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再起:第一卷 披荆斩棘 第七十三章 骆驼与稻草(六)
说起来,这一路上佟国器都很规矩。严格遵循陈凯的指示,既不与明军交战,也不去屠戮百姓,满脸的人畜无害,让人都有了一种这家伙就是一只套着满清官服的小白兔的错觉。
但是,这样的老实巴交在进入到广信府地界后便渐渐地开始被遗忘了。一方面是先前“缴获”的粮食的耗尽,军中乏粮必须靠劫掠才能维持下去;另一方面也是回到了清廷控制区,他的胆子也一点点儿的回到了身体之中。
当然,与明军交战是不可能的,但是欺负欺负老百姓他还是做得出来的。而现在,住进了贵溪县的军营,有瓦遮头,有饱饭可吃,也不用继续因陈凯而担惊受怕,心思也渐渐地活泛了起来。更重要的是,他想活下去,他不想成为这场明清战争的牺牲品!
几经修改,在深思熟虑之下,佟国器总算是把书信一一写就,并派遣亲信以着最快速度送了出去。
广信府的贵溪县与衢州府城有四百里之遥,若是步行无疑是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的。所幸,已经回到了清廷控制区,凭着巡抚的官职,哪怕是把一个省都丢得干干净净的巡抚,驿站还是能够照常使用的。
亲信家人日夜兼程,佟国器的书信很快就送到了济度的案前。这位和硕郑亲王是崇祯六年生人,从辈分上,他能算是爱新觉罗家从努尔哈赤那一代算起来的第三代宗室。但实际上,满清的第三代军事统帅,如博洛、尼堪、满达海之流早已是战死的战死、亡故的亡故。按照出道时间算,他也只能归在第四代军事统帅的行列之中。
如今,正是第三代先后故去,第四代正在逐步崛起的时期,济度凭借着他父亲老郑亲王济尔哈朗的遗泽,得到了顺治和朝中其他亲贵们的青睐,坐镇于浙江的最前线。
起初,济度的任务是夺回福建。为此清廷给他调派了一支重兵集团,以及包括贝勒巴尔楚浑、贝子务达海、固山额真噶达浑、阿商格在内的一大批能征善战的战将辅助。奈何,郑氏集团已经进入到了强势期,凭着福建的易守难攻,他在军事上并没有什么优势可言。而此时,收复福建的郑成功也并没有继续扩张,而是极力恢复民生,全然是采取守势,同时利用制海权开始了对江浙的骚扰,这无不使得济度难以达成清廷给定下的目标。
为此,济度在朝中饱受诟病。但是随着孙可望降清,清廷的战略重心全面转向西南,他的任务也从进攻变成了战略防守。清廷更不想因为临阵换帅而导致战线动摇,才会一次次的容忍浙江的沿海府县的逐步沦陷而不去动他这个主帅的位置。
到了现在,济度在朝中承受的压力大幅减少,一眼望去,倒是洪承畴受到的攻击轻而易举的超过他最受责难的那段时间。这其中,不乏有满洲亲贵歧视汉人、辽东旧臣和北党视其为南党分子的关系在,但是最重要的是,洪承畴和他一样是在最前线做事的。
这官场上,做事就很容易受到不做事的闲人的攻讦,因为后者既不做事,也不给别人挑刺儿的话,他们的存在感又当如何体现!
发现了这种现象的根源,济度不由得开始同情起了洪承畴。不过,同情归同情,他也绝对不会在朝中为洪承畴说一句好话,甚至更可能跟着一群人一起落井下石。
当然,怜悯洪承畴也不过是最近一段时间而已,济度很清楚,清廷的战略是先解决西南的明军,而后在歼灭明军主力后调八旗重兵集团再行解决东南明军。照着当下战局的发展态势,这样的好日子已经不多了,马上他就将会成为下一个洪承畴。
衢州府城的定远大将军府中,济度看着佟国器的书信,眉头深锁。说起来,从他率军南下开始,郑成功就展开了对浙江的蚕食,先是舟山,而后是台州,再后来是温州和处州,甚至前段时间已经开始骚扰起了衢州东部的龙游县,似乎有截断他的补给线的意图存在。
从率领大军南下,历次增兵至今,济度手里掌握着七千余满洲八旗、四千余蒙古万三千汉军八旗。除此之外,还有超过三万来自北方各省的绿营兵,以及浙江本地的绿营。其兵力规模,不可谓不浩大。但是对比福建明军的十余万雄兵,却还是相形见绌。战线能够维持至今,无非是他还有杭州和宁绍的另外两支八旗军作为臂助,而明军从正面战场难以展开。
这样的平衡始终在维持着,郑成功在竭力打破,而他则在尽力弥合,双方在浙东大地上你挣我夺,大规模的会战一场没打,但是小规模的交锋几乎天天都在发生。现阶段,局面还是可以勉力维持,但是伴随着前几日传来的关于新城县为陈凯所夺的噩耗,不祥的预感便开始在他的心中不断膨胀。
济度很清楚的记得,上一次陈凯出手是夺取南赣,他的手法与这一次可谓是如出一辙。如果这么说的话,这一次该倒霉的自然是吉安的重兵集团。可问题在于,济度并不相信陈凯的胃口会仅限于此——永历八年明军的大反攻,陈凯和郑成功可是从四个府的地盘一口气扩张到一个半省;现如今他们有两个完整的省,加上来自于浙江和江西的数府之地,干掉吉安的清军之后,肯定不会停下脚步。区别,无非是对他下手,还是对洪承畴下手,仅此而已。
这几日,济度已经不记得他骂了佟国器和杨名高这两个废物多少次了。他是王爷,是主子,自然已经不屑于暗骂这些奴才了,可谓是换着花样都骂出了重复使用。但是,今天拿到了佟国器的上报,在好容易按捺下将其撕成碎片的冲动后,真的认认真真的看过来,却陷入了良久的沉思。
“……此一番借主子赫赫声威,侥幸吓退贼寇,奴才恳请主子宽恕众将冒用之罪,于奴才愿受主子任何惩罚……奴才窃以为,贼寇当是准备用福建提标旗帜偷袭广信府。当遭遇埋伏,贼寇首领误以为是八旗军,却骄横的试图效法闯贼破孙传庭故伎,引诱我部放弃设伏点,全军追击……奴才能够带领这两千余福建绿营硕果仅存的精锐侥幸归来,实邀天之幸、仰仗主子威名,不敢居功……”
佟国器在上报中详细描述了这些天的遭遇,从发现明军,到杨名高战死,再到明军攻占新城县,对于失败的过往并不讳言。而后,他又设法营救清军俘虏,带着俘虏北上逃窜,尤其是最后的伏击,更是浓墨重彩。除了描述,更不乏有根据兵法和经验对个中细节的分析,可以说是清廷对于新城一战最为详尽的报告。
而且,在这些汇报和分析之中,佟国器将他能够带着两千清军逃出生天的奇迹全部归功于济度和他的口咬定是济度和八旗军的威名将明军吓退了,甚至逼迫明军不得不和他们“斗智斗勇”。
阿谀上官,济度从世子做到和硕亲王,这些年见得实在太多了,一般的马屁已经很难触及他的兴奋点了。
但是,从率领大军南下以来,从最早的被寄予厚望,到后来的为朝廷诟病,对于他这个只有二十五岁,此前的人生未曾经历过什么挫折的心高气傲的年轻人而言,不可谓不是一种打击。挫败感在这段时间里始终存在,所以他才会动帮他分走了一部分压力的洪承畴产生同情之感。也正因为如此,佟国器的上报才好似甘霖一般,让他从最开始的不屑一顾,到后来的犹犹豫豫,再到现在的颇有赞同之感,因为此人的观点极大地满足了济度的虚荣心,并且他也相信,佟国器向清廷的奏报也只会是这样写的,这也可以从侧面证明他在东南战场的存在感。
“鲁密铳,你们二人怎么看?”
继贝勒巴尔楚浑和贝子务达海在去年先后病逝,噶达浑和阿商格这两个固山额真已经成为了济度最为看重的军事将领。这二人,皆是百战余生的大帅,尤其是前者,更是从努尔哈赤时代就在满清旗下效力。甚至可以说,此二人才是这支大军的真正军事统帅。
此时此刻,爱新觉罗政委将书信推给了两位正副团长,二人凑在一起,细细看过,那些关于兵败和逃亡的内容济度并没有问询他们的意见,反而是对于佟国器提出的那个对于明军在击破福建提标时使用的武器的个人猜测更感兴趣。
眼见于此,噶达浑心下已经有了数,随即向那个脑子里长满了肌肉的阿商格投了一个眼色过去:“回主子的话,奴才觉着佟国器那奴才猜的很可能是对的。据奴才所知,郑芝龙那厮当年就用这东西搪塞过明廷,想来是当有超越鸟铳之处。至于佟国器那奴才,应该也是有些真本事的。”
“那个,奴才也是这么想的。”
“嗯,本王与你二人所想暗合。”志得意满的点了点头,济度继而定下了基调:“巡抚佟国器和提督杨名高丢失新城县,罪不容诛。但二人毕竟力战不敌,且杨名高已然殉国,佟国器其人也确有才具。本王以为,当下朝廷急需用人,暂且留他一条狗命戴罪立功吧。”
接下来,济度传来了幕僚为其书写奏折,而后噶达浑和阿商格也在上面签了名字,表示了他们作为一线将领的态度。这事情暂且算是告一段落,他们又商讨了一会儿军务,二人才一起告退。
“咱们为何要为那个废物说话?”
阿商格对于噶达浑的处断并不了解,但是后者确实比他这个纯肌肉型武将要有些脑子,身份、资历、地位也都在他之上,所以当噶达浑使了眼色,他虽说是心有不平,但却仍旧选择了统一口径。
“你没发现主子已经决定放那个废物一马了吗?”
“就因为主子的决定?”
闻言,阿商格自是颇为不平。说到底,若是老郑亲王统军,他是连屁都不会放一个的,就算是济尔哈朗叫他去吃屎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做。但是这位小郑亲王,早年没有什么领兵作战的经验,全凭着身份地位才成为大军统帅。虽说,主子就是主子,奴才就是奴才,从没有奴才置喙主子的道理,可还是让他对于噶达浑的盲目服从感到了一定的不满。
这是对大军的不负责任!
然而,此时噶达浑却无奈的摇了摇头,这位八旗老将显然比他的这个后辈想得更加深远:“也不只是因为主子。新城县落入贼手已经是现实了,我们绝对不能放任陈逆攻入广信府,再从那里将福建的贼寇放出来。”
这确是现实问题,福建建宁府与江西的广信府之间有诸如桐木关、闽赣分水关、焦岭关、岑阳关、谷口关等一系列关隘。这些关隘在明军席卷福建的过程中尽数为明军所得,甚至从时间上还要早于仙霞关。为了防止明军由此攻入江西,清廷在这些关隘前修建了大量的堡寨,靠着数倍的兵马才好歹堵住了明军的去路。
如果真的让陈凯攻入了广信府的话,他们相信其人一定会像在瑞金、在新城那样,设法把建宁府的明军释放出来。到时候,郑成功难以展开的十几万大军就可以彻底展开,并且对他们这支满清重兵集团从西、南两个方向实现战略合围,这是非常危险的!
“可那个废物已经连续两次丢失信地了。”
“但他手里还有两千福建绿营。”
“狗一样的福建绿营?”
“是啊,别忘了洪承畴现在已经被陈凯把西南经标的老本儿都逼出来了。接下来的几个月,那个姓陈的蛮子一定会发了疯的展开攻势。目标,无非是吉安和广信二选一罢了。这时候,哪怕是多条狗也比没有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