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崛起:正文卷 499【发现】
接下来的半个月,周赫煊带着郭泰祺四处拜访英国名人,同时也在进行着他的房地产大业。
首先,周赫煊在伦敦郊区买了一栋别墅,做为他跟费雯丽的异国爱巢。紧接着,周赫煊又买下汉普顿宫以北的几处厂房,连厂带机器带地皮全都打包收购。
工厂位于后世的伦敦布希公园(英国第二大皇家公园),不过此时还是工业区。那里充斥着大大小小的各色工厂,受世界经济危机影响,此地有两成的工厂处于停工状态,还有三成的工厂处于半停工状态。
周赫煊之所以选择在这里买地,主要有三大原因:第一,靠近泰晤士河,运输便利;第二,工业用地价格狂跌,非常便宜;第三,位置在伦敦西部,未来德国的大轰炸不会波及到这里。
就在此时,伦敦大学学院那边传来好消息。
奥德里奇和他的学生们,对“百浪多息”的有效成分进行分析,分解出一种叫“氨苯磺胺”的物质。(老王不懂医药,把百浪多息和磺胺搞混了,氨苯磺胺还是很好发现的。前面章节内容已做修改,抱歉。)
“氨苯磺胺”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磺胺”,是生物服用“百浪多息”以后,在体内生成的一种抗菌物。而且它还是其他磺胺类药物的中间体,以后有人想研发更高级的磺胺类药物,都必须使用“氨苯磺胺”来制取。
也就是说,只要周赫煊申请了“氨苯磺胺”的专利,就掐住了所有磺胺类药物的脖子。
奥德里奇指着玻璃皿中的粉末,兴奋地说:“周,就是这种物质可以杀灭链球菌。小白鼠在服用百浪多息后,会在体内形成一种杀菌物质。我们很幸运,只做了五次实验就找到它,我把它称之为氨苯磺胺。氨苯磺胺还可以杀灭其他细菌,只要将药粉涂在伤口表面,就能有效抑制细菌的生长。”
周赫煊问道:“氨苯磺胺可以大规模制取吗?”
“应该没问题,”奥德里奇想了想说,“氨苯磺胺的结构并不复杂,实验室里可以轻松合成。至于大规模制取的方法,还需要继续探索。我相信用不了多长时间,一种‘包治百病’的新药就能诞生。”
“那就拜托了,”周赫煊喜道,“你准备好相关资料,我拿去申请专利。”
奥德里奇提醒道:“你最好先去找伦敦大学学院的校长,我可以帮你介绍一下,有了学校的帮助你才能申请专利。”
周赫煊晕了:“这跟伦敦大学又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奥德里奇笑着开始做解释。
原来此时在英国申请药品专利很复杂,必须获得相关机构的支持。其中最权威的机构叫做“英国医学研究理事会(简称MRC)”,除此之外,剑桥、牛津、伦敦等大学的支持也可以。
如果没有这些权威机构的认可,英国的专利局是不会批准的。历史上,青霉素就是因为MRC和牛津大学都不认可,结果导致无法在英国取得专利,最后只能跑到美国去发展。
幸好周赫煊有钱,他直接给伦敦大学捐了1万英镑,再凭借自己的名气,以及氨苯磺胺切实的杀菌效果,很快就获得伦敦大学的机构支持。
周赫煊对此只能感慨,这年头的中国人真是艰难啊,连申请个专利都这么费劲。
首先,你必须有钱在英国买房,或者是开公司办厂。其次,你还要说服权威机构认可,而这些机构的官僚气息很严重,没有好处他们可不会开眼——连青霉素都被拒之门外了。
美国那边稍微方便些,但也必须要有房产。这是巴黎公约的明文规定,非巴黎公约加盟国人士,必须有固定房产才能申请专利。
也就是说,一个成绩优秀的民国留学生,就算你取得了重大研究发现,如果没钱在国外买房的话,也顶多发表几篇论文获得名誉,连申请专利的资格都没有。
周赫煊在取得伦敦大学的支持后,专利局那边效率神速,几天时间就把氨苯磺胺的专利权批下来。
周赫煊立即拿着专利证书跑去找艾伯特:“王子殿下,我有个好东西想请你过目。”
“专……专利?”艾伯特不解其意。
“是的,专利,一种神药的专利,”周赫煊解释说,“这种药物叫磺胺,是伦敦大学的教授发现的,我现在拥有他的专利权。”
艾伯特还是没有搞清楚状况:“你为什么让……让我看这些?”
周赫煊说道:“现在的外科手术,术后感染率很高。许多病人即便手术成功,也有很大几率死于细菌感染,而磺胺能够有效抑制细菌的生长,大大提高了手术的成活率。这种药物可以挽救无数人的生命,甚至有机会获得诺贝尔医学奖。”
“这么……神奇?”艾伯特终于有些惊讶。
周赫煊笑道:“我准备在伦敦投资建厂,用来制造这种新药,希望王子殿下能够入股。”
“为什么找我?”艾伯特还拎不清。
周赫煊实话实说道:“我是中国人,在英国办工厂很可能受到刁难,有了王子殿下的入股,必然可以畅通无阻。”
艾伯特笑道:“放心吧,英国是……是遵守商业规则的国家,不会刁……刁难你的。”
周赫煊说:“请你务必入股。”
艾伯特对此无所谓:“那好,我投……投资1000英镑。”
“那我给你10%的股份,”周赫煊眨眼道,“王子殿下,这是一笔超级划算的买卖。”
“或许吧。”艾伯特说,他不在乎那几个钱。
周赫煊很快又找到费雯丽的老爹,做为一个曾经的成功商人,欧尼斯迅速意识到其中的巨大价值。他答应尽快处理掉自己手里的工厂,投资8000英镑,换取药厂15%的股份,并负责工厂的经营管理。
一下子丢出去25%的股份,周赫煊并不感到肉痛。
合伙人嘛,你不多给点好处,凭什么要求别人尽心尽力?
英国社会此时相当保守,比美国和法国保守无数倍。中国人的身份很难在英国经商,艾伯特王子相当于保护伞,而欧尼斯相当于代言人。
至于为什么要把药厂建在英国?
周赫煊也很无奈啊。
想想云南白药创始人的结局,就知道在中国建造磺胺药厂有多可怕,早晚被当权者给吞掉,而且中国的化工基础也无法支持磺胺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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