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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暴君:风雨飘摇 第八百二十六章 这里是真正的天堂!(为萌主狗雷加更)

    难怪刘兴祚会破口大骂张之极。

    在刘兴祚看来,这事儿摆明了就是张之极那个混账东西不让自己再上战场,所以才把崇祯皇帝给拖下水背书的。

    关键是圣命难为,崇祯皇帝不让自己上战场,而是钦点了曹变蛟为统军大元帅,自己有什么招?

    屁的办法没有,也就只能砸两个杯子顺便骂几句英国公,五军都督府的大头子张之极了——反正自己也是公爷,虽然不如他老张家世袭罔替,但是公爷就是公爷,又没有什么进入五军都督府的心思,自然是想骂就骂。

    最重要的还是两个人曾经一起砍过人,交情在那里摆着,骂了也就骂了,张之极除了忍着之外也没有什么办法。

    气哼哼的骂完了张之极,刘兴祚才摆了摆手道:“得了,各自去准备吧,过段时间该跟着出征的就跟着出征,该留守的也别瞎想,按照军府的指令办事。”

    头发早已经白尽了的刘兴贤同样不爽至极:“这就完了?”

    刘兴祚冷哼一声道:“要不然你还想怎么样?抗旨出兵?沈振江前车之鉴不远,你还想以身试法是怎么着?”

    “哎!”气的长叹一声,刘兴贤还是忍不住嘟囔道:“当兵打仗原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可是现在倒好,大仗小仗根本就没咱啥事儿!”

    满肚子气的刘兴祚也懒得理会刘兴贤了,干脆起身出了中军大帐巡视去了。

    ……

    吴三桂同样不爽至极:“曹变蛟已经成了统军大元帅,咱们俩个倒好,还在这里清剿蛮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李鸿基倒是比之以前沉稳了许多,见吴三桂发脾气,便开口劝道:“行了,有的仗打总比留守在后方什么事儿都干不成的好吧?且偷着乐吧!”

    吴三桂知道李鸿基说的是事实,也清楚后方有的是卫所指挥使想要闹腾着出来打仗而不可得。

    然而心里不爽就是不爽——自打天启年间还有关宁军的时候开始,自己跟曹变蛟就互相看着不顺眼,现在就更不顺眼了。

    沉默了半晌之后,吴三桂突然开口道:“如果咱们加快一下进度,还需要多久才能彻底将这里的蛮子们清剿完?”

    李鸿基琢磨了半晌才开口道:“不知道。”

    恨恨的瞪了李鸿基一眼,吴三桂才道:“你说你就不能好好读些兵书什么的?屁大的事儿一旦搞不清楚了就问你侄儿,你还有个当叔叔的样儿没?”

    对于吴三桂的愤怒的质问,李鸿基显然没有放在心上,至于说自己不如侄儿李过,李鸿基就更不当一回事儿了——自己没有儿子,李过就跟自己的亲儿子一样,老子不如儿子怎么了?

    吴三桂干脆将目光转向了李过:“别理会你叔叔那个废物,你说说你的看法吧。”

    颇有些哭笑不得的李过沉吟了半晌之后才开口道:“如果天公做美,估计六月底之前就能收复英格兰全境。如果天公不做美的话,搞不好就迁徙到八月甚至于九月了。”

    吴三桂嗯了一声道:“咱们现在的补给和弹药倒是没问题,加上最新送来的一批,估计足够用到十月份的。

    可是一旦拖延的时间长了,咱们能不能赶上神圣罗马帝国那边的战事且不去说他,光是在五军都督府那边就没什么面子可言了。

    最最关键的是,皇上和五军都督府那边很可能会对转头来莫卧儿用兵,咱们要是赶不上的话,那才叫真正的丢人现眼。”

    李过嘿嘿笑了一声道:“大帅放心吧,五军都督府绝对没那么快对莫卧儿用兵,就算是咱们清剿完了英格兰的蛮子们,估计也有的等。”

    吴三桂道:“理由呢?”

    李过笑道:“因为看着蛮子们乱起来对大明更有利,就算是他们不能狗咬狗,大明也可以从中挑拨,让他们几家都斗起来,然后坐收渔翁之利。”

    就这么一愣神的功夫,吴三桂的亲兵已经从外面走了进来,躬身道:“大帅,小埃利斯求见。”

    吴三桂望了一眼李鸿基,干脆又将目光投向了李过:“这姓埃的来干什么?往常不都是李科恩过来的么?”

    李过斟酌着道:“李科恩往常谈的大多是劳工和军火的事情,这小埃利斯的可能会谈些其他事情?”

    吴三桂嘿了一声道:“说起来也有意思,这姓埃的现在还是咱大明百姓呢?也不知道此人自己心里是否认同这大明百姓的身份?”

    向着亲兵摆了摆手,吴三桂道:“让他进来。”

    一袭长衫打扮的小埃利斯进了中军大帐,先是向吴三桂和李鸿基躬身行了礼,又作揖拜道:“学生埃利斯,见过大帅。”

    这埃利斯虽然长了一副蛮子模样,可是不看模样光听声音,谁又能知道这家伙居然是个蛮子——这大明官话却是说的有模有样,连偏北方的口音都一丝不落的学会了?

    吴三桂心里啧啧称奇,却是笑眯眯的道:“免礼,来人,给埃贤侄看座。”

    等到小埃利斯再次致谢并且端端正正的坐下来之后,吴三桂心中的惊奇之意就更甚了:“埃贤侄的官话倒是流利,只是不知道是哪位严师所授?”

    自己来到欧罗巴砍人的时间也不算短了,可是像小埃利斯一样能够说一口流利的大明官话,并且懂一些大明礼节的,估计也只有科恩那个老家伙了。

    小埃利斯拱手道:“启禀大帅,学生师从李科恩先生,至于大明官话则是从苟雷先生处学来。”

    “苟雷?”

    面对吴三桂的疑问,小埃利斯再一次拱手道:“苟雷先生是有名的大儒,是李科恩先生花了极大的代价才从大明起到欧洲的。”

    虽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个无名之辈也敢妄称大儒,但是吴三桂显然不太在乎这事儿:“那苟先生现在可好?”

    小埃利斯道:“回大帅,先生一切安好,阿姆斯特丹的贵妇们都十分迷恋苟先生,如果不是碍于他大明帝国大儒的身份,想必不知道有多少骑士会向他发起决斗邀请。”

    吴三桂嗯了一声道:“替我向苟先生问好,同时记得告诉他,要是有人胆敢向他挑战的话,大明的军队会替他做主。”

    对于吴三桂这半是致意半是威胁的话,小埃利斯笑着致笑后便将话题引到了别处——这也太欺负人了!苟雷先生把别人的老婆当成情人来睡,还不许人家向他发出决斗邀请?

    尤其是这一次,为什么不是李科恩没来而是自己来的?还不是因为苟雷先生差点儿被人堵在被窝里面,结果跳墙出来的时候摔伤了腿,李科恩正在照顾他——李科恩都不敢让自己的老婆照顾苟雷了……

    闲扯了半晌之后,吴三桂才开口道:“对了,贤侄此来是所为何事?”

    小埃利斯正色道:“启禀大帅,学生此来,乃是为了东印度公司的军火贸易一事。”

    吴三桂顿时感兴趣起来:“军火贸易?怎么了?”

    小埃利斯道:“想必大帅也知道,现在整个欧洲对于军火的需求量是巨大的,无论是神圣罗马帝国还是那些诸侯国,甚至于是教廷,现在都需要大量的军火。

    而东印度公司是大明帝国明文许可的在欧洲的军火代理商,负责南北工业集团的军火分销业务。

    但是最近从奥斯曼那边传来的消息表明,奥斯曼很可能对东印度公司采取措施,或者是增加关税,或者是拒绝东印度公司的军火过境。”

    吴三桂好奇的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奥斯曼跟荷兰的关系应该算是极好的吧?他们为什么会对东印度公司下手?”

    小埃利斯道:“回大帅,这一切还是跟苏伊士运河舰队在英格兰的表现有关。”

    理了理思路,小埃利斯便接着道:“大明帝国的陆军在登陆之前,海军就已经先行对英格兰的各个港口进行了炮击,现在整个欧洲乃至于奥斯曼都认识到了海军的巨大作用。”

    吴三桂忍不住讥笑道:“所以,他们将目光盯向了大明的战舰?”

    小埃利斯道:“大帅英明。奥斯曼和荷兰都曾在前一段提出要求,要求东印度公司替他们从大明购买几艘宝船级别的战舰,性能要跟苏伊士运河舰队的战舰一样。

    出于海防安全方面的考虑,东印度公司十七绅士拒绝了奥斯曼的要求,也正是因此才招来了荷兰和奥斯曼方面的不满。”

    将事情大概的说完之后,小埃利斯才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所以学生想着,能不能雇佣大明的商船将军火运过苏伊士运河?”

    吴三桂顿时摇了摇头道:“这事儿你可找错人了。虽然本帅负责眼下对于英格兰的整体做战,但是你说的这些事儿不在对英格兰的作战范畴之内,所以本帅也插不上手。”

    小埃利斯顿时露出了一副失望之色:“启禀大帅,学生来此之前也曾求见过新乐侯,但是侯爷说雇佣商船这些事情不归他苏伊士运河舰队管,所以学生已经是走投无路了。”

    吴三桂顿时笑道:“你找新乐侯有什么用?他是军方一脉,你要雇佣商船得去找户部的对外贸易司,而不是跑到军中来找本帅或者是找新乐侯。

    还有,只怕你根本就没把事情跟新乐侯说明白吧?”

    小埃利斯脸色一红,讪讪的道:“大帅英明,学生当时满脑子都是奥斯曼和荷兰对东印度公司的威胁,只跟侯爷说了雇佣商船的事,其他的事情却没有说得太明白。”

    吴三桂笑道:“这就对了。按照大明的律法,军方不得插手地方事务,像雇佣商船这种事情跟军事一点儿不挂钩的,新乐侯能理你才怪了。

    先去户部的对外贸易司,如果实在没办法去大明雇佣商船,你也可以直接让你们的商船走苏伊士运河,新乐侯不可能为难你们,更不会坐视奥斯曼那边对你们动手。

    再者说了,能不能替奥斯曼的那些蛮子们购买宝船这件事情,本身也不是东印度公司十七绅士可以决定的,你尽管去找南北工业集团他们两家问问。”

    大喜过望的小埃利斯先是向吴三桂致了谢,接着又一脸兴奋的道:“那学生就先往大明一行,看看这两件事情到底该如何解决才好。”

    小埃利斯不担心奥斯曼会在苏伊士运河那边对他动手,毕竟有英格兰的例子摆在前面,谁任想要对持有大明户籍的人下手,都得好好考虑考虑!

    又是一番闲扯之后,见吴三桂已经端起了茶杯,小埃利斯就自觉的滚蛋了。

    在经过了接近两个月的航行,当小埃利斯在天津港踏上大明土地的时候,忍不住在心里暗叫自己来到了真正的天堂!

    自己一身丝绸的书生打扮,在欧洲已经算得上是上流社会的人物,因为丝绸代表了足够的财富,而书生打扮则是当下欧洲最为流行的,能够证明自己是个文化人的打扮方式。

    可是当小埃利斯来到大明之后才发现,在大明近乎有一半人都是这种打扮,或许他们的书生长衫并不是丝绸的,只是一些普通的布料。

    这已经足够惊人了,尤其是在欧洲文盲遍地的时候,这种几乎是天上地下的对比,让小埃利斯心中忍不住一阵自豪。

    没错,自己是堂堂大明百姓,不仅是个读书人,而且还是个有钱的读书人,就算放在大明也应该算得上是上流社会的人了吧?

    然而接下来的路程又让小埃利斯感到深深的自卑——为什么自己要长着一副蓝色的眼睛?为什么自己是一头卷曲的黄色头发?为什么自己这么白?

    这些该死的特征让自己跟大明百姓看起来明显不一样,一路上从天津港到京城,已经被官差盘问了几十回。

    虽然在看到自己的大明户籍证明后会好心的告诉自己该注意什么,可是小埃利斯还是感觉自己现在并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大明人。

    或许,自己应该取一个大明的姑娘做妻子?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