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剑圣:乘风之始 第六章 狮王莫斯雷马萨
“爹爹……”
“爹爹……”
来到后院,小七、小八小跑着迎了上来,分别向他炫耀王忠嗣送给他们的礼物。
两家伙已经三岁了,许是断奶断的早,又每天都喝牦牛奶的缘故,长得格外结实壮硕。
脸色也是粉嫩粉嫩的,煞是可爱!
“来!爹爹抱抱!”他一手一个,将小七、小八同时抱了起来,感受着双臂的重量,笑道:“再过年余,爹爹就抱不动你们了!”
“那小七要骑大马,多骑骑,免得以后骑不了。”小七高举起了手,也不知是宠的,还是怎么的,她有着男孩子一般的淘气,活泼过了份。
小八身为男孩都远远比不上小七爱玩爱闹。
对于自己宝贝女儿的要求,裴旻焉能拒绝,配合着将她扛在肩上,任由她爬上自己的双肩,抱在他的脑袋,左右晃动着。
小八眼中闪着欣羡之色,裴旻笑道:“等你姐玩累了,再换你上。”
小笑。
娇陈看着嬉闹的三人,问道:“怎么提前回来了?”
“长安如此盛景,焉能少的了我们?准备一下,回长安住上一季,也让小七小下长安的景象。顺便在长安给他们找几个课业西席,在过年余,可以传授他们课业了。陇右这个地方什么都好,但是文化氛围远不及长安洛阳。要不是舍不得,我真想将他们丢给弘文馆,跟着弘文馆里的大学士一同学习。”
父母对于子女,总是想给他们最好的。
其实就小七小八这个年岁,根本接受不了多少高深的文化,随随便便一个秀才就能当他们的老师,但裴旻却想请更有能耐的来教他。
娇陈却道:“妾身看来,郎君这是舍近求远了。若论学识,谁比得上张九龄?要比文采王之涣、王昌龄,甚至是太白,那一个不是当世绝顶之人。何必在长安、洛阳去求?”
裴旻一拍脑袋,笑道:“有道理,还真是关心则乱。那我就为小七小个世上最豪华的先生团,将什么李杜、孟浩然、王维什么的,有机会通通请来,就不信小七小八成不了才?对了张老哥似乎有消停的意思,他这些年游历了大江南北,意图找个清静的地方,好好静下心来研究书法。”
娇陈感慨道:“叔叔是真正的雅士。”
“确实!”裴旻点头附和,这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可见世人对于名望是何等看中。但于书法一道,张旭是这个时代公认的第一,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以张老哥的脾性,就算给他安排个职位,他也干不来。索性给他一个不干事的闲职供养者,免得他老是写字换酒钱。随便还能给小七小举多得。”
经过了几日安排,裴旻将陇右的事物交给了张九龄、袁履谦、李林甫三人处理。
对于张九龄、袁履谦,裴旻是一百个放心。
但对于李林甫,裴旻心底很是复杂。在陇右最困难,人手最稀缺的时候,李林甫给了他极大的帮助,干了许多实事。
论及文化水平,他远不及张九龄、袁履谦、王之涣、王昌龄这些人万一,但是比及实干才华,处理实事的能力,也只有张九龄可以与之一比。便是袁履谦,也要逊色他一二。
而且张九龄、袁履谦、王之涣、王昌龄这些人秉性太过正直,很多事情,他们处理的就是不如李林甫手段灵活多变。
在关键的时候,李林甫的阴谋,远比阳谋更有效果。
裴旻一时间也不舍得对付他,任用着他的才华。至于秉性问题,裴旻暗中也有安排。
他早让负责情报的孙周暗自盯着李林甫了。
只要李林甫踏踏实实的干,裴旻可以给他一定的权势,以满足他心里的欲望。但是他想更进一步,成为历史上那个大奸臣,那就是痴心妄想。
以裴旻现在手中的权势,要弄死历史上的李林甫不容易,要整死未发迹的李林甫,那是绰绰有余的。
开元八年寒露,天上飘起了茫茫细雪。
这是今年的第一场雪,也是裴旻决定前往长安的时日。
出门降雪,并不吉利,可裴旻向来不信这些,反而笑道:“这大雪相送,看来老天待我也是不薄。”
裴母、娇陈、王氏、小七、小家人上了一辆裴旻特地为家人出行而准备的豪华马车。马车四周以熊皮包就,以抵御风寒,里面也铺着虎皮,再辅以暖炉。车内温暖如春,毫无冬天的痕迹。
裴旻、李白、王忠嗣以及自然策马而行。
身为男子汉大丈夫,若一点风雪都受不得,焉有颜面立世?
一路东行,车内传来的裴母的声音:“旻儿,在陇右道的时候,稍微停一停。为娘,想看一看陇右道。看一看我儿开出的山道……”
裴母说这话的时候,言语中充满了自豪。
乌鞘岭山道与陇山道的开通,是历史上的一个奇迹,而她的儿子正是这个奇迹的创造者。
乌鞘岭山道她没有机会一游,但是这途经陇山道,不下来看一看,怎么样也不甘心。
“好!”裴旻应了一声,在抵达陇山道路口的时候,停了下来。
宽敞的大道,平坦紧实,距大道的建成已近两年。
这段时间里,每日皆有无数行人穿梭。各种货车,马车往来频繁。尤其是从西域而来的大型车队,几乎每月皆有一趟,往来负载的皆是重型货物。
面对如此考验,陇山道的地面依旧平坦如初。
显然经受住了真正的考验,并非豆腐渣工程。
裴旻搀扶着裴母下了马车。
裴母一手牵着小七,一手拉着小八,走在陇山道上。
小七、小八自懂事以来就没出过鄯州城,一路上叽叽喳喳的好不开心。此刻更是身处奇景之中:左右皆是高耸的山崖,而一条宽敞的大道似乎将陇山劈成了两半,直通关中,称之为神迹,亦不为过。
两个小家伙左指右指,欢喜无限。
裴母也是一脸惊叹,欣慰道:“甚好,甚好!”
行了里许之地,但听得蹄声如雷,百余乘马疾风般从远处飞奔而来。马上乘客一色都是玄色薄毡大氅,里面黄色劲服。
人似虎,马如龙,人既魁梧,马亦雄壮。
每一个人都是魁梧的猛士,每一匹马亦都是高头长腿,通体黄毛的神骏。
如此神骏的战马万中无一,这一下子出现了百余匹,委实壮观。
周边人不由自主的往远处眺望,小七小眼,有些不由自主的往裴旻身旁靠。
他们年纪小,心灵纯净,看的也最为纯粹。那若有若无的杀气,他们最能体会。
裴旻也不由顿足眺望,微皱着眉头,心底盘算着是哪路人马。
这百人可不简单,每一个身上都有着杀伐之气,是那种久经战阵的气息。唯有身经百战的悍勇之士,才有如此可怖的杀伐之气。
对方只是寥寥百人,人数虽不甚多,但气势之壮,却似有如千军万马一般。
为首一人特别显眼,一个如狮子般的男人。
他四十来岁年纪,一身黄色轻甲,上面纹着一个咆哮的狮头。他长得头黄发黄须,满脸的胡须,配上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以及那张四方的国字脸,跟他胸前的狮子极为相似。
裴旻突然想到了昔年跟阿拉伯商人阿维叶了解阿拉伯帝国时,听过阿拉伯帝国有一支常胜之师,叫做狮军。
狮军统帅是阿拉伯帝国哈里发的弟弟莫斯雷马萨,他是前任哈里发与蛮族女子所生的私生子。
因为生下来偏向母系蛮族,全身黄毛,与阿拉伯的血统严重不符。前哈里发盛怒之下,意图将之处死。
是现哈里发偷偷将他藏了起来,交给国内大将军抚养。
莫斯雷马萨长大之后身上有着蛮人的神勇,又继承了阿拉伯人的智略,初次上阵,便凭借手刃八十余人,名震一时。
最后更是创建了战无不胜的狮军团,纵横亚欧非,鲜有败绩。
而莫斯雷马萨也有狮王,小汉尼拔的美誉。
他就是阿拉伯的狮王莫斯雷马萨?
裴旻心底暗思着。
来到近处,为首那个如同狮子般的男人突然拉着缰绳,在裴旻一行人身旁停顿下来。
对着裴旻他们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
裴旻耸了耸肩膀,做出了一个听不懂的表示。
粗犷男人,招了招手,从末尾叫来了一个瘦弱的阿拉伯人,对着他叽里呱啦的一套说。
裴旻听不懂意思,但是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于他之前的问题相同的。
瘦弱的阿拉伯人看向裴旻道:“亲王问你,可是陇右的裴旻,裴大人。”
裴旻淡然自若的道:“正是在下!”
瘦弱的阿拉伯人对粗犷男人点了点头。
粗犷男人翻身下马,大步走了上来,一手捶胸,恭敬的行了一个西方礼节,又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通。
阿拉伯翻译解释道:“亲王说你是一个能够创造神奇的男人,他希望能够与你结识,并渴望与你在战场上交锋。”
裴旻闻言,眯起了眼睛道:“我也听过狮王莫斯雷马萨的大名,你可以告诉他,这一天会来临的!我早已做好了这个准备……”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