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救世主:我是传奇 第243章 女票法狂魔
<!--章节内容开始--> 刘慧把情况前前后后汇报清楚,又听取了顾诚进一步的点拨指示,然后带着一肚子的坏水去筹备后续的推广部署了。
顾诚歇了一会儿,喝了杯咖啡提提神,正准备去开个会,突然接到一个内线电话。
顾诚一看号码,想也没想就接起来:“姐,怎么了?”
电话另一头的潘洁颖也很直来直去:“刘姐走了?你最近是不是在找她炒作品牌话题度?连‘左右互搏术’都用上了?”
顾诚自然不会瞒着表姐,直截了当承认了:“是有这么回事儿,也不全是我想出来的,我就是给刘姐提供了个思路。怎么了?”
潘洁颖也是一副原来如此的语气:“怪不得,我说给咱做法律顾问的天策事务所,怎么会嗅到血腥味儿一样找上门来。原来是刘姐找他们咨询了这方面擦边球的尺度问题——今天事务所那边的人联系到我这儿了,说他们有个提案,可能对你有用,希望你抽空见一下。”
顾诚稍微想了想,大致反应过来了。
天策律师事务所是钱塘本地最好的律所,顾诚崛起之前,阿狸巴巴和黄易家也都请这家做法律顾问的。本地几个地产大佬、比如买下甲级足球队即将明年冲超的绿城宋老板,也是请这家事务所顾问的。
去年顾诚应马风的邀请,首倡了江南会之后,一看几个老哥们儿都请这家事务所做法律顾问,他也就顺水推舟了。后来跟三星的人一起和苹果磋商专利法务问题,虽然主力法务人员是三星方面出的,但顾诚这边好歹也要出几个人了解一下情况,免得分赃的时候被坑了。
最后的处理结果来看,天策所和YY方面对接的律师还是很精干的,顾诚比较满意。
听说如今对方如此敏锐,仅仅从刘慧咨询的几个擦边球问题就嗅到顾诚想干啥,还主动提出方案求见,顾诚倒是被提起了些兴趣。
“那就让他们来吧,我就在刚才见刘姐那间会客室。”顾诚如此吩咐,挂断了电话。
仅仅伸了几个懒腰,整理一下衣装,会客室的门就被推开了,潘洁颖带了一个35岁光景的精明强干女律师走了进来。
那个女律师名叫费雯清,是天策律师事务所的合伙负责人。一身黑西装黑筒裙黑高跟鞋,里面是白色蕾丝边衬衫,看起来一丝不苟。她一见到顾诚,就很得体地鞠躬握手。
“顾总,幸会,感谢您百忙中抽空了解我的提案。”
“不客气,费主任,坐。”顾诚指了指沙发和咖啡,一点也不端架子。
费雯清抿了一口咖啡,开门见山说正事儿:“请恕我冒昧,作为您的法律顾问,为了节约您的时间,我想知道,这几天外面闹腾起来的‘马鹤忘吧蛋、岭南电子厂倒闭了’破事儿,是刘导为贵公司安排的吧?去年我经手的和三星电子、苹果的和解交易,也是您让公关部门重新炒热的?”
顾诚对于律师这么直来直去说话还真有点不适应。总觉得跟嫌疑人跟自己的代理人聊天时,代理人苦口婆心强调“我是不会出卖你的,你一定要把真实情况全部告诉我”差不多。
喝了两口饮料,调整一下情绪,搞清楚双方的关系之后,他才点点头:“没错,就是这么回事。”
费雯清立刻抓住了要点,追问道:“您很想让YY的品牌在普通网民心中留下一个‘YY是非常值得被同行山寨的知名品牌’的印象?”
“这和你今天想说的事儿有关系么?”顾诚觉得对方有点越俎代庖了,不由点了一句。
“对不起,是我问得急了,那我就先说说我能为您做什么吧”费雯清非常优雅地给出一个抱歉的笑容,温言解释,“如果您需要的话,我们所可以为贵公司运作,把YY的商标,运作成驰名商标。”
此言一出,今天当带路档的潘洁颖首先就是脸色一变。
很多普通消费者,或者说普通网民,或许觉得“驰名商标”四个字不怎么值钱。
因为电视里经常看到的很多广告,其品牌都会在宣传语中加一句“XXX荣获华夏驰名商标”,好像驰名商标满大街都是。
这种外行的误解,虽然不算错,但有很大的偏差——全国每年认定的驰名商标,各行各业加起来,总有几十个。从90年代开评以来,到2003年,说全国有500个驰名商标都不为过。
但是,且不说这些驰名商标是要全国那么多行业瓜分的,而且驰名商标在评定的时候,最重要的一项潜在指标就是商标知名度的持续性——换句话说,百年老店,华夏老字号,在这方面就特别有优势,而新兴产业暴发户,就算暂时市场销量再猛、占有率再高、数据再好看,一条默认的“商标注册并使用满10年”就能把你给卡了。
光说不练假把式。用一组另一个时空实打实的数据来说话,就能知道这事儿的难度了:
“腾云”这个商标,98年跟着马腾创业注册了,直到2008年才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而“阿狸巴巴”这个商标,更是因为其面向的用户群是B端商务用户,直到2014年才被认定为“驰名商标”(面对C端普通消费者的“淘宝”商标比“阿狸巴巴”早几年)
大小双马的财势自不必言,如此巨头,都得分别等上10年或者15年,才能把自己公司名字的商标变成“驰名商标”,可见这个指标一般而言就不是华夏互联网新贵们该觊觎的。
潘洁颖是科班出身,读过名校MBA的,自然知道这事儿的含金量。她唯恐表弟不懂行,连忙开口劝说:“阿诚,费姐说的这事儿要是真能成,那可了不得的,多大代价都值得啊,别人想弄都弄不了呢——你可能不是很懂法律,我跟你说,不是驰名商标的品牌,被人仿冒的时候是没法跨类保护的。一旦被认定了驰名,就能在全国跨类保护了!”
“不用解释,我知道。”顾诚抬手制止了表姐废话,也换上了一副更加礼贤下士的表情,对费雯清恳切地问道,“相比之下,我更好奇费姐你准备怎么做到这一点?YY是一个才注册了一年多的品牌,驰名这东西,我一直以为七八年之内我都不用考虑。”
顾诚是两世为人,见识自然广博,虽然不专精法律,也知道驰名商标带来的“跨类保护”的好处。
世界各国的《商标法》,对于商标的注册都是采用分类注册原则的,其基于的分类标准,一般是《尼斯商品分类表》,共45个大类,上千个组别。
一个企业或者自然人去注册商标的时候,对本商标拟定用于某一领域,就选择注册哪一类。比如开银行/保险公司的就注册第36类,华夏移动/联通/电信这些运营商就注38类,文娱产业就注第42类。
法律之所以这么定,就是因为商标的注册并没有“研发成本”,一旦某个商标注册之后就禁止其他全部类别产业都不许用同名商标,会造成很大的浪费。
因此,一个广告公司和一家银行或者电影公司商标重名,是完全有可能的,而且三方都可以是合法、有效注册的。
如果有些公司觉得自己运营的品牌未来会很牛逼,不希望被跨行业的人蹭热度,那么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这时候,可选路径一般是两条,第一条就是直接实打实争取把自己的商标做成“驰名商标”,一旦驰名之后,哪怕不是同行,也不允许使用同名的商标,这就是法律界所谓的驰名跨类保护。
路子,就是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选择联合注册,多掏点钱。比如腾云公司在成立之初,就把“QQ”这个商标从理论上彻底注了一遍,从第1类到第45类全部包圆,一点机会都不留下——而这种做法的坏处是需要很多钱,因为工商总局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的收费标准是按照注册时的商品类数收费的。
每一个大类,总局收600块人民币规费,每一大类里最多收录十个细分商品组别,超过一个加100块钱。45大类几千个组别全部覆盖下来,估计要几十万注册费。
顾诚后世的时候,就遇到过一个这方面的经典案例:苹果公司在进入华夏市场之初,并没有对“IPHONE”这个商标进行45类全包圆注册。因为当时IPHONE在米国已经是驰名商标了,所以苹果公司就只在第9大类(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几个类注册了“IPHONE”。
结果后来有一个在2009年之前就抢注了第18大类(皮革制品)“IPHONE”商标的皮具商,就合法在华销售了“IPHONE”牌皮手机套。苹果公司后来以“IPHONE为驰名商标”为由来打官司,结果自然是毫无意外地败诉。
法院判决理由是:IPHONE这个商标是2009年才在华驰名的。而造IPHONE牌皮具的厂商07年就抢注了IPHONE在18大类(皮革制品)下的商标权,当时IPHONE还不驰名。所以即使后来IPHONE驰名了,IPHONE皮手机套商家依然有权“在不大于2009年苹果公司IPHONE商标被认定为驰名之日前、已经拓展到的业务范围内,继续经营”。
(注:对方驰名之后,继续扩大经营品类,是不受法律支持的,但是在对方认定驰名之后,保持其驰名之前本公司已经拓展开来的业务,是不算侵权的。)
连苹果这样的公司,都因为驰名慢了,在华夏折戟沉沙。
顾诚后世读小学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个传奇案例,所以他对于驰名的价值自然是非常了解的。
如果眼前这个女人,真有办法让他的YY商标驰名的话,那岂不是把另一个时空苹果、腾云、阿狸巴巴这些顶级牛逼品牌都没做到的事情,给做到了么!
这么提气的事情,钱算个屁啊!
“快点把你的方案详细跟我说说!钱不是问题!”
顾诚的豪气,让费雯清精神一凛,知道今天遇到有胆色的大客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