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书屋:正文卷 第七十九章 泰山归途
雨水,不停地击打着周围,它们从天上落到女孩儿的红色伞上,再从伞的四周落下,形成了一道雨帘。
伞下的女孩儿,笑靥如花。
聪明的女人,大概只有在面对自己喜欢的男人时才会犯傻。
很显然,眼前的老道,绝不是这一款。
而面对少女的反击,
老道也只是笑笑。
低下头,
鞋底在水洼处踩了踩,溅起了不少水花,
“你何必来?”老道问道。
少女没回答。
“看来,你爹是真准备大义灭亲了?”
少女依旧没回答。
老道挠挠自己早已经湿漉漉的头发,迈开步子,继续往前走。
少女则是继续撑着伞,向自己的那个方向走去。
双方的距离还没拉开多远,
老道就停下脚步,摆摆手道:
“你很了解他?”
少女停下脚步,
老实说,
她并不算了解她,
若是真的了解他,
也不至于先后两次被那个男人无情地甩开,
到最后,
落得个自己从安息之地出来,都已经打上生命倒计时的标签。
无论是之前在峨眉山,还是前阵子在书屋门口,她两次来,其实都输了,不光是输了,还亏损严重。
每一次,都把自己的大半给折在了这里。
连续折个几次,都快把自己给折没了。
但,好在,反正自己也时日无多了。
那把剑,已经悬在那个男人眼前了,落下去的时间,无非就是今晚或者明早罢了。
估摸着,
这场雨,这场台风,
还没结束,还没离开,
这剑,
就能落下了。
下一个,也就是自己了,时日无多加上另一个时日无多,谈不上负负得正,但很多东西,其实都已经可以说是无所谓了。
“比你,了解吧。”
“真的?”老道脸上浮现出了笑意。
“真的。”
“那你说,他会死么?”
“会死的。”
少女没有做什么犹豫,直接回答道。
老道舔了舔舌头,他很想拿自己当例子,但正如先前少女所说的那样,他自己,根本就算不上一个例子。
这种感觉,让人有些不爽,明明自己已经成功了,却终究没能得到成功者应得的鲜花和掌声。
反倒是把自己弄得像是个孔乙己,
一圈人围着自己,就是笑自己已经死了,
任凭自己再排出多少个大钱,再说出“死”字有多少个写法,
都没用。
或许,
最大的问题是,
他可能自己都有些不坚定吧。
“你也活不了的。”老道感慨道。
女孩儿不做理会,继续撑散,迈开了步子,
“我是,他的女儿。”
“但他是人主!”
老道马上扭头看向那个女孩儿的背影,
他的大喊声,在这个台风雨夜显得有些零碎。
“他是人主,他为这人间立下了这个规矩,为什么你们女人,总是喜欢这么天真?”
许是最后一点不甘心吧,又像是最后的质问。
老道这个时候,显得有些不复以往的风度了,但他是真的顾不得了,也不打算再去计较这些个东西。
先前,大功告成之际,地藏先在自己面前秀了一波;
刚才,往回走回家时,这个女孩儿又对着自己刺了一把!
是人是鬼都在秀,只有府君在挨揍!
这让老道怎么可能继续维护住自己内心的平稳?
何况,他本就不是一个内心平稳的主儿。
“他死了,但那个他,还会活着。”女孩儿扭过头,看向淋雨的老道,“他活着,也就好办了。”
老道愣了一下,
到了他们这个级别,
很多话,
真的是一点就透了,
轩辕剑下,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你能想到的,别人大概也想过,别人尝试过的,你大概也曾深思熟虑过。
到底是干系道自己存续与否的大事儿,没人真的敢不放在心上。
女孩儿说的“他”和“他”,一个指的是赢勾,一个则是指的是“周泽”。
赢勾会死,
但大概率,
周泽会活下来。
而女孩儿的目标,就是周泽。
她就是在跟着周泽后面走,
等着那把剑下来,
等着那把剑将那个她这辈子最爱也是最恨的男人杀死,
然后,
她将捡起那个剑下的幸存者,
你可以说他是一件铠甲,也可以说他是一件衣服,
她要做的,
只是把他穿在自己的身上。
轩辕剑,是她父亲的剑;
周泽,则是刚刚从剑下得生的人;
她眼下,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肉身,作为僵尸始祖之一,肉身存在与否,对于她来说,真的不重要了。
肉身,无非就是一具皮囊。
父亲的剑,加上刚从剑下得以幸存的周泽肉身以及灵魂。
有这两件事物在手,
她大概活下来的机会,会大一些。
你可以说着有些一厢情愿,但不得不说,确实是一个法子。
这个法子,不是没人想过,但哪怕想过也没用,
因为有一个关键点,只有她一个人才能满足,
那就是,
她是黄帝的女儿!
你可以说这个方法很可笑,因为并非百分百能成功,但在轩辕剑下,谁都没有去嘲笑谁的资格。
“我不是,也可以么?”
老道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脸。
女孩儿撑着伞,笑得花枝招展,仿佛听到了这个世上最大的笑话。
“我说过,你已经……死了啊。”
老道也笑了,
干脆蹲在了水洼里,
像是个得了老年痴呆的老头儿,
他单手拍打着水洼,像是顽童不顾之后自己母亲的责罚在玩乐,笑道:
“你哪知道那位书店老板能活下来?”
闻言,
女孩儿沉默了,
不仅仅是沉默,脸色,更是直接冰冷了下来。
老道先前问过她,她是否了解他。
其实,她真的不了解她。
但她却能以一次次的血淋淋的失败,一次次的苍白的撕心裂肺,
去证明了一件事,
证明了那个叫做周泽的人,在他的心里,到底是个什么地位。
这是出自于一个女人的直觉,女人,在这方面的直觉,是天生的;
她能清楚地感知到自己的竞争对手是谁。
赢勾,
会让他活下来的,
她坚信,
她笃定!
“他,会活下来的。”
而赢勾,而那个男人,则会死去。
结束他那段,轰轰烈烈的一生。
而一旦那个男人死去,剩下的那个叫做周泽的人,
在失去了赢勾的力量后,
他,
又算得了个什么?
一个普通人?
说好听点,一个僵尸?
但僵尸,在她面前,又算得了什么?
“你要阻我?”
少女问老道。
老道摇摇头,道:“我和他,恩债两消了。”
言外之意,是他不会插手。
“好。”
少女继续撑伞往前走。
老道则是背靠着电线杆坐了下来,反正身上早已经湿漉漉的了,也没什么放不开的了。
等到少女的背影,也已经消失在前方的雨幕中后,
老道又“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都以为,自己很聪明呐。”
感慨完后,
老道抬起头,
路灯的光,有些刺目,而周围的大雨,则是让这路灯的光芒有些涣散,营造出了一种类似于月晕的效果。
在这一片迷蒙之中,
老道仿佛看见了很多人,但他并没有让自己的思绪在这里停留住。
伸手,拍了拍自己的下颚,而后撑着地面,重新站了起来。
他开始往回走了,
这条路,
有人在往前走,
而他,
则和他们背道而驰。
生者向前,逝者往后;
好在,走了这么久,书屋,也终于在眼前了。
隔着玻璃,安律师就看见在外面淋雨的老道,他马上撑着伞冲了出来,帮老道挡雨。
伞全都遮挡在老道的身上,安律师身上的衬衫,早就湿透。
老道没急着进门,而是看向安律师,问道:
“以前给你加老爷子打过伞么?”
“没有过。”安律师倒是显得很实诚。
上辈子他可是广州阔少,整日里忙着玩乐戏耍,纸醉金迷,一直等到他爹去世,家道中落后,才明白了人生的道理。
但确实是实实在在的子欲养而亲不待了。
老道点点头,
安律师则是补充道:“这不是,为了混口饭吃么。”
拍马屁是为了吃饭,毕竟,这个世界上,估计也没人真的天生骨子贱,喜欢拍马屁。
老道的目光扫向屋子里的众人,最后,又落在了安律师的脸上。
他的手,放在安律师的肩膀上,拍了拍。
安律师只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要酥上了几分。
紧接着,
老道又回过头,看向身后黑黢黢的雨帘,
道:
“你们老板,往那儿去了。”
“嗯。”
老道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而后,终于推开门,走了进来。
书屋的众人,除了陪着老板出去的莺莺,其余人都在这里。
当老道进来后,大家的目光自然也就跟着老道移动。
老道不顾自己身上早已湿透,当然了,书屋的员工也不会去介意他把地板给弄脏,任由老道就这么趿拉着水渍,又走到了那幅画前。
老道的双手,抚摸着画卷。
嘴唇,有些干裂。
地藏升天时,给了他一刀;
先前的少女,也给了他一刀;
轩辕剑,其实也给了他一刀。
但……
“我没死!”
老道忽然发出了浑厚的声音!
这一声,
震得书屋众人一个个脸色苍白,府君的气场,哪怕是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不能承受之重,虽然府君并没有去刻意针对他们。
紧接着,
老道发出了一声叹息,
仿佛先前的峥嵘,只是最后的一抹不甘在宣泄,如同……回光返照。
“唉,
我只是,
想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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