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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无可赦:马蹄疾 第一章 盗墓吹灯(1)

    吴端第一次接触盗墓这个行业,是在他很小的时候。

    村里一个走南闯北的叔叔,过年时跟吴父一起喝酒,那个年代人们精神相对匮乏,除了看电视,吹牛是大人们的主要娱乐方式。

    叔叔不仅吹牛,还拿出了一样东西,给大家开开眼。

    叔叔说,它叫玉枕,枕头的枕。

    吴端只远远看了一眼,那是个玉石雕出来的小孩儿,绿油油的,跪姿,上身前倾呈水平,像是在给人叩头请安。

    小孩儿的后背呈微微凹陷的弧形,的确是枕头的形状。

    吴端当时并不知道那是陪葬品,给死人枕的,一度十分费解,谁会枕那东西啊,不嫌硌得慌吗?

    叔叔还劝吴父将那玉枕买下来,说是以后准能卖个大价钱。吴父胆小,听说玉枕是盗墓带出来的,哪儿敢经手,再说家里财政大权也不在他手上,便婉拒了对方的劝说。

    后来,那个展示过玉枕的叔叔在一次离村后就再也没回来,村里有各种关于他的传言,有说因为分赃不均,他被盗墓的同伙害死了,有说被警察抓住判刑了,还有的说,他成了盗墓头子,非常有钱,再也不回来了。

    这是吴端对于盗墓和盗墓者的第一印象,他尤记得那叔叔端着酒杯,满口吐沫星子地吹嘘玉枕的价值,充满了烟火气,有点神秘,却并不神神叨叨。

    吴端从短暂的回忆中回过神来,开始看桌上的案宗,一边看一边对同样关注案情的闫思弦转述道:“临关镇派出所上报到南城分局,因为可能涉及盗墓——墨城还从未出过盗墓案——所以,分局就报到咱们市局了。

    报案的是临关镇下辖的童村,今天一大早,村里看林人养的狗跑到一户跟看林人关系要好的人家,狂吠不止。

    等人出来了,狗就咬着人的鞋,示意人跟着它走。

    那户人家的男主人觉得蹊跷,就跟着狗出门了,眼看要进山,他又叫了两个年轻后生,带着镰刀跟上……”

    闫思弦问道:“现在不是都农业自动化了吗?怎么还用镰刀?”

    “童村情况有点特殊,因为附近的山里还出一种中药材,所以除了种地,童村村民还以采药为副业,每年仅从药材销售这块,每户就能多出几千块收入,赶上价钱好的时候,比种地还赚钱。

    当然了,村民也很爱护山里的生态环境,采药沿用最古老的手工方法,镰刀是村民金山必备的工具,割野草啊什么的,都用得上。而且,再过几天就要进入三伏了,夏季伏天正是采药的时候,大概家家户户都在提前准备了吧。”

    闫思弦有点诧异,“童村的情况,你挺了解啊。”

    “墨城下辖的所有乡镇、村子,我都了解。”

    吴端是下过工夫的,有现成的人肉百科,闫思弦乐得轻松。

    吴端继续道:“三人跟着狗进山,走了一天多,半夜的时候在深山里发现了守林人的尸体,他身边还守着一条狗,两条狗都是守林人养的,据说很通人性,狗应该是在主人受伤后,决定分工合作,一个留下保护主人,一个回村求援,可惜主人还是死了。”

    “人是怎么死的?”

    “腹部中了数刀,失血性休克死亡,手臂上留下了挣扎抵抗伤。”

    “那这个人的死又是怎么跟盗墓联系起来的?”吴端问道

    “因为村里进了一队人,大包小包的,还在一户村民家借宿——说是借宿,其实也给了些钱。

    还跟村民打听山里的情况,尤其对那一带的传说感兴趣,还请村民帮忙找进山的向导。

    村民说对山上最熟悉的,就数守林人了,就叫来了守林人。

    守林人一听说那些游客要深入群山腹地——采药的村民都不敢去的地方——心里就犯怵,不想去,不过对方给了很高的价钱。

    据在场的村民描述,应该是直接拍出了三四万现金,还说这只是定金,等出来了还有钱,守林人就动心了。

    之后就是进山,据村民回忆,他们是4天前,也就是7月10号进山的,看路程,刚走了一天多一点,守林人便遇害,疑似盗墓者的游客不知所踪。”

    两人一同看完案宗,闫思弦道:“仅凭这些就断定外来者是去盗墓的,太草率了吧。”

    吴端:“所以要去实地看看,跟知情的村民聊聊,一起?”

    闫思弦点头,“一起。”

    天很热,阳光刺眼,吴端开车,偏偏今早出门忘了戴墨镜,不得不眯起眼睛来,闫思弦便随手从两人中间的杂物匣里翻出一副墨镜来,“你先戴这个吧。”

    吴端欢喜地接过,戴上。

    闫思弦偏过头看了他一眼,“送你吧,它更适合你。”

    趁等红绿灯时,吴端照了照遮阳板上的镜子。

    那是个四四方方经典款的男士墨镜,他刷新闻时,似乎见过某个最近很火的流量小生戴过形状差不多的墨镜,不知是不是同款。

    无论是不是同款,闫思弦的东西想来都是价值不菲,吴端婉拒,闫思弦也不强给。

    闫思弦问道:“你读过易经之类涉及风水玄学的书吗?”

    吴端:“算吗?我刷了好几遍呢。”

    闫思弦:“……”

    吴端:“还有,几部我都看过。”

    闫思弦:“滚!”

    闫思弦发现了吴端的新属性:他是个盗墓小说迷。

    然,并卵。

    吴端问道:“那你看过吗?”

    “看过,没看懂。”

    吴端惊讶道:“还有你看不懂的书?”

    “有些事要靠天赋的,我自认为在这一块不开窍。”他继续正题道:“如果真是盗墓的,那帮人往大山里一钻,光铺人力,肯定找不到。”

    “那你有什么想法?”“找个懂行的人来,要是我们也能找到山里的墓穴,说不定能在那些人的目的地截住他们。”

    吴端沉思片刻道:“关于盗墓,我倒知道几桩大案,抓获的罪犯里肯定有些懂行的,只不过那几桩案子都不在咱们省,要找人来,得一层层向上打报告,手续麻烦得很,等人来了,嫌犯早跑了。”

    “本省就没发生过盗墓案吗?”闫思弦问道。

    “有也都是些小打小闹,就是听说哪儿有古坟去挖一挖,远没到需要多么高深的玄学造诣的程度。”

    闫思弦点点头,不再说话,一路都在低头摆弄手机,也不知跟谁聊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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