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唐:正文卷 第四百四十六章 李治的人生选择
天上下着雨,黄豆一样的雨点儿好像天上地下串起了珠帘。雨点儿打在桐油纸伞上,发出爆豆一样的声响。“噼里啪啦”的,听在心里让人烦躁。
李治站在一座宅子前,这是一户非常普通的关中农家院。正中间是三间茅草,两侧是厢房。雨水顺着关中特有的半边顶倾泻而下,砸在门前的地上水花四溅。齐胸高的院墙,遮挡不住李治的视线。隔着打开的们,可以清晰的看到搂着童子的老翁。
雨停了,桐油纸伞上不再有烦躁的声音传来。房檐上的稻草正一滴一滴的往下落着水滴,天边出现了一道彩虹。童子挣脱了老者发束缚,跑到院子里指着高挂在天上的彩虹兴奋得大叫。
李治的身后,如狼似虎的黑衣人冲了上去。齐胸高的夯土院墙,一窜而过!
院子里的黄狗只来得及叫两声,身上就插了四五枝弩箭。都是涂了毒的,见血封喉!黄狗倒在地上抽搐,老者还没有从骇然震惊中惊醒,脑袋连着半个肩膀已经掉落在地上。另外一只手护着孙子,尸体站立了好一会儿才摇晃着倒下。
童子小小的脑袋上,钉了三枝弩箭。全都是贯脑而出,弩箭的一段,不断有灰白色的脑浆合着红红的鲜血滴落。
黑衣人钻进了屋子里面,很快有妇人的惨叫声传出来。声音很像是被踩了尾巴的山猫,不过只叫了一半就戛然而止。
紧接着浓烟滚滚而起,李治看着老者和童子的尸体被抛入火中。头发开始卷曲,皮肤开始变得焦黑。接下来骇然的一幕出现了,脑袋上钉着弩箭的童子,忽然在烈火中坐了起来。院墙外面土坡上的李治吓得扭头就跑!
杀人灭口这种事情,本不需要堂堂晋王殿下亲自来做。不过杜如晦说,这是他必须要面对的课业。通往皇帝的宝座是一条染满鲜血的大路,注定有无数英雄好汉在这条大路上变成尸骸。想要走这条路,不习惯血腥怎么能行。
跑了好久,李治只觉得自己的肺像是在拉风箱。耳朵里什么都听不见,满是自己粗重的喘息声。
扶着树开始干呕,后来就真的吐了。老者破碎的内脏,童子流出的脑浆非常生动的印在脑子里。雨后清新的空气,将刺鼻的血腥味儿无限放大。李治发誓,这是这辈子闻到过的最难闻的味道。
李治坐在青石上发呆,侍卫们就在身后跟着没人上前劝阻。就算晋王殿下的裤子,被石头上的水弄湿了都没人管。李治的眼睛直勾勾的,他还没有忘记。自己曾经答应过那名被收买的东宫属官,只要他自杀闭嘴。他的家小自己会奉养无虞,他的儿子将来会有一个好的出身。晋王府会尽一切努力,保证他的富贵。
可仅仅是小属官自尽后的几天,李治就亲自带着人屠灭了他的全家。
“这是一条不归路,只要走上这条路就不能够有丝毫的仁慈,善念。一切理想与道德,都不适用在这里。只要走上这条路,就要和所有的人战斗。甚至包括你自己!”杜如晦的声音,好像是从天边飘过来。灌进李治的耳朵里,让李治浑身打了一个激灵。
“真的要这样么?”李治抓着杜如晦的袍子,因为攥得过于紧关节的地方有些发白。
“这场争斗里面,只有最为睿智,最为不道德,最为心狠手辣的人才能最后胜出。或许你还需要一些运气!不管怎样,杀人是免不了的。如果你不愿意杀人,那么等待你的只有被杀。殿下!你想死么?”杜如晦抚摸着李治的脑袋,父亲一样的语气充满了慈爱。
“就不能不杀人?那些只是普通人!”
“雉奴!想想你的父亲,玄武门一役他杀的可是你的伯父和叔叔。哦!还有你的那些堂兄弟,你的婶婶成为了你父亲的妃子。金碧辉煌的太子东宫,如今是你大哥的府邸。奢靡华丽的齐王府,如今是你四哥李青雀的宅院。这是一场赢者通吃的游戏,输就失去一切,只有赢才能获得一切。”杜如晦的声音,悠远的好像佛陀的低吟。
李治不说话了,那场惨绝人寰的天家惨变是一个禁忌的话题。从小到大,他都只是听说自己的父亲是怎样的英明神武。自己的伯父和叔叔,是怎样的阴险龌龊。直到有一天,他在宫里面遇到了那个女人,终于听到了不一样的版本。在这个版本里面,自己老爹的形象似乎不那么高大辉煌。甚至很多行为,可以用残暴卑鄙来形容。
他不信!可惜那女人很快就死了,信或不信都不再重要。因为,没人再提起那段发生在十几年前的往事。
“同样的命运落在你身上,你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如果你现在退出,一定会被你强悍的哥哥吃得骨头渣子都剩不下。”杜如晦说完,松开他干枯的手。背着手,消失在雨后的乡村土路上。
李治很抑郁,只有十二岁的心理还接受不了这样变态的教育。
小孩子心里藏不住话,也藏不住事情。遇到压抑的事情,最好的办法是跟人倾诉。当然,如果有高档的葡萄酿助兴那就更加美妙。
“大宝,你杀过人么?”对于自己唯一的同窗,也是唯一的朋友李治有着十二分的信任。遇到郁闷的事情,自然要找好朋友分享一下。要么共同郁闷,要么解开心结继续自己的十恶不赦之旅。
“杀过!”云大宝嘴里叼着鸡腿,喝了一口葡萄酿。琉璃杯中的葡萄酿,殷红得像是鲜血。喝在嘴里酸酸甜甜,酒味儿不是很浓。识货的云大宝立刻品尝出来,这是皇宫里面的极品葡萄酿,自家的酒窖里面可不趁。
“你杀过人?”李治瞪圆了眼睛,看云大宝的眼神儿好像在看一个鬼。
“是啊!还是亲手杀的!那人企图对我弟弟妹妹不利,我就出手砍断了他的手。结果那人流了好多血,最后死了。因为这件事情,还闹出了好大一场风波。听我爹说,最后死了很多人。”云大宝喝了两杯葡萄酿,小脸儿红扑扑的。雉奴是个不错的朋友,有这种好酒都知道请自己喝。
云大宝觉得,上一次偷偷宰了晋王府的大黑狗炖了,似乎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
“杀人之后你难过么?呃……!也不是难过,好像是愧疚……!反正也说不好的感觉,你有过没有。”听到云大宝杀过人,李治觉得应该和朋友好好探讨一下心得。
“开始有那么一点点儿的害怕,后来爹爹说云家人不能被欺负,还说我保护弟弟妹妹做得对。我就不那么害怕了,反正我爹总是对的。而且不管有什么麻烦,爹总能摆平。”云大宝自信的道。
李治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拼爹这一点上,李治自认为还是比云大宝有优势。对于云浩来说是麻烦的事情,对于李二来说根本不是问题。云浩摆平一件事情,可能会伤很多脑筋。李二摆平一件事情,却要轻松的多。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画上一个圈儿,然后进行无差别攻击就行。反正最后圈里面都会变得很静,不干净,却很安静。
“雉奴!今天怎么想起来问这个?难道说你杀人了?”云大宝瞪大了好奇的眼睛,盯着李治的脸看。
“呃……!我……!”
“喂!你别说话,什么也别说。我也什么都没听见,省得你一会儿还要杀人灭口。我死了,我爹一定会很桑心。然后会找机会给我报仇,你爹很厉害,我不想给我爹找麻烦。”云大宝坚定的摇了摇头,一口抽干杯中的葡萄酿,拍拍屁股就走了。丝毫不顾忌倾诉欲望强烈,却被噎在当场不能释放快憋疯了的李治。
“哎……!我要是有那么个爹该多好!也不对,他是嫡长子,我是小儿子!”李治无奈的抽干了自己杯子里的葡萄酿,准备踏上这条凶险之路。
下过了一场雨,长安城还是那座长安城。尽管城外发生了骇人听闻的惨案,长安县令像是是受惊的驴子。但这座帝国的都城,还是以它固有的节奏在运转着。
十六卫的人马在准备出征,客运火车已经停止。铁路运力正在全力保证帝国最强有力的武装力强,到达遥远的辽东。从关中的长安到遥远的辽东,火车需要运行至少七天。人坐在车厢里面,马有专门的箱式车厢。柴绍和李泰,已经乘坐第一批次的火车前往辽东。相信在渊盖苏文整军攻向辽河防线之前,就能够到达辽东与张俭汇合。
柴绍和李泰刚刚出征,就得到了西边传回来的捷报。侯君集和李承乾,已经攻克了高昌都城。高昌国王一直守在城墙上,结果被攻城的火药直接炸上了天,到现在尸体也没有找全。现在侯君集和李承乾,正在全力追剿逃掉的高昌太子。相信在飞艇的追击上,大漠上的高昌太子应该无所遁形。
东西两线的战争,让李二很是憋屈。一个无双战将,最期望的就是在战场上扬威。可李二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这样的机会。儿子们都长大了,也越来越能打。老狮子爪子再痒,也只能在家里趴着。
契苾何力,执失思力因为在辽东前线戴罪立功没回长安。这是李二的旨意,所以假圣旨的事情似乎销声匿迹了。
自从火药配方失窃之后,南山试验场的“轰隆”声就没有停止过。尽管十六卫的人手严重不足,但左武卫还是牢牢的把守着南山试验场不准任何人靠近。李二的旨意很明确,违令者斩!
盛彦师不折不扣的遵行了李二的旨意,试验场周边已经挂起了不下十颗人头。有耄耋老人,也有牧牛童子。有男人,也有女人。这些都是误闯南山试验场的倒霉蛋儿!血淋淋的人头,是最好的禁止通行告示。这十几颗告示挂出来,长安县百姓绝对不会进入南山试验场一里之内。
长安城里面,没有魏王和太子。主要的矛盾点也就不存在了!加上十六卫的杀才们走了许多去辽东,长安城难得的安静了一些。
长安城里面安静,云浩的内心却不安静。因为,李神通病倒了。
李神通虚弱的身体非常糟糕,具体表现就体现在饭量上。以前自己蒸的鸡蛋糕,李神通怎么也能吃一小碗。今天,只吃了半碗就躺在靠枕上。脸上有着不自然的潮红,脑门儿上满是细密的汗珠。
楚国公的医术高明,在大唐能够与孙道长并驾齐驱的只有他一个。不过楚国公为人低调,从来不随便给人看病。江湖传闻,就算是死人,只要楚国公肯施救的话也能救活。
有着神医之称的云浩,却在李神通这里栽了跟头。自己有几斤几两还是清楚的,孙思邈来诊过脉之后,一言不发的走掉。云浩就知道李神通要不行了!
“哎……!人活七十古来稀,老夫今年已经七十有三。已经够本了!这辈子吃也吃了,喝也喝了,玩儿,咱也玩儿了。一届商贾,因为响应太上皇起兵。硬是成了堂堂的大唐亲王,这些猴崽子也跟着老夫沾光,现在一个个都成了王爷。二郎是个念旧的,没亏待老夫。
小子!老夫其实最庆幸的,就是遇到了你。如果没有你,老夫或许已经被屈突通和李靖给灭了。或许那样,也就没了大唐。
活到五十才交了你这么个朋友,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李神通看着云浩,沟壑纵横的脸上带着孩子一样的微笑。
“您老别这么说,您的身子骨还成。”云浩拍着李神通的手安慰道。
“自己的事情自己知道,我完了!”李神通脸上仍旧带着孩子一般的微笑,只是云浩喂进嘴里的蜂蜜水再也不知道吞咽。
云浩的手抖了一下,蜂蜜水洒出来一些。伸手探寻李神通的鼻息,却发现他的眼睛已经失去了生命的光华。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