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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大魔王:正文卷 第十九章:两个神经病(求推荐票!)

    因为成了伤患,楚航理所当然地提出了早退请求,张剑只得签字批准。

    下午四点左右,楚航提前离开了学校。

    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到了商业街,准备来一次久违的“逛街”。

    这些年过的都是家里,学校,游戏机店三点一线的单调生活,偶尔上街也是被楚嫣然或苏琉璃强拉着跑遍服装店,除了鉴赏一下这件那件衣服漂不漂亮,还得变着法子夸她们美不美丽,最要命的是楚嫣然和苏琉璃都没有“怜香惜玉”的优秀品质,并不会体恤楚航“身体柔弱”,大包小包的衣服一股脑全挂他身上,楚航身负重担还得跟上她们的逛街节奏,简直苦不堪言。

    上街看美女和陪美女上街,是两种迥然不同的体验,前者你以为到了天堂,后者你感受到了地狱。

    说到上街看美女,某次和杨凡闲得无聊瞎几把乱扯的聊天中,杨凡曾经对这件事发表了个人意见。

    杨凡是上街看美女的惯犯,不止一次事后吐槽街上美女很少,看得索然无味。

    有一次,楚航忍不住问为什么街上美女很少。

    杨凡满怀悲伤地说,因为这年头,每天上一次床的美女比每天上一次街的美女多得多。举凡女孩子,略有姿色,都在大酒店里站着;很有姿色,都在大酒店里睡着;极有姿色,都在大酒店经理怀里躺着。

    楚航对此并不同意,坚定地认为大多极有姿色的美女都是富有内涵的,那些三天两头往酒店里跑的肤浅美女只是少数个例,街上美女少的原因是因为……美女大多都宅在家里!

    杨凡笑称楚航的这种思想是“宅男的梦想”,和残酷的现实完全反了过来。

    楚航不置可否,他倒不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但看向阴影的人只能看见黑暗,而往光明靠近的人却能沐浴温暖,这年头究竟是上街的美女多还是上床的美女多,有什么所谓?反正无论是上街的美女还是上床的美女……都不是你的!

    楚航独自一人在商业街瞎逛了十几分钟,他认清了一个残酷的现实……上街的美女原来真的不多!

    一路走来基本上都是浓妆艳抹的庸脂俗粉,偶尔看到几个背影婀娜的,加快脚步跟上去一看,吓得差点怀疑人生。

    独看背影急煞千军万马,转过头来吓退百万雄狮!

    除了这种背影杀手之外还有一些远距离杀手,远远看去好似仙女,走近一看,满脸麻子。

    远看是美景,近看想报警。

    楚航看得头皮发麻,终于明白为什么每次被楚嫣然和苏琉璃拉着上街时,路人的目光会如此刺痛,原来那些目光里饱含了羡慕嫉妒恨的复杂情绪。

    突然,在拐过某个街角时,楚航听到了一阵尖锐的吉他声。

    只见人来人往的街道一隅,站着一名衣衫破旧,满脸胡渣的沧桑男子,他抱着吉他,正在弹唱。

    这是街头歌手,唱歌给街上的行人听,赚点捧场的赏钱。

    但这名沧桑男子混得有些落魄,驻足聆听的行人几乎没有,偶尔几个停下来听歌的,也在听了几句之后匆匆地离开。

    楚航不是第一次看见这个人,确切来说在六年前他就看过这个人,并且每次被拉着逛街时,都会看见这个人。

    六年了,甚至可能早就过去了更长的时间,这个弹唱吉他的男子依然还是风雨无阻地在这个街头歌唱,即使早已没有听众。

    以往每次路过,楚航都会头也不回地走掉,因为他对音乐毫无兴趣

    只是这一次,不知为何,楚航停下了脚步。

    说不清是因为什么,但他想听完这首歌再离开。

    ……

    ……

    沧桑男子弹唱的歌曲楚航不曾听过,只能依稀判断出这是一首摇滚歌曲,男子唱得声嘶力竭,尽管楚航不是很懂音乐,也没听过这首歌,但依然听得出来……这男子唱得是真的难听!

    不止多次跑调,还好多次破音,与众不同的唱腔更是让人难以适应。难怪街上行人熙熙攘攘,停下来的听歌一个都没有。

    楚航耐下心来听完了整首歌,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

    他转身便想离开,但转身时看见沧桑男子落寞的表情,突然又有些于心不忍。

    楚航心中轻叹了一声,犹豫了一下,向沧桑男子走去。

    “你好。”

    楚航打了声招呼。

    那男子外表看上去放荡不羁,但性格却有些憨厚,他挠了挠头,说道:“你好。”

    楚航柔声说道:“我六年前就在这个街头看见过你,你六年来一直都在这里唱歌吗?”

    男子点了点头说道:“是啊,俺一直都在这里。”

    楚航低声道:“你没想过换地方?我的意思是,总在同一个地方唱,有些人可能听多了就听腻了。”

    楚航心想,就算这个男子唱得再难听,这世上也必定有口味足够独特能够欣赏得来的人,只是凑巧这个街道上没有,何不去另一个街头看看?

    男子听完挠了挠头,傻笑道:“为什么要换地方?俺是驻唱歌手,不是流浪歌手!”

    楚航傻眼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男子嘿嘿一笑,说道:“开玩笑的,俺的家在这里,而且唱歌不是俺的工作,俺每天都要去工地里搬砖呢!俺在这里唱歌,一分钱都挣不到,哪有钱去流浪?”

    楚航默然,低声道:“就算没有钱,你还是坚持在街头唱了六年?”

    男子点了点头,理所当然道:“虽然没有钱,但俺很快乐,俺喜欢摇滚,俺的梦想是成为摇滚巨星,虽然俺没有那个天分,可俺还有这把吉他,还有这副嗓子,俺还能唱给路过的人听,这样就够了。”

    楚航怔了许久,犹豫了一下,问道:“有没有人说过你唱得并不好听?有没有人……曾经劝你放弃?”

    “当然,俺遇到过无数人说俺唱得难听,可那又如何?”

    男子忽然收起憨厚的笑容,神情严肃,无比认真道:“喜欢的摇,不喜欢的滚,这就是我的摇滚!”

    那一刻,沧桑落魄的男子仿佛只是流落街头的国王,似是在谈论着属于他的国度。

    楚航不由得柔声道:“继续唱吧,我还想再听听……你的摇滚。”

    “好!”

    男主憨厚一笑,重重点头,手指拨弄琴弦,吉他声悠扬响起。

    前奏一出,楚航眼睛微微一亮,这首歌他听过。

    这是一首几百年前的老歌,由于三大文明变迁的缘故,流行音乐的文化也受到了影响,好听的原创歌曲越来越少,因此越来越多的老歌被拿出翻唱,历经无数个时代,有些歌至今仍旧耳熟能详。

    而男子此时弹唱的便是经过了数百年仍旧还在被流行巨星频繁翻唱的经典歌曲,也是楚航极少数听过并且相当喜欢的摇滚歌曲。

    歌名《追梦赤子心》!

    男子闭上眼睛,边弹边唱。

    【充满鲜花的世界到底哪里!】

    【如果它真的存在那么我一定会去!】

    【我想在那里最高的山峰伫立!】

    【不在乎它是不是悬崖峭壁!】

    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充满鲜花和掌声的舞台,无论它在哪里,我一定会前往。

    我想站在所有人都能听见的地方歌唱,纵使摔得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用力活着用力爱哪怕肝脑涂地!】

    【不求任何人满意只要对得起自己!】

    喜欢的摇,不喜欢的滚,我坚持我的摇滚。

    不需要任何人满意,更不需要你们的同意,我只想对得起自己。

    【关于理想我从来没选择放弃!】

    【即使在灰头土脸的日子里!】

    【也许我没有天分!】

    【但我有梦的天真!】

    【我将会去证明用我的一生!】

    【也许我手比较笨!】

    【但我愿不断探寻!】

    【付出所有的青春不留遗憾!】

    我知道自己没有天分,但我还有梦想的养分,我还活着,因为我还没有放弃。

    即使到工地里搬砖再苦再累,即使生活再如何灰头土脸,我依然不会放弃。

    我将用尽一生,证明我的青春没有遗憾!

    【向前跑,迎着冷眼和嘲笑!】

    【生命的广阔不历经磨难怎能感到?】

    【命运它无法让我们跪地求饶!】

    【就算鲜血洒满了怀抱!】

    看轻我的人,不看好我的人啊,你们的冷眼和嘲笑并不能阻止我向前奔跑。

    我的前方是星辰大海,因为我不怕历经磨难!

    去TM的命运!

    我从不相信!

    更不会妥协!

    【继续跑,带着赤子的骄傲!】

    【生命的闪耀不坚持到底怎能看到!】

    【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

    【为了心中的美好!】

    【不妥协直到变老!】

    坚持到底,永不妥协!

    人生可以将就,也可以讲究,为了梦想,我愿燃烧一切!

    ……

    ……

    男子扯着嗓子嘶吼着,仿佛要将心中所有的声音都呐喊出来,仿佛要将情感都宣泄而出,即使跑调,纵使破音也无法阻止他的声音直达云霄。

    楚航不知不觉间握紧了拳头,越握越紧,直到男子唱完,他才感觉到了掌心传来的剧痛。

    楚航低着头,拿出随身携带的纸笔,匆匆写下几行字,快步走去将纸条递给男子,随后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开了街角。

    男子拿着纸条,神情有些失落,“俺知道自己唱得很难听,但也不用走得这么急吧……”

    他深深叹了口气,将纸条摊开,低头看了一眼,蓦然间瞪大了眼睛!

    只见纸条上如此写着——

    “这是我听过最难听的《追梦赤子心》,但也是我听过最扎心的《追梦赤子心》,我被感动了。我觉得这首歌值一百万,我愿意为这首歌支付一百万。只是我现在没有这个钱,所以我写下这张欠条。当我的财产有一百万时,如果你依然还在唱歌,那么我愿将那一百万全部给你。我喜欢你的摇滚,请坚持你的梦想!——楚航。”

    男子呆了半天,才将纸条揉成一团,往马路上随意一扔。

    “神经病啊。”

    男子从来没有听说过为了一首歌而支付一百万的傻子,更不会相信有人愿意为这么难听的歌付出全部的财产。

    男子觉得这只是一个恶意的玩笑。

    他低着头,继续拨弄吉他,即使已经没有听众,但他还能继续唱歌。

    忽然,男子瞳孔微微一缩,他迟迟不肯离开的余光,瞥见了,某个路过的行人一脚踩在了那团纸上!

    “走开!”

    男子如同受伤的野兽,咆哮一声冲了过去。

    “快把你的脚拿来!”

    那路人吓了一跳,连忙后退数步!

    男子扑到地上将脏兮兮的纸团捧在手中,小心翼翼地将它摊开。

    那路人眉头一皱,慌忙离开,走远时忍不住低骂一声,“神经病啊。”

    男子红着眼眶看着皱巴巴,脏兮兮的纸条上那一行行字迹。

    笑得像个傻子。

    曾经有人嘲笑他的梦想,说它一文不值。

    而现在,它值一百万。

    ……

    ……

    (ps:曾经听GALA乐队的追梦赤子心听哭过,所以很想写下这一段,虽然这是本玄幻,但架不住我有一颗文娱的心,嘿嘿。大家多投投推荐票和打赏吧,这本书可能是因为慢热或者题材较冷门的缘故,成绩真的很差,同个推荐在所有书里收藏涨幅倒数第二,有点难受。我现在每章几乎都是接近四千字的大章,为的就是每一章都有内容,我想用心写好这本书,不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