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手机站m.dajiadu8.com,服务器懒得转移了,凑合看吧!没收益,所以空间有限,请见谅

首页

科幻小说

史上最强手机阅读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

史上最强手机:诛仙 第二百二十六章 心的修行

    徐风和寇仲二人告别,带着婠婠,开始上路了。

    在这个世界,要等到寇仲稳稳的坐上皇位,说实话不知道还得等多久,按照以往改朝换代的时间跨度,十年左右的时间都是很正常的。

    行走在这个世界,有时候是很孤独的,因为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所有的一切,包括亲人朋友,都是在地球上。

    人身上有着与身居来的社会性,就是对社会关系会有依赖,这也是人类虽然个体弱小,却最终能称霸自然界的秘密,团结的力量。

    可是近来,徐风不仅感受的是孤独,他更是悟出,修行一途,是实实在在的与人类的天性相悖的。

    因为修行,个体的实力越来越强大,所以在身为人的那种团结,实际上是没有必要的了。而且由于个体的强大,其实是偏向于独处,一个人占一个领地,自然界的狮子老虎就是如此,独占山头,因为个体强大伴随着的是对资源掠取的强大。

    但是人毕竟是生来弱小,心理是很难转变的,这种心态会是一大考验。

    修行之类,逆天而行,真的不只是说说,这里的天,可以算是人作为生物体本身的局限性。

    修行,就是在打破这个局限性,去背离,作为其中修行的本体,人的心理的建设是很重要的。

    徐风有时候想,修行先修心,真的只有心理强大的人,才能够在这条路上走的更远,回到地球,真的要好好研究一下心理学,说不定会有助于自己的修行。

    当然这些都是徐风脑海中的胡思乱想。

    分离寇仲之后,其实他也没想好下一步的去向,手把手的帮助寇仲打江山,做苦力,他是不会干的,太无聊。

    但是如果自己什么都不管,按照这个世界本来的逻辑,寇仲是不可能当上皇帝的,毕竟还有天命之子李世民。

    问题的关键,看来就是要如何改变天命,夺得李世民的运、

    直接诛杀李,对于徐风,也不是太大的难度,毕竟在这个界面,他现在的实力,已经是处于临界点,是这片天地能容纳的极限,应该极少有人能够是自己的对手。

    可是天命之所以是天命,不是因为某一个人,而是一种历史趋势。

    李世民之所以是李世民,不是因为他这个人的独一无二,而是那股历史大势选择了他。

    如果只是简单粗暴的抹掉李世民,那么历史大势肯定会让另外一个人来代替他。

    徐风在行走的过程中,一直在脑子中不停的琢磨这些事情。

    婠婠跟在他身边,见他只是不理自己,心中的失落越来越大,但是她不知怎么的,也发不起脾气,因为眼前之人,和自己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

    人之所以会对另一个人发脾气,是因为有时候,你知道对方心中有你,他是在乎你,所以这时候的闹脾气和小情绪是有用的。

    而如果对于陌生人,或者是没有什么羁绊的人,你的喜怒哀乐,对方又怎么会在乎呢?

    所以生活中也很长见这种事情,一个人他面对家人,面对爱人,可能一个小事情,都会引发怒火。

    但是同样的事情,如果是发生在同事之间,陌生人之间,反而可能会是有礼貌的互相笑一笑就过去了。

    这是人的潜意识的选择,知道哪些是自己在乎的人,哪些是在乎自己的人。

    但有时候这种在爱的人面前的放肆,反而会伤害到最亲的人。

    婠婠,此刻心中也是百转千回,她有她的骄傲,她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妖女,她杀过很多人,她令很多男人拜倒在她裙下。

    她对自身的魅力很有自信。

    可是在徐风这里,她以为的,她拥有的,好像都没有用了。

    她体会到了深深的无力感,好像此刻,她才重新变回了小时候的那个小女孩。

    小时候她是个孤儿,在遇到师父之前,她孤独着,流浪着,被很多人欺负过。

    所以跟了师父后,她抓紧一切机会变强自己,她用层层的外壳包裹住自己。

    她把自己的内心小心翼翼的隐藏,她这样做很成功,成功到她自己也已经快要忘记那种弱小的无助的感觉。

    可是在这个男人面前,她再一次体会到了那潜藏的内心,那个弱小的如普通女孩的自己。

    她很慌,她很不适应这样的自己。

    所以当她跟着徐风到了最近一座市镇时,她不告而别的主动离开了。

    她害怕,在徐风面前,她重新变回了弱者,她不能掌控自己。

    而徐风也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身旁的这个妖女,他也没腾出更多心思去关注。

    当发现她不见的时候,他倒也没担心,因为他清楚她的可怕,在这个世界,这女人会活的很好,很少有人会比她厉害。

    徐风继续走着,也不要马车,也不用功力,就如普通人一般,用脚丈量着这个大地,他也没有目的地,只是随便选了一个方向。

    他的肉体在走着,他的心理在进行另一场试炼。

    走到城镇,他就歇息,有时候天黑了是野外,他就露宿荒野。

    时间流逝,他都没有感觉。

    以前,时间会很慢。

    那是小时候,你能感觉到每分每秒的流逝,小孩子是对时间最敏感的,也是整个大脑都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的。

    每天似乎都有新的东西可以去探索,有新的去发现,这世界那么大。

    所以小时候的每一天,在印象中,都是充实的,一天的时间,可以干非常多的事情。

    那时候还总是盼望,快快长大。

    可是时间似乎很慢,我们似乎永远也长不大。

    那些在阳光下的奔跑,那些肆无忌惮大笑着的少年时光。

    可是啊,时光,它终究是在流逝。

    慢慢的,曾经的少年,曾经的小孩,他也长大了。

    终于时间来到了他曾经最想要的那时候,可是他才发现啊,原来长大,真的不是那么美好。

    人的脑子被越来越多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所填满。

    大部分的人,对这个世界也失去了好奇心。

    时间开始变得飞快,因为每一天都是无意义的重复。

    很多人都找不到生存的意义,时间开始变得无足轻重,每天如同流水,一年又一年。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