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衞:正文卷 第六百一十五章 五行续魂术 二十
巽二见他苦笑,还以为他很高兴,毕竟他还分辨不出各种笑容的区别,他也笑了,还说“主人,我以后会听你的话,为你做事,小鬼头今后就是你的人了。”
王荣呻吟一声,方才他没被那只巨掌弄死,现在却要被巽二给搞死了,这都是什么和什么啊!
王荣郁闷无奈至极,就听灵火剑慢悠悠地说“小鬼头说的不错,他今后跟定你了,你别不知好歹,能有这样的仆人可是天大的福气,这副皮相很不错,小鬼头运气也不错。”
王荣恍然,“是你让他夺舍的?你怎么可以这样?!”
灵火剑嘿了一声,说“为什么不能这样,那小子空有一副好皮囊,要是不用岂不浪费,小鬼头夺舍正好,我很喜欢,美男子啊,你看美不美?”
王荣无奈的说“美有什么用,夺舍总归不是什么好事。”
灵火剑冷笑说“这要看情况,我觉得这次就很合适,这叫废物利用,小鬼头有了这身皮囊,今后在你身边就更方便了,你可要好好对他,这样好的仆人帮手可不好找,我是花了心血的。”
王荣知道灵火剑既然决定了,他是无法改变的,只能是逆来顺受,默默承受,只是一见巽二他就会想到长孙灭,总觉得不自在,看样子真是需要适应一段时间了。
巽二此事暂且一放,萧长歌几个人还不明白到底出了什么状况,叶梵还有铜尸都去了哪里?他们方才什么都没有看到,完全是处在黑暗当中,和死了没什么区别。
听了他们的感受,王荣暗暗骇然,那声冷哼竟然直接让几位天魂境修士瞬间丧失了一切能力,这也太可怕了,如果那只巨掌想要杀他们,是不是也是轻而易举,只需轻轻动动手指头呢?
随即,王荣讲了讲那只金色巨掌,萧长歌等人顿时骇然,心中顿生恐惧,不怕才怪,他们想的和王荣一样,一声冷哼他们都经受不起,如果金色巨掌想要他们的命,或许真是在弹指之间。
惊骇之后,各种猜测随即出现,金色巨掌既然带走了叶梵,那自然就是魔道高手,很有可能就是叶梵,长孙灭等人的主子,或许就是什么魔影的首脑老大,只是这位魔道大佬显现出来的力量也未免太恐怖了,绝非天魂境修士可比,只怕真是渡劫境大能了。
如果真是渡劫境,又是魔道大佬,那魔道复兴,称霸天下绝不是一句空话,十有八九能够实现,谁能和这样的人物对抗,秦川,天龙门可以吗?天龙圣剑的锋芒还能够在如此强者的面前闪耀吗?只怕很难吧?
林白衣叹息一声说“没想到还会有这样高手出现,这真是应了那句话,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李天罡也皱眉说“是啊,老王你可别说瞎话,讲真的。”
现在他们又回到了白云峰,临时洞府被毁,他们就在山顶上随便找了个地方谈话,几个人席地而坐,巽二很安静的站在王荣身边,完全是一副下人随从的样子,那身破烂衣服也换了下来,还是一套紫色长衣,还是长孙灭的遗物,巽二用起来是十分顺手,不用白不用啊!
王荣就当巽二不存在,慢慢适应吧,被李天罡质疑,他有些恼火,说“我骗你们有什么意思,你们也不是被那声冷哼震傻了吗?这不会是假的吧?”
那声冷哼对于萧长歌四人来说,就和王荣见到的金色巨掌一样真实,直到现在他们还没有完全恢复,那冷哼简直就是魔音,杀人能在无形之中,一声就能要了他们半条命,如果再来一声,他们真会死翘翘!
萧长歌沉声说“有高手是千真万确,就是不知那人是谁,会是魔影的首领老大吗?”
巽二忽然说“那应该是宗主。”他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让众人十分意外,又想他可以获取长孙灭的记忆,如此说自然是有道理的。
王荣忙问“宗主是谁?”
巽二想想说“宗主就是天魔宗宗主,是……他们的……主人,对,就是主人,和主人一样。”
巽二表达的不清楚,但王荣几人能够听清楚,天魔宗,原来那个势力是有名字的,魔影只是天龙门对他们的称呼,人家真正的名字是天魔宗。
一听就是和天魔庞珏有着极大的关系,难道真是天魔的弟子传人不甘心失败,要卷土重来吗?
王荣又问详情,巽二虽然夺舍成功,获得了长孙灭的记忆,但那些记忆十分凌乱,巽二是越想越混乱,对于天魔宗的情况他居然就知道这个名称,还有就是长孙灭应该是从小被宗主培养的高手,算是宗主的弟子,在天魔宗地位不低,与其他几个人并称为六公子,至于其他五位公子叫什么他都不知道,修炼的什么魔功也不清楚,应该与长孙灭修为相当。
而那位宗主是谁,叫什么名字,住在什么地方,巽二也是不知道,他隐约有个模糊的影像,那位宗主仿佛是在一个大殿中,就如一尊神像耸立在那里,全身黑色,只有一双眼睛闪动着无法形容的奇异光芒,夺人心神,摄人魂魄,他的话就是命令,不可违抗,只能服从。
那个大殿好像叫什么天魔殿,至于是不是,巽二说不准,就是有些印象罢了。
王荣等人听了这些是相对苦笑,有价值的东西不多,但好在知道了那股势力的名称,也领教到了那位宗主的力量,这位宗主果然有着可以和天下正道作对的实力,完全不是天魂境修士可以抗衡的,一声冷哼差点就让好几个天魂境修士送命,他真要出手,方才岂不是会将他们秒杀团灭,可他既然出手了,为什么不来个一锅烩呢?难道是不屑杀他们这些小鱼小虾,或者是另有什么打算?
众人想不通这点,王荣却是明白,刚才若不是灵火剑,自己这些人早就被那只魔手摄去魂魄了,那位宗主一击不中,随即收手,而他出手也不是为了杀他们,而是带走叶梵还有那些铜尸,王荣觉得,在天魔宗主眼中,叶梵和铜尸远比他们的性命重要,长孙灭这个公子也比不上叶梵和铜尸。
再想到那只巨掌,王荣忽有所悟,沉声说“天魔宗主修炼的也该是天魔令吧?”他忽然来了这么一句,让萧长歌等人都是一怔,而有人接口说“不错,是天魔令。”
这不是萧长歌,林白衣,李天罡,石头,还有巽二的声音,当然也不是王荣自问自答,而是有人来了,并且已到了他们身边。
众人一惊,巽二反应最大,瞬间化身巨风扑向说话之人,那人赞叹说“好一个风怪。”说话间,巽二竟然被一股力量压制的无法动弹,巨风就在原地打转,难以移动分毫,自然也无法扑向那个人。
王荣,林白衣,李天罡,石头听到声音已知来人是谁,见巽二受制也不惊讶,萧长歌已然动容,心念一动,长歌剑祭出,却听王荣说“萧兄请收剑,这位就是天龙门的秦川秦门主。”随后又对巽二说“你……停下来。”
萧长歌吃了一惊,收起仙剑,再看对方,秦川含笑而立,还是那身装扮,在萧长歌眼中这位天龙门门主与他想象中的形象是没有一点相似,文质彬彬,俊秀文弱,书卷气十足,看起来还是那么年轻,说他十七八岁甚至是十五六岁都行,天龙门门主竟然是如此模样?
萧长歌是很难相信,一脸诧异也就是很自然了。
萧长歌在发愣,巽二已经老实下来,又成俊美公子的样子,盯着巽二上看下看,被秦川轻松制住让他有些奇怪,这个人好像很强啊!
秦川一人而来,见众人都有些惊讶之色,他一笑说“秦谋来的突然,惊扰大家了,还请见谅。”说着拱手行礼,他总是很有礼貌。
王荣还礼说“秦门主客气了,我们只是有些意外而已,我先给你介绍一下,这就是萧长歌,萧兄,这位便是天龙门门主秦川。”
萧长歌已经平复心境,拱手说“萧长歌见过秦门主。”
秦川还礼说“萧兄大名秦某是久闻也是久仰了,以后还要请萧兄多多指教。”
萧长歌自然要客气一下,见秦川谦虚有礼,他对这位天龙门主就有了很好的印象。
众人寒暄几句后,王荣就问“秦门主,没想到你会前来,方才发生的门主想必都已知晓了吧?”
秦川点头说“几位来长白山我是知道的,只是我没想到天池水宫中竟然还有鱼道人,幸好诸位修为深厚,能够逢凶化吉,我先恭喜萧兄了,五行续魂术功德圆满,常秋水很快就能痊愈,恢复如初了。”
萧长歌心说,我的事情他果然一清二楚,天龙门的耳目真是太厉害了。如此想着,神色不变,说“多谢秦门主的关心,我是多亏了几位兄弟的帮忙才能侥幸成功。”
秦川微笑说“诸位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共创了一个奇迹,流传出去必定是一段佳话,一个传奇,秦某很是佩服啊!”
林白衣说“叶梵等人出现想必也在秦门主的预料当中了?”
秦川苦笑说“惭愧,秦某事先并未收到消息,等他们出现与诸位为难时,秦某才知道,好在几位有高手护法,也算是有惊无险了。”说着,他看看巽二,赞叹说“元风之精都能为王道友所用,秦某唯有佩服二字表达心情了。”
王荣却说“若不是有秦门主所赠的如意金铃,我们一样逃不过叶梵铁尸的毒害,是我们该感谢秦门主才对。可惜,如意金铃已被穿云箭所毁,真是太过意不去了。”
萧长歌等人并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听到这些皆有些惊讶,萧长歌还看了看王荣,心里还在想,怎么还有如意金铃?我们昏睡时究竟错过了什么?
林白衣,李天罡,石头则想,这肯定又是灵火剑的手笔了,一定是它催动如意金铃,挡住了铁尸的袭击。
秦川微笑说“区区金铃不足挂齿,本以为它能够让诸位和天龙门可以随时联系,没想到竟然还能起到保护诸位的效果,这也是物尽其用了。”他是绝口不提灵火剑的存在,和王荣算是心照不宣了,接着秦川又说“得知叶梵等人骚扰诸位,我是急忙赶来希望可以帮点小忙,结果还是我多余担心了,也让我见到了几场惊世之战,这是秦某的幸运。”
王荣说“秦门主过奖了,我们也真是侥幸,谁能想到天魔宗主会出现,他若有意杀我们,我们哪有活命的机会。”
说到天魔宗主,秦川神情随即凝重,微微皱眉沉声说“原来他们自称是天魔宗,现在总算知道了他们的名号,天魔,他们应该就是天魔的传承者了,那位宗主修炼的也是天魔令,而且已至黄金令境界。”
王荣,萧长歌等五人齐齐动容,只有巽二不知道天魔令还有什么黄金令,是一点反应也没有,他现在是对秦川很好奇,这个人让他心生畏惧,总觉得这个人身体内有股力量是他无法抗拒,甚至是可以将它毁灭的,方才被秦川压制时,他的感觉是极为清楚,畏惧是油然而生。
黄金令,那可是天魔令的最高境界,能修炼到这种境界的人,必是渡劫境,当年的天魔庞珏便是这等境界,令行天下,万魔臣服,无敌无匹。
现在秦川竟然说天魔宗主也将天魔令修炼到了黄金令境界,王荣几人怎能不惊骇动容,大家都在想,如此说来此人便是第二个天魔了!
既然天魔重生,魔道已不是复兴,而是鼎盛了,如此说来,正道还有什么希望谁能和天魔争锋抗衡?
见众人震惊失色,秦川叹道“我也不想说,可方才所见的那只金色巨掌便是黄金令,天魔宗主的那声冷哼便是天魔令催发的无上魔音,夺魄摄魂,杀人于无形,诸位应该领教到了魔音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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