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纣临:杀神 序幕 第一次投票

    一号陪审员的叙述结束了。

    他所念的那“第一份文档”,分为两个部分。

    前半部分,是“阳光青少年行为矫正中心惨案”的官方备份,以EAS的马克·斯克拉姆中尉提交的调查报告为建档依据写的,基本上来说……就是什么都没查出来。

    后半部分,则是以第三人称视角描述的、关于此案的真相。当然了,其中并没有提到影织和冼小小的事,也没有任何关于当事人心理活动的描写;只是以接近“报导”的文体,陈述了事件的经过。

    所以,念完这份报告也并没有花去太多的时间,十分钟不到,一号陪审员就把手中的I-PEN放下了。

    然后,这一桌人,又陷入了沉默。

    但这次,沉默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十号陪审员很快就打破了沉默。

    “你就不打算说些什么吗?”他将视线投向了五号陪审员,并忽然开口问道。

    这个五号陪审员,不是别人,正是车戊辰。

    “你在跟我说话吗?”车戊辰面不改色地回望过去,反问了一句。

    “这不废话吗?”十号又道,“作为当事人,你对这事儿就没什么要补充的吗……车探员?”

    他最后这三个字一出口,便有数人立刻转头朝车戊辰看了过去;不过,还是有好几人不为所动、另外还有发出冷笑的。

    “你认识我?”车戊辰又用问题去回答了对方的问题。

    “哈!我当然认识你。”十号笑道,“眼前这一桌人,我基本上全都认识,只是你们不认识我罢了。”

    他这么一说,众人可以就把注意力又投到他身上来了。

    这位十号,本就是个很显眼的人,因为……他看起来像个侏儒。

    之所以说“看起来像”,是因为也有不像的地方。

    非要形容的话,十号陪审员就像是一个十岁不到的小男孩,但脖子上却顶着个四十岁大叔的脑袋;虽然其面相、神态、嗓音……都像是个凶恶张狂的中年白人、其脑袋的尺寸也远比小孩子要大,但他脸上的皮肤倒还是和儿童一样稚嫩、甚至还有一些雀斑,他的下巴也没有长过胡子的痕迹,若仔细观察……他的喉结也还没有发育出来。

    “怎么?你们不信?”十号面对众人的围观,丝毫不怯,反倒变得有些兴奋起来,“哼……我现在就可以报几个人的身份出来哦。”他说着,就指着车戊辰道,“这位五号,就是刚才那份文档里提到的巡查官……隶属于FCPS的高级探员车戊辰,然后,他左边……哦不……是他的右边,从我这里看过去的左边,总之就是这位四号陪审员先生……呵呵……他可是大名鼎鼎啊,名号说出来就能吓得你们跪下,他就是……”

    砰——

    十号的话,没有说完。

    因为一声枪响,打断了他。

    枪,是四号开的。

    没有人看到他拔枪、没有人看到他扣扳机、也没有人察觉到任何的杀气。

    当众人有所反应时,枪,已经响了。

    十号的头,也已经像个被打碎的西瓜一样爆开了;他脑袋后面的椅背也跟着遭殃,被轰出了一个窟窿,大量的鲜血、脑浆和骨头碎片……皆从那窟窿中穿过,被糊在了十号背后的墙面上。

    “你这家伙……”两秒后,七号陪审员……一个穿着风衣、在室内还戴着鸭舌帽的男人,忽地微微抬起帽檐、看着四号言道,“该不会是……”

    砰——

    又是一枪,和上一枪一样,动手的还是四号,但这次,他的子弹……打在了墙上。

    “原来如此……”四号开枪时,甚至都没有朝七号那边看,但枪响之后,他倒是把脸转向了对方。

    这一刻,如果有人站到四号的背后去观察,便会发现……他手中那把枪的枪口、七号陪审员的脑袋、以及七号后方墙面上的弹孔,是呈一条笔直的直线的。

    可不知为何,子弹并没有击中坐在原地一动都没动的七号、也没有打到他脑袋后面的椅背,却是打中了他背后的墙。

    叮铃铃铃铃——

    就在现场的情况似乎就要演变成一场厮杀时,一号陪审员面前的那部老式电话,又响了。

    这一变故,终止了四号进一步的行动。

    “喂?”这次,一号几乎没有犹豫,顺手一拎就把电话接了起来。

    但在接听了两秒之后,他便将听筒从耳边拿开,往自己的左手边递去:“找你的。”

    他左手边的,是二号陪审员。

    二号看了一号一眼,也没多说什么,接过听筒道:“喂?”

    他接听的时间,就比较长了。

    “嗯……好,明白。”在接下来一分钟里,二号陪审员一边拿着听筒听,一边还像这样用简短的话应上几声。

    一分钟后,他挂断了电话,朝左右看了看,说道:“‘他’让我们投票,认为‘有罪’的……将右手放在桌面上,认为‘无罪’的,放左手,除了这两种动作之外的其他行为,视为弃权。”

    “你先等等。”七号陪审员这时又开口了,“你还没说‘被投票’的那个嫌疑人是谁呢。”

    “对啊。”二号叹了口气,瞥了眼桌上的电话,“因为‘他’也没说啊。”

    “从刚才的文档来看,肯定就是让我们来判定车戊辰有没有罪呗。”十一号陪审员这时接道。

    “不一定吧……”六号陪审员,也是这桌人当中唯一的女性,却道,“别忘了,电话是在四号开枪之后来的。”

    “但电话那头的家伙在一开始就说了,这个所谓的‘特殊的审判’,是要我们在‘他所提供的那个议题’上最终达成一致……”一号陪审员此时又接过话头,“而‘他’在传达这条信息给我的时候,四号还没有动手杀人呢。”

    这些人就这么你一句我一句地分析了起来,而且每个人的语气听起来都很理性、很淡定。

    明明旁边还有一具散发着浓重血腥味、且死状惨不忍睹的尸体,明明这人就是当着他们的面被干掉的,但他们愣是没有一个再去谈这件事;就仿佛……杀人这档子事儿,跟有人在房间里点了支烟、放了个屁一样……不提也罢。

    “行了,投票吧。”听了一会儿之后,二号有点不耐烦了,他提高了嗓门儿,言道,“反正也讨论不出结果,没必要浪费时间。”

    他的话,有道理。

    于是,众人也都重新安静了下来。

    “我先来吧。”二号见大家好像都同意了,便将左手拍在了桌上,“我事先声明,我也不知道他让我们投的是什么,但既然他说了我们达成一致就能走了,那不如大家就一起投个‘无罪’,然后我们就能各走各的……”

    “别开玩笑了。”不料,下一秒,一号陪审员就抢道,“我可不想在这种充满危险气息的投票中随意地给出自己的意见。”他微顿半秒,“我拒绝投票。”

    “我也拒绝。”六号很快附和了他。

    其他的人,有几位也明确表示了不想投票,还有些摇摇头、或不说话的。

    其实,他们表不表态也无所谓了,既然组织这场审判的人是要求“所有人达成一致”才能结束,那只要有一人拒绝投票、或者出现任何的分歧,这一轮的投票就算是失败了。

    “好吧。”还没等所有人表态,二号就再度开口道,“那我们就只能继续陪‘他’玩儿下去了……”

    说着,他也从自己的衣服口袋里拿出了一支I-PEN,和一号一样……输入了一个刚刚从电话中得知的密码,解锁了屏幕。

    “哦……对了。”几秒后,二号又道,“‘他’刚才说,如果投票没成功,需要继续念文档的话,就让我跟四号打声招呼,让他别再杀人了……”说到这儿,他转头看了四号一眼,“……因为这第二份文档,就是关于四号的。”

    二号舔了舔嘴唇,又对四号说道:“老哥,我可不是自己想读才读这个的,你要是有什么意见……”

    “行了。”四号没听他说完,就接道,“你读吧。”说着,还把手里的枪收回了西装内侧。

    二号见状,耸耸肩,又扫视了众人一眼,随即拿起I-PEN,开始了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