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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界奇葩:正文卷 第九十七章 创作背景

    跟上次《变形记》一样,这次眼前的白人少年用的是外语,不过庄言照样能够听懂。

    《麦田守望者》作者庄言隐约记得是叫塞林格,至于全名庄言并不知道,因为这本书的作者本来就不是个特别出名的作家。

    这本书也似乎是他唯一发表过的长篇小说,所以说可能许多人听过《麦田守望者》这本书,但是大多都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谁。

    这本书给庄言的印象很深,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这本书在美国的影响力和名气,更主要的是这本书的写法很特别,“生活流”和“意识流”相结合,语言生动有趣,虽然写的东西经常会显得琐碎,但是依旧能让人一下子就看进去。

    当然了,所谓的“有趣”并不仅仅是指风趣,更多的是里面有很多俚语,而且在主角霍尔顿的描述中,夹杂着一大堆的诸如“fuck”之类的词语。

    当然这也符合霍尔顿的角色特征,霍尔顿身为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从小家境就还不错,但是他跟大多青少年一样,拥有一颗叛逆的心。

    他焦躁、敏感、好奇,想发泄、容易冲动,这些青春期心理,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甚至追求刺激,去抽烟、酗酒、打架、调情乃至找**玩。

    他认为老师和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叫他“出人头地”,赚更多的钱,以便将来可以买一辆fuck混账凯迪拉克。

    庄言跟霍尔顿肩并肩走在一起,十六岁的少年,鸭舌帽反戴在头上。他比庄言还要冒出半个头,确实身高非常高。

    两人走在麦田中间的小路上,霍尔顿一刻不停地在讲述着自己的故事,没说两句就有一个“fuck”从他嘴里吐出来。

    庄言记得,霍尔顿最后讲述自己的故事是在精神病院里面疗养的时候说的,此时却换成了麦田,庄言也不知道是自己记错了,还是说梦里面改变了。

    霍尔顿依旧在说,庄言也收回其他的思绪,慢慢在听。

    “一霎时,阿克莱又闯了进来,跟平时一样是掀开淋浴室门帘进来的。在我混账的一生中,就这一次见了他我觉得高兴……”

    “他一直待到吃饭的时候,议论着潘西里面他所痛恨的一切人,一边不住地挤他腮帮上的一个大粉刺。他连手绢也不用。我甚至都不认为这杂种有手绢,我跟你来时说。至少,我从来没看见他用过手绢——”

    阿克莱是霍尔顿的同学,身高比霍尔顿还要高,脸上布满了粉刺,他痛恨这所学校的所有人,霍尔顿也并不怎么喜欢他,不然霍尔顿也不会说“一生中第一次见到他感觉高兴”了。

    眼前的霍尔顿说到这里就停了下来,庄言看着他的眼睛,还在等着他的下文。

    可是就在下一秒钟,面前的白人少年就这么凭空消失了,庄言愣了一下,用手在他消失的地方虚抓了一把,可是除了一把空气就什么也没抓到。

    随后,庄言置身的麦田也慢慢从远处开始崩塌,就好像是从某处扑过来一阵巨浪,金黄的小麦在这股子巨浪的拍打下,慢慢破碎。

    没用多长时间,巨浪就拍到了庄言的身边,然后也将他拍成碎片。

    庄言从梦中醒来。

    他坐在床上,长长出了口气,虽然知道是梦,但是刚才那种场景,还是让他虚惊了一场。

    半坐在床上,庄言开始在脑海中回忆霍尔顿说的话,发现跟前几次一样,他的一字一句都像是印在了他的脑海之中。

    没有急着写,爬起来洗漱之后,外面陈佳清已经把早饭做好,而且还留下纸条。

    纸条上说她今天白天有些事情,希望庄言能在家帮她照顾一下小颖,对于这点要求,庄言当然自无不可。

    而小颖也醒了个大早,爬起来自己洗漱之后,就乖巧地到小餐厅来吃早饭了。

    庄言把她妈妈留下字条的事情跟她说了一遍,小颖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反应,而是笑着说:“庄言叔叔,你昨天说今天白天要给我讲故事的哦。”

    “叔叔当然记得,不过要等一会,因为叔叔上午还有些事情要做,等叔叔做好了之后,再给你讲故事,怎么样?”庄言说。

    “那叔叔一定要快点工作完哦。”

    庄言点了点表示同意,吃过饭后,他简单地把碗洗了之后,就让小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而他则是跑到了书房去码字去了。

    在脑海中梳理了一下故事情节,这本《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时间跨度非常短,昨晚霍尔顿给庄言讲了那么长时间,其实也才讲了半天的光景而已。

    而全篇的故事,比《活着》的字数还要多,但是所讲的故事也就是发生在三天之内而已。

    这本书成书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社会背景是二战之后的美国。那个时候的美国可以说是如日中天,而且经济发展极其迅速。

    毕竟是发了战争财,物质生产发展得很快,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中产阶级的人数也大大激增。

    但是物质水平虽然迅速提高,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却越来越匮乏。

    庸俗虚伪的世道,人们没有了光辉的理想,民众们连自己都他们没有发现,他们已经被社会挤压,慢慢开始异化,变成了非人的形象。

    在这本书里,好像是在世界上只有孩子才是人,成人们早就被世俗改变,丢失了纯真,一个个戴上了虚伪的假面,掩饰着肮脏的内心。

    所以说这本书里的人,就只有孩子才是人,而成人们其实都是非人。

    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本书跟《变形记》有些相似,同样讲述了畸形的社会是如何把人异化的。

    而这本书主角虽然是个叛逆的青少年,但是他的内心是纯洁的,他一边嘴里骂着“fuck”,但是看到墙上写着脏话,依旧会掉头就走。

    所以,有些人就认为,书里面霍顿这个主人翁,其实就代表着那些以消极方式对现实进行反抗的人们。

    因为对现实的无能无为,只能消极对待,而且他还想探讨和追求理想,也因此他向往东方哲学,想要长大成人之后当一个“麦田的守望者”,守护者那些孩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