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文娱: 第83章 周刊1
《港漫少年周刊》这份策划,让圣火出版社的社长上官小宝一拍即合,实际上,他也一直在办连载平台,但一直失败。
本质上,上官小宝靠着《李小龙》这部作品,连载了几百期,赚的稿费收益即使没有一千万也有八百万了。但是,这么多年来,他除了买了房子和车子和一定的存款之外,却远远不如黄玉郎那么宽裕。
原因就是因为,黄玉郎从70年代中期开始,创业就逐渐走向正轨。而上官小宝则是创立了多个报纸、杂志和出版社,最好的成就既是圣火出版社,但如果不是新创业出版社的收购和注资,圣火出版社也会破产。
作为母公司的老板林棋,拿出了一份办杂志的策划,上官小宝觉得跟他的一些想法类似,自然就是非常乐意执行。
毕竟,这是老板的主义,出了问题是老板这个想法有问题,没有背黑锅的压力。出了成绩之后,也能沾光,执行得力。
在策划出炉不久,圣火出版社迅速的开始做出了动作,向香港的纸媒刊登公开信。
“致香港漫画创作者的一封信:
诸位热爱漫画的朋友们,二十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动漫产业飞速发展。动漫已不再是低龄幼稚的代名词,而是继影视之后,又一新的文化产业。
香港漫画行业起于草莽,快速发展时期。时至今日,并非我们自夸,事实上,我们在商业成就上,已是仅次于日漫和美漫之外,第三大漫画市场!根据市场调研,香港本地的漫画出版市场规模约为4亿港元,略微逊色于香港电影,跟香港的音乐唱片市场旗鼓相当。
然而,由于市场机制的不成熟,香港漫画赚钱的仅是极少数。根据统计,香港至少有5000多名漫画家,但作品获得发表的仅有不到十分之一。
因为,港漫采取了落后的师徒制度,某些知名漫画家,以收徒的方式,网络一批廉价的代笔漫画家。另一方面,大量的漫画家投稿无门,被行业无形的天花板挡在门外。
而在世界最大的漫画市场日本,早已经是以周刊杂志为核心,更公平的选拔人才,孵化作品。
以集英社旗下《周刊少年JUMP》杂志为例,其旗下每期连载二十多部长篇作品,由其杂志的数百万读者寄反馈表,优秀的作品获得读者投票支持较多,优秀的作品,强者越强。排行靠后,不受欢迎的作品自然会被淘汰。如此一来,《周刊少年JUMP》几乎每个周都会给新漫画家提供作品连载的机会。根据公平的读者反馈,《周刊少年JUMP》孵化了一大批世界级的漫画家。这些漫画家的作品,往往全球发行,累计销量破亿!更改编成为动画,在电影院和电视等等平台播放,进一步让日本漫画家,获得了世界级名人的身份地位。
香港漫画行业,需要有自己的《周刊少年JUMP》……所以,我们出现了——《港漫少年周刊》!
《港漫少年周刊》隶属于上官小宝社长所领导的圣火出版社,母公司新创业出版社。本社以香港漫画市场为根基,类似于《周刊少年JUMP》的运营机制。
短期目标,打造一个公平的平台,广泛向社会征稿。对于漫画家而言,我们平台发放稿费快速、稳定,对于读者而言,我们重视其反馈,根据其投票反馈,调整杂志的连载内容。
远期目标是向全球市场输出我们的漫画。旨在打造一份,不亚于《周刊少年JUMP》的顶级漫画旗舰杂志。”
“《港漫少年周刊》创刊号征稿,有志于从事短篇、长篇漫画创作,皆可按投稿圣火出版社《港漫周刊》编辑部,一旦录用,视作品质量,每页最低100元起步,最高可以达每页2000元。注,长篇漫画需签署职业合同。
本杂志社母公司系新创业出版社,与香港著名企业新创业电子公司,属于兄弟企业,公司老板皆是林棋,母公司和关联企业,提供足够的资源,用以扶持本社的优秀漫画作品和作家。
优秀漫画作品,不仅仅将会有机会获得杂志连载稿费,且拥有漫画单行本和改编动画、影视和游戏的机会。版权改编所得收入,本公司仅收取50%的分成,作者可得50%……”
连续的广告轰炸,既有情怀,又亮出了母公司是不差钱的土豪,这个背景。
别说了未来前景,光是《港漫少年周刊》的稿酬标准最低是每页100元,就已经吸引了大量的漫画家们,或者是,有一定绘画能力的画家,开始投身热火朝天的创作,并且,不断的把作品寄给《港漫少年周刊》。
……
“已经收到800多篇投稿了,虽然,大部分不堪大用,但创刊号,还是可以凑出几百页的内容。”冯志明对师傅上官小宝恭敬的说道。
冯志明可是港漫行业的老人,其中学二年级就辍学,中途当过电子厂的工人。后来,加入了上官小威的《喜报》,当时,上官小宝和上官小威还未分家。不过,随着《喜报》经营不善后,上官小威创立《金漫画》,马荣成、谢志荣等人投奔,但不久后,《金漫画》破产倒闭。
接下来,又是合伙搞《青报》,《青报》被收购后,老冯跟《青报》老板不和,所以辞职。接下来,就是又是回到上官小宝旗下,其圣火出版社也是惨淡经营,旗下原本的漫画报纸《连环图日报》,成为拖累公司业绩的主要原因。原本历史上,上官小宝也撑不住,不得不带着大队人马投奔比较稳定的玉郎国际。
事实上,以上的漫画报刊和杂志,失败的绝大部分的原因,都是因为缺乏资金和长期的投资韧性。短期内没有赚到利润,就因为投资人不再提供资金,而无以为继。
而失败是成功之母,在做失败了一堆的报纸和杂志之后,冯志明倒是总结了无数经验教训——首先要有钱!
有钱就能耐心,更能坚持把平台办好。不至于,短短几个月内,就因为没赚到钱而宣布停刊!那么短的时间,除非是幸运女神她老公,否则,怎么可能那么轻易的做出什么成绩?
上官小宝让其把质量可以的部分挑出来,简单的翻看了之后,笑道:“这些投稿,还不如林老板定制的作品!”
“林老板才华横溢,随便拿几个漫画出来,整个江湖都不是对手。”冯志明感慨说道,“如果老板能够想出几百个点子,那么,别说是称霸香港漫画界了,就是靠着老板的创意,进攻日本漫画市场,也未必没可能!”
“别做梦了,老板要这么辛苦,还当什么老板?”上官小宝笑着说道。
当然了,论创意和点子,整个圣火出版社都服林棋!
所有人都相信,如果林棋真的愿意以文章赚钱,那么必然是金庸第二。甚至,有可能在文字赚钱方面,比金庸还厉害。
但是……大家都知道,整个香港的出版界捆在一起,利润也未必能达到林棋的游戏公司那般程度。所以,林棋的那些头脑中想出的点子,多半优先用在游戏方面,而不是用于出版市场。
接下来,圣火出版社不断的按照投稿者的联系方式,逐一取得了联系。短篇投稿的稿费,随着回信送寄过去。
但长篇漫画的投稿,却是由编辑登门拜访。由编辑上门去确认,其是否真的有长期稳定连载的能力,才决定是否录用。而一旦录用,则要签署长期的连载合约。
简单说,杂志对于长篇连载的漫画家的约束性更强,给与的待遇也更好。毕竟,长篇漫画才是目前漫画行业,主要是利润来源。挖掘优秀的连载漫画家,这才是《港漫少年周刊》创刊的主要目的。
而一旦发现了人才,必须要用合同约束,避免其在平台上刚刚积攒了名气,却被竞争对手挖走。
因为,漫画杂志的连载位置,实际上,也是一种广告资源。长期连载,既是对漫画作品进行包装。积攒到稳定的人气之后,无论是出版单行本,还是进行动漫、影视、游戏等等版权的开发,都蕴含着极大的利益。
只有确保这些利益,是被杂志平台掌控,才会跟作者签署独家连载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