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笑傲尘世:正文卷 第12章 新人原来是故人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已是一九八一年八月。
王永梁个子长到了一米七,用老娘的话说,就是身量发得早。他自己也感觉到最近精力十分充沛,身子骨就像地里的玉米秸一样,好像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长。经过四年坚持不懈地锻炼,王永梁太极拳已是完全纯熟,气功也小有成就,真气已能游走到神藏穴。再有几年,当真气能冲破神阙直入气海,才算是大功告成。
二个月前师父开始教授他飞刀技术。所谓飞刀,其实是王传道自己打磨的小手指大小的钢刀,小而重,便于携带,在袖口内侧缝一个小口袋就能盛放。如对敌时,隐匿发出,可以起到奇袭效果,因而永梁非常喜欢,练起来格外有兴趣。按老爷子说的,气运手指,以气御劲,全凭腕力和指力发出,当真是疾如闪电,令人猝不及防。目前,永梁经过艰苦练习,已颇有心得,出刀飞快,误差不超过3厘米。
永梁的毛笔字也已写得出神入化,王吉庆说他的字古朴而俊拔,巧而不媚,绝对称得上是上品。还说只看字的话,有二十年以上的功力,决不像是一个十三四岁的人就能写出来的。要不是永梁的字是他亲手所教,他绝对会怀疑永梁是个妖怪再世。
四年村里发生很多变化。王吉富和崔氏相继离世;老爷子王传道精神倒是越发矍铄,不见衰老迹像;王祥科成功戒酒、戒烟,有效地控制了高血压;王永栋去了十几里以外的北镇中学上了高一,萍儿则在村里上了二年级;王永水复员回村;王祥帮接替病了的王祥江当了大队书记。
永梁和祥文双双考入南寺联中,继续他俩“狼狈为奸”的同学生涯。
祥文身量比永梁稍矮,不到一米七,但也差不多。和永梁的高瘦不同,他是越发粗壮,太极拳打得倒是纯熟了,但真气却是进步不大,才练到天池穴,比之永梁颇有不如,所以老爷子没有让他练飞刀,这让祥文嫉妒不已。
对于自己的创业计划,王永梁是有全盘考虑的。现在政策方面还没有松绑,虽然他知道第一张个体户的营业执照已经于去年在南方W市开出,但相对保守的北方还是在等待观望,只有到了明年中央出台鼓励个体经济发展的文件以后,北方的个体经济才起步。但他不想等到明年,现在就得悄悄干起来了,等别人行动起来时,就将是他一飞冲天的时候。熟知历史走向的他,要的就是一步先,步步先。
农业方面,明年中央将出台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在这个政策出台以前,他需要做很多准备工作,等农民的活力被充分激发起来以后,粮食产量将大大增加,那时他的创业计划才能正式实施。
所以,他现在需要做的仍是蛰伏,还要老老实实地做个好学生。
开学第一天,王永梁和王祥文一起来到学校。他们到教室时,同学们已经到的不少了。王永梁看着这些熟悉的面孔,心里是百味杂陈,若干年后,这些人有的当了官,有的发了财,有的当了官太太,还有的当了“人贩子”,被判处死刑!真是各有际遇,不一而足……
初一年级共二个班,他俩都分在一班。上课钟声响起——学校里把一段废弃的水槽挂在树上,用铁棍一敲,“铛铛铛”地倒也颇为响亮——,一名年轻的老师走上讲台:“同学们,我叫刘红云,是你们的班主任,同时也是你们的语文老师。今天是开学第一天,第一节课我们开个班会。现在我先点一下名,点到名的同学站一下,让大家都认识认识。”
“李化臣!”
“到!”
“牛广春!”
“到”!
“闫彩云!”
“到!”
闫彩云长得高高的,一条乌油油的长辫子垂到腰际,眼似明月大而有神,又似有一汪清水蕴涵其中,瓜子脸,鼻梁挺直,侧面看有一种迷人的弧度,小口如樱桃,皓齿似白玉……,娉娉婷婷往那里一站,从头到脚无不协调。
一听闫彩云的名字,王祥文立即侧过身来,对永梁眨眨眼,低声道:“哟,有缘哪!”永梁没理他。
永梁刚才就见到了闫彩云,心里也没起什么波澜,因为当年闫振五的话就是一句酒后戏言,谁还拿它当真事了?而闫彩云想来并不认识王永梁,看到他也没什么反应。王永梁认为闫振五并没有把那句话告诉家里,所以闫彩云根本不会知道有那么回事。
……
“王永梁!”
“到!”
一听点到自己的名字,王永梁站了起来。他注意到闫彩云立即扭转回头,眼光“刷”地一声射了过来!看到她眼神中的惊愕和审视,永梁心里“咯噔”一下:“莫非她知道那件事?”
点完名,刘老师开始宣讲班级纪律。
班级纪律很简单,无非就是要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不准迟到、不准旷课,上课时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打架斗殴等等,诸如此类。
宣讲完纪律,刘老师又公布了班干部人选。
班干部是指定的,当然也是临时性的,班主任有权随时更换。班长叫李化臣,是南寺街上的。王永梁知道这个人是个孬种,仗着自己是本地人优势,经常欺负外村同学,老师让他当班长,可能是考虑他不好管理,想让他带个好头吧。但永梁知道,老师的打算会完全落空。像李化臣这样的人,只有强力压服,让他自觉,无疑痴人说梦。
刘老师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排位置。
王永梁被排在倒数第二排,祥文在他前面一排,李化臣是最后一排,正好在他后面。闫彩云在永梁的左前方,隔了二排。
王永梁同桌是位女同学,叫孙琳,身材修长,脸圆圆的,眼睛不算大,但很精神,齿白唇红,长得虽不十分漂亮,但五官非常协调,乍看不算漂亮,但越看越受看,属于耐看型。王永梁知道,前世的孙琳命运并不好,早早家里就给她订了婚,初中毕业就结了婚。她并不爱她老公,但父母贪图男方是非农业户口,吃国家粮,孩子嫁过去,不用干农活,也是一番爱女之心。但这番爱女之心却让聪明能干的孙琳一辈子不得开心,她父母后来也是后悔不迭,但已是于事无补。
王永梁想着孙琳前世的命运,心中也是无奈,心想:“不知今生有没有机会改变一下这个善良女孩的命运。”心里这样想着,望向孙琳的目光就充满了同情的意味。
孙琳对自己这个同桌有一些好感。她偷偷地打量着这个身材颀长的男孩,见他面庞英俊,浑身上下清清爽爽,一坐一站,自信潇洒,尤其那双眼睛,看人时透露出一种深邃和温润,像一个相识许久的朋友。
当这个男孩用一种说不出意味的目光看向自己时,她心头一阵慌乱,急急地低下了头。心里想:“他这样看自己,是什么意思呢?”
……
“嗨,哥们。你叫王永梁是不?”
安排完座位,刘老师走了。课堂里顿时热闹起来,正当王永梁准备上厕所时,一只手拍打在王永梁的肩头。他回头一看,是李化臣。
“对,我叫王永梁。班长,有事吗?”
尽管早知这小子不是什么好鸟,但他不来惹自己,却不好不理他,于是微笑着回答道。
“你家是王庄村的?”
“是”
“早就听说你了。你在南寺集上逮了一个偷茄子的贼,又把他放了,是吧?”
“别乱说,没有的事!”王永梁一听李化臣提起这事,再看他眼神中露出来捉弄的意味,立即知道他是想拿自己立威了。前世李化臣这个杂碎惯会用这样的手段。
也是,永梁家是王庄的,他家是南寺的,他占主场之利;永梁又名声远扬,这名声也只是智力方面的,又没有展现什么勇武,他长得比永梁高壮,打起来的话不会吃亏,再说,他也不信王永梁敢反抗。只要把永梁治服,他就能扬威班内了!就可以吹嘘:“你看王永梁这么聪明的人都让我治服了,你们都得给我老实着点!”这账算得多精!
“拣软柿子捏,还知道踩着‘名人’上位,不算太笨。”王永梁心里评价道。
“别不好意思承认啊?我还听说,那个贼是闫彩云他爹?你不会是看上闫彩云了吧?”李化臣贼眉鼠眼地看了一眼远处的闫彩云道。
“李化臣,事关他人名誉,你不要胡说八道!这个话出得你口,入得我耳,仅此一次,如果再有下一次,别怪我不客气!”一听李化臣越说越不像话,王永梁也没有了配合他演戏的兴趣。
“哟嗬,敢吓唬我,欠揍了不是?!”李化臣一听就急了,立即拧眉瞪眼地站起来,抓住了王永梁的衣领,就要动手。
要论动武,王永梁怎么会怕了他?十个李化臣也不是对手啊!再说还有一个“死党”王祥文呢。不过,上学第一天就在教室里打架,总归是不好,李化臣可以不怕,但王永梁可不愿意给学校和老师留下不好的第一印象。
他左手一探,抓住李化臣的手腕,根本没用劲,李化臣就已疼得呲牙咧嘴、额头见汗。
王祥文就在旁边站着,他当然知道李化臣不是对手,所以根本没有帮忙的意思,只是意定神闲地在旁边观战。
永梁正要说话,却见旁边闫彩云一下子冲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