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境都市:第一卷 山海 第27章 金鳞人
电话挂断了,不是赵旭挂的,而是李菁挂的,估计是被赵旭老爹的声音和话语吓到了。
她虽然在倒追赵旭不假,想要试一下“要抓住男人的心,先抓住男人的胃”这句名言是否属实也不假,可谁能料到自己正在撩汉的时候,对方的父亲也在场呢?
至于赵旭他爸最后说的什么“大肉肠”,她都因为懵住了没听清,下意识地挂断了电话。
赵旭家客厅里。
“老爸……您这是干什么呀?那可是我领导。”赵旭头都大了。
“傻孩子,什么领导不领导的?我听那声音挺年轻的,能是什么领导?”老赵不以为意,“人家姑娘请你吃饭你就去,磨磨蹭蹭干啥呢?真是个榆木疙瘩。”
“……爸,我刚才和您一起吃过了呀,我现在肚子都胀着呢。”赵旭觉得自己老爹实在太老不正经了。
“哎~都怪我和你妈,你上初中高中那会儿压着你,逼你好好学习不许早恋,把你读成了书呆子,早知今日……”老赵摇头叹着气,“虽然我没听太清楚,但我很肯定,那姑娘在约你呢!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可是,我刚才不和您说了吗?我女朋友还在国外读书呢,老爸你这是怂恿我脚踩两条船呀!”赵旭很惊讶于自己一向粗豪的老爸,什么时候心思也变得这般细腻了。
“哼!还想瞒我?儿子,不怕打击你,这么和你说吧。”老赵老神在在地鄙视着赵旭:“你那女朋友,要么就如同我说的那样,人家根本不想和你过,自己跑国外读书了,等毕业了就把移民手续一办,从此就是老外了,而你,只是个可怜的备胎。”
“要么,你这几年来和我们说的那个‘女朋友’,就是你自己臆想出来的,是不存在的。”
“无论是哪一种,结论都只有一个:儿子,醒醒吧,你没有女朋友!”
你没有女朋友。
没有女朋友。
女朋友。
友。
老赵的嗓门儿本来就大,这句“没有女朋友”更是吼出来的,在这客厅里居然形成了回音一般的效果,让赵旭非常窘迫,虽然老爸说的是事实,他的确没有女朋友。
姜还是老的辣,被看穿了,有些时候不是长辈脑子蠢好糊弄,而是他们太慈祥,看破不说破。
“所以说,为了我可以早点抱孙子,你现在就给我去约会!”老赵钻进厨房,装了满满一袋的肉香肠:“拿去给人家丫头,不管你们今后能不能成,总是个好开头,也总比你那幻想中的女朋友来得靠谱!”
“可是爸,您这才刚来,我还没好好陪陪您,就这么把您丢家里,也太不像话了……”赵旭没能遗传老爸的嗓门儿,说以两相对比,好像他的声音很低一样。
看着赵旭眼中诚挚的孺慕和愧疚,老赵知道自己儿子在想什么,不禁叹了口气:“臭小子,知道我眼窝子浅,就别跟我来这一套了,你去约会,成功了就早点结婚生子,老爸老妈没其他盼头,只盼你早日成家,咱们华夏人,总要扎下根来,开枝散叶才对,可不能做河里飘着的浮……浮什么来着?”
“浮萍?”赵旭补了一句,怪异地看着老爹:“老爸,不得不说,小词儿整得不错,如果不是最后一个词露馅儿了,我还真想感叹‘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呢,这是妈让您背下来的吧?”
老妈年轻的时候是文艺进步女青年,凭着一手好书法和知书达理当上了村里的妇联主任,现在老了,也还是个文艺老妇人。
凭着老赵那屠夫的文学修养,可说不出来什么“开枝散叶”,“不做水上浮萍”之类的话的。
真好,即便母亲没有过来,仅仅是通过父亲的只言片语,赵旭此刻依然感到了母爱的温暖。
“咳咳……就知道揭我老底。”老赵瞪了赵旭一眼,把手提袋塞给赵旭:“快去!你要是再磨蹭,我现在就去火车站买票回老家!”
“您还急上了……”赵旭知道老爸是个说一不二的性子,如果他现在拒绝,他老爸真的会走,绝不开玩笑。
“我去还不行吗?不过您要答应我,留下来多玩两天,后天正好双休日了,我带您逛逛这龙沧市!”赵旭说道。
“……”老赵知道这孩子也是一片孝心,深吸了一口气:“快去吧,今晚如果你能在那女孩家过夜,我就多玩几天。”
这老不正经的每一步都是套路,简直了。
……………………
小区门口,一些车辆开着大灯往外开,他们的夜生活开始了。
赵旭站到马路边上,准备拦一辆出租车。
“滴滴!”
一个汽车的鸣笛声从他左边传来,一辆宝马车缓缓开了过来,车窗降下,赵旭看到了李菁那张精致的小脸。
“额……你怎么在这儿?”赵旭被吓了一条,不是说好去你家吗?怎么跑我小区来了?
至于李菁如何知道他家的住址,这个他倒是不意外——依稀记得去年元宵节的时候,他带着部门同事们到自己家来玩儿,这位女领导居然也跟着不请自来了,当时场面一度非常尴尬。
“刚才我打电话的时候,就已经到你们小区门口了。”李菁示意赵旭上车,然后有些害羞地低下头,“本来我还想着如果你拒绝我,我就上你家楼上去敲门,谁想到……谁想到你爸也在。”
看来她是铁了心地在追求赵旭了,这手段,好热烈,即视感也很强,很有三流偶像剧里男二号追女主角的气势。
“……”赵旭进了车,很无语,他觉得自己要是写一本《我的美女老总》之类的书,肯定要大卖的。
“刚才我挂了电话,不好意思啊,我鼓了半天勇气想再打给你,谁想到你居然下来了,哈哈,我就知道,你对我也不是一点感觉都没有!”女强人上司的羞涩也仅仅持续了一小会儿,就恢复了常态。
“我是被我爸逼过来的好吗?”赵旭在心里腹诽道。
“这是我爸带来的手工香肠,让我送给你的。”赵旭将手提袋展示给李菁看。
“啊!伯父真是太客气了。”李菁眯着眼睛笑了起来,在他心里,对这位预想中的“未来公公”很感激,这些香肠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态度已经表明了——他这是支持她追自己儿子的。
此刻李菁的心情,就和得到了岳父赏识与肯定的准女婿一般开心。
这种心情似乎也感染到了赵旭,让他总觉得是不是哪里有些不对劲——这角色,反了吧?
“走吧,昨晚我太忙了没能好好招待你,今晚我做菜给你吃啊!”李菁哼着歌儿,开着车回家去。
………………
“前面好像修路啊,你干嘛还往里开?”几分钟后,赵旭看着前方越来越窄的路面,问道。
“我来的时候就走的这里,放心吧,路是通的。”李菁解释道,“我这不是希望快点带你回家吗?这条路很近的,绕路的话得走二十几分钟呢。”
因为修路,剩下的路很窄,所以李菁开得很慢,不到40码。
“前面什么东西那么亮?”前方拐弯,李菁嘀咕道,她记得来的时候这里什么都没有,那一团金黄色的光芒太刺眼了。
“你开远光灯了吧?先关掉,可能是对面的车在抗议呢!”赵旭说道,他低头玩着手机,也没抬头。
“我像那么没素质的人吗?”李菁吐槽了一句,然后突然一个急刹,并发出了“呀!”的一声惊恐地叫声,把赵旭吓了一跳。
“怎么了?怎么了?”赵旭抬头问道。
不需要李菁回答,他已经看到了,那团“金光”,似乎是人形的,此刻正如同碰瓷的一般,冲过来,撞上了李菁的车前盖!
“呯!”
普通人或许无法直视这光团的耀眼光芒,但赵旭戴着外星眼镜却可以。
密密麻麻的金色鳞片,覆盖着这个人形生物的体表,手脚如同巨大的鹰爪,屁股后面还有一条长长的鱼一样的尾巴!
“窝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