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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大才子: 第六章:美人赐金

    一语激起千层浪,一只蚂蚁,一根丝线,在场所有人都没有破了的题,就这么轻而易举的破解了,此时众人再看李硕,这个年轻人仿佛不是那么落魄了,古人重学问,不论是怎样的学问,李硕的破题,仍旧得来了不少的好感。

    然而此时的李硕,倒是顾不上众人的目光,他心里此时惦记的,是那一百两赏银,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何况是自己已经开始露宿街头了。

    “拿来吧。”李硕站在掌柜面前,伸出了一只手。

    “什么?”

    “银子啊,你们不会是想赖账吧?”见掌柜一脸茫然,李硕心中一紧。

    然而此话一出,台下的那些读书人,立刻露出一阵鄙夷的目光,刚刚的那点儿好感,也荡然无存,纷纷一副看不起李硕的表情。仿佛学问和银子挂上钩,就显得无比低贱了。

    李硕无奈苦笑,或许这就是现代人和古代人的思想,最根本的不同吧。

    在他看来无比正常的一件事情,办事拿钱,天经地义,然而在这些人眼中,明显气节大过了银子。

    这是经过千百年的演变,所产生的距离,李硕没有办法解开这种隔膜,但也不愿和他们一样,一个接受过21世纪良好教育的人,他很清楚,钱意味着什么,无关年代。

    “哈哈,好小子,对俺的脾气。”擂台的彪形大汉哈哈一笑,接着又对那掌柜道:“这么大的萧家怎么连一百两银子也不舍得给了?”

    “哼,见钱眼开之辈,不配自称读书人。”王子正冷哼一声,好不容易抓到李硕的毛病,他岂会错过。

    这句话倒是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台下众人,无论是不是读书人,都对李硕的好感有所下滑,纷纷看着他。

    李硕无所谓的撇撇嘴,千年的文化差异,岂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作为一个后世人,当然不会理会这些闲言。

    “区区百两,害怕我萧家给不起你?”掌柜一脸不悦道。

    不多会儿,一个家仆打扮的小厮,端着一个红布打底的托盘走来,上面放着十锭银子。

    李硕一手接过,将银子揣进怀里,不舒服的扭动了几下,心中苦恼一声,在古代,有钱也是一种负担啊。光是这十锭银子就有好几斤重,揣在身上简直就是负重越野。

    “公子且慢,这第一轮过后还有两轮,请移步二楼。”见李硕要走,掌柜伸手拦住了李硕的去路。

    “不是破题拿钱吗?怎么还有附加题?”李硕微微诧异,一百两已经足够他找到暂时的栖身之所了,自然是不愿继续破题。

    “兄台莫非是只看到了银子,没有看到规矩?”白兰一脸笑的提醒道。

    然而他这一句话,又让众人对满身铜臭味的李硕感到不耻,这人脑袋里莫非就只有银子?

    “哦?那不知这第二题有多少银子?”李硕也不生气,笑道。也不管他人的看法,钱拿到手里才是正理。

    “第二题没有银子……”

    “凡是能破第二题着,便可做我萧家门客。”

    掌柜微微一愣,一脸鄙视的看了一眼李硕,不屑的冷哼一声。

    “那我不解了”李硕双手一摊,一脸无所谓的摇摇头。

    “小子,你太狂妄了,也不看看是谁家的店!今日你若敢走,定将你扔到汴河里。”王子正叫嚣着喊道,他倒是不傻,将萧家拉出来,量李硕也不敢就此离去。

    “公子若能过了第二题,小女子愿赠公子百金。”此时那白色纱帘后,一声清脆的声音再次想起,宛若天籁。

    李硕浑身一酥,这声音简直让人魂倒,若是换一句‘客官,不可以’,不知又是怎样一番情形。

    “既然姑娘给钱,那在下就却之不恭了。”李硕眼含笑意道。

    然而走进凌烟阁后,李硕心中却是直打鼓,虽说自己比这些人多了千年的文化知识。但古代人的智慧,也是不可小觑的,那万里长城可是就是两千年前的杰作,直到现代,也是被称为奇迹的建筑。

    整个阁楼,不算很大,却十分精致,大到亭台楼阁,小到门帘饰品,都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走进大堂,整个格局便尽收眼底,一个个垂落的纱帘,将整个一楼分成数个小隔断,每个隔断里都放着一张红木的圆桌,其上摆放着各种茶具,挨着墙壁的地方,则是一张红木的书桌,其上文房四宝样样俱全,就连那上楼的楼梯,都是红木做成的。一花一木尽显奢侈。

    踩着红木做成的楼梯来到二楼,李硕的脚步戛然而止,眼中露出震惊之色,心中更是惊讶到无可复加。

    娘的,什么叫有钱,这才是有钱,刚刚楼下那一屋子的红木就已经是奢侈至极了,跟着二楼一比,简直是茅坑啊。

    整个二楼四面通透,各种瓷器书画,分别置放在各个角落,白玉的屏风,青冈石的桌椅,其上用黄金镶边。更让李硕惊讶的是,这二楼的材料不是红木,而是寸缕寸金的楠木所造。

    这他娘的是有多有钱啊?虽说古代的楠木会比后世的多一些,但李硕确信,单是这整个楠木造成的二楼,也决不会少于万金。这简直比马云爸爸还要王健林啊!

    李硕抬头看去,正中央的一面白玉屏风上,赫然写着:以春夏秋冬为题,各作诗一首,盏茶为限。

    原来是作诗,李硕心中稍稍安定了一下。或许在别人眼中很难,但对他这个经过严酷的高考摧残过的文科生,简直就是送分题。

    此时,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盈盈走来,将李硕引到书案前方,示意他提笔作诗。

    这一动作倒是让李硕犯了难,诗,他倒是会,可是写,那就是折磨人了,这唐代的字,以繁体楷书居多,就自己这半吊子的毛笔字,让他写,还不如杀了他。

    “不知姑娘可否为在下找一只鹅毛?”李硕拱手道。

    少女不知李硕的意图,却知凡是上二楼着,皆是有大学问者,到也没有多问,愣了下,便点头退去。

    繁体是没戏了,李硕只好用鹅毛代笔,写后世的简体字了,这一方法还是小时候,没有钱买钢笔,奶奶给他想的办法,用鹅毛蘸着墨水在纸上写字。

    不多时,少女去而复返,手中拿着一把白色的鹅毛吗,递给李硕。

    略一沉吟后,李硕便开始书写。

    不过片刻,在一旁少女惊讶的目光中,李硕将四首诗一一写出,将墨痕吹干后,递给了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