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从挖灵石开始:正文卷 第一二五章 谁连累了谁
无法确定这蓝色的火苗到底是什么,于是司马心中默念“我要出去”,同时他也是这么想的,但是不行,念了几次后,他还是站在原地,身体并没有消失,他也没能出去。
然后他试了其他几种传言中的办法,都无法让他出去,他这才发现自己乐极生悲了,被困在这个小空间里了。
无法出去,于是司马开始仔细观察起这个小空间,不过除了之前看到了的东西之外,司马再也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那就没办法了,司马捡起几块比较大的原石,用它们去触碰蓝色火苗。
蓝色火苗和原石接触之后,双方都相安无事,都没什么变化,蓝色火苗既没有烧坏原石,也没有被原石弄灭,它还是依旧阴晴不定的跳跃着,看起来随时会熄灭,但它就是不灭。
看到它对原石没造成伤害,司马壮起胆子,用两个手指去捏它。
碰到它之后,司马发现自己被它骗了,这哪里是什么火苗啊,它根本就没有热度,浑身冰凉的很。
看着它像火苗,一摸才知道它是冷的,完全没有温度,要真是火,哪有自身是冷的啊?
而且,一碰到它,司马就全身发毛,就像晚上走进了鬼打墙那样的感觉。
在这种不妙的感觉里,司马还发现了一丝熟悉的味道,发现了这点,那就说什么都不能留着它了,司马开始试着弄灭它。
试着捏了它几次,眼看着它被自己掐灭了,完全看不到它的身影了,以为它已经被自己弄灭了,但司马一放开手指,它就死灰复燃,眼前重新出现了一根火苗在司马眼前跳动。
除了捏,司马还试了其他办法,但其他的都失败了,自己始终无法搞灭它。
看到自己无法弄灭它,这让司马心中有了一种不好的感觉,他想起之前,自己始终无法销毁那些白色骨头。
现在,那种东西就在自己手里,但你却无法把它销毁,这种无可奈何的感觉又回来了。
有了和那些骨头相似的感觉,司马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这火苗继续存在着,得想办法弄灭它。
于是,司马把周围的原石找来,把它们堆在一起,自己爬了上去,对准蓝色火苗就是一泡尿。
蓝色火苗开始还不知道司马要干什么,依旧装作自己只是这个小空间的一部分,待在原来的地方安静的烧着。
直到一泡尿从头而降,淋了它一身骚味,它才知道自己以前对这个人太仁慈,对他太好了。
想当初,自己安安静静的待在那个风景秀丽的荒野上,每天的日子过的既规律又丰富。
晚上,自己在地下找原石,白天,自己就爬出来,把脑袋放在地上,看着日出,看着日落,看着路过的凡人不幸的死去,那段日子是多么的悠然自得啊。
可是,后来来了一个坏人,他是一个挖死尸的家伙,他连白骨都不放过,把自己从土里挖出来,扔的到处都是。
接着,更过分的是,他拿走了自己的宝贝,一把陪了自己上千年,一直在给自己兢兢业业的修了上千年指甲的老伙计。
自己修指甲的工具,被这个该死的小偷给顺走了,其实这些自己还能接受,毕竟自己一直是一个善良的骷髅,从来没做过坏事,没伤害过人。
他这么对待自己,自己也没必要非要和他计较,自己堂堂一个……算了,不说了,说多了都是伤心的回忆。
自己本没想和这个蝼蚁计较什么,但他接下来的事情就做的太过分了。
他之前不仅把自己的身体扔的到处都是,顺走陪伴了自己几千年的修指甲工具,最后更过分的,让自己忍无可忍的事情来了,他竟然拿走了自己的两根大腿主骨。
特码的,拿走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不管换成谁,谁都不能接受,于是自己在找齐了其他部分的骨骼之后,根据自己和大腿骨以及指甲刀之间的感应,追了上去。
自己一直是个好骷髅,从来没有滥杀无辜,但它那天沾的血是最多,这都得怪这个坏蛋。
他把血涂到了自己身上,差点就毁了自己,已经被自己成功压制了的嗜血本能,在那天晚上,自己差点压制不住,酿成大祸。
要知道像自己这样的骷髅怪,在夷方里滥杀无辜的话,到了雨季的时候,到了自己渡劫的时候,那可是会遭天谴,会被雷劈的啊。
自己一直在做一个好骷髅,结果被他在自己身上涂了一身血,把自己恶心的都想吐了。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自己虽然还能控制住自己没沾到血的本体,没受到那么多的影响,还能压制住嗜血本能。
但那条沾到血的大腿骨自己是控制不住了,而且当时它远在天边,自己的本体并不在它旁边,于是无法控制住它朝别人攻击的本能。
还好,自己那根骨头没砸死过无辜之人,否则自己就凶险了。
接下来,事情就简单了,因为是司马先惹上它的,他们之间有了因果,它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追杀他了。
可惜,这人是个白痴,自己在白天无法行动的时候,被他抱到了山顶上,他竟然不知道雷雨天不要爬的太高吗?
更让骷髅怪无法忍受的是,他竟然还拿出了一块铁疙瘩,你这么干,这是妥妥的遭雷劈啊。
果然,自己就被这个白痴牵连了,被雷劈了一下,差点魂飞魄散。
还好当时脚下有一块巨型原石,而且没想到的是,它不是普通原石,内部应该还蕴涵了变异属性的灵石。
从自己和这个混蛋能活下来的结果看,它里面的灵石应该是及其少见的雷电属性原石。
而且这块灵石的内部,应该有一个天然形成的阵法,否则救不下自己和这个白痴。
同时,正因为这个阵法的存在,自己这样的不死生物,才会被封印到这个白痴的身上,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
现在想想,当时雷电来的这么快,没有给他离开的时间,未尝没有自己的大腿骨沾染了太多的鲜血,遭到了天谴这个原因。
而自己的大腿骨沾到无辜者的鲜血,这都是这个混蛋害的,自己的天谴都是他引起的,他要负全部责任。
老天爷啊,冤有头债有主,这一切都是这混蛋干的,天谴不应该落在自己头上,遭雷劈的应该是他,关自己什么事啊?
那颗蓝色小火苗,在见到司马进来之后,一边这么想着,一边装成自己只是一个死物,不敢移动位置,就在小空间中间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