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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主角光环呢:第三卷 岐岭事变 第七十七章 小白史诗

    月亮小镇。

    还是同样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与之前沦为废墟的星辰小镇一样,月亮小镇也同样是个佣兵小镇,镇上聚集着来自各地的冒险者,五花八门的人流。

    龙傲地带着石头走在小镇街道上,两年时光,石头也已经从当初的青铜巅峰,修炼至了如今的白银境界,实力依然强于龙傲地,因此依然还是作为龙傲地的不贴身护卫。

    对于石头,龙傲地还是挺满意的,这家伙虽然说闷了点,直了点,但很忠心耿耿,没有什么城府,对于他的命令也是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没有半分怠慢。

    来到坊市,找了个人多热闹的地方,见四周都是熙攘的人群,龙傲地满意的点头,便竖起了牌子。

    ……

    大量收购新鲜魔兽血液,5个银币一瓶。

    ……

    很快就吸引来不少佣兵上前咨询,而对于这些佣兵,龙傲地也是来者不拒。

    人多还是力量大,一千头魔兽,一个人得猎杀一千次,但一百个人的话,仅猎杀十次就够了,时间缩短了一百倍。

    第一天,龙傲地发布任务。

    第二天,收获246瓶魔兽血液。

    第三天,收获794瓶魔兽血液。

    第四天,收获1273瓶魔兽血液,足矣!

    而接下来,就可以正式进行千血淬体的修炼了。

    由于一千头的魔兽血液过多,浴桶根本容纳不下,不过倒是难不倒龙傲地,财大气粗的他,直接大手一挥,租下了一整个温泉浴场。

    将水池里的水放空,然后命人将一桶桶的魔兽鲜血倒入,霎时间,一个翻腾的阴森血池形成,腥臭难闻,很是幽沉瘆人,宛若人间炼狱。

    龙傲地褪去衣裳,跨步浸入血池,来到血池的正中央,盘膝而坐。

    他面色平静下来,不泛一丝涟漪,深吸口气,开始按照淬血决的路线运功起来。

    肉眼可见,偌大的血池掀起漩涡,先是小范围的,渐渐越卷越大,最后,整个血池的血都仿佛沸腾了起来,形成一个大型漩涡,中心点,正是黑发黑眸的龙傲地。

    狂暴的血脉力量疯狂涌入龙傲地体内,从他体表毛孔钻入,冲击着他体内的筋络、血肉,撕裂的剧痛传来,他额角青筋毕露,好似一万只蚂蚁在体内啃咬血肉一般,几乎快要痛岔了气。

    靠!他发誓以后若是有了小孩,绝对不让小兔崽子修炼淬血决,前车之鉴啊!

    欲生欲死的状态下,龙傲地神智模糊,身体被撕裂又愈合,周而复始,逐渐强健。体内斗气有规律的自主运转着,疯狂吸收着外界血池所蕴含的惊人能量,凝练,吸纳入体,一丝一丝的壮大体内斗气流。

    而肉眼可见的,血池里的粘稠鲜血,在一点点的干涸下降,渐渐减少。

    夜,黑了。

    日,亮了。

    周而复始,一直快三天两夜过去……

    啊,不行,再不结束,自己都快饿死了!

    龙傲地在心里抓狂,为什么以前看的那些小说主人公,动不动就闭关十天半载,他们都不用吃饭的吗!

    辟谷?

    哪是那么容易说辟谷就能辟谷的!斗气能当饭吃?虽然说可以用斗气维持体力消耗,但氨基酸呢?蛋白质呢?胡萝卜素呢?钙铁锌呢?还有维生素ABCDE呢?斗气难不成还能补充这些人体必需营养不成!

    所幸三天两夜过去,如今血池里的血也已经几近干涸,里面所蕴含的狂暴血脉之力也大多被龙傲地吸纳入体,融入自身斗气。

    终于。

    轰——

    仿佛听到了什么破碎的声音,瞬间清明,体内斗气在这一刻融会贯通,发生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既是量变,更是质变!

    盘膝在地的龙傲地,身上的威势升腾而起,逐渐强盛,宛若实质的血腥杀戮之气,挥之不去,衬托得黑发黑眸的他,仿佛炼狱来的夜魇,黑夜里的使者。

    由于淬血决吸纳千血的缘故,血腥气息在他身上沉淀、凝聚,杀气前所未有的重!光是被他望上一眸,就足以令人胆战心惊。

    蓦的——

    龙傲地忽然睁开眼,双眸神光闪现,漆黑凌散头发无风自动,配上脸上冷厉刀疤,有种睥睨天下的高手气派!

    然而,却是帅不过三秒系列……

    “好饿!”

    龙傲地猛跳起身,三下五除二穿上衣服,连身上污丑血渍都顾不上清洗了,冲出浴场就是拼命寻找起食物。

    吃!吃!吃!

    好半个时辰过去,龙傲地这才惬意拍了拍肚子,眯了眯眼,后躺在椅上,只感觉一身轻松,不过浑身还是散发着难闻腥臭,见旁边石头一边侧头躲远自己,一边不又不敢表现出来的样子,龙傲地挠头一笑,便又跑去冲了个凉,换了身干净的衣服。

    神清气爽走出来的他,整个人已经焕然一新,感受着自己体内涌动着的白银初阶浑厚斗气,龙傲地不由微笑,十九岁的他,终于是正式踏入了白银境界!

    并且令他惊喜的是,千血淬体效果确实惊人,如今他分明感觉体内斗气后劲十足,一点也不像刚突破白银的样子,白银初阶巅峰,距离白银中阶也仅一线之隔!

    千血淬体的效果竟如此可观,当然,这种硬生生将人修为提拔上来的晋阶方式,也有它的弊端,那就是根基不稳,在同阶的战斗中很难讨好。

    因此如今龙傲地所要做的,就是稳扎稳打,先巩固好自身的修为先。

    而突破白银境界后,龙傲地兴奋异常,迫不及待就想试验一下自己的身手,于是他带上散夜双刃,拿到魔兽山脉,打算找头可怜的魔兽练练手。

    每晋升一个境界,斗气都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例如黑铁战士,斗气仅能在体内运转,作用甚微。

    青铜战士,就可以斗气外放了,收放自如,可攻可守,威力大增。

    而白银战士,则又是一个蜕变,到了白银境界,斗气可以离体,也即是白银战士将不再受限于近距离作战,挥动斗气斩,甚至可以掠斩到十几米开外!

    ……

    魔兽山脉。

    幽深的丛林,一伙佣兵团正在围剿魔兽,陷入苦战,这伙佣兵团规模不大,只有十来个人,且实力参差不齐,有黑铁境界,也有青铜境界,而他们所围剿的那头魔兽,却是青铜魔兽里面出了名彪悍的大地暴熊!

    大地暴熊皮粗肉糙,而且还精通土刺与重力术,并且体型庞大,力大无穷,很是难缠,因此这伙佣兵团即便人数上占优势,一时半会依然奈何这头大地暴熊不得,陷入苦战。

    正巧赶到的龙傲地看到这一幕,不由眼睛一亮,这种时候,不正是自己拔刀相助,一显大侠风派的好时候吗!

    正好也可以试验一下自己刚刚晋级白银的身手,于是龙傲地握紧手中散华之刃……

    嗖——

    一道惊芒!

    赤红剑芒掠过,硕大的大地暴熊直接被一刀两断,分裂成两截,轰然倒地,旋即那剑芒余威迸发,赤红焰火焚起,将熊尸给吞噬了进去,滋滋燃烧起来!

    佣兵们面面相觑,顺着剑芒所来方向抬头望去,只见夕阳西下,高高树干上一男子傲然而立,白衣翩翩,手持长剑,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剑客形象,出尽风头。

    龙傲地故意摆出冷酷脸,感受着底下佣兵们的崇拜目光,他心中暗爽,正享受着这难得的装逼快感,底下佣兵中的一人却是突然开口:“龙傲地阁下?”

    龙傲地险些一个趔趄,大侠画风崩坏,他大为惊讶,竟然有人认得自己?而且还不是叫唤自己“龙傲天”,而是直接叫唤出自己的真名“龙傲地”!

    疑惑的目光往底下一望,当看清那紧随佣兵团后面的某道孱弱人影时,他顿时就是惊讶。

    那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落魄青年,样貌普通,身穿松垮白袍,下巴带点胡渣,脸上略有些沧桑,手上还捧着一本书籍与羊毛笔,一副吟游诗人的打扮。

    这男子龙傲地认得,不是别人,正是他三年前在妖精酒吧有过一面之缘的落魄吟游诗人,立志要写一篇恢宏巨著的那个家伙,名字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叫……夫子?

    要说这夫子眼睛挺还厉害,当初只不过一面之缘,快三年不见,而且自己脸上还多了刀疤,这样他居然还能一眼认出自己!

    时隔快三年,再遇熟人,龙傲地有些感慨,于是跳下身来,行到夫子跟前,看着落魄依旧的夫子,疑惑问道:“夫子,你不是写书了吗?怎么还是这般落魄?”

    夫子摇头叹气:“唉,别提了,书写的烂,压根没什么人看……”

    龙傲地一听倒来了兴趣:“哦?你写的什么烂书?叫什么名字?能给我瞅瞅不?”

    夫子一翻手,将书籍递到龙傲地面前。

    龙傲地定睛一看,只见书籍羊皮封面上赫然写着歪歪斜斜四个大字……

    ……

    ……

    ……

    ……

    ……

    《小白史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