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玄学首富:正文卷 第五一五章 手帕、波罗乃兹、红菜汤、大学
一共五层楼,丽斯没有如电视剧中演到的那样扑到丁宇怀里哭泣,她蹲在电梯的角落里,抽动着完美的体,让人怜。
到了一楼,丁宇用手抓住她的左胳膊,轻轻地拽她起来。
“世界上的母亲,都是隐忍而伟大的,不分国界。”,丁宇悄声说到。
丽斯捂着嘴巴,发出呜呜的声响“你这么优秀,一定也是因为你妈妈的教导。”
丁宇点点头,“是啊,她们总是比想象中要坚强,你将来也会的。”
丽斯和丁宇在街对面的小公园里一边散步,一边聊了起来。
期间,丁宇从外衣兜里拿出一个手帕,递给丽斯。
丽斯摇摇头,她怕弄脏了丁宇的手帕。
丁宇的手帕四角是红色的,中间是白色,上面绣着两只仙鹤和一棵拔的松树。
这是华夏八十年的产品,年龄必定与小一点,也没短几年。
丽斯拿过来很是喜欢地看着手帕,“这个太有东方特色了。”
“松鹤延年。在我们国家,仙鹤代表长寿,松树是百木之长,也有长寿之意。”,
丁宇对丽斯介绍说这个手帕是丁宇上次回家的时候,从家里拿出来的。这是他妈妈在丁宇小时候逛商场的时候,看到供销社倒闭,在里面一口气花五毛钱买了十条。
丁宇嫌红色太娘们,一直不用,没想到压箱底的东西,竟然存了十几年。
后来,丁宇反倒觉得这个手帕质量很好,洗了一水就揣在兜里用了。
“有些东西摆在那里,只不过是在怀念的时候才能用到,而你真切地使用它,让他成为你生命中的一部分,那么怀念也成为了你心中的习惯,仿佛一切都在你边,从未离开过。”,丁宇把手帕叠好,又放回丽斯的手里。
“送给你了,我家里还有两条新的。”,看丽斯很痴迷手帕上极致的刺绣,丁宇索把手帕送给她了。
丽斯破涕为笑,“谢谢你,你妈妈看你这么惜她买的东西,还当礼物送给人,她一定很高兴。”
丁宇有些出神地说到“她一定会高兴吧”
丽斯看丁宇的眼神,突然想起丁宇那段“怀念”的说辞,连忙说到“你妈妈,她”
丁宇指了指天上,“她能看到。”
“哦,对不起”,丽斯连忙双手合十,夹着手帕,对丁宇说到。
丁宇摆摆手,“我们不了解,这很正常,我也没事先说。你有父母很幸运,不要再抱怨了,他们终会老去。”
丽斯点点头,丁宇的英语在这几天有飞速的进步,两个人在公园里聊了四十多分钟,丽斯一看手上精巧的腕表,说到“不如我请你中午一起吃饭吧算是感谢你的帮忙,你能想到这么好的注意,赵谦逊气得脸色发白的样子,真的很解气”
丁宇笑到“好啊,就当庆祝我们一起成为古里克集团的董事。”
丽斯整理了妆容,开着她的一辆蓝色的两箱小轿车,轿车不大,很普通。
丁宇见过这车,波罗乃兹。
作为欧洲达尔科特集团的外孙女,丽斯竟然开了一辆只有一万欧元不到的小车
做为波兰人的后裔,她这样做也许是非常喜欢母亲的国度。
尽管,她的外公从来不在波兰生活,反倒是她的母亲常年居住在那里。
上了车,丁宇坐在副驾驶上,两个人的材在各自别中都算是高个头,这么小的车,还真不算宽敞。
丽斯带着丁宇去了巴黎城东侧的一家波兰餐厅。
看来,她和这里的老板很熟悉,车子都是自己开到餐厅的贵宾停车位上。
老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他非常地和丽斯打招呼,甚至和丁宇说到“哦哦,幸运的东方小伙子,这是丽斯第一次单独领着男子来我这里吃饭。”
波兰菜以猪和鸡鸭为主,餐前要喝汤,汤是“巴扎斯”,一种红菜汤,是用甜菜头顿制的,丁宇有些喝不惯,酸酸的。
喝完汤才是正餐,丽斯主动把整个烤好的鸭子分开,说到“在波兰,分开鸭子的是桌上最年轻的女子干的活,今天你有福了哦,我来招待你。”
一顿饭吃的倒是尽兴,两个人就不同国度的文化、生活习俗聊了起来。
午饭结束后,丽斯开着车,要送丁宇去酒店,丁宇摇摇头,他要去塞纳河畔逛逛。
丽斯笑着说到“巴黎圣母院果然对东方人有强烈的吸引力”
丁宇摇摇头,“我是想去巴黎高等师范学院。”
丽斯意外道“你要去我的母校”
“哦你在那里念书”
“是啊,对了,你大学哪里毕业的”
“我还是大学二年级,还没有毕业,在华夏念书。”
丽斯惊讶地说到“你可真厉害,大学二年级就这么富有,比尔盖茨好像大学二年级辍学创业的时候也没有你这么有钱哦。”
丁宇连忙摆摆手,“可不敢这么说,比尔盖茨是因为忙,我是因为懒惰。”
丁宇想去这里是因为,这个学校的哲学专业很厉害,而且他们每年会招世界各地一共200名在其他学校在读的高年级学生
一般的大学都是高中生招生,他们却是从大学的高年级中选拔,优厚的奖学金和本硕学位。
这里的上课课程是很自由的,你可以不来上课,但是考试通过率却是低得可怜,不少硕士要念35年才能毕业。
丁宇在花河哲学系天天签到、请假的子算是过够了,反正也是要混个大学文凭,索试试这所学校怎么样
至少,在丁宇看来,这是一个新的挑战,曾经刘思挑战过,失败了,还曾经梦想着说生完孩子要去那里再挑战一次。
可惜,孩子出生了,母亲的“责任和劳累”让她连本专业都无暇顾及,至于这所巴黎师范学院,真的就成了梦想。
如今,无意间来到巴黎,循着足迹,丁宇也想挑战一下这个梦想,生活就是这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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