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刑警:正文卷 第四百一十四章 锁定
这句话,相当的耳熟呐,好在面前的二位不是魔都同仁,所以没有任何异样。
“最开始?你是指...‘幽灵’为何十八年后再犯案?”萧胜的脑子快,一下就意识到了闵学所指。
闵学微微点头,“我觉得这个问题,可以和‘幽灵’作案手法的改变结合起来考虑。”
其实,刚才彭继同二人刚过来的时候,闵学还不过是随口那么一说,本打算起个头,好让二人接下去讨论。
没想到说到这里时,闵学自己却忽然有了灵感,眼睛不由一亮。
“我们之前是不是想的太复杂了?‘幽灵’改变作案手法最简单最直接的原因...也许就是他不得不改变啊!比方说他的手受过伤,不能像以前那样用力之类。”
这...倒也是个思路。
十八年前的那几起案子,被害人都是被绳索勒颈窒息而亡,手法干净利落。
最近这起案子,凶手却用了辅助工具将被害人砸晕才顺利控制住,而且还改用了枕头闷死的形式。
这种杀人方式,多见于女性凶手群体。
一个有着矫健身手的男子,即便过了十八年,也不至于衰弱到这般地步吧?
除非...真像闵学说的那样,“幽灵”曾受过什么严重的伤,导致手或者身体更多的部分,状态大不如前。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再严重的伤,也不至于将养十八年才好,所以应该还有什么其他原因,阻止了“幽灵”杀人的步伐。
“‘幽灵’凭什么那么熟悉闫云义的情况?”彭继同再次强调起这个问题。
毕竟囚禁杀人play又不是什么正当游戏,闫云义偷偷摸摸进行了这么些年,怎么会轻易被人发现?
而且“幽灵”还搞到了闫云义的头发,要说二人没什么联系,真不能服众。
的确,这是目前的核心问题,搞清楚了这点,“幽灵”也许就能真正浮出水面。
“两个重点,”萧胜接口,“一是闫云义同村人,二是监狱狱友。”
萧胜划了个范围,这两类人群应该是最熟悉闫云义之人。
“监狱狱友有必要吗?时间隔得长了点吧?”彭继同提出了质疑,不是抬杠,闫云义出来起码有十年了,哪个狱友会这么闲,还专门盯着他?
闵学这次站队了萧胜,“倒也未必是一直盯着,也许是经过精心挑选,别的先不说,最起码的一点,二人同是西陕老乡。”
萧胜如遇知音,这种说了上一句,对方就知道下一句,完全不用解释的感觉,爽快无比。
“不错,所以我反而觉得,第二类人群的概率比第一类大的多,养伤+监狱模式,更容易解释‘幽灵’为何会一消失十八年。”
闵学一笑,“而且,两个外来的西陕人混在一起,在村里未免也太打眼了,完全不利于隐藏,我想‘幽灵’作为一个反侦查高手,不会做这种选择。”
萧胜给出的这个范围也许不能涵盖所有嫌犯,却是当前概率最大的。在没有准确目标时,从概率学角度来看,这确实是最科学的筛选方法。
闵学和萧胜这一唱一和的,看的彭继同眼皮直跳,大哥,你到底和谁一伙的?
“就事论事,”闵学仿似看穿了这厮的想法,于是补了一句,终于让彭继同好受了些。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何况三人还都是业内精英,三言两语间,就把连泰安排下来的任务整理出了头绪。
村民的筛选非常好进行,毕竟这村也不是什么大村,几百户人家。
京畿外来人口虽多,在村中却也没占到半数,一下就划去了一半多,这个范围再将西陕籍一限定,顿时没剩多少户了。
剩下的这些户,彭继同自告奋勇去查了。
至于监狱狱友这条,稍有些麻烦,毕竟年代有些久远了。
而且闫云义蹲过八年大牢,期间狱友进进出出,比村民难统计多了。
不过如果再加上闵学给出的那个限定条件,患过病或受过伤,导致手上无力,一下子也能刷下去绝大多数人。
彭继同那边的调查没什么进展,经过初步调查,剩下的那些户西陕人家,都不太符合特征。
不是性别年龄对不上,便是经历完全不同。
彭继同在徒叹奈何间,也只能期待监狱那边的消息。
如果那边也没有,那说明幸运女神并没有眷顾,他们碰到了小概率事件,要开始大海捞针之旅。
好在让人振奋的是,一天后,一个名字反馈到了专案组。
赖成?
专案组又一次的集中会议开始了。
连泰看了看手中的资料后,示意彭继同向大家通报情况。
“赖成,西陕人,现年四十五岁,离异,二十多年前,曾在当地兼职做过法医,于十年前入狱,罪名是强女干。”
“因为新放出来不久,所以监狱方面对赖成很有印象。”
“至于和闫云义的交集...闫云义刑期满的那年,赖成进的监狱,所以严格说来,两人的相处时间没超过半年。”
胡德水皱了皱眉,又是强女干,“十年前入狱?会是‘幽灵’吗?那他前八年干嘛去了?”
“老胡啊,你问到点子上了!”彭继同一敲卷宗,“就像咱们闵警官推论的那样,他出了个严重的车祸。”
“在车祸中,赖成伤到了脊椎,差点没把命给要了!”
“不过咱不是有那么句老话吗?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这厮硬挺了过来,做了好几年复健后,虽然胳膊腿儿还不太利索,总算是能生活自理了。”
对是对上了,可胡德水还是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只凭作案手法前后变化,就说凶手是手伤了,然后锁定赖成,是不是有点儿戏?”
彭继同解释道,“如果您看了案卷,就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肯定了。”
“赖成入狱的案卷中有这么一个细节,在强女干过程中,他用绳索勒住了被害人的颈部。”
“结果当然没勒死,他在庭审时辩称因为寻求刺激在玩窒息游戏...可真正的原因,怕是欲达目的而不能吧。”
“正是因为他错误的预估了自己的身体状况,导致被害人逃脱报警而被抓。”
“所以在出狱后,他改变了自己的作案手法。”
好家伙,出了车祸,身体刚好的差不离就迫不及待的出去再犯罪,比之闫云义也是不遑多让了!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