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我为尸王:正文卷 第三章 进化丧尸与大狗
进化丧尸与大狗
2116年9月6日。
夏日的烈阳终于灾难日后第七天冒出了头。驱散了往日来的阴云,也让像老鼠般躲藏在个个角落里的幸存者挥散了些许消沉。
早上,被闹钟惊醒的林德玉从跳起,只穿了一个大裤头,顾不上清水洗把脸,就迫不及待的查看门外的少年丧尸,没有让林德玉失望,在经过这几天饱食,少年丧尸进化了,而且还对林德玉进行反馈了,让林德玉的精神力有了一定的提升,脑中的精神树再一次长出了分枝,从而让林德玉可以再操控一只丧尸。
这一变化更是更林德玉欣喜若狂,连饭都不顾得吃,就来到窗户前,看着街道下的丧尸,挑选着合适的马仔。
在望远镜的观察下,丧尸丝毫的变化都能让林德玉注意,此刻街上的这些丧尸还和之前一样游荡者,但步履间多了几分灵活,爪子上的指甲变得更长更锋利,一些丧尸变得高大壮实,行走中不在蹒跚,和常人没什么区别,裸露在外的皮肤乌黑透亮,而那无限接近一米九的身高,和长出肌肉的身体把挡在他面前的普通丧尸撞翻倒地,对他却没有一点影响。另外还有几只丧尸与林德玉门外的少年丧尸进化类似,身体变得越发干瘦,身形变得矮小,也变得更加敏捷,关节更加灵活,偶尔听到动静的奔跑更是堪比正常人的全力冲刺,甚至还能在高速移动中翻越一些矮小的障碍物。爪子上的指甲更是长至十厘米左右,比普通丧尸长上一倍有余!
这一切变化都被林德玉看在眼里,也让他暗暗心惊,他大概数了下,街道上面大概一百只丧尸,力量型的丧尸有三只,敏捷型的丧尸有两只,换算成他所在的L市,市区一共两百多万人口,哪怕一百五十万变成丧尸,按照这百分之五的进化率也会有将近八万的进化丧尸出现,而且这还是第一天,进化率还要逐渐增长。
越往深处想越可怕,这些丧尸比起全国的十六亿人口也不过九牛一毛,不过林德玉并不气馁,再不济,从那个能预知未来的先知者来看,好歹大家都是同一阶段的觉醒天赋,即使我的不如你,也不至于被你甩的太远吧!甚至后期全世界的丧尸都是自己的预备兵员!到时候……
停止YY,林德玉开始为眼下的生活奋斗,他已经拥有一只敏捷型丧尸了,那么接下来就找个力量型的。
好在林德玉的精神控制随着少年丧尸的进化已经达到一百米,这让身在四楼的他可以直接对准街上的丧尸。
十分钟后。
“吼”
“呼。痛死我了,这么复杂的异能没有个新手手册果然坑爹,既然不可能不劳而获,那我还是从小抓起吧!”
林德玉捂着头,他不知道进化丧尸已经拥有了对精神力的抵触,这只林德玉下手的力量丧尸不仅没有被林德玉成功注入精神力操控,反而因为被骚扰愤怒起来,让林德玉的精神链接突然断裂,头如重击。
看着愤怒把周围普通丧尸全部拍翻的力量型丧尸,尽管很炎热,但也只好转移目标。
“就这只了。还没变身你就这么壮,喂大后肯定不至浓缩成瘦小的敏捷型吧!”
拿着望远镜扫视了五分钟,林德玉终于看到了一只穿着保安制服身高接近一米八的普通丧尸,这还是因为变成丧尸后,身高有缩水,要不然估计末世前最少一米八三。
“呼,这次总没出差错!”成功控制了这只丧尸,林德玉松口气,命令这只丧尸去楼下的小区门口等待进化的少年丧尸带着他练级,不对,应该是进化。
因为少年丧尸已经进化敏捷型丧尸,所以速度很快,不一会就下楼到了小区门口,而在楼上看着两只丧尸的林德玉十分无聊的给丧尸起了名字:“骚年跟我了时间最长,再加上你也长越小,就叫你尸弟吧,至于这只,就叫大壮吧,希望别辜负我期望,反方向进化!”
至于街道上的力量型丧尸,林德玉决定以后就叫他们大力神,简称D型丧尸,敏捷型的,就叫闪电侠,简称S型。
想好名字,开始指挥大壮和尸弟练级时,林德玉却发现街道上的大部分丧尸朝着街尾铺了过去。连控制的大壮和尸弟都有些躁动。
“有幸存者?”
林德玉急忙举着望远镜看了过去,远处的丧尸围挤在一起,看不到什么,心中有些着急。
小区门口的丧尸差不多为之一空,纷纷挤在街尾,远远望去能看到一只S型丧尸在尸群里上窜下跳,直到那三只后到的D型丧尸从尸群外围撞了进化,就只见尸仰马翻,被挤出几道直线,直线上倒地的丧尸有纷纷被同类踩在脚下。
看到这里,林德玉直到如果是幸存者的话除非开的是坦克,要不然绝无幸免。远处推推搡搡的尸群一片混乱,那个倒霉鬼现在已经剩下骨头了吧!
突然,丧尸群中跳出了两条大狗,嘴里还叼着一只丧尸的大腿,另一只则还在吞咽东西,林德玉看着这两只大狗,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先知者的帖子上说变异兽将人类除丧尸之外的最大敌人,这两只不知道品种的大狗肩高1.6米,身长更是两米左右,要不是长着狗头,林德玉都以为这是两匹马!
“当初我也该养条狗,现在估计不用躲房间遥控丧尸,而是直接变成狗骑士穿越城市了!”林德玉看着大狗十分眼热。
此时,大狗又快要被包围,S型丧尸的骚扰也让两条大狗烦不胜烦,有只S型甚至跳在了红色大狗的背上,抓出一道道血痕,另一只黑狗则被一只D型差点撞翻,大狗仿佛有智慧,看着丧尸要再次围成尸群,不敢多呆,不顾自己身上的S型丧尸,加速撞倒前方的普通丧尸,远远的甩开围拢起来的尸群。
而那只跳在红狗背上拼命输出的S型,在大狗甩开丧尸群后,因为冲的太猛没有了支援,被黑狗叼下来,遭到了两只两只大狗的分食。
林德玉还傻傻的站在窗旁,直愣愣的看着比马还壮的大狗。
等到大狗跑远后,聚在一起的丧尸四下散开,重新遍布满街。林德玉才回过神,不在憧憬狗骑士,毕竟在牛逼也寡不敌众,还是抓紧练自己的级,努力学习小说上的虫族,进行暴兵战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