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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中国大作家:正文卷 第036章 马尔克斯

    简洁眉飞色舞的滔滔不绝,越讲越兴奋,越说越起劲。她从旁边的玻璃茶几上面拿起了事先就准备好的一本《百年孤独》,并翻开到自己做好的标记上面,继而声情并茂的朗读起来。

    与此同时,贾有为在心里面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一说到马尔克斯就会必谈对方的这本书。

    可是,在他个人看来,《百年孤独》并不是一本人人都能够读懂的书。这其中十有八九的人,要么读不下去,要么就是在第一遍没有读懂。要想读懂这本书,首先就得对拉丁美洲的历史有一定的了解。

    不然,你根本就不知道作家在写什么。在起始阶段,一会儿这个来了,一会儿那个又来了,一会儿这个带来了什么东西,一会儿那个又带来了什么东西。就是在写拉丁美洲被欧洲人发现之后的种种改变。

    到了中段,一会儿这个打来了,一会儿那个打来把这个打跑了。一会儿这个又打回来了,一会儿这个又把那个打跑了,全然不清楚他们为什么在打,打来打去的意义何在。这就是在写拉丁美洲的解放,民主自由的进程。

    《百年孤独》之所以被人津津乐道肯定不止于此,而是在于他的写作手法和句式上面。正如莫言所说那样,小说还可以这样写。

    事实上,就光内容而言,书里面写的东西让人乏味的很。贾有为也并不太喜欢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而是他的另外一部巨作《霍乱时期的爱情》。这两部作品可谓是掏空了马尔克斯的全部。

    贾有为承认马尔克斯作为一代文学大师的地位就是被《霍乱时期的爱情》给震撼到了心灵的程度。

    这部小说完美的诠释了中国人最爱说的一件事情,女人精神上面的出轨,却在身体上面做到了忠贞,而男人精神上面做到了一生挚爱,身体上面出轨了。男女二人,谁才是不忠诚于对方?

    《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写作手法都使用了倒叙。后者的倒叙开端就在于女人的丈夫死了,下葬完毕之后,她躺在床上回忆起来的第一件事情并不是自己死去丈夫过去的种种,而是首先想起了自己的初恋情人。

    于是,倒叙就开始,写作的镜头是一下子就拉回到了他们年轻的时候所发生的事情。女人的初恋情人由于身份和地位的悬殊,致使不能够和她结为夫妻。女人最终和已故的医生丈夫结合在了一起。

    在半个世纪的日子里面,男人虽然和其她好几个女人上过床,只是为了满足男人天性当中的情欲本能,但是精神上面自始至终都只爱着女人。

    两人垂垂老矣,土都埋到了颈部,再次见了面。他们开始了一场航海旅行。两人的爱情再次被遗弃焕发出来的时候,比年轻的时候还要炽热,已经错过了半个世纪,不能再忍受等待的过程了。

    贾有为很容易就联想到了自己和前妻之间的种种。他们之间的身份悬殊,一个生来就具有了别人一生追求而不可得的所有物质上面的东西,而另一个生下来可谓是什么都缺。

    两人吵得不可开交到闹离婚的时候,按照秦晴所言,她必须得自强,坚决不要一辈子过得如同父母这一生的窝窝囊囊。

    每时每刻每秒都在反反复复地告诫自我,进取,进取,进取。她有一个百分之六原则,也就是世界上一百个人里面,只有六个人会生活的幸福,而剩下的九十四个人会有不同程度的不幸福。

    若是她不能够跻身最前面的百分之六,别人不幸的今天就是自己的明天。她读过李白的《妾薄命》,最喜欢的一句便是,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

    这无非也是在告诫自己,如果一个女子妄图想凭借自己的美貌来霸住一个男人的话,这种想法无疑是愚蠢至极的。

    任何一个女子都会年老色衰,到你两鬓班白之时,你还可以通过美色来栓住这个男人的心吗?

    真正聪明的女子是通过自己由内而外散发出的优雅与聪慧来深深吸引男人的,从妄图依赖美色的主动,变成由男人自主迷恋的被动,懂得利用后者的女子无疑是聪明的。

    最终的结果导致两人婚姻的破裂,并不是秦晴的手段不够高明,而是她的挥金如土葬送了自己,也使得贾有为从中幡然醒悟了过来。

    现在,贾有为和秦晴之间到底有没有过爱情,连他本人都已经说不清楚,完全糊涂了。

    他最开始认为,结婚之前,是有,而结婚之后,是没有。后来,自己又进一步的去想,若是个人没有这样亿万身家的背景,秦晴还会在当初接受和他共舞一曲的开始吗?

    或许,他就如同大学里面无数的贫困生一样使出浑身解数的想要怎样才能够读完大学四年,弄到那一张大学毕业证,继而找到好工作,有个好收入,过上好日子。

    读书期间,不是利用空余时间去兼职各种打工,就是助学贷款,拿奖学金。暑寒假也不敢坐火车回家,毕竟是一笔多出来的非必须开销。

    何况回到山区老家又能够怎么样?反正,自己肯定不会种地,还不如就此留在城里面当家教,好打工。

    每天早上会在内心里面纠结,到底是吃馒头,还是吃包子,精打细算到每一毛钱的使用上面。这遇到一个喜欢的女生,恐怕连一句我爱你都自卑到说不出口。

    时间一长,贾有为干脆就不想了。他没有必要搞得个人非得和个人过不去,自寻烦恼,毕竟是连婚都离了。

    自己自是宁死也不会和秦晴复婚。若不是瞧在女儿的面子上,一辈子都不想再见到对方,和她再有任何的交集。

    贾有为突然一时间是又想到了马尔克斯的封笔之作《苦妓回忆录》。自己觉得它应该把书名改名为《老嫖客回忆录》是最为贴切书中内容。

    他要是能够活得九十岁,也不妨找一个十五,六岁的处女来庆祝整寿。那时候的自己,还能不能硬起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