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汉权臣:正文卷 第七十七章:阅兵仪式下的出击
在三天后,阅兵仪式也总于开始了,其实叫它阅兵仪式,李易更喜欢叫它分兵仪式。
因为阅兵仪式是需要观众的,而这场仪式,连一个旁人都没有。
在一个空旷的足以容纳数十万人的峡谷中,高台上坐着一众官员,为首的就是一个黄袍小胖子。
李易不得不感叹历史的强大惯性,哪怕是他把黄皓宰了,亲自教导刘禅,并且每天早上还让刘禅和陈庆之一起训练一个使臣,但是刘禅还是长成了一个小胖子。
三年过去了,现在的刘禅脸上也是多了几分刚毅,不过一扭头看见身后的那个威严男子,脸上居然浮现了谄媚的笑容。
不过周围的人也都见怪不怪,因为那男子是其老师,大蜀帝国太傅李易。
这三年来在朝堂上最有权势的男人。
李易看着刘禅那谄媚的笑容,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刘禅立马转过头,换成一副严肃的样子。
刘禅清清嗓子:“我大蜀的将士们,自从我父皇西去之后,朕一直不敢见你们,因为朕害怕见你们。你们都是我大蜀的脊梁,而你们八十万同胞血洒疆场,朕却不能给你们一个交待。”
说罢,刘禅狠狠的鞠了一躬,对着数十万将士。
士兵也是满眼通红,自从李易成为太傅之后,军队就多了一种官职,叫做政委。
他们不属于军队,也不上战场,但是整个军队的人却无不尊敬他们。
每次夜深人静的时候,为他排忧解难的人总是政委,每次教他们识字的人也总是政委。
没错,政务就是李易派遣的“洗脑大军”,没日没夜的传播着爱国思想,传播着优良传统,说到爱国这一块,估计要是大蜀自称第二,那么无人敢称第一了。
在此刻,李易的洗脑很明显是成功的,数十万人都被刘禅的所言给打动了。
“不,不是陛下的错,是我等没用,让陛下迫不得已,才和秦唐签下那三国条约的。”军队中传出这样的声音。
十几万士兵都吼道:“对,不是陛下的错,是我等没用,让陛下迫不得已,才和秦唐签下那三国条约的。”
“我等愿为陛下手中利剑,斩尽一切来犯之敌。”
刘禅也是受到感染:“你们都是我大蜀的栋梁,都是我大蜀的功臣。”
好不容易场面才冷静下来,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就好像之前二战的希特勒一样。
希特勒当年在二战振臂一呼,整个德意志都是沸腾的。
或许现在想想感觉不可思议,但是那个时代就是这样。
大蜀也是一样,本来人民的思想就在儒家禁锢之中,加上李易的洗脑,最后刘禅的鞠躬,这才导致场面沸腾起来。
带场面平静之后,刘禅伸手抓起手中长剑:“阅兵仪式,正式开始。”
然后下面的数十万士兵个个昂首挺胸,按照循序在高台下走过。
第一队是一队白龙驹,人数不多,只有五千人,这是赵云的军队,按照赵云身上的威望,自然没有统领敢开口。
第二队就不一样了,让所有人惊讶,上来的是一队全军都身穿雪白铠甲,身后雪白披风,身下雪白俊马的骑兵,人也不多,只有七千。
“呵,这只军队卖像倒是不错,就是不知道其实力如何。”开口的正是马超。
李易微笑着表示:“不要急,这只白袍军队可不一般。”
“哦,太傅这样说可是很难得啊。”姜维也是笑笑。
李易则是看着姜维:“说起来这直军队还是你那个代师收徒的师兄弟带出来的呢。”
姜维也是面色惊奇:“哦,那我可要仔细看看。”
陈庆之也走到高台前,手中长枪一指。
然后白袍军在离高台还有大概一千米的地方开始冲锋。
在离高台还有一百米的时候,陈庆之手中长枪一挥。
七千白袍军瞬间惊呆了在场所有人,七千白袍本来奔跑起来加上其身后的白披风就好像说一条白色洪流一样,结果在陈庆之的指挥下,瞬间在高台下停下。
马超大呼一声:“好精湛的骑术,这支部队我要了。”
姜维也是面色不善:“马超将军,你这可就不应该了,这是当着我的面子挖我老底啊。”
马超嘿嘿一笑:“唉,姜维大人此话差矣,庆之虽然是你师弟,但是也是我大蜀帝国的将军,我邀请他来我部下可是一点毛病都没有。”
姜维还没有说话,旁边的黄总,魏延等老资格就开口了:“就是就是,庆之这样的人才怎么能轻易放过呢,如果庆之愿意来我这边,我立马就让他自成一部。”
姜维也是被这群老憨货给气乐了:“呵,马超,你手下那王平等人都是一顶一的人才,还来挖我老底?还有你,魏延,你那王彦章别人不知道,我可知道,丝毫不比我等差。至于黄忠将军,你那罗宪,李严还用的着我说吗?”
魏延耍赖皮道:“话可不是这么说的啊,这人才自然是越多越好嘛。”
马超,黄总等人也是附和称是。
看的李易直乐呵,这群老小子真是越老越小:“好了好了,庆之我自然会有安排,你们就不用惦记了。”
李易这开口才平息下来众人的争抢,一个个都是抱着,反正我得不到你不是也没得到的表情。让李易不免发笑。
正当李易等人笑得的时候,整个高台都开始颤动了,这让众人都有点傻眼,这是什么情况?
山谷那边也跑来了一群身披黑色甲胄的魁梧壮汉,手上的武器都一样,都是杀威棍。
领头的是一个紫面汉子,其手中的杀威棍足足有大腿粗。
蒋琬看着这群“野蛮人”也是有点咋舌:“太傅,这是?”
“这是玄甲重军,是我大蜀最强的步军,其身上玄甲都是百锻玄甲,手中杀威棍都掺合的有云刚。一棍下去,就算是铁石也要崩碎。领头的那个乃是雄阔海,力大无比,手中杀威棍足足重一百公斤。”
“加上这些士兵都是我精挑细选的,个个力大无比,都是一把好手,就算是正面面对骑兵,也是不落下风。”
“其手中杀威棍前头带有倒刺,一棍下去,哪怕只是擦上一点,也是血肉模糊。”
这让在场的所有统帅都不仅眼前一亮,这只军队可算的上是攻城的一把好手啊,如果在攻城战场上,派这么一群士兵去砸城门,那么谁又能挡得住呢?
李易也知道他们想的是什么,提醒道:“这些士兵对身体要求太高了,所以目前整个大蜀也就这俩千而已,加上其装备造价又极高,所以每一个士兵都是珍宝。”
“他们也有一个弱点,那就是他们行动不便,不适合机动性太强的长途战。”
这让姜维不仅眼前一亮,这个好啊,那黄忠和马超就抢不到了啊,无论是大秦还是北绒都是地大物博,战争都是长途奔袭,只有大唐多丘陵,看样子这支士兵又是他的囊中之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