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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公主的遗产 第四十五章 拉练

    从吉尔吉特河、罕萨河、印度河交汇三角洲一带,到印度河谷的第一个弯道处,差不多有三十里,河谷里那些耕种的农夫、放牧的游民、洗涤衣物的妇人,看着在这条路上奔跑的唐军小队,无不是诧异万分。

    要说出兵,一百来人顶什么用,如果是巡查,干嘛要跑得气喘吁吁?谁不知道唐军,即使是步卒,都拥有不只一头乘马,大部分人还会买上一两只驮马,或是毛驴,穿着全套装备,又不乘马,却是为了哪般?

    不要说百姓们不解,跑在队伍后头的许光景,也是面带疑色,他有意放慢了脚步,挨到张无价的身边。

    “这又怎么了,你得罪他了?”

    在他想来,这一切全都是在昨天那场事情之后发生的,作为当事人,张无价多半会知道些什么。

    “不曾。”后者仍与平时一般,答得又简单又干脆。

    “事情了了?”

    “没有。”

    许光景有些无语,还能不能愉快地聊天了,要不是十几年的交情,谁会乐意热脸去贴冷屁股。

    “那他为何要闹这一出?”

    “新官上任吧。”张无价好歹多说了几个字。

    “可这么不停歇地奔下来,儿郎们哪还有气力,技艺练不练了。”

    说到正事,张无价总算没在敷衍,认真地回答他:“某看,他是想要练咱们的体魄,战事一开,拼的就是持久,这样子跑一趟,比扛滚木举石锁,更见功效。”

    “某不是说不好,如此一来,与疾行无异,人马皆累不说,回复体力,不是一时半刻的事,只怕脚上这靴子,都要废掉几双,这钱他出?”

    张无价没有说话,他哪知道,那个混小子是怎么想的,如果说是找事,找自己一人就罢了,没必要拉上全队一起,这心思是真猜不透。

    动兵就是烧钱啊!

    许光景也住了嘴,他们两个身负的东西,并不比任何一个军士要轻,除了那些普通的装备,每个人的身后,负着一柄高过一人的奇特兵器,光是这事物,就重达二十斤了。

    对于他们的疑惑,刘稷听不到,他跑在最头里,到中途的时候,状态慢慢上来了,跑着游刃有余,不时地,还会向身边的军士,传授一些心得,他们自然会传往后队。

    “调整好呼吸,不可过急,也不可过缓,身体保持平衡,双臂摆动有力,步子要均匀,这样才会费力少,持续得久。”

    他深知,要降伏这些老兵油子,就得身体力行,拿出能真正折服他们的东西,昨天的拳脚功夫,已经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今天,在所有人的面前,他要证明的是,力气与体力,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这具年轻的身体,他一直在进行着调校,从感觉上来说,后世的自己,在16岁的同龄时期,远远没有如此之好的基础,于是,在此基础上,适当得进行巩固性训练,不需要任何器械,也能达到不错的结果。

    今天,就是检验这十多天训练成果的时候。

    对于这些军士来说,上官们说什么便是什么,左右不是上阵拼命,跑一跑又能怎么样,再说了就连戍主都跑在头里,他们连怪话都说不出。

    谁不知道,这位年轻的主将,不过16岁,要是连个乳臭小儿都跑不过,他们有什么脸自称老卒,对方可是连张戍副的面子都折了。

    气氛很沉闷,总是让刘稷觉得缺了点什么,转念一想就明白了。

    “谁会唱歌?唱个大伙儿都知道的。”

    跟在他身边的执旗一愣,这歌还真有。

    “戍主要听弟兄们唱歌,康老四,你嗓门儿大,起一个。”

    “起一个,起一个。”听到的军士无不架秧子起哄。

    刘稷一边跑一边笑吟吟地看着那个被叫做康老四的军士,其人身材与他差不多高,膀大腰园,碧眼曲发,应该是个粟特人。

    “好,既然大伙儿推崇,俺就献丑来一个。”

    他也不扭捏,张开嗓子吼了起来:“黑姓蕃王貂鼠裘,哎!葡萄宫锦醉缠头。”

    对于唐诗不怎么通晓的他,也只听了个大概,正寻思着这么文纠纠的词,不像是军营里的歌啊,就听得身后的军士纷纷开口,一百多人一齐唱出了下一句,声音在平静的河谷里回荡着,竟然有几分苍凉大气。

    “关西老将能苦战,七十行兵仍未休。”

    让他一下子打消了,吼几句‘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的念头,无论是文采还是喻意,都和人家没法比啊。

    就这样,一路跑,一路唱,三十里路下来,人人都累得够呛,不少人径直倒在草地上,哪还有之前的一分从容。

    刘稷知道,并不是他们的体力不行,而是第一次这么练,呼吸节奏没有跟得上,对于后世的特种兵来说,负五十斤,武装越野二十公里,只是开胃菜,跑完了还得列队,哪能像现在这样,横七竖八地倒满了一地。

    事情得一步一步来。

    他站在草地上,打量了一番四下,这一带没有什么田地,就连人烟也不多见,只有一些牧羊的游民部落,散居其间,他一招手,将那个执旗叫了过来。

    “戍......戍主,有何吩咐。”连跑带唱,他的话已经不连惯了,不过人还站得住。

    “去寻那个牧民,买两只羊,领人杀了,咱们就在这里吃一顿。”

    执旗大喜,接过他递来的一串铜钱,叫了几个还能站稳的军士,忙不迭地跑去同百姓交涉。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

    此刻,还能站在那里,腰不弯气不喘的,不到二十人,张无价与许光景一看这情形,就知道这个年轻人,又胜了一筹。

    如果说,拳脚多少还能取取巧,这样实打实的负重行军,就是见真功夫的一刻了,对方身穿着一身重甲,本就比一般军士的要重上许多,别的武器装具,同样不少,他们心里如何没有数?

    等到两只肥肥的角羊被赶过来,那些倒在地上的军士,无不挣扎着爬了起来,大清早就应了卯,又是阵形又是操练,一刻都不曾歇,便全付装具跑了这么远,肚子里,昨天的那点子油水,早就化成了汗水,没想到,今天居然还有,而且一来就是两只。

    “全都杀了,切成块,垒上火堆,咱们烤着吃。”

    有气无力的欢呼声次第响了起来,强烈的饿意全都转化成了动力,不用他吩咐,他们以各自的队、伙为单位,去找石块,寻柴枝,不一会儿,几堆媾火便升起来,伴着浓浓的烤肉香,充斥了整片河谷。

    一个时辰之后,连休息带吃食,一百多人逐步恢复了体力,当许光景拿手指剔着牙缝,一路走到他面前,指示下一步,是直接跑回去,还是歇息一阵再跑回去时,刘稷忘着不远处的大山,露出一个无害的笑意。

    “把余下的大骨头都包上,回了营还能做汤吃,大伙儿,都休息好了吧。”

    “好了。”军士们纷纷响应。

    “既然吃好了,就得动一动,列队!”

    随着他一声令下,坐在地上的军士们都爬起来,排成整齐的队列。

    “随我上山。”

    刘稷一挥手,转身朝着大山的方向跑过去,他的手下很是呆了一会儿,才乱哄哄地跟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