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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眼通天:东成西就 第527章 狼图腾

    念奴有些时候还是不糊涂的。

    任真把风神步的功法木牌递给她,笑道:“今天是我背着你逃跑,明天换成你背我,有来有往,这样很公平。只要再穿越霜狼部的领地,咱们就彻底安全了。”

    在地理位置上,战歌部位于荒川最南端,北边跟霜狼部接壤。跟战歌部爆发大规模冲突的,恰恰正是霜狼部,所以,对两人来说,接下来潜入敌方腹地,这才是最艰难的路途。

    念奴愁眉苦脸,沮丧地道:“主人,你是新晋的七境强者哎,还需要一个小姑娘保护,这不是为难我吗?”

    白天,在激战的最后关头,任真幸运破境,正是这份机缘降临,令原本顽强的长乐真人萌生退意,放弃了继续搏斗。

    不仅八百里荒川,连在中原两朝,七境强者都非常稀少,无不是宗族世家的灵魂首脑人物。若在正常情形下,任真足以凭七境修为闯过霜狼部,但问题就在于,现在的情形不正常。

    任真无可奈何,“事已至此,抱怨再多有什么用?放心,你只管背着我卖力奔跑,真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我会动用一些底牌保命。”

    “真的?”小姑娘半信半疑,脸色轻松许多,“嘿嘿,我早就觉得,你敢独闯荒川,底蕴肯定深不可测。”

    任真苦笑一声,“时间紧张,你赶紧修炼风神步吧!”

    说罢,他拿出狂骨分身诀的木牌,开始研读,却没有立即修炼。以他现在的严重伤势,连正常走路都费劲,更别说承受分筋错骨那样的变态折磨,一旦演练起来,无异于自杀。

    这对少年男女守着篝火,看了一夜的功法。

    第二日清晨,念奴背着任真上路。

    她虽然身姿娇小,看起来纤弱无力,但作为天命武者,绝世天才,体质怎么可能会差。她的柔韧性和耐力都非常惊人,背着任真在森林里穿梭奔跑,如同一头灵动活泼的小鹿,没有丝毫疲倦。

    这风神步,果然很适合她。

    经过白天的狂奔,黄昏时分,两人终于离开赤蛇部,进入霜狼部的领域。

    真正凶险的考验开始了。

    任真毫不吝惜,将随身携带的大部分丹药都给了念奴,让她补充体能。他很清楚,一旦被霜狼部察觉,他们就再没有喘息机会,只能拼命狂奔,稍一停留,就会陷入死地。

    俗话说,狼行千里吃肉,这种生灵的贪婪、勇敢和团结,令人类钦佩和胆寒,它们堪称原始森林里最可怕的猎手,连雄狮猛虎这样的霸主,都不敢招惹狼群。

    而霜狼部,顾名思义,以狼为图腾,这一部落的人崇尚狼群的猎杀精神,他们坚韧而狡黠,绝不屈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跟野狼一样可怕。八百里荒川,没人敢轻视这群狼。

    如果被他们盯上,后果可想而知。

    在赶路时间的问题上,两人发生激烈争执。任真认为,既然霜狼部凶残,那就别在这片领地停留,必须连夜赶路,但念奴强烈反对。

    在她的印象里,霜狼部真的跟狼一样,喜欢在夜间出没,并且他们非常重视巡逻,密切监视着领地的动静,如果在夜间赶路,反而正好符合他们的习惯,爆发野战的话,只会更危险。

    可惜,她的意见没被采纳。

    不得不承认,任真作为中原人,见惯各种大场面,经常跟大宗师们谈笑风生,眼界变得太高了,就容易瞧不起荒族人,把他们视作低等生灵,骨子里存有优越感。

    (别觉得任真傻,很多读者都有这想法。)

    他以为,念奴是在故作高深,吹嘘他们荒族的厉害,并不相信,区区一群野蛮人,真的这么邪乎,会像狼一样昼伏夜出,仿佛不可击败。

    再加上他的判断向来正确,他否定了念奴的意见,执意要走夜路。

    念奴无可奈何,只得背着他继续前行。

    一路无事,任真嘴上不说什么,心里得意冷笑。说好的昼伏夜出呢?说好的野狼呢?跟这些低等生物争吵斗嘴,果然纯属浪费时间。

    这样的风平浪静,持续到后半夜。

    当他们绕过村落,进入长途跋涉的最后一点路程时,在他们背后的高空,一道信号烟花在夜空炸裂,显得璀璨耀眼。

    紧接着,远方山林里传出阵阵狼嚎,那是霜狼部的沟通暗号,他们已经发现任真的痕迹,正在传达命令,召集部众赶来围猎。

    终究还是暴露了。

    念奴如惊弓之鸟,疯狂地在树林里奔跑,哪还顾得上嘲讽任真。她很清楚,霜狼部的反应极快,应该会从各个方位行动,同时朝她这边包围,她必须要赶在前头冲出去。

    任真伏在她背上,这时候再说那些虚的,已没有意义,只好说道:“就算遇到敌人,你也尽快跑,别停下来,对方的攻击由我来对付!”

    说着,他伸手在她脖颈间轻抹,悄无声息地取下六合剑。这种生死存亡的关头,他不敢再用普通铁刀,只能拿本命拼命了。

    两人狂奔着,周围依稀有火光透出,狼啸声也愈发凄厉刺耳,显然,霜狼部的人到了。

    须臾过后,前方冲出一队人马,打着火把,拦住他们的去路。

    为首那人魁梧雄壮,看不清面容,手背上绑着锋利爪刀,如同野狼的利爪一般,在漆黑夜色里,闪烁着点点森白寒光。

    他大喝一声,嗓音浑厚有力,“来者何人,胆敢潜进……”

    话没说完,念奴已箭步冲过来,遵照任真吩咐,没有丝毫减速,无视了拦截的众人,强行往前奔跑。

    任真紧咬牙关,克制着体内经脉的痛楚,汇聚全部真力,厉声咆哮道:“龙喉部借路,十万火急!挡我者死!”

    他猛然挥剑,以剑作刀,斩出一道巨大的刀弧,色泽银白刺眼,如天上霜月。它急遽延展着,拦腰斩向前方的众人。

    刀意磅礴,掀起猛烈罡风,震慑众人心魄,瞬间将他们手举的火把吹灭。他们只觉眼前一花,那狂暴刀气便席卷而来,摧枯拉朽,将大多数人齐刷刷腰斩。

    黑灯瞎火,乌血飞溅,哀嚎一片。

    念奴似白驹过隙,艰险地冲过了人群。

    任真伏在她背上,听着耳畔的呼啸风声,狼狈地喘着粗气。

    这一刀,强行透支了气力。他如此决绝,一是不敢拖延停留,二是杀鸡儆猴,让后来者领教他的厉害,别再穷追不舍。

    他知道,这次战歌部告急,主要是因为龙喉和霜狼两部联手所致。他刻意出刀,又报出龙喉部的名号,做到这份儿上,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这一刀劈出去,老子少活十年!”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