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先声夺人:正文卷 第七百四十三章 底牌(下)
“上周一到周五,有我舅舅代为持有的沪市两百只股票,股价平均总涨幅23.6%,日均浮盈4.7%左右,折合利润两亿三千六百万。今天开盘前15分钟,我所委托的证券经纪公司将这200只股票全都挂单出售,开盘后交易完成,扣除所有交易费、经纪公司抽佣提成总计用两千六百万,我舅舅的户头上资金净增两亿一千多万,总资金刚好十二亿一千万。
我舅舅按照我昨天的交代,提现了其中两亿一千多万,其中两亿直接转回我的贷款户头,剩余一千万分别用来支付我向证券经纪公司借的五百万的本息,以及我的个人欠款,剩余十亿资金,在开盘后再次投入市场,买回开盘前挂单抛售的两百只股票。也就是说,我向建行借贷的两亿资金,已经退回账户。现在银行还没下班,我随时可以连本带息偿还这笔贷款。”
市证监局五楼大会议室里,林淼手里拿着一本薄薄的存折,轻轻晃动着。除他之外,会议室里一共就四个人。康知府、罗万洲,以及市金融办和市证监局的一把手。饶是这四位每天动辄面对的就是九位数打头的款项,可此时此刻,听着林淼的话,仍然不由得目瞪口呆。
一个星期,净赚两个多亿……
而且成本几乎就是零。
说句不好听的话,就算是职业金融诈骗犯,也不敢这么吹牛逼啊!
“我得承认,这次事情闹成这样,确实是我的疏忽,是我的不恰当操作,给市里带来了负面影响,严重影响到了各位叔叔伯伯的工作和生活,虽然目前看来结果总算是好的,但确实太过于冒险,如果失败,导致的后果也会很严重,所以在这里,我要先向大家道个歉。对不起,是我错了。”林淼从椅子上下来,退后一步,面朝会议室里的四个人,深深鞠了一躬。
康知府和罗万洲哭笑不得,这小屁孩,太尼玛有体制腔调了。
林国荣教儿子的能耐真心让人服气。
林淼鞠过躬,又直起身子继续道:“目前看来,虽然实际关键问题已经解决了,但是法理上的争论依然存在,如果不进一步对这件事做出反应,舆论肯定没办法平息,影响进一步扩大的话,极有可能会纠缠到司法层面上,到时候司法解释难免要被舆论绑架,我们将要承担的什么样的负面后果,程度上也可能要超出我们目前的心理预期。
所以与其拖延下去,把审判这次事件的权力交给上级司法部门和社会舆论,我建议不如我们趁早自我了结。现在市公安局也还没下班,我随时可以去投案自首。”
康知府和罗万洲几个人听到这里,不由互相对视一眼,眼里满是对这个荒诞的世界的无语和无奈,又听林淼继续往下说道:“目前没有未成年人涉嫌金融违法的立法依据,就算立案了,判决上也存在难度。
但也正因为这样,在案子可大可小,事情也可大可小的情况下,我们的基层法院或者中院,如果能从速给出答案,只要检察院不提起抗诉,这件事在司法层面上,就已经走完了该走的程序,关键性问题全部解决,法理上我们就不再理亏。
遗留下的法理争论问题,那就是上级司法部门和人大的工作。但我们需要承担的责任,已经承担过,不可能同一个连案子都算不上的事情,再判决第二次。
根本性问题解决完毕后,剩下的舆论问题就不再是问题,而仅仅只是舆论。我退还贷款以及向经侦部门投案自首的消息,这两件事可说可不说。我但个人倾向于不说。如果向公众道歉,那就相当于公开承认了我们的错误,但是我们到底错没错,上级司法机关都没给出解释,我们为什么要白白认错,授人以柄,落人口实?没必要;但当然也不是完全不承认。
不但不能不承认,还要积极承认。承认的方式就是,如果有关部门再次收到实名举报信件,完全可以向举报人邮寄我的还款和投案材料,包括银行凭证、立案证明、法院回执。民不举官不究,民若举官就告诉他已经究过,而且追究得很彻底。但是有一点,收到材料后,可以私下说,但决不允许公开传播。不然就是故意制造煽动舆论,破坏社会团结和谐。如果谁要拿这个判决书做文章,我们要追究他泄露公民个人隐私,恶意侵害未成年人权利的法律责任。
防民之口不对,但是我们都是讲道理的人,必须誓死捍卫法律的尊严,《未成年人保护法》绝不容黑恶分子的践踏。
最后我再僭越多说一句,这次事件相关单位也可以展开自查自纠,自我批评一下,大家看情况给个口头警告处分,意思意思。建行的周坚诚错误最大,硬求着我贷款,搞不好还睡了个女记者,我觉得可以稍微严惩,顺便拉出来帮我们顶一顶压力,给个行政记过处分,一年之内不许提干,好歹也是个处罚结果。而且我贷款两个亿,年息1%,这几天的利息算下来,怎么也该有个五六万了,等还款的时候,建行实际上还挣了五六万块。
这样就相当于所有我们在法理上站不住脚的地方,就全都补回来了。就算将来还有争论,那也是将来的事情。只能说我这次事情,是在立法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的特定历史环境下,发生的特殊个案。
我们东瓯市完全可以根据这次个案,让我们的人大向上级提案,敦促加快完善金融领域的秩序,从速立法,严禁未满多少岁的未成年人,从事金融活动,或者在数额上提出明确的要求。两个亿太过分,两百万行不行?两百万还不行,两万能不能考虑一下?说不定又有哪个父母双亡的天才儿童上不起幼儿园,需要特殊贷款呢?”
康知府被林淼逗乐了,嘴角忍不住一撇。其他几位也没好多少。妈个蛋,为什么明明气氛很严肃的汇报会,听着听着就成了罗万洲他干儿子的单口专场……
“所以舆论这个东西,是可以引导的。老百姓爱吵,就让他们吵嘛。问题不存在之后,所有的舆论都可以视为谣言,但是我这个人胸怀广阔,从不追究,除非忍不住。”
林淼说得一本正经。
噗!
正在喝水憋笑的金融办大佬,直接一口茶喷了满桌,响起一连串的咳嗽。
林淼不以为意,继续往下说:“既然前些天京沪两地的争论,已经上升到国家政策和国家法律到底哪个重要的意识形态上,我们干脆就再给他们提供一点佐料。
接下来这段时间,我的所有收入,将分作两部分投资。一半拿来做储蓄投资,存进东瓯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持续向合作社输血;另一半按我师兄在内参上写的,布局计算机和互联网产业。这样一方面,兑现我之前的承诺,另一方面,也能吸引知识界和社会舆论的注意力,调转舆论风向。等以后有谁再回过神来,想拿这件事做文章,第一,我们没给留把柄,第二,他没实际证据,想煽动也煽动不起来,第三,如果真有人死活要煽风点火,那就是造谣、传谣,地方执法部门,可以有理有据地抓人问案,维护世界和平。”
噗!
市金融办的大佬好不容易把咳嗽止住,正尝试第二次喝水,冷不丁听到维护世界和平几个人,一口茶改从鼻孔里喷了出来……
十分钟后,这场汇报会在和谐的气氛中结束。林淼被罗万洲牵着手下楼,几个大佬全部神色轻松,脚步轻快。林淼暗暗复盘,这件事为什么居然还有能化解的空间。
思想来去,脑海中闪过两个关键词,不是政策和法律,而是稳定和发展。
不管对于哪一级领导来说,闹大林淼的事件,直接的影响就是两个。
第一,接下来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以及伴随这个问题而出现的经费开销,为的就是讨论清楚“未成年人涉及金融违法需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就算讨论清楚了,那又怎么样呢?除了彰显法律的权威之外,还能对国家和地方建设有什么实际推动作用?具体好处在哪里?显然没有具体好处,最多只不过满足了一部自我标榜为社会精英的精致利己主义者的政治诉求罢了。
第二个直接影响则更显而易见,林淼的事情闹大之后,将很大可能让东瓯市直接少掉一个社会投资引擎,对东瓯市的城市建设造成实质性打击。
那么在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大政的旗帜下,这种为了“正义”而反对的举动,到底是不是得不偿失?到底是“正义”重要,还是发展重要?
到底是为了稳定发展对某个个案睁只眼闭只眼合理,还是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和这件事情死磕到底,甚至不惜打断大量的工程建设更加合理?
是要为意识形态的争论,强行制造甚至扩大事端,还是为了社会稳定、推动建设,尽快平息事端?靠举着意识形态大旗扯蛋过日子的人,和靠实干过日子用实际行动维护意识形态的人,双方心里,自然会有一杆自己的秤。林淼很清楚,自己属于后者,郭鹤龄、魏军、孙如来属于后者,康政德和罗万洲必然也属于后者,支持康和罗的人,更不用拿出来细说。
这次的事情之所以还有回旋的余地,不是因为支持林淼的人不在乎法律,而恰恰是那些人深刻理解法律这个概念背后的意义。工具是用来解决麻烦的,而不是用来制造麻烦的。
使用工具的人,才对工具的使用规则有最终解释权。
这才是这个回旋余地由来的真相,也是魏军能把那份文件传到林淼手里的原因。
——林淼能拿到那份文件,是因为有人希望他能拿到。
走到楼下,林淼把自己的小书包交给黄清清,让她马上去银行还款。自己则坐上市里的车,在没资格参加会议的胡局长和金德利疑惑的眼神中,直奔市公安局去。
十几分钟后,挂着曲C00001牌照的红旗轿车驶入市公安局大院。
一群警察同志见状,忙不迭跑出来迎接。
车门一开,林淼跟着康知府从车上下来。正在市里办事的徐毅光见状,还当林淼又特么表演百步穿杨了,匆匆上前问道:“康书记,这孩子出什么事了?”
林淼举起了幼嫩的小手:“叔叔,我是来自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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