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唤群豪:卷二 江湖夜雨 第二百六十八章 【天下安好?】
八月十五,中秋。
原该是举国欢庆的日子,却是被各地连天的战火给压了下去。
八月初七吸血妖破京城,踏天街,杀十多万人,人头堆满京城南门,几与城高,皇宫尽没,皇陵被掘,天下同悲。
此乃有史记载以来,人族最恐怖一页。
其后数日,荆、扬、益、豫、兖五州之吸血妖借势发起强攻,各州郡军莫敢挡,节节败退,失地不断,情势,已到最危急之时刻。
幸而当今天子于城破之日带残军及时撤离京师,保得无恙,暂安民心,否则必然大乱四起。
八月初九,天子会盟各地勤王军于冀州涿鹿原,计划反攻。
十四日,吸血妖大军至,两军对垒,战事一触即发。
一日之间,天下风云变色,所有的目光,都投注到了涿鹿原之上。
相传在上古年间,有两帝于涿鹿原之上进行争夺天下的最后一战,赢的人拥有天下,输的人化作尘泥。
此战随未到这种地步,但其实意义已经差相仿佛,若是这一战再输,人族哪怕还拥有半壁江山,也是再难坚守,而若是胜,则尚有一线生机。
所以天下人都在看着这一战,希望可以赢。
这种情况,蔓延四处,哪怕是最偏僻的山沟地带,也是同样民意灼热。
扬州境内,紫金镇。
说紫金镇是山野之地,其实已经不算恰当,虽然紫金镇建成不过十年,是在当年紫金山骤然垮塌了以后,由一批工匠率先建起来的。
起初的作用,不过是作为工匠的落脚之地,后来工匠撤去,也主要是作为一个寻人的基地所在,说是要在垮塌的紫金山山墟之中寻找什么人。
只是十年过去了,当年的事早就已经没人记得了,现在的紫金镇成为了一个避难之地。
因为吸血妖的出现,各地动乱,扬州一地却尚算安稳,紫金镇又处于大后方,更是没有被吸血妖侵扰的可能,一开始是一些流民逃难到了这里,见四周围物产丰富,便安定了下来。
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名声流传了出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来到紫金镇,随着战事一日不利于一日,越来越多的流民逃亡,军队后撤,就连官府都把目光投注到了紫金镇这个原本只是一个连小镇都算勉强的山沟沟地方。
开始有官兵进驻紫金镇,还设了官方的镇长,又因为紫金山垮塌以后,多处地方被开掘,紫金镇其实已经处于交通便利之地,方便车马往来,紫金镇又成了一个实际上的物资中转站。
天,虽然天下哀霜,但紫金镇一直远离战火,哪怕逃来的难民暂时带来了一些哀伤,也很快就被紫金镇的鲜活之气冲散,所以这个山野之地,居然反而很有些中秋团圆日的气氛,四处张灯结彩,沿街有叫卖新鲜出炉的月饼的,各处的酒楼茶肆也是人声鼎沸,真是好不热闹。
却说此时,紫金镇最大的酒楼飞仙楼之中,正是高朋满座,天南海北,谈论什么的都有。
“诶,你们可知道这飞仙楼,为何叫做飞仙楼啊?”忽然,就在这时,在酒楼的西北角,一个汉子似乎是喝多了,大声吵嚷着,声音大的差点盖过了整栋楼。
于是大家都理所当然地停下了议论声,看向了他。
有人喝了口酒,问道:“哦?为何呢?愿闻其详。”
“哈哈哈,被我问倒了吧?好,既然你发问了,那么我便告诉你又何妨?”那醉酒的汉子被整个酒楼的人看着,似乎是越发来了兴致,一脚就跨到了桌子上,拿起一个酒瓶就开始面红耳赤地说话道,“为什么,要叫做飞仙楼,这话还得从十年前说起……”
“话说十年之前,有两位绝世高手决战于紫禁之巅,一位用刀,一位用剑,两人一路从山巅开始对决,刀来剑往,连山峰的峰顶都被削平了,最后那位用剑的使出了一招飞仙之术,一剑摧平了整座紫金山,才有了今日的紫金镇,为了致敬那位剑仙的伟力,因此才取了飞仙楼的名字。”那汉子一边喝酒,一边侃侃而谈,再抽空看几眼四周围的人被震惊的眼神,内心得意地直抖腿,完全地不亦乐乎。
“原来如此,从前只知道紫金山是毁于高手对决,却是不知道是被一位剑术通神的高手以飞仙之术一剑摧平的,如此伟力,真是令人神往啊!”有人听了忍不住惊叹。
但也有人表示了疑惑:“可既然那前辈如此神功,怎么我们都没有听过呢?”
“嘿,小子,一看你就是才入江湖的,孤陋寡闻也是正常。”那醉酒大汉醉眼朦胧地看了一眼发问的人,发现是个十来岁的毛头小子,顿时嘲笑道,“今天爷爷就教你一个乖,那用出飞仙之术的,不是别人正是十年前威震江湖的蜀中明月秦明月。”
“那……那个用刀的呢?”那年轻人又问。
“那个用刀的,嘿嘿,那不就是古……唔。”忽然,那醉酒的汉子说了一个字,却是忽然顿住了,然后头上居然立刻冒出了豆大的汗粒,仿佛是被什么东西给吓到了一样,酒也全都醒了,摇了摇头,居然跳下了桌子去了。
“怎么不说了?大叔?你其实是不知道吗?”那年轻人追问,语气还带着点挑衅。
“老子不知道又怎么样?小孩子一边玩去。”那汉子居然也不反驳,只是闷头喝起了酒来,像是后怕不已。
“嗤——”就在这时,忽然有人嗤笑出声。
“何人发笑?”汉子恼怒地一拍桌子,抬头循声望去,却是看到了一个坐在二楼上的持一把折扇的冷面书生。
那冷面书生一开折扇,丝毫不怕汉子的眼神,只是冷冷说了一个我字。
“你笑什么?”汉子龇牙。
“我笑你胆小,不行吗?连个名字都不敢说,还敢说自己是江湖中人,可不是笑死人吗?”那冷面书生轻轻摇着折扇言语不善。
但那汉子居然忍了,只是说:“好,你胆子大,你说啊。”
“不就是古月安吗?我说了又怎么样?有什么关系?”冷面书生一把合上了折扇,啪地一声拍在了手掌心里,冷笑道。
瞬时,整个飞仙楼里的时光像是凝固住了。
但其实又不是时光凝固住了,只是很多人都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神色惊惧。
就好像是这个冷面书生的这句话,打开了什么禁忌的匣子,从匣子里释放出了禁忌之气,如果不屏住呼吸,吸入那禁忌之气,就会死去。
而这些屏息的人,大多数是有些年纪,三四十岁的人,剩下的年轻一些的,则是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无趣,相当无趣。”冷面书生看着这场面,只是摇了摇头,一脸的失望。
“……这,请问这古月安,又是何许人也,怎么好像大家都……”之前发问的年轻人不明所以,于是求助起了那位冷面书生。
冷面书生听了,用折扇敲击掌心的手顿了一下。
之前那位醉酒的汉子顿时露出了冷笑,冷眼盯着他,好像是要看他怎么应对。
没想到那冷面书生不过是停顿了一刻,便笑着道:“是个反贼,你想听反贼的事吗?”
“呃……”年轻人被噎住了,然后他想起这个古月安姓古,恐怕真的和反贼有莫大联系,于是只是摇头说,“不了不了。”
这年头,反贼和吸血妖一样可怕,一旦和反贼牵扯上联系,那真是洗都洗不清了。
“诶……这位先生,您似乎是……刘……”
“不错,在下京城刘封。”那冷面书生不等年轻人说完,就已经站起,朝着他微微拱手。
“哇,真的是刘先生啊,我就说是吧,和传闻里一样恃才傲物。”刘封一自报家门,之前那些都盯着他看的年轻人里,立刻就炸锅了。
“什么恃才傲物,你有没有读过书,这叫洒脱不羁。”有人纠正道。
“对对对,刘先生洒脱不羁,今日一见果然不凡。”又有人略带钦慕地说道。
“居然是刘封先生,在下聂真,今日得见先生,真是三生有幸,在下曾经拜读过刘先生的著作《论英雄》,还有《妖魔传》都是精辟独到,实在佩服至极!”最先开口的年轻人立刻一揖到地,说道。
“谬赞,不过妄论,实在贻笑大方。”说是这么说,刘封脸上却是半点被人谬赞的样子也没有,反而是满满的得意。
“我道是谁,原来是京城刘封刘先生啊。”醉酒的大汉此时也开口,十分不屑地哼道。
“哦?这位兄台,对刘某人有什么看法吗?”刘封冷眼又看向他。
那大汉本想说话,却是被一旁的同伴拉了一下。
他又想起这刘封虽然不过就是靠着一张嘴一支笔胡吹大气,但到底在京城声名颇著,官面上很有些关系,武功也着实不弱,这年岁,实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遂,他一挥袖子,道:“没有。”然后又闷闷地坐下喝酒了。
刘封又是冷笑一声,张开了折扇扇了起来。
而那些年轻江湖客看刘封取胜了都是大笑了起来,以那个叫聂真的为首,对刘封道:“刘先生,相逢不如偶遇,既然今日有缘在此相见,不知我等可否一听先生现场论一论天下英雄,以慰我等相思之苦。”
“好,你们问吧。”刘封再次一合折扇,一副世外高人的样子。
“刘先生,刘先生,我想知道您对李小染的看法!”有人不等聂真开口,便急不可耐地问道。
“你们真的要听?”刘封不答反问。
起初那些年轻人都被问愣了,但是毕竟年轻气盛,又仗着人多,很快就都齐声应和:“要听要听!”
当然,他们也是真的想听。
“长安李小染,以十七岁弱稚之龄登临先天化境,实在天纵之才,不过反贼一党,多说无益。”刘封说到最后,摇了摇头,不说了。
“别啊,刘先生,我们还想听呢!”他不说,可急坏了那些年轻人。
“是啊,刘先生,再说说吧!”
“说说吧!”
“好,你们还想知道什么?”刘封勉强道。
“这个……不知道这位……李小染李姑娘……她……嘿嘿……”那些年轻人忽然都不好意思了起来,一个个臊眉耷眼。
“可否婚配?”
“还有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她穿裙子吗?”
“涂不涂胭脂啊?”
……
“你们当我是什么人?!”刘封骤然一拍栏杆,惊得那几个年轻人都是闭口不说了,“我是月老吗?还是你们真的想娶个反贼为妻,也去当反贼?”
“不敢不敢……”年轻人们连声说不是。
“刘先生,那说说夜末夜大人吧,听闻夜大人于上月在交州大战第六魔王猫王李岁急,听说大败李岁急,并顺势连斩八千吸血妖,乃是近年来少有的大胜啊,您给说说夜末大人和猫王李岁急这两人吧。”最后还是聂真开口转换了话题。
但刘封的脸色依旧不好看,因为除魔名将夜末还在京城时,和他关系并不好,曾经为了一个叫勿失的花魁双方互相大打出手过,最后赢的人还是夜末,不仅如此,夜末还抱得美人归,近些年来又因除魔有功声名鹊起,早就不是他刘封能比了。
现在要他评论夜末,刘封脸色自然难看,但他还是勉强开口:“夜末此人,武功纵然不错,与我也在伯仲之间,可惜人品太劣,靠着溜须拍马上位,此次战胜猫王李岁急,纵然有他自己的原因,但他手下精兵强将无数,实当不起一赞。”
“这……我听说夜末大人和刘先生有隙,不会是……”有人听了有些犹豫地说道。
“你胡说什么,刘先生品评人物向来精当公正,怎么可能有私心!”有人立刻反驳。
“是啊,定是那夜末的确人品低劣!”
“还是今日刘先生说了我才知道,我还以为夜末是什么好人呢!”
“不错,刘先生英明!”
顿时一片吹捧之声。
刘封听得身子骨轻飘飘的,自从逃离京城以来,今晚是他过的最舒服的一晚了。
可他还没有舒服太久,就被一阵喧哗声打断了。
只听飞仙楼的小二尖声道:“你!你不能进去!你这个臭乞丐!赶紧给我滚出去!”
大家不禁一阵稀奇,虽然紫金镇流民不少,但紫金山附近物产丰富,自己安身立命养活自己也不难,乞丐还是少见的,毕竟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谁也还是要点脸的。
今日居然会有乞丐,还硬闯紫金镇最贵的飞仙楼,大家都是好奇心起,看了过去。
只见一个满头白发穿着破衣烂衫,看不清年岁的男人快步闯了进来,根本不理会后面追着的小二的喊话。
那白发的乞丐在飞仙楼大堂站定,好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而那个追他的小二已经拿了一根木棍就要从后一棍敲上去了。
就在此时,最开始的那个醉酒大汉一把拉住了小二,道:“人家说不定也是有什么难处,何必如此?”
说完又朝着那白发乞丐看去,却是不由一愣,因为这乞丐虽然外表邋遢,但眼神却极度清明,在那一瞬间,醉酒大汉以为自己是看到了一轮圆月。
“这位兄台,是在找什么吗?”他不由问道。
“酒。”那人说了一个字,却好像是许久没有开口说话,声音嘶哑难听,要不是醉酒大汉离得近,又大约有些猜到了什么,差点听不懂。
于是他立刻拿起了自己桌上的酒递了过去。
那乞丐也不客气,一口饮下了所有酒,然后长出了一口气,仰头看着飞仙楼的楼顶,又好似不是看着楼顶,而是看向了更遥远的星空。
很久后,他低声自语一般道:“我不在的这十年里,天下可还好吗?”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