑。

    而战争……就是要死人的,因为在战争里你不是一个人,他们杀不死你,却能将你身边的人一个个的杀死。

    所以你也要杀,杀死每个你面前的敌人,杀到他们站在自己同袍的鲜血里却再也不敢拿起刀。

    或者亡族灭种。

    当然,孙悟空的文化水平不高,这种词儿是他想不到的,但他想到了这个道理。

    五百年,他想清楚了很多道理。

    比如这世界上有些时候,不是你真的拎起手中的棍子就要砸下去,有时候你拎起棍子来作势欲打,其实只是为了一场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妥协。

    而这些不重要的人,是你想杀多少就能杀多少的。

    于是他挥动手中的如意金箍棒,将整个天空的风云皆搅动起来。

    于是有无数人从天空中坠落、哀嚎着死去,或者被蜂拥而上的众妖魔碾死。

    妖魔动手没有什么了不得的阵仗,只是他们所过之处,遍地尸骸血骨、你都不能发现一具完整的尸体。

    孔雀明王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不见了,刚刚带着万众化光冲锋的八部众之中的七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不见了。

    但迦楼罗仍然在。

    因为他刚刚作死的落在了场间,而场中有一头生着牛角的妖魔恨不得将他挫骨扬灰。

    那是牛魔王。

    不作死,真的就不会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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