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无归路:Ⅰ.罪恶之源 第三百七十一章 老人赠言
老爷子闷闷的摸摸下巴,说:“其实我觉得那个也许是真的。”
关政瞬间来了兴趣,说:“你这话说的有意思了,也许是什么意思啊?您这说的话前后颠倒啊!”
“这个嘛!”
老爷子却不说话了,关政问道:“你是不是参与过十年前的文物文物盗窃案件?”
老人顿住了,关政继续说道:“老先生,您知识这么丰富。您一定知道这文物的秘密,我们都希望国家文物能安全的留在国内,不再外流,这不是你我共同的愿望吗?”
老爷子好像纠结了很久,说:“既然你问到这儿了我,就简单说说你的问题。十年前我只是看过这三件文物的消息,我并没有直接参与此次的开采工作。那次开拍的三件文物都是国宝级文物,瓦当是指的是陶制简瓦端下垂的特定部分,其样式主要有圆形和半圆形两种。瓦当是古代建筑用瓦的重要构件,具有保护木制屋檐和美化屋面轮廓的作用。中国的瓦当最早起源于西周时期。约在春秋晚期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模式,并成为一些大型建筑的重要构件。瓦当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他历史悠久花样繁多具有深刻的研究意义。
而琅琊刻石是是秦刻石存字最多者,中国现存最古刻石之一,堪称国宝。它是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于公元前9年年巡游东地,登琅琊台时所立.刻石内容是对统一事业的赞颂,具有开国纪功的意义。
我们提到的三件文物都是在秦朝时期的,所以我在考古研究小组的总结报告中提到过,这个地下洞窟很有可能是秦朝某位大臣或者是妃嫔的墓室,而这三件国宝级的文物更说明它的主人还有可能是秦始皇的近臣,又或者是某个我们不知名的重要人物,这对我们考古学家来说是很重要的考古依据。
其实我们很容易看出来,秦始皇并非文学史书中记载的那么残暴,他在少年时期经历了无数的猜忌与背叛,自己的母亲与吕不韦乱搞,自己的弟弟有信不过,甚至连自己是哪里来的都不知道,毕竟他又可能是吕不韦的儿子嘛。他在位的时期全国范围内形成了高度专制统一,他将六国割据状态变成了天下统一,这减少了百姓的苦难,而秦始皇在死后采用了用兵马俑陪葬,而不是活人陪葬,这结束了秦朝以前妃嫔佣人陪葬的历史。可见他也是一个明君,千古一地的称号并不是浪得虚名。而至于传国玉玺的相关状况,我无法做出保证,他一定是秦时的那一枚。
我已经离开岗位很多年了,这些文物研究我不是很熟悉了,所有的一切都还是说说看看,你们也不要当真。”
关政却好像得到了巨大的宝藏,说:“十分感谢您的解说,这对我们帮助特别大。”
关政和川哥飞速的吃完了所有的东西,回到了局里。梁意恩见两人回来,以为是得到了什么新线索,问道:“你俩这么乐呵的回来,是不是案子有进展了?”
川哥摊摊手,说:“不知道啊。我不清楚啊。”
关政坐在电脑前,疯狂的搜罗各种帖子和文章,说:“看来我们找的东西这么神秘呢。”
“是啊,是很神秘,但是那不也落别人手里了?”川哥问道。
“不不不,话不能这么说,我们这样想,刚刚那老爷子说过了,这个文物很像秦始皇的那一枚,这就说明秦始皇的这枚传国玉玺很有可能面世了。而这个人作出的定向拍卖,说明了她希望我们看到这个重要的文物,但是他却不让他流落,说明它十分重要,传国玉玺秦之后,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奇珍,国之重器也。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现其“气数已尽”。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则被讥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轻蔑。历代欲谋帝王之位者你争我夺,致使该传国玺屡易其主,辗转于神州赤县凡两千余年,忽隐忽现,终于销声匿迹,至今杳无踪影。这就足以说明它象征着巨大的专制意义,他也是权力和至高无上的象征。”
梁意恩问道:“所以呢?”
川哥试探地回答说:“所以就是这个拍卖者有一种权力压身的感觉。”
“没错!”关政打了一个响指。
“这又说明了什么?”梁意恩还是没有听明白。
川哥无奈地说道:“意思就是说,我们抓的很有可能是一个有严格阶级层次的组织团伙。”
关政点点头说:“一点儿没错。”
关政的手头案子已经有了进展,许久妍的教育工作做的却不好。
这所扬名学院算是民办学校里面比较差的了,这里的都是些家庭条件挺不好的孩子。许久妍在这里做法制教育,说了很多关于法律的知识。偌大的礼堂里,许久妍坐在前台,捏着麦克风,说道:“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各阶级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且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并给予犯罪嫌疑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系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的刑法。在我国,也叫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许久妍往台下一望,一个注意听的都没有。许久妍不禁感到十分心塞,可许久妍只能继续讲下去:“而与我们学生相关联的是经1991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