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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大唐帝国:安东风云 第394章 巨变的长安城

    PS:防盗章节,待会修改

    历时一个多月,李煜的座船终于靠在了渭河渡口,随行的馨儿四女、杨缓娘等人上岸后,看到南方巍峨的长安城满心欢喜。

    外地再好,待久了也会难抵乡愁。

    当李煜一行人乘上前来迎接的马车踏上官道时,惊奇的发现,以前用夯土夯实的官道以经变成了整洁平滑的灰色水泥路。

    水泥化的官道被划分成了四车道,同向两车道用石灰浆在地上标白色虚线分开,对向车道则以黄实线分开。每车道有十五尺宽,以满足每日频繁来往于渭河渡口至长安城的车马通行需求。

    在官道两侧还单独划分出人行道,宽度仅为一尺半,道路外侧还种了一棵棵犹如站岗卫士的柳树。只是正值严冬,叶子都掉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

    走在水泥化官道上的行人很多,因为路面结实平直,行驶车道划分明确互不干扰,无论车马行人行进速度比以往快了很多。

    对于很多初到长安的人来说第一次见识到水泥路面,心神都被这条灰色路面吸引住了,不时拦住一位当地人寻问水泥路详情。

    水泥路李煜前世见得多了,根本不足为奇,这条水泥路放在后世顶多算加宽的乡道。因为璇玑商行水泥坊生产的水泥质量还达不到后世的标准,何况指导施工的工程队还是自己府里的,车道划分还是李煜提出来的。

    当行至长安城西金光门前时,李煜平静的心才被眼前的景物给小小震惊了下。

    曾经巍峨的长安城仅有城门处包了砖,其余城段皆是屎黄色的夯土墙。

    现在,除了城门处的包砖还是原样外,其余曾经的夯土城墙全部在夯土表面夯筑了一层水泥。

    深灰色的水泥城墙给人一种坚实耐用的感觉,再与巍峨的长安城相匹配,更是起到了震撼人心的作用。

    “郞君,两年未回长安,怎感觉长安城比以前更高大雄伟了?”

    梅儿仰着头,看着长安城喃喃道。

    随行的其他人也是一脸震撼的表情。

    “是因为长安城至此变得更结实了。”

    李煜回过神来笑道。

    “走,咱们进城,瞧瞧两年里,长安变化到底有多大。”

    李煜一挥手,车夫甩了一声响亮的鞭子,马便自觉的迈动四蹄跟着前面的马车走进城门洞。

    过了金光门入城不远就是繁华的西市,因此从金光门出入的人流非常大,造成街道拥挤,马车行进缓慢。

    到了长安城李煜也不敢时间,扒在窗前看着来往的车马人流。

    不看不知道,一看就知道自家的马车坊生意有多好。

    道路上的马车没有一辆不是四轮马车,以经看不到以前那种翘着前身两个轮子的马车了。

    虽说这些四轮马车不一定都是自家马车坊生产的,但保证四轮马车平稳行进起到减震效果所必需的弹簧钢到现在仍只有李煜麾下的炼铁坊能生产。其余马车坊生产四轮马车,就不得不高价购买燕王府的弹簧钢,形成的垄断地位至今无人可撼动。

    哪怕不少能工巧匠拿着从市面上买到的燕王府生产的弹簧钢不停的琢磨其中的工艺,几年下来虽有进展,但造价居高不下,根本没法大量生产拿到市面上与燕王府竟争。

    没办法,要生产弹簧钢必需要有上好的钢材,而上好却廉价的钢材只有安东铸铁城有生产,所生产的每一批钢材皆受到管控不准外流。

    当然啦,金光门大街看那些权贵富商的马车多没意思,即使车中有漂亮的富家千金,透过小小的车窗也不容易看到哈。

    到是那些带着商队的胡商颇吸引李煜的目光,没办法,从西域来的胡商商队里一定不会缺少一批身姿漫妙,生得娇巧美丽的胡女。

    仔细查看,说不定还能从胡商所带的胡女中发现一绝色美女,乘早下手买入府中慢慢欣赏她的歌喉舞姿岂不快哉。

    ……

    过了车马人流拥挤不堪的金光门,透过车窗所望果不其然,长安城内大小街道皆以用水泥重新铺就路面,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李煜的心头。

    “熟悉的场景,不同的是行人衣着和两侧曾经夯土现在水泥墙围起来给人整洁有序之感的各坊和它的坊墙。”

    李煜一边感慨他对这个中古时代带来的变化,一边想着偏离了历史原本道路的时代终究要走向何方。

    ……

    李煜回到长安的消息瞬间传遍长安的权贵圈,有人希冀,早早上门拜访,有人不屑一顾,正准备着奏书再奏圣人,为国往后安危着想,请求将燕王自此留于京师,另遣贤臣良将镇守安东。

    李煜对他们的举动一无所知,当然知道了也不会在意。

    因为真正跟他有根本性利益冲突的人还未爬上高位,仅凭当前朝中那些对他不满的小虾米闹不起事来。

    李煜回到府中不到两个时辰,得到消息的周王李显带着他的一票随从快马加鞭赶来。

    “四弟,你让为兄想得好苦啊。”

    李显人未到声先到。

    由其是听到随李显一行人脚步声而来的还有公鸡的咯咯声。

    李煜顿时苦笑,感情三哥想我了是因为想找我斗鸡?

    馨儿、杨缓娘等女皆知李显秉性,知晓自家郞君刚回到家就免不了要与周王斗鸡三百场的结局而偷笑不已。

    对了,每逢周王斗完鸡后,都要在李煜藏了不少好酒的酒窖里拉走一马车的好酒才肯离去,美其名曰:“喝亲兄弟亲藏的酒才能感受到兄弟间的感情。”

    PS:防盗章节,待会修改

    乾封二年(公元667年),曾经的婴儿虚岁己满十岁。

    李煜嘴角慵懒的上扬,高挺的鼻梁将双眼衬得格外狭长。闲散的提着把椅子坐在黑瓦红墙的阁楼二楼的阳台上。

    他清澈的眼神,黑白分明的眸子里干净而又纯净,不曾落过一粒尘埃,明媚的好似阳光的微笑。他坐在那好像仙界里不染尘埃,落入凡尘的仙童。

    肌肤如瓷如玉,就如他的名字--李煜。

    “一梦千年,世间奇迹!”

    谁曾想此时会从外人眼里天真无邪的孩童口中蹦出如此沧桑而又充满惊奇之语。

    李煜望着满园百花争奇斗艳的春色内心无线感慨。

    曾几何时,闲暇无聊看些网络穿越小说打发时间,竟有朝一日,自己也会如小说中主角一般在不经意间跨越时间长河来到那逝去的时间长河的另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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