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无归路:Ⅰ.罪恶之源 第四百一十八章 交叉疑点
关诺越说越来气:“这人啊,一点责任心都没有,自从案子有了突破,就说许久妍耍手段,尽出损招儿,我们是来破案的,又不是来玩杜拉拉升职记的,这群人真的是!”
史进宇又抿了口水,说:“你也用不着生气,日久见人心,先磨合磨合吧。”
史进宇问许久妍:“案子有进展了吗?”
许久妍把文件夹摊开给史进宇看,说:“现在的情况还算乐观,韦强的证词算是把我们送上了破案的起点,但是这其中还有很多东西我们不知道呢。”
史进宇点点头,说:“详细说说看。”
许久妍指着韦强的口供,说:“您看,根据韦强说的,这是一个团伙犯罪,这和我们前期猜测的完全一致,但是我们还发现了新的问题。之前关政推测,这枚传国玉玺因为有权利的象征,所以被这个团伙看上了,但如果按照韦强所说的,他们的目标不仅仅是传国玉玺,琅琊刻石和瓦当同样是他们的目标,这和我们之前的猜测就有出入了。”
川哥插了一嘴,说:“其实我倒是觉得韦强的口供未必可信。抓捕韦强的时候我在现场,当时他的状态并不像正常人,当时他十分狂暴,就像看见了红布的牛一样,而我看了你们的审讯录像,他的精神状态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和之前完全不同。”
“这话是什么意思?许久妍还没有反应过来,梁意恩已经递了个文件夹过来,说道:“看了这个你就明白了。”
许久妍好奇的翻开文件夹,说:“这谁的尸检报告?”
川哥说道:“这是韦强的妻子的尸检报告。其实我当天没有看到这个女人是意外死亡还是有人谋之,但是我觉得这个女人的死和韦强脱不了干系。”
周界林挠挠头,说:“可韦强已经都招了,他已经交代了自己之前经常挖墓,并以此为生,而且他也承认了他参与过六.二八大案,他没有隐藏的必要了吧?”
许久妍摇摇头,说:“没这么简单。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女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与重大历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这些都受法律保护。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更何况是传国玉玺这种大物件儿了。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擅自将国有馆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给外国人的: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走私文物的;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的,应当以走私文物罪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的,应当认定为情节较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无法确定文物等级,或者按照文物等级定罪量刑明显过轻或者过重的,可以按照走私的文物价值定罪量刑。
其物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以走私文物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文物价值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文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实这就很清楚了,按照韦强的口供,他在十年前一直就是在挖文物,买卖古董,要是仔细算起来,也不是小罪,但是相比于故意杀人,贩卖文物简直就不算什么惩罚了。”
梁意恩倒是对这些法律条文不太关心,便说道:“其实我觉得,你们看完我的尸检报告应该会有新的思路。”
许久妍直接翻到最后一页,说:“哇塞,好高深啊,可否给我解释一遍?”
梁意恩点点头,说:“当然可以啦。这具尸体是一名女性,年龄大概在三十五到四十岁之间,有过妊娠迹象,但这已经是五年前的事情了。死者身上有部分明显的旧伤,从伤痕的形状来看,有的是刀一类的钝器,有的是皮鞭绳子一类的条状物,但是没有束缚伤,所以这些东西还不能判断到底是自己做的,还是别人做的。”
“听你的语气,你觉得更有可能是死者自己做的?”川哥难以置信的问道。
梁意恩指着死者的照片,说道:“你们看这个伤口,这个伤口是在销比的部位,其实我们很容易看到,靠近手掌的位置伤痕会重一些,这就说明刀子的走向是从手掌方向到肘部,我个人觉得,这个方向的刀疤自己做的比较常见,但是也不是没有别人残害的可能。不仅如此,死者身上还有很多个类似的伤口。”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